孕期內出軌,對孩子都下得去手,除了欲望,他還能剩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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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曾經說過,社會能夠正常運轉,需要兩種規矩,一種是「活規矩」;另一種是「死規矩」。死規矩指得是明文規定,通過白紙黑字的具體形態表現出來的,它高至法律,低至普通的小規定。而活規矩指得就是一個人的品行、操守、三觀等精神方面。二者要相得益彰,更多的時候,人類社會靠的是「自律」,而非他律。

品行雖是很多問題的根源,但是有時候對於沒有底線的「人」來講,品行這種縹緲的東西已經起不了作用,也許,只有「死刑」才能讓群眾出一口惡氣。

孕期內出軌,對孩子都下得去手,除了欲望,他還能剩下什麼?

事件的經過

去年11月份,重慶錦江華府小區兩名幼童,一男一女,大的2歲半,小的1歲半,從高空墜樓身亡。

就當人們以為,這只是又一起高空墜落的意外事故的時候,警方的調查結果卻讓所有人大吃一驚,讓整個社會「氣憤」。

警方調查結果,姐弟倆的死根本就不是意外,而是蓄意謀殺,而殺人犯就是兩個孩子的「親生父親」張某。這一結果超出了所有人的預料。

首先,張某在兩個孩子墜樓後,跑出來,坐在地上,捶胸頓足,「放聲痛哭」,以頭搶地耳,導致額頭破裂,血流不止。結果這全部都是「苦情戲」,都是張某事先計劃好的劇本,為的就是掩蓋事實真相,而群眾們在同情心的影響下被騙。

其次,最讓人難以相信和接受這個事實的原因,是因為張某是這兩個孩子的父親。俗話說,「虎毒還不食子」呢,作為孩子的親生父親,怎麼下得了手?這是人性的問題,五千年的「父慈子孝」文化竟然產出了這種敗類?

筆者想說的是,所謂父慈子孝的人倫只適用於正常人,只適用於有人性,有德行,有三觀,有操守的人,哪怕這三個方面僅存一點點的「正常人」。而像張某這種,真的是枉為人,丟的不是他一個人的臉,丟的是我們民族五千年文化的臉。

事件的起因

2017年,張某瘋狂追求妻子陳某,這個善於「偽裝」的,只有小學學歷,很早就出來「混社會」的男人,和大多數家暴的例子一樣,婚前表現得相當溫柔體貼,婚後就變了一個人。兩人的婚姻是在陳某「未婚先孕」以及陳某父母的強烈反對聲中,步入了婚姻殿堂。

在我國,很多家庭中,一旦女方懷孕,一般都是奉子成婚,這就給以後的婚姻幸福埋下了重要的「隱患」,如果是二人長期相處,知根知底還好,如果二人是「閃婚」,在沒有摸清楚雙方的「底牌」之前,貿然成婚,遇到好人算是幸運,遇到「非人」,後果可想而知。

作為女方,陳某犯了一個很多「悲劇女主」都會犯的錯誤——「我只要他對我好,就夠了!」,這是偶像劇種下的「毒」。

也許陳某忘記了或者被甜蜜的愛情沖昏了頭腦,「好」是個十分抽象的概念,人心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因為好和壞轉化起來太容易了。世界上最可「怕」的東西就是人心,最複雜的東西還是人心。

兩個人戀愛短短几個月之後,陳某就懷孕了,就算在二人戀愛期間,雙方也少不了吵架。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之後,陳某為張某生下了女兒,按常理來講,一胎之後就算想要二胎,女方也需要2-3年的恢復時間,結果是,3個月之後,陳某又懷孕了。兩個月對於一個剛生完孩子的女人來講,不管是哪種方式分娩,女方身體也可能恢復。何況,張某在女方坐月子期間的表現可想而知。10個月之後張某的小兒子出生了。

據陳某爆料,女兒出生之後,張某就沒主動抱過一次,要知道女兒可是爸爸的「小棉襖」。在二胎期間,張某就已經經常性的夜不歸宿,已經出軌同事葉某,在二胎出生之後,哪怕是女方委曲求全,甚至給張某下跪,但是張某離婚態度堅決。理由是:「和陳某多呆一分鐘都會覺得噁心」。

最終二人分居,分居後,張某立刻把朋友圈的封面換成了他和葉某的合照。那時候,小兒子剛剛出生不久。除了「欲望」,他誰都不在乎,兩個「愛情的結晶」,他看都不看一眼。

通過「懷孕生子」這件事,我們就能判斷出張某是個什麼樣的「人」。

第一,極其不負責任,完全不考慮女方的生命安全。

第二,一個腦子裡只有欲望,完全沒有任何感情的冷血動物。

張某都談不上「始亂終棄」,因為從頭到尾,他對陳某的愛就只是奉承迎合,為的就是滿足自己的「獸慾」,作為第三者的「葉某」,筆者想,難免不會步陳某的後塵。因為張某這個人的本質就是這樣。

從陳某的悲劇婚姻,我們可以得出一句話——太容易到手的愛情,從來就不會被人珍惜。

關於第三者葉某,一開始並不知道張某是有家室的,但是知不知道其實都無所謂,因為有幾個第三者知道別人有家室會退出的?

當一個女人沉迷在「愛情」中無法自拔的時候,除了所「愛」的那方,其他人在他眼裡都是可有可無的,尤其是自己所愛之人與「情敵」之間的孩子。對葉某來講,張某的兩個孩子被視為「眼中釘,肉中刺」一樣的絆腳石,是阻止其轉正的最大絆腳石。

由於孩子的年齡還小,張某和陳某協商的結果是,兩個孩子的撫養權都歸陳某。事實上,連自己的女兒都不曾抱過的「人」,會爭撫養權嗎,顯然不會,後來的殘忍也再次證明了這個事實。

據公開的信息顯示,張某要支付兩個孩子一筆80萬的撫養費,分8年時間支付,也就是說一年10萬元。但是由於某些原因,陳某的小兒子暫時養在張家。

在事發的前一天,張某要求女方留下女兒陪兒子玩耍,陳某猶豫一下也同意了。不過陳某隻知道張某的冷酷,卻低估了張某的殘忍。這不能怪陳某,放在任何一個人的身上,也無法想到親生父親會對自己的骨肉下手,因為這已經超出了一個「人」的範疇。

在我們國家,拋開外侵,家庭永遠是第一位的,任何事情都阻擋不了「血濃於水」的事實。這就是五千年的歷史文明的傳承。

無數個離異的家庭也證明,即使離異,絕大部分依然會愛自己的「孩子」,因為孩子是無辜的,是自己愛情的「結晶」。

前天,一審如期進行,目前庭審結果是,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至於具體結果擇期宣判。庭審的最後,母親當庭撤回民事訴訟,要求嚴懲被告人(理應如此)。

假的永遠真不了

首先案發後,搶救無效後,醫生通知家屬,對比陳某哭的肝腸寸斷,而作為「親生」父親的張某,拒絕看孩子最後一面。這讓包括醫生在內的所有人,都感到吃驚。就算男性比女性要堅強,有淚不輕彈,但是畢竟那是兩個孩子,張某沒有一絲動容?

其次,當辦案人員詢問他案發現場的時候在做什麼的時候,張某的回答支支吾吾,很不明確。一會說睡覺,一會又說吃飯。

最後,兩個孩子為什麼會同時墜落,而且在面對那麼高的飄窗,同時墜落幾乎不可能。要知道這兩個孩子只有三歲不到。

事情的調查真相,讓筆者十分難受。

事發時,張某趁着自己的母親下樓,將兩個正在臥室玩耍的孩子,雙腿抱起,然後從臥室的飄窗窗戶處扔下。這個從孩子出生都沒怎麼抱過孩子的「人」,這就是其最後一次抱孩子,在她的眼裡,這兩個剛剛來到人世的「小可愛」,是如此的礙眼。我無法想象兩個孩子在窗戶前的「恐懼」,更無法想象當時的張某究竟是「人」是鬼。

看到這裡大家應該不約而同地想起了一句話:恨不得...

而促使其下狠手的原因,僅僅是因為那個第三者的一句話:只要孩子在,自己的父母和自己都不會同意,二人也絕對不可能結婚。於是二人就開始合計,怎麼除掉這兩個孩子。

從2020年2月份就開始算計,一直到最後一次出事,張某和葉某將計劃進行了3次。第一次由於孩子親生母親陳某在,所以沒有得逞,第二次由於張某母親在又沒有得逞。直到第三次,張某趁着自己母親下樓再一次露出罪惡的獠牙。

事件背後的反思

警惕閃婚。筆者記得前幾年的時候,大家對閃婚還是有一定的「偏見」的,後來隨着社會的發展和進步,閃婚的思想已經被大家接受。雖然離婚率也不低,但是有句老話說得也挺對的——緣分到了,便猶如水到渠成。

但是閃婚意味着,雙方了解有限,千萬別說那種「我已經很了解對方的話」,幾個月的時間就了解清楚一個人的三觀、品行等等,這不太可能。何況有些人城府很深。在識人這方面,筆者也寫過一篇文章叫《鬼谷子的讀心術》。

不要總以為天上會掉餡餅。什麼「高富帥」、「白富美」,這都屬於童話和偶像劇,認清楚現實和理想的差距,不是一件壞事。即使天上有餡餅,全國那麼多人,你的概率比中彩票還低。讓對方太容易得到的幸福,從來不會珍惜。

閃婚加奉子成婚並不是一件好事。由於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未婚先孕」不再是一件丟人的事情。很多人都會奉子成婚,往往這時候女方就變成弱勢的一方,會想着,有了孩子,也許他就會變好,就不會在外面沾花惹草。實際上,婚前和婚後生活不可能一樣。而且,一人的品行,沒有那麼容易轉變,浪子回頭金不換,但是換浪子的金子不知道要付出多少才夠。

不要說那種「我只要他對我好」的話。實際上這是最高階段的「自欺欺人」。筆者在上文說過,世界上最難揣測的就是人心,最可怕的依然是人心,最容易變的還是人心。除了親生父母(張某不算)之外,如果有一個人能對你從頭關心到尾,那麼,恭喜你,你真走運。

有時候父母的反對並非沒有道理。有很多人,在父母反對時,都做了捍衛愛情的「鬥士」,為此,甚至不惜跟父母翻臉。有時候把父母想的那麼的不通情理。

事實上,除了張某這類人,幾乎所有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個好的家庭,一輩子能夠安安穩穩地過日子。正如那首老歌唱的一樣,父母一輩子從來不圖兒女回報自己,圖的是一家人平平安安。

所以,當父母阻攔的時候,是否應該跟父母仔細溝通一下,了解好事情的緣由,而不是盲目的敵對,畢竟父母都是過來人,年過半百的他們,吃的鹽比子女吃的飯都多,過的橋比子女走過的路都要多。他們看事情更深徹,考慮得更全面,這就提醒大家,當父母反對自己的婚事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考慮自己的婚姻。尤其是「閃婚」的朋友。

不要把門當戶對當成一種封建「糟粕」。很多人只要一提起這四個字,就會說父母是老封建,其實「門當戶對」僅僅理解為家庭方面過於狹隘。

筆者這裡所講的門當戶對,主要是指文化、修養、三觀等等方面起碼要有所匹配,筆者不是瞧不起沒文化的人,而是強調的是,如果文化差距過大,就會導致有些事情觀點不一致,容易起爭執,引發矛盾。所謂:「道不同,不相為謀」。在這方面栽了跟頭的例子實在不少。

最後,筆者寫本文的目的,一方面是想談談自己的看(痛)法(斥),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夠引起大家對婚姻的足夠重視。因為有時候一講究就是一輩子,一轉身就是一個甲子。永遠不要寄希望時間或者事件會改造一個人。事實證明,那都是痴人說夢。

婚姻是一件大事,婚姻的雙方之間不是普通的關係,而是餘生的託付,是一種感情上的「合作」夥伴。這段感情是否長久,不是取決於這個人能否堅持對你好,而是這個人的品行、操守、三觀是否過硬。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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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16:09:48

這個真的給我們很多幫助,特別是對愛情懵懂無知的年紀,可以讓我們有一個正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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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 15:05:00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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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8 03:02:01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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