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歲男子出軌52歲大媽,遭女友舉報!大媽:他們沒領證我們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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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小夥伴

不喜歡看宮斗劇和家庭倫理劇

覺得太扯、太繞、太複雜…

但是有時候

34歲男子出軌52歲大媽,遭女友舉報!大媽:他們沒領證我們領了

生活遠比電視劇更復(狗)雜(血)

近日,河南濮陽31歲的王女士在網上

舉報52歲的喬某插足自己的家庭

與自己34歲的「老公」丁某某雙宿雙飛

爆料人王女士提供的喬某照片

而被舉報者喬某向記者表示

王女士與丁某某是非婚同居關係

自己已經與丁某某結婚

31歲王女士舉報52歲喬某「第三者插足」

31歲的王女士告訴記者

自己實名舉報濮陽市某局工作人員

52歲的喬某

生活作風不正

在明知道對方有家庭、妻子正在哺乳期

孩子剛剛一歲多的情況下

介入對方家庭

跟自己丈夫(34歲)丁某某

維持不正當男女關係

並且造成婚姻破裂,離婚收場

「現在孩子歸我獨自撫養,帶着孩子沒辦法工作,也沒有地方住,只能帶着孩子回娘家。」

舉報人王女士

王女士說之前自己做法人代表,開了會計註冊代理記賬公司,自己在家懷孕生寶寶帶娃期間,就由老公負責。去年掙了錢後,老公把王女士做法人代表開的公司註銷,自己收購了上海一家勞務公司。

據王女士介紹,她通過翻看丈夫的手機,發現兩人是5月25日添加的微信,後來自己丈夫幫喬某朋友做了些事,喬某要請他吃紅燒肉,「聊天的意思是管飽,現在明白了。」

網上爆料、列舉兩人在一起的各種證據↓

王女士向記者列舉了

自己通過各種渠道

找到的兩人不正當關係的證據

王女士特別提到

在丁某某還沒有「解除婚姻關係」期間

兩人7月中下旬還一起

去安陽遊玩了三天兩夜

後來還去鶴壁

其中一次丁某某的車還違法了

王女士說,7月29日下午兩點多,兒子左眼皮磕到了,在醫院燒傷科縫了四針,7月31日不到11點,丁某某把需要換藥的兒子和媳婦丟在職工醫院,讓他們換了藥自己坐車回,說要出差,其實是和喬某匯合去青島遊玩。

王女士與「丈夫」丁某某協議「離婚」

最後丁某某看實在拖不下去了

於是在8月8日簽了「離婚協議書」

然後就直接住在了喬某的家

協議書顯示

王女士與丁某某經人介紹認識

2019年1月4日舉行結婚典禮

開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雙方沒有進行婚姻登記

於2019年6月20日生育一子

雙方因為感情不和解除同居關係

解除同居關係後兒子由女方撫養

男方承擔撫養費

自2020年10月起

每月5日前支付當月撫養費2500元

直到兒子18歲

財產方面,銀行存款26萬,其中24萬歸男方所有,價值11萬的手錶歸男方所有,寶馬5系轎車歸男方所有,孩子歸女方所有,男方向女方支付5萬元補償費,分期付款。

喬某與丁某某已經領證結婚

那麼事情是不是如王女士所說

喬某是「小三插足」呢?

記者找到了當事的另一方喬某

喬某說

王女士與丁某某是同居關係

自己與愛人丁某某

今年8月18日在民政局登記結婚的時候

他的婚姻狀況是單身,自己也是單身

對於王女士在網上的舉報

喬某說:

「王女士9月6日的時候在朋友圈裡也發了一些內容,當時自己的愛人丁某某就給王女士說刪除掉,自己當時沒有做任何回應,也沒有和王女士正面接觸。這次又在一個自媒體上發了,自己覺得其中有些字眼不妥,如果影響面擴大的話會考慮起訴。」

喬某說這個事情發生後

網信辦和自己單位紀檢部門

以及單位領導都有溝通

認為是個人的私生活沒有權利去干涉

因此對自己的工作沒有影響

喬某強調自己不是什麼領導

只是濮陽市某局的普通工作人員

但是不管怎麼樣

王女士與丁某某是同居關係

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他們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婚姻

協議上也是解除同居關係

喬某認為是王女士自身有問題

「我覺得一個成熟的人應該正確對待這一切,你們在一起三年多,孩子也一歲多了,但是還沒有領結婚證,這正常嗎?一定是彼此之間存在什麼情況,即使沒有我,也可能有他人。她一個31歲的年輕漂亮、心地善良的女孩子,如果沒有出現什麼問題,不會帶着自己一歲多的兒子輸給我這個老女人,應該是他們自身出現了問題。」

隨後記者致電濮陽市某局辦公室

及濮陽市某局紀檢監察室

工作人員表示自己來了沒多長時間

對此事並不知情

來源:@人民視頻、@易視頻、@有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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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3-11 08:03:50

老師真厲害,耐心而又理智的去幫助受傷的人,文章寫的讓人很感動

頭像
2024-01-22 04:01:56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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