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道 理解道德經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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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道德經》第一章

天下①有始②,以為天下母。吾③未知④其名⑤,強⑥字⑦之曰⑧道⑨,強為之名曰大⑩。冀知其子,附知其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得其子,復守其母,是謂玄德。塞其兌,閉其戶21,知常22,終身不堇23;開24其兌,濟其事,妄作25,終身不救26。見小曰明27,守柔曰強28。用其光29,復歸其明30 ,毋遺31身殃32 ,是謂襲常33。

理道 理解道德經第一章

譯文

自然界存在產生宇宙萬物的始基,作為派生宇宙萬物的本元(本源、本原)。我未知其名,勉強為之取字「道」,勉強為之取名「大」。冀求知物,因附於知道(大、大宗、大本、本元、始基、無、夷希微、場);已經知道(大、大宗、大本、本元、始基、無、夷希微、場),得以知物;已經知物,復守道(復命復朴返本歸元循道順道),是為玄德(知道知理知法理物,由道由理由法理物,惟道惟理惟法理物,是道是理是法理物,以道以理以法理物,因道因理因法理物,因道循理緣法理物,因道依理循法理物,依道依理依法理物,奉道奉理奉法理物,守道守理守法理物,遵道遵理遵法理物,循道循理循法理物,順道順理順法理物,從道從理從法理物,適道適理適法理物,合道合理合法理物)。杜絕脫道、失理、棄法的意識行為,結束門戶之見、逾越感性認識、通過抽象而趨向惟(有;為,是;隨從,聽從,遵從,順從)道,遵循法則居善地,終身消災免禍避凶趨吉得福祉;發動或操縱脫道、失理、棄法的意識行為,惹事生禍,妄作非為處凶境,終身得不到救治救助。見微知著是知常明事理,循道循理循法循律是因附大道的襁褓(紐帶)。用其沾光得益,復命返本歸元循道循理循法。身心健康消災免禍不招殃咎,是因為循道循理循法循律。

注釋

① 天下:(1)自然界,天地間。自然,哲學名詞,廣義指的是自然界,大至宇宙,小至基本粒子,包括物質世界及物質宇宙。自然界,指整個存在的世界,既包括自然科學研究的無機界和有機界,也包括社會科學研究的人類社會。自然界,一般是指包括人類社會在內的整個客觀世界。環境指以人為中心的一切客觀事物的總和。環境可區分為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自然環境指大氣層、水、土壤岩石和生物圈。社會環境指人類的創造物,例如工農業、城市、交通、娛樂場所、文物古蹟和風景區等。在自然界,社會環境又稱為人工環境,是注入了人類勞動的自然環境。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相互聯繫、相互影響,難以分開。

(2)古時多指中國範圍內的全部土地,全中國,全國。

《史記·五帝本紀》:「天下有不順者,黃帝從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嘗寧居。」

《書·大禹謨》:「奄有四海,為天下君。」

(3)人世間,社會上。

天下誰人不識君。——唐· 高適《別董大》

(4)全世界,所有的人。

先天下之憂而憂。——宋· 范仲淹《岳陽樓記》

(5)國家或國家的統治權。

為天下理財。——宋· 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

天下事誰可支柱者。——清· 方苞《左忠毅公逸事》

② 始:元;宗;本;根本, 根源;始基,元炁,本元,本原,本源,本體。

大宗:本原;事物的本源。《淮南子·原道訓》:「夫無形者,物之大祖也;無音者,聲之大宗也。」 高誘 註:「祖、宗皆本也。」 晉 葛洪 《抱朴子·暢玄》:「玄者,自然之始祖,萬殊之大宗也。」

「元炁」,是中國古代的哲學概念,指產生和構成天地萬物的原始物質。元,通「原」,「始也」(《說文》),指天地萬物之本原。

《關尹子·六匕篇》:「以一炁生萬物,猶棄髮可換,所以分形,以一炁合萬物,猶破脣可補,所以合形。以神存炁,以炁存形,所以延形,合形於神,合神於無,所以隱形。」炁為無限的虛空之能,是存在與不存在之間的狀態,一切形而上,下的現象均自於此。

元:頭,首;道,道家所謂的道;大;始,始基,本元;元始;開始,起端,開端;第一的,居首位的,為首的;炁,元炁;根本,根源;善,吉;本來,向來,原來;天;君;民眾,百姓。本元(大道);元炁(道,大炁);元本(根本);元序(最根本的秩序,自然秩序,大秩序);元極(萬物之本原);元功巨勛(巨大的功勳);元元勛(大功勳);元夫(善士);元元之民(善良的百姓);元正(善良正直);元物(原物)。

元,始也。——《說文》。

元,君也。——《廣雅》

元,無所不在也。人能守元,元則舍之;人不守元,元則舍之。——《子華子·大道》

《春秋繁露重政》:「元者,為萬物之本。」

本:根源,本源;本質;事物的根本、根基或主體;原來的,本來的;基礎的,基本的;執掌,統轄;推究,推原。

根源:事物的本初或來源;根基,基礎;根由;事情的始末;追根尋源。

根本,指基礎或本質;比喻事物的本源、根基。本源,源頭,借指事物的根源,起源;也指根本,指事物的最重要方面。

本源,「本原」、「本元」:指宇宙萬物的依歸;世界的來源和存在的根據;一切存在物都由本源構成,一切存在物最初都從其中產生,最後又復歸為它。

始基:指萬物的根源或基本,萬物從它產生又可復歸於它;元炁,本元,本體。

本體,德國哲學家康德唯心主義哲學中的重要概念,指與現象對立的不可認識的「自在之物」。從歷史上來看,本體源自哲學之中稱為「形而上學」的分支。形而上學所關注的是現實的本質,也就是存在的本質。本體與現象,是指德國康德哲學中表明其二元論和不可知論思想的一對哲學範疇。「本體」,即「自在之物」。「現象」指「自在之物」作用於人的感官所引起的感覺表象。康德認為,「作為我們的感官對象而存在於我們之外的物是已有的,只是這些物本身可能是什麼樣子,我們一點也不知道,我們只知道它們的現象「」(《未來形而上學導論》)。 儘管「現象」是本體作用於感官而產生的,但「現象」並不反映「本體」的本來面目。事物本體的存在是無疑的,事物本體究竟是什麼,不可能知道。康德承認本體的客觀存在,但又把現象與本體割裂開來,否認自在之物可以被認識,反映了他哲學中的不可知論思想。實體是客觀的物質世界,指有形、有象之物。主體相對於客體而言,客體指「我」之外的一切事物,是認識與實踐的對象;主體則是認識與實踐者,即「我」。本體,就是「自在之物」,就是「無名之朴」,就是穀神,就是象帝,就是萬物之大宗,就是萬物之大本,就是本元(本原、本原、始基),就是大道。本體就是本源,事物的來源或根源。同「本體」、「道」、「有名」、「無名」這些中國哲學名詞含義相同的希臘詞語主要有三個:第一個是「onta(音譯:安特)」,第二個是「logos(音譯:邏各斯、邏輯)」第三個是「nuos(音譯:奴斯)」。希臘語詞「onta(意譯:本體、道、存在、有、是)」、 「logos(意譯:言說、思想活動、道、本體)」、「nuos(意譯:心智、思維、認識、本體、道)」 相當於英語的「being(音譯:被)」一詞。古希臘的哲學家赫拉克利特用logos(邏各斯、邏輯)這個詞表述和界定能夠形成或產生現象的根本實體。赫拉克利特指出:logos(言說、道、思想活動)是onta(萬物生滅的尺度和根據、本體、存在),一切存在者均在onta(存在、萬物生滅的尺度或根據、本體)之中」。巴門尼德提出了「onta(存在)之外並無非存在」、「onta(存在、本體、思想)是一」、「onta(存在、本體、道、有、是)與思維同一」的思想觀點。從柏拉圖開始,希臘哲學對「onta(本體、道、存在)」的思考降格為對「存在者(萬物)」的思考,對「存在者(萬物)」的討論代替了對「存在(本體、道)」本身的追問。哲學是從理性存在物本身出發,去尋找理性的本質(本源)以及自存與世界其他存在物的關係,也可以理解為虛無縹緲的理論,發現並去證實其存在。其中,形而上學和認識論是哲學發展歷史上的兩大主題。形而上,以觀其妙;形而下,以觀其徼。形而上是精神方面的宏觀範疇,用抽象(理性)思維,形而上者道理,起於學,行於理,止於道,故有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是物質方面的宏觀範疇,用具象(感性)思維,形而下者器物,起於教,行於法,止於術,故有形而下者謂之器。按道家學說,形而上者是超越了一切世間存在,包括精神思想意識這些存在的。道是一切的本源所在,而人的思想意識精神是由道而生的、不永恆的存在,故不可認為形而上就是精神方面的抽象思維。人建模創造的包括時間、空間在內的一切概念,只是接近真理而並非真理。哲學是有邏輯系統的宇宙觀。哲學是定性、邏輯地認識宇宙整體變化規律的學問。而科學則是在哲學對宇宙的定性、邏輯的基礎上分科認識宇宙中的各部分即萬事萬物的定量變化規律的學問。廣義的哲學是對普遍而基本的問題的具體定性研究,這些問題多與實在、存在、知識、價值、理性、心靈、語言等有關。西方哲學對「本體(本體事物)」事物的研究始於古希臘時期,從古希臘的米利都學派開始,哲學家們就努力尋找萬物的始基,後來發展為對onta(本體、道)和logos(邏各斯、言說、道)的探討。巴門尼德通過對onta(本體、道)的探討,明確了找到onta(本體、道)的正確方向和道路。他指出:對於被萬物所分有的本體(被「是者」所分有的「是」、被「存在者」所分有的「存在」)只有通過人類的思想認識活動向超驗領域中尋找,不能通過感覺從經驗領域中獲得。本體(本體事物)的哲學定義:本體(本體事物)是人類通過哲學思想認識活動從混沌自然中發現、界定、彰顯和產生出來的,以人類思想理性或人類生存發展意識作為統帥,以判斷和推理作為形式、以語言作為媒介的人類思想認識活動,是具有名稱、時間、空間、價值等特殊規定,具有發現、界定、彰顯、區分、抽象和產生各種事物的能力,具有事情或形而上者的容貌,有別於天地萬物的具體事物。數學、物理學、生物學、天文學、語言學、文學之類的各種學是本體(本源)事物或人類思想認識活動的具體存在和表現形式,各種學是各種具體哲學從混沌中發現、界定、彰顯和產生出來的。哲學的直接對象是人類的思想認識活動。本原,哲學上指萬物的最初根源。哲學意義上的「本源」、「本原」、「本元」:指世界的來源和存在的根據。希臘文原義是開始,又譯為始基。唯心主義認為世界的本原是精神,唯物主義認為世界的本原是物質。本原指世界的來源和存在的根據,萬物皆由本原所派生。(派生:江河的源頭發展成眾多支流,比喻從主要事物的演變、延伸中分化、產生出來。)希臘文為姇ρx嬭,原義是開始,又譯為始基。亞里士多德認為,一切存在物都由本原構成,一切存在物最初都從其中產生,最後又復歸為它。母:母親、母體。母、大是道的別稱。道:母、本原、場。美國學者卡普拉驚奇地發現了道家哲理與高能物理現象的吻合,他在《物理學之道》中說:「中國的哲學思想,提供了能夠適應現代物理學新理論的一個哲學框架,中國哲學思想的『道』暗示着『場』的概念,『氣』的概念與量子『場』的概念也有驚人的類似。」場是一種特殊物質,看不見摸不着,但它確實存在。比如引力場、磁場等等。愛因斯坦在狹義相對論中否定以太的存在,但廣義相對論的建立體現了愛因斯坦思想的明顯改變。他指出:廣義相對論「是一種場論」,「如果用常數代替那些描述廣義相對論以太的函數,同時不考慮任何決定以太的原因,那麼廣義相對論以太就可以在想象中變為洛侖茲以太。」愛因斯坦甚至試圖把各種場統一起來,形成一種完美無瑕的理論。場是物質存在的一種基本形式。這種形式的主要特徵在於場是彌散於全空間的。場的物理性質可以用一些定義在全空間的量描述〔例如電磁場的性質可以用電場強度和磁場強度或用一個三維矢量勢A(X,t)和一個標量勢嗘(X,t)描述〕。這些場量是空間坐標和時間的函數,它們隨時間的變化描述場的運動。空間不同點的場量可以看作是互相獨立的動力學變量,因此場是具有連續無窮維自由度的系統。場論是關於場的性質、相互作用和運動規律的理論。量子場論則是在量子物理學基礎上建立和發展的場論,即把量子力學原理應用於場,把場看作無窮維自由度的力學系統實現其量子化而建立的理論。量子場論是粒子物理學的基礎理論並被廣泛地應用於統計物理、核理論和凝聚態理論等近代物理學的許多分支。以前有的古代先哲也開始朦朧地意識到,在實物物質之外也還存在着與一切空間普遍同在的東西。中國古代哲學中的「炁」(氣)就是指的這種東西。「元炁」,是中國古代的哲學概念,指產生和構成天地萬物的原始物質。元,通「原」,「始也」(《說文》),指天地萬物之本原。萬物:統指宇宙內外一切存在事物,宇宙間的一切事物;眾物;猶眾人。在中國古代哲學史上,元氣學說是人們認識自然的世界觀,其產生可追溯至老子之"道」,基本形成於戰國時期宋鈃、尹文的「心氣說」(即「氣一元論」),東漢時期的王充有「元氣自然論」,北宋時期的張載倡導「元氣本體論」。元氣學說以元氣作為構成世界的基本物質,以元氣的運動變化來解釋宇宙萬物的生成、發展、變化、消亡等現象。《論衡》:「元炁未分,渾沌為一」 ,「萬物之生,皆稟元氣」。道教的氣的異體字「炁」下邊四點是「火」的意思,火是古代對能的表達,這就說明在中國古代哲學看來「炁」(氣)是包含能量的普遍物質。明末清初的王夫之認為,"氣"是世界的本原,物質性的"陰陽二氣""充滿太虛",普遍存在。天地萬物都是"氣"的表現形態,除"氣"之外,別無他物,也沒有空隙。在他看來,"氣"聚在一起,顯現出來,產生人和物;"氣"分散了,隱微不可見,變為"虛空";但"虛空"也是"氣"的一種形態,並不是純粹的虛無。"氣"只有"聚散變化",而不會消滅。王夫之還說,"氣"這個統一體內部存在着陰陽兩個對立面,由於對立面的"摩盪",即矛盾鬥爭,便產生了無窮的變化。他認為"氣"本身固有運動的特性,說"氣則動者也";天地萬物經常處於不斷的變化之中,說"天之生物,其化不息"。他還在樸素的形式下表達了運動絕對性和靜止相對性的辯證思想,認為"靜即含動,動不舍靜",靜止包含着運動,運動不排斥靜止。他還說,"動、靜,皆動也"。所謂靜,只不過是"靜動"而不是"不動",是處於相對靜止狀態的運動。他認為,"廢然而止"的絕對靜止是沒有的。此外,王夫之還用"變化日新"、"推故而別致其新"等說法,表述了他關於事物變化是不斷更新、新陳代謝的辯證觀點。在量子場論看來,場是一種基本的、普遍的物質,是相應的時空連續體,粒子只不過是場的局部凝聚。物質此起彼伏、時散時聚,散之伏之表現為場,聚之起之表現為粒子。場是波,粒子則是可以叫作「波包」的東西。波與「波包」顯然是對立的統一,波隨時隨處形成「波包」,「波包」隨時隨處匯入波。一般的波是由若干種以至無限多種諧波疊加而成的,往往仍然是非局域性的。但是,在特定條件下,疊加後的波有可能是局域性的,猶如被某種曲面包裹住那樣,這種局域性的波就叫做「波包」。在量子力學裡,薛定諤所說的波包是指微觀粒子,其尺寸就是粒子的尺寸。如果用波函數來描述它,那麼就會發現,波函數在任意大的範圍內都不會嚴格等於零。有的科學家說,物質粒子的存在只不過是場的完美狀態在那個位置的擾動,幾乎可以說僅僅是一點「瑕疵」。現代科學認為,場就是能量的海洋。因而場與實物的矛盾運動,也就是能量與質量之間的矛盾運動。能量和質量不過是物質運動的不同表現形式而已。現代科學又認為,場就是時空幾何。這樣,時空、場、能量、質量都處在統一而又交錯的矛盾運動網絡中。而其中只有有質量的實物物質是有形的,其它都是無形的。無形與無形之間的關係應是更為密近的,因此我們可以說,時空與物質的矛盾運動首先和更普遍地表現為時空與場、時空與能的矛盾運動。而場與實物的矛盾運動一定意義上是時空與場、時空與能矛盾運動的演化了形式。時空與實物物質之間的矛盾運動帶有一定的間接性。但是不論直接一些、還是間接一些,所涉及到的一切矛盾運動都與時空聯繫着,一定意義上說,都是時間與空間矛盾運動的轉化形式。場是一種時空幾何、時空結構,實物也是一種時空幾何、時空結構。宇宙的一切都是不同的時空結構。場與實物的兩種時空結構,表明時空既有連續性、又有間斷性、是連續與間斷的矛盾運動。就場時空看,它是連續的,無時無處沒有場,不是疏散的場、小曲率的場,就是集聚的場、大曲率的場(實物)。就實物、粒子看,時空是間斷的,只有集聚的、大曲率的場和「波包」時空才是實物。但是一切場中都包含實物,一切實物中都包含場,二者對立統一、相互轉化、起伏連綿、舞蹈翩躚,形成一幅壯麗的宇宙圖景。按照「宇宙子理論」,宇宙子與宇宙子之間是間斷的,而宇宙子的瀰漫結構、整體的矛盾運動網絡是連續的;某級宇宙子在同級宇宙上看是間斷的,而在上二級宇宙上看是連續的。宇宙子級別在微觀方向、宇觀方向是無限的,宇宙時空結構就總是既連續又間斷的,相對於某一級宇宙是間斷的、相對於另一級宇宙就是連續的。

③ 吾:(1)(形聲。從口,五聲。本義:我)

(2)同本義。

吾,我自稱也。——《說文》

吾,我也。——《爾雅·釋詁》

(3)我們。如:吾匹(我類);吾曹(吾輩,吾儔,吾儕,吾等。我們);吾屬(我等);吾倫(我輩);吾們(吾人。我們)

④ 未:沒有,不曾 尚未。「未」字否定過去,不否定將來,與「不」有別。但有時候也暫且當「不」講。

⑤ 名:(1)會意。甲骨文字形。從口夕。本義:自己報出姓名;起名字)

(2)同本義。 名,自命也。——《說文》

(3)人或事物的稱謂:名字,名氏,名姓,名義,名存實亡。

(4)起名字:「秦氏有好女,自名為羅敷」。

⑥ 強:勉強。勉強:(1) 能力不夠,還盡力做。(2) 牽強;理由不充足。(3) 將就;湊合。

⑦ 字:(1)(會意兼形聲。從宀( mián)從子,子亦聲。在屋內生孩子。本義:生孩子)

(2)同本義。

字,乳也。——《說文》。

字,生也。——《廣雅》

又如:字乳(生育);字育(生育、蕃育)。

(3)懷孕,體內懷着胎兒。

乘字牝者,儐而不得聚會。——《史記·平準書》

又如:字牝(懷孕的母畜);字孕(懷胎;生殖);字馬(懷孕的馬)。

(4)撫養;養育;教養。

如:字養(撫養;養育);字民(養育人民);字育(化生);字孤(撫養孤兒)。

(5)愛。

如:字孤(撫愛孤兒);字愛(撫愛)。

(6)教育;教課;傳授知識。

天會間,充女直字學生,學問通達,觀書史,工為詩。——《金史·溫敦兀帶傳》

(7)治理。

防民之理甚周,而不至皎察;字民之方甚裕,而不至使侵蛑。——劉禹錫《答饒州之使君書》

(8)取名;取表字。

名余曰正則兮,字余曰靈均。——《楚辭·離騷》

張衡字 平子。——《後漢書·張衡傳》

(9)文字(古時單體叫文,合體叫字,後人逐漸不再嚴格區別)。

倉頡之初作書,蓋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即謂之字。文者物象本,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說文解字·敘》

(10)表字,人的別名(字和名常有意義上的聯繫。自稱用名,表示謙虛;稱人用字,表示尊敬)。

男子二十,冠而字。——《禮記·曲禮上》

幼名,冠字。——《禮記·檀弓》。疏:「始生三月而加名,故去幼名;年二十,有為人父之道,朋友等類不可復呼其名,故冠頂加字。」

(11)名號。

季子謝之,請問姓字。——《論衡·書虛》

⑧ 曰:(1)(指事。甲骨文字形,下象口形,加上的短橫表示聲氣。本義:說,說道)

(2)說;為,是;叫做,叫作,稱作。

(3)句首、句中助詞,沒有實義。曰歸曰歸,歲亦莫止。——《詩·小雅·採薇》

⑨ 道:會意兼形聲字;從辵、從首,首亦聲;「首」指「頭,元首,首腦,首領、團體的領導人,依據、根據」,「辵」指「從彳、從止,人行走於街道上,當行則行,當止則止」;「辵」與「首」聯合起來表示「首腦(精神、意識、思維、思想)規範、引領、引導行為,適道、適理、適法、適度,當行則行,當止則止」;本義:首腦(精神、意識、思維、思想)規範、引領、引導行為,適道、適理、適法、適度,當行則行,當止則止;引申義:惟道者有道,惟道者為道,惟道者是道,是道者有道,是道者有德,是道者遵道,遵行大道規範思想行為,行為遵行道;(哲學名詞)大,大一,場,大宗,大本,本體,本元,本原,本源,始基,自然,大自然;恆,法,道法,大法,母法,大制,始制,自然法,自然法則;道理,原理,真理,事理,物理,法則,規律。

道是宇宙的始基,道是天下母,道是萬物母,道是大,道是大宗,道是大本,道是元炁,道是本元(本原、本源),道是始有,道是無有,道是無(數學上,可以用「○」表示無),道是一,道是大一,道是場,道是夷希微,道是萬物之奧主,道是象帝,道是穀神,道是恆,道是無名之朴,道是本體,道是自然,道是自在之物。本體,就是「自在之物」,就是「無名之朴」,就是穀神,就是象帝,就是萬物之大宗,就是萬物之大本,就是本元(本原、本原、始基),就是大道。道生物,大道派生萬物,道是萬物之本元,道是一切物之本元。道生法,大道為法,道是萬法之本元,道是一切法之本元。道擬人化之後是神,法則(規律)擬人化之後是天命或天意。傳說中的天神,即天地萬物的創造者或主宰者。古籍《說文》曰:「神,天神引出萬物者也。」現代哲學對「神」的定義「神」是擬生物化了的宇宙。「神」的行為就是生物事化了的宇宙事。「人類神」是擬人化了的宇宙。「人類神」的行為就是人事化了的宇宙事。神是寄於心,牽引心,給心以法則,使心認識本體。神就是宇宙萬物正常運行的法則。本體就是本源,事物的來源或根源。本體,德國哲學家康德唯心主義哲學中的重要概念,指與現象對立的不可認識的「自在之物」。從歷史上來看,本體源自哲學之中稱為「形而上學」的分支。形而上學所關注的是現實的本質,也就是存在的本質。《爾雅·釋宮》:「場,道也。」場,物質存在的一種基本形式,具有能量、動量和質量,能傳遞實物間的相互作用。「道」是「導(導)」的本字,「導(導)」是道的分化字。道是宇宙萬物的本體及其規律,道是宇宙萬物的本原和法則。道名大,亦稱無。道,夷希微也,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搏之而弗得。把握自然法則(世界萬物之法則),以御人、御物、御世,以御世界萬物,以御現實事物。能知世界始基的,是為道紀(自然法則)。法則役使實物,大道擁有自然選擇,我因此懂得循道循理循法為人、用事、為政、理物之所以有益。循道循理循法之道教,循道循理循法為人、用事、為政、理物之濟世安人、利益眾生的利益功德,天下無能及之。

大道為法,大道可統治萬物,大道可佐助萬物,大道可佑助萬物,大道可保佐萬物,大道可保佑萬物!大道(天下母法、道法、大法、自然法、自然法則、道紀、道理、原理、始制、大制)無名(無名法;無有名狀,不可名狀)也,本質也,夷希微也,天下皆臣服(屈服稱臣,以臣禮服從君命,接受統治),天下皆服從統治。當權者若能循道循理循法理物,眾人眾物自然賓服。是道法,普度萬物,普救眾生。是(遵循)道法施政,普降甘露法雨,法如甘露,洽潤資生(生物、生人、生民、生產、生活),洽潤眾物眾生,洽潤眾心,洽潤人心,心田受潤。天效法道,地效法道,天地(陰陽二氣)相互配合,以普降甘露雨(適時而且有益於農事的甘雨;比喻教治之言,比喻法律政令;比喻教澤,教治、教育、教化、治教的恩澤),人民莫不遵奉法令而自由(耘田)耕耘樹藝生產勞動。遵循自然法(道紀、道法、母法、大法、道理、原理、始制、大制)結合實際的原理制定惟道的實在法(子法、有名法、法律制度)並且公布宣傳普法,惟道的實在法(子法、有名法、法律制度)制定了也已經有效普法宣傳教育了,所有人物也務必知道循理奉法,知道循理奉法保平安、保安全。道為物,道為法;物則道,法則道。道生物,道生法;物由道生,法由道生。道生物,大道派生萬物,道是萬物之本元,道是一切物之本元。道生法,大道為法,道是萬法之本元,道是一切法之本元。本元、本源、本原、始基,卋界萬物的來源和存在的根據。一切存在物皆由本元構成,一切存在物最初皆由本元生,最終又復歸本元。道是本元(本體、本源、本原、始基),道是宇宙萬物的來源和存在的根據。大道派生宇宙萬物,大道又作為宇宙萬物存在的根據而存在於宇宙萬物。道生萬物,道是萬物之宗,道是宇宙萬物的依歸。全部存在物皆由道構成,全部存在物最初皆由道而生,最終又復歸道。大道為萬物依歸的奧主,德(循道循理循法)者的保護者,亡德(亡道、失理、棄法)者的所有者。大道無親,恆與善人,大道佑助循道循理循法為善的德人,法則佑助守道依法遵循規律行善積德的德人。道理:道統,道治;道法,理法;事理,物理,事物的規律;事情的是非曲直的邏輯或論點的根據;事情或論點的根據;理由;情理;規矩;處置,處理;處理事情的辦法、打算。事理:事物的道理、規律。物理:事理;事物的道理、規律。統:(形聲。從糸(mì),充聲。本義:絲的頭緒。);紀,綱紀,準則;本;首領;主管;率領;總括;合而為一;統一;管理;治理。治理:管理;統治;得到管理、統治;理政的成績;治理政務的道理;處理,整修。

「道」:通「首」;頭;起始。首:頭;元首,首腦;首領,團體的領導人;依據,根據。

首腦:頭腦;為首的(人、機關等);為首的人,領導人。頭腦:腦袋;指思考、記憶等能力;腦筋,思維能力;頭緒;指合適的對象、人才;為首的人;首領。腦筋,謂腦神經,指思維器官,亦指思考、記憶等能力;指思想意識。思想:想念,懷念;特指相思;思忖,考慮;指思維的條理脈絡;念頭,想法;思想意識,指道德品質方面;客觀存在反映在人的意識中經過思維活動而產生的結果或形成的觀點及觀念體系。意識:人的頭腦對於客觀物質世界的反映,是感覺、思維等各種心理過程的總和,其中的思維是人類特有的反映現實的高級形式。存在決定意識,意識又反作用於存在。

人的意識產生於腦部。人的大腦、小腦、丘腦、下丘腦、基底核等,將視覺、聽覺、觸覺、嗅覺、味覺等各種感覺信息,經腦神經元逐級傳遞分析為樣本,由丘腦合成為丘覺,並發放至大腦聯絡區,令大腦產生覺知,即人的意識。腦是中樞神經系統的主要部分,位於顱腔內。低等脊椎動物的腦較簡單。人和哺乳動物的腦特別發達。腦包括端腦(大腦)、間腦、小腦、腦幹(腦幹包括:中腦、腦橋和延髓),其中分布着很多由神經細胞集中而成的神經核或神經中樞,並有大量上、下行的神經纖維束通過,連接大腦、小腦和脊髓,在形態上和機能上把中樞神經各部分聯繫為一個整體。腦各部內的腔隙稱腦室,充滿腦脊液。人腦可分為6個部分——(即端腦、間腦、小腦、中腦、腦橋、延髓。其中端腦和間腦又合稱為前腦,腦橋和延髓又合稱為後腦。)端腦,指大腦兩半球;延腦或稱延髓。中腦、腦橋與延髓組成腦幹,其間有神經細胞團與神經纖維交錯組成的腦幹網狀結構。人腦是從低等動物的原始神經組織經過長期的演化歷程發展而來的。人腦達到高度的發展,主要在於大腦兩半球的不斷擴大和複雜化。大腦兩半球的表面積擴大到一定程度,由於顱腔容量的限制而出現溝、回,並逐漸增加其數目。大腦兩半球主要由灰質表層、白質和皮下神經節,即大腦皮質、神經纖維髓質和基底神經節組成。由聯合神經纖維(主要是胼胝體)聯結在一起的大腦兩半球劃分為額葉、頂葉、枕葉、顳葉與島葉,而且它們各有一定的機能分工。腦的基本構成單位是神經細胞(神經元)和膠質細胞。人腦的神經元數約達10^11(正負10倍)。大腦皮質(亦稱皮層)的神經元約為140億,一般是6層的結構模式。其中,感知從外周傳來刺激的細胞主要位於第4層;實現加工和將興奮由一個皮質區傳遞給另一皮質區的細胞,多半在第2層和第3層;把傳出衝動引向外周的細胞主要在第 5層。神經元與神經元之間以電的和化學的方式相互傳遞信息。每一個神經元通常擁有幾百個以至幾千個突觸聯結,人腦的全部突觸數約達10^15之多。突觸的聯結型式是複雜多樣的,整個腦是通過這種聯結而組成的一個巨大的自調控、自組織、自學習的神經網絡系統。

意識,是人的頭腦對於客觀物質世界的反映,是感覺、思維等各種心理過程的總和,其中的思維是人類特有的反映現實的高級形式。存在決定意識,意識又反作用於存在。思想意識:人將大腦存儲的知識作用於思考生命存在的各種感受的活動。

意識原意為精神活動。意,既是自我的意思。識,就是認知、認識、了解。意識,代表個體的獨立性,是主觀存在的獨特坐標。意識,代表了人可以認識自己的存在,可以知道發生的事情,可以與不同於自己的存在進行對比。精神:靈;意識;心理。精神是描述有知動物(特別是人類)內在現象的名詞,從古老用語「靈」到古典用語「精神」,再到啟蒙時代笛卡爾用語「意識」,再到現代用語「心理」,人們對有智動物的心理意識的認識是逐漸去神秘化的過程,對心理意識的認知科學家還在進一步地探索中。人的意識產生於腦部。人的大腦、小腦、丘腦、下丘腦、基底核等,將視覺、聽覺、觸覺、嗅覺、味覺等各種感覺信息,經腦神經元逐級傳遞分析為樣本,由丘腦合成為丘覺,並發放至大腦聯絡區,令大腦產生覺知,即人的意識。丘腦、大腦、小腦、下丘腦、基底核的神經元,通過遺傳獲得的信息是有限的,能夠分析產出的樣本以及合成發放的丘覺都是有限的,因此我們的意識範圍也是有限的。例如,我們不能看到暗物質、紅外線、紫外線,不能聽到超聲波、次聲波。有少數的人遺傳有普通人沒有的遺傳信息,分析產出的樣本以及合成發放的丘覺超出了常人,能夠看到常人無法無法看到的事物,聽到常人無法聽到的聲音,我們將這種能力稱為特異功能。

意識是人腦對大腦內外表象的覺察。生理學上,意識腦區指可以獲得其它各腦區信息的意識腦區(在前額葉周邊)。意識腦區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辨識真偽,即它可以辨識自己腦區中的表象是來自於外部感官還是來自於想像或回憶。這種辨識真偽的能力,其它任何腦區都沒有。當人在睡眠時,意識腦區的興奮度降至最低,此時無法辨別腦中意像的真偽,意像基於記憶中的認知,這就是所謂的「夢境」。

意識腦區沒有自己的記憶,它的存儲區域稱作「暫存區」,如同計算機的內存一樣,只能暫時保存所察覺的信息。意識還是「永動」的,你可以試一下使腦中的意像停止下來,就會發現這種嘗試的徒勞。有研究認為,意識腦區其實沒有思維能力,真正的思維都發生在潛意識的諸腦區中,我們所感知到的思維,其實是潛意識將其思維呈現於意識腦區的結果。

一種更一般的定義將意識視為一種特殊而複雜的運動,可以反映(映射)真實世界以及非實有意識自身的運動,可以正確映射真實和意識本身規律,也可不正確或歪曲反映。一般意識需要真實物質媒介才能對真實和意識本身產生作用。

意識的存在可以分為靜態和能動兩種狀態,靜態意識一般以編碼形式存在,比如語言文字、聲音、圖像、軟件或其它靜態物質載體,意識能動態可以繼承靜態形式而提升意識範圍和水平。意識的靜態和能動態互相作用是新意識產生的重要源泉之一。這種定義的出發點源自於物質永恆運動絕對性和靜止的相對性,對人工知能有一定參考意義。

心理學界對意識(consciousness)的理解分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意識概念是指大腦對客觀世界的反應,這表現了心理學脫胎於哲學的一種特殊的學術現象,而狹義的意識概念則是指人們對外界和自身的覺察與關注程度,現代心理學中對意識的論述則主要是指狹義的意識概念。廣義意識概念認定,意識是賦與現實的心理現象的總體,是作為直接經驗的個人的主觀現象,表現為知、情、意三者的統一。知:指人類對世界的知識性與理性的追求,它與認識的內涵是統一的。情:指情感,是指人類對客觀事物的感受和評價。意:指意志,是指人類追求某種目的和理想時表現出來的自我克制、毅力、信心和頑強不屈等精神狀態。意識具有自覺性、目的性和能動性三大作用特性,其中意識的能動性是產生人的興趣、意志等人格傾向,意識的自覺自知性產生人的飢餓、寒冷、欲望需求等內在意向,意識的目的目標性是產生人的清醒、糊塗、注意力集中與分散等外在意識。

心理學上的意識,通常是特指人的意識,尤指人類個體的意識。與哲學上「意識」含義不同,這種通常意義上的「個體人的意識」是比較易於理解的。

個體人的意識,是個體人由其物理感知系統能夠感知的特徵總和,以及相關的感知處理活動。人軀體的物理感知,基本分為「所感知的特徵總和」即本體感知和外部感知,相關的感知特徵「處理活動」則是「思維」。由於人的進化和遺傳特性,感知行為根據結果可以分為原意識和顯層意識(即顯意識)。

原意識,是人體由動物(特指猿群)進化而來的適合人類個體生存的基本感知。類似於弗洛伊德提出的「潛意識」。原意識基本可以歸納為四種:生存欲、繁殖欲、群體欲以及移植欲。生存欲是指食慾、安全、排泄等基本生理欲望。繁殖欲是指性慾以及與性慾相關的種種求偶意識特徵總和。群體欲則是個體人為了強大自身的力量要求融入並支配群體的原動力(類似於尼采提出的「權力意志」)。移植欲則是支配人的意識感知「審美、憐憫、悲傷、舒適、愉悅」等情感的深層欲望,之所以稱其為「移植欲」,是因為這些感知結果是個體人出於自身意識替代(意識移植)的目的去感知。原意識是動物性生存進化意識的總和。正常的個體人均擁有原意識,它是人與動物意識的共性。

顯意識即思想,它是個體人生活在人類群體(社會)中所受到教育的結果。語言、文字、道德、倫理等範疇就是人的顯層意識。顯意識是直接決定人的行為的意識,也是人區別於其它動物的顯著的質的特徵。思想(顯層意識)是人的意識的個性。思想通常分為經驗、思想方法和行為意志。這三個內容構成了個體人的個性。只有思想(顯層意識)和原意識的協調與統一,可以產生完美而愉快的人生。

人類意識作為關於客觀存在的主觀映像,其本身又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系統。關於這一複雜系統的結構,可以從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側面加以剖析。

首先,根據意識的主體的不同可以把人類意識區分為個體意識與社會意識。個體意識是個人或社會個體大腦中對自己親身實踐的客觀存在的反映。個體意識本身又是一個複雜系統,它是知、情、意三者的統一。知是對客觀事物的認識及其結果,即關於客觀事物的知識;情即情感,是指人類對客觀事物的感受和評價,它表現為熱愛、仇恨、嚮往、遺憾以及對自身喜、怒、哀、樂的體驗;意指意志,是指人類追求某種目的和理想時表現出的自我克制、毅力、信心和堅韌不屈等的精神狀態。社會意識是社會主體對客觀存在的總體反映。它主要表現為政治法律思想、道德、藝術、宗教、哲學、科學等形式。

其次,根據意識對象的不同,可以把人類意識區分為對象意識與自我意識。對象意識是對世界的物的尺度的反映。對象意識主要包括自然意識和社會意識。自我意識是主體對自身內在尺度的反映,是人類作為主體對於自身區別於他物的地位、性質、以及與他物的關係的意識。

再者,根據意識的高低層次(自覺程度)的不同,又可以把意識區分為潛意識與顯意識。潛意識(下意識、無意識)是一種沒有被主體明確意識到的意識,是一種主體自身不知不覺的內心的意識活動。它經常而大量地表現為本能的欲望和衝動,通過記憶及遺傳而貯存在腦中的先前意識,非自覺的情感體驗和情緒態度,不由自主的心理活動,在睡魘或夢境中自覺意識失控狀態下的心理活動,以及因身心失常導致的病態的心理現象等。潛意識具有非自覺性、非控制性、非語言性、隨意性和零散性等特點,因而潛意識主要歸屬於非理性意識。顯意識則是人們自覺地意識到並受到有目的控制的意識,它表現為人們定向的心理、自覺的反映、能動的認識、主動的思慮、有目的思維以及反思性的觀念活動。顯意識本身又包含着不同的層次和水平,可區分為經驗意識、理性意識和非理性意識。

此外,還可以按照不同的標準把意識區分為理性意識與非理性意識、形象意識與抽象意識、傳統意識與現代意識、現實意識及未來意識。還可以區分為三種意識層次:無意識、非自覺意識和自覺意識;三種意識水平:感性意識、知性意識和超越性意識等。

最早進行意識的科學實驗的可能是Libet。其用脈衝電直接刺激大腦皮層體感區,使被試者產生感覺。其主要結果,必須有一定的刺激強度和一定的持續刺激時間才能產生知覺。因此,其認為意識的產生要求腦的一些部位的神經元在足夠時間(可達500毫秒)內有足夠的興奮。這一實驗表明,意識是因腦內神經活動而產生。越來越多的研究發現,身體各器官傳遞的信號會影響我們對世界的感知、所做的決定、對自己的感覺,乃至塑造了意識本身。身體在任何與心靈有關的事情中都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人體內的器官會與大腦相互傳遞反饋信號,由此成為意識的關鍵組成部分。

人類的思想意識,主要有在清醒狀態和休眠狀態下兩種聯想意識結構。人類大腦的神經系統處於日常清醒狀態時,可通過自然界的各種信息對感官的不同刺激作用,形成對信息的傳導、存儲、運算和加工處理,然後實施對肢體不同的運作和語言表達方式。人類一生的各項活動信息,主要依賴於大腦的高容量存儲功能,並對人類一生的活動軌跡進行信息的存儲、刷新和邏輯運算,以實施大腦中樞神經對身體各項功能的反映和支配。大腦的神經存儲單元也稱作記憶細胞,占大腦神經細胞總量的20%左右。另外,大腦細胞的邏輯分析功能和對信息的處理作用與大腦所記憶的信息量有着至關重要的關聯性。人類的思維意識主要建立在對自然信息的存儲上,邏輯運算和比較形式是對事物的聯想延伸,而它每時每刻都要調用大腦存儲單元的信息。不然的話,邏輯運算和思維聯想都不會成為有機體的腦部功能。記憶是人類腦功能的主要成分,思維聯想是大腦潛意識的特殊功能。大腦分為兩個半球,也稱為左右半腦,對右腦的開發主要是提高人類腦智商。實施人類左右半腦的平衡性開發則導致人類腦智商水平的總體提高。在大腦清醒狀態下,人類的思想意識主要來源於大腦對自然界信息進行加工處理和存儲記憶,在這一期間,人的身體運動始終處於休息狀態下。也就是說,大腦的思維邏輯聯想是在肢體和感覺器官處於靜止和無感覺刺激的狀態下進行的,這也是人們常說的「靜思」「沉思」「思考」「入靜聯想」等等。在身體的運動狀態下,大腦支配的是簡單的肢體操作,而思維則處於簡單的信息處理狀態下。當肢體的運動結束後,大腦進入思維的延伸過程。在日常生活中,人的身體若始終處於活動階段,大腦的思維延續很難建立,只有身體和感官處於休止狀態下或半休止狀態下,思維活動才能敏捷地無限延續下去。人類在夜間休眠期,肢體停止工作,部分感官休眠,由於腦部細胞沒有完全被抑制,部分神經仍然在思維的活躍狀態,對日常生活軌跡的信息進行加工處理,同時產生思維聯想的深刻延續。生命體能夠通過自身的物理感知系統感知自身的存在,並可以根據自身的感知做出對外界環境的種種反應和行為,也就是說生命體(生物)能夠適應環境甚至改造環境以適應自身生存。人的意識,因其物理感知系統的特殊性,使其有能力掌握語言和文字。這就意味人們的經驗和科學可以通過語言和文字得到傳承,並積累到社會意識中去。在這樣的積累之下,人類的科學進步日益發達,從而使人的意識極大程度地領先於地球上的其它生命體。通常人類特有的意識被稱之為:思想。

(一)道的基本含義:運動,行事;行為規範;路、途徑、方法;言,說;相當於「得」;遵行,實行;理論、思想;終極真理,無限真理;道理;本元;本體。道的最早涵義指道路、坦途,再有萬事萬物的運行軌道的意思,逐漸發展為道理,用以表達事物的規律、法則。這一變化經歷了相當長的歷史過程。《易經》中有「復自道,何其咎」(《小畜》),「履道坦坦」(《履》),「反覆其道,七日來復」(《復》),都為道路之義。《尚書洪範》中說:「無有作好,遵王之道;無有作惡,遵王之路。無偏無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這裡的道,已經有正確的政令、規範和法度的意思,說明「道」的概念已向抽象化發展。道也特指道家、道教等。典籍中還常以「有道」指政治清明的局面。因道有道路、方法等義,所以可以引申作動詞表示疏通,此義一般讀dǎo;再引申又有引導、開導等義;此音後世多寫作「導(導)」,乃道的分化字。東周時期,老子首先把道看作是宇宙的本原和普遍規律,成為道學、道家、道教的創始人。道學是理聖老子創立的惟(有;為,是;隨從,聽從,遵從,順從)道的學說理論,道學包括哲學的道家、宗教學的道教、屬於人體生命科學範圍的內丹學等等。「道」是中國古代喆學的重要範疇。用以說明世界的本原、本體、規律或原理。理聖老子所著的《道德經》是惟(有;為,是;隨從,聽從,遵從,順從)道的經典著作,渾括而宏大,是喆學的典範,兼容神學、科學、政治學、經濟學、兵法、倫理學等。喆學是有嚴密邏輯)理則系統的宇宙觀,喆學研究宇宙的性質、宇宙內萬事萬物演化的總規律、人在宇宙中的位置等等一些很基本的問題。『道』是哲學上的重要範疇,用以說明世界的本原、本體、規律或原理。在不同的哲學體系中,其涵義略有所不同。在老子以前,人們對生成萬物的根源只推論到天,至於天還有沒有根源,並沒有觸及到。到了老子,開始推求天的來源,提出了道。他認為,天地萬物都由道而生。道,名大,曰微,無形無象,無聲無嗅,大而無外,小而無內,但卻是產生天地萬物,主宰天地萬物的總能源。作為本元的道與自然是同一的,道就是自然。道不僅是對萬事萬物的系統性、整體性的概括,而且是對萬事萬物發展過程的高度抽象和渾括。對於老子所說的道,歷來解說不一。有的認為,道是精神性的本體,是脫離物質實體而獨自存在的最高原理,主張老子的道論是客觀唯心主義。有的則認為,道是混沌未分的統一體,主張老子的道論是唯物主義。老子認為道生成天地萬物的過程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道生成萬物之後,又作為天地萬物存在的根據而存在於天地萬物之中。道是普遍存在的,無所不包,無間不入。道雖存在於天地萬物之中,但它不同於可感覺的具體事物,它是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搏之不得的,名夷希微,是構成天地萬物共同本質,所以說始有(道)曰無,僅靠感覺器官不能認知。老子的道論,對於後世有極其深遠的影響。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英文為「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太初也叫泰初,是一個道家術語,道家哲學中代表無形無質,只有先天一炁,比混沌更原始的宇宙狀態。神:(會意。從示申。「申」是天空中閃電形,古人以為閃電變化莫測,威力無窮,故稱之為神。本義:神靈;信神的人稱天地萬者和主宰者;指自然界物質運動變化的表現及其內在規律。道是萬物依歸的奧主,德者的保護者,亡德者的所有者。從事於惟(有;為,是;隨從,聽從,遵從,順從)道者同合大道,叫作德。德是得道。德:得道,知道,由道,以道,奉道,守道,適道,從道,是道,惟道,依道,因道,遵道,循道,順道,合道;得法,知法,由法,以法,奉法,守法,適法,從法,是法,惟法,依法,因法,遵法,循法,順法,合法。道統者,大統也,大一統也。道治者,法治也,大治也。大道氾兮,大道為法。大道氾兮,其可左右萬物兮。大道為法,大道可統治萬物,大道可佑助萬物!大道(天下母法、道法、大法、自然法、自然法則、道紀、道理、原理、始制、大制)無名(無名法;無有名狀,不可名狀)也,本質也,夷希微也,天下皆臣服(屈服稱臣,以臣禮服從君命,接受統治),天下皆服從統治。當權者若能因道守法循理理物,眾人眾物自然賓服。是道法,普度萬物,普救眾生。是(遵循)道法施政,普降甘露法雨,法如甘露,洽潤資生(生物、生人、生民、生產、生活),洽潤眾物眾生,洽潤眾心,洽潤人心,心田受潤。遵循自然法(道法、母法、大法、道理、原理、始制、大制)結合實際的原理制定惟道的實在法(子法、有名法、法律制度)並且公布宣傳普法,惟道的實在法(子法、有名法、法律制度)制定了也已經有效普法宣傳教育了,所有人物也務必知道循理奉法,知道循理奉法保平安、保安全。譬喻言之,道之在天下,猶川谷水之於江海水。川谷水,江海水,水循環,循環往復。川谷水,江海水,皆為水,同是水。道為物,道為法;物則道,法則道。道生物,道生法;物由道生,法由道生。道生物,大道派生萬物,道是萬物之本元,道是一切物之本元。道生法,大道為法,道是萬法之本元,道是一切法之本元。本元、本源、本原、始基,卋界萬物的來源和存在的根據。一切存在物皆由本元構成,一切存在物最初皆由本元生,最終又復歸本元。道是本元(本體、本源、本原、始基),道是宇宙萬物的來源和存在的根據。大道派生宇宙萬物,大道又作為宇宙萬物存在的根據而存在於宇宙萬物。道生萬物,道是萬物之宗,道是宇宙萬物的依歸。全部存在物皆由道構成,全部存在物最初皆由道而生,最終又復歸道。道是本原,道是規律,道是法則。道是天地萬物之母,道是物質運動的規律,道是天地萬物變化的終極原因。依據得道(德)的程度及特徵,老子定義了德、仁、義、禮。道,大德;德,上德;仁,中德;義,下德;禮,小德;亂亡,亡德。大德是道,德是得道,仁是中德,義是下德,禮是小德,亡德則亂亡。失道而後退居德,失德而後退居仁,失仁而後退居義,失義而後退居禮。禮,忠信暫時的棲止,可又是忠信淡薄昏亂紛爭的起首;成見,有着道的光華,可又是故步自封愚昧僵化的託始。所以,大丈夫當厚德而不薄德,當實而不浮華。因此,舍皮相而就道,抽象而趨道,通過抽象而趨向是道(為道,惟道,乃道,則道,循道循理循法)。老子的徒孫范蠡,把天道看成是事物發展變化的規律。他認為,人事必須「因陰陽之恆,順天地之常」,違反客觀規律,必然招致災禍。「夫人事必將與天地相參,然後乃可以成功」。他說的天道主要指陽至而陰,陰至而陽,盈縮轉化,周旋無盡的矛盾運動法則。天時於己不利時要主動退避,天時對已有利時要積極進取。從現有的文獻看,道家的傳播大體可分為南北兩大方面。北方方面又分為以三晉之地的文子一支和齊國的黃老學派一支與列子學派一支,其共同特點是以「道」為根本重建人文世界,具有「入世」傾向。南方一系則為莊子代表,發展《老子》去「欲」之說,進而將「長生久視」的取向扭轉為精神的自由亦即「逍遙」,表現出明顯的「出世」傾向。文子是晉人,而且是史官出身,他的學術背景正以三晉的史學為背景,這與我們對老子學術背景認識有一致處 。文子是老子的弟子,范蠡的老師,為《文子》(《通玄真經》)一書作者。文子學道早通,遊學於楚。楚平王孫白公勝曾向他詢問「微言」。後又遊學到齊國,彭蒙、田駢、慎到、環淵等皆師事之,形成齊國的黃老之學。常游於海澤,越大夫范蠡尊之為師,授范蠡七計。范佐越王勾踐,用其五而滅吳。《文子》主要解說老子之言,闡發老子思想,繼承和發展了道家「道」的學說。《文子》的首篇《道原》即開宗明義的解釋老子「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道」說:「夫道者,高不可極,深不可測,苞裹天地,稟受無形,原流泉浡,沖而不盈,濁以靜之徐清,施之無窮,無所朝夕,表之不盈一握,約而能張,幽而能明,柔而能剛,含陰吐陽,而章三光;山以之高,淵以之深,獸以之走,烏以之飛,麟以之游,鳳以之翔,星曆以之行,以之取存,是天地萬物的起源。道先天地而生,窈冥無形,渾而為一,一分為天地,輕清者為天,重濁者為地,四時陰陽亦依此而生,萬物乃得以生存活動。因此道是自然的究竟根本,自然萬物皆循道而行。「生物而不有,成化而不宰,萬物恃之而生,莫之知德,悖之而死,莫之能怨。」道無形無狀,無所不包,無處不在。道也是氣,「陰陽陶冶萬物,皆乘一炁而生。《文子》中的《道德》、《上德》、《下德》諸篇都論述了道與德的問題。認為「天道為文,地道為理,一為之和,時為之使,以成萬物,命之曰道,大道坦坦,去身不遠,修之於身,其德乃真,修之於物,其德不絕。天覆萬物,施其德而養之,與而不取,故精神歸焉;與而不取者,上德也,是以有德。高莫高於天也,下莫下於澤也,天高澤下,聖人法之,尊卑有敘,天下定矣。地載萬物而長之,與而取之,故骨骸歸焉;與而取者,下德也,下德不失德,是以亡德。」確立了「道」的觀念後,即發現了天地間最深微的奧妙,認為道不僅是物之所原,而且也可以引向人事,為人之所由。《文子》:「所謂無為者,非謂其引之不來,推之不往,迫而不應,感而不動,堅滯而不流,卷握而不散也,謂其私志不入公道,嗜欲不枉正術,循理而舉事,因資而立功,推自然之勢也。」也就是要順應自然規律而成事。明朝宋濂說:「子嘗考其言,一祖老聃,大概道德經之義疏爾。」元代吳金節說:「文子者,道德經之傳也。」據魏啟鵬先生考察,睡虎地出土的秦代竹簡《為吏之道》中,即含有文子之學的內容,即是說文子之學在北方的影響直至秦國。戰國時期,齊國稷下道家用「精炁」來說明道,把虛而無形的道看作是流布於天地之間、遍存於萬物內部的「精氣」。說:「凡道,無根無莖,無葉無榮。萬物以生,萬物以成,命之曰道。……精也者,氣之精者也。炁道乃生」(《管子內業》)。老子曾把道表述為「沖炁」,並說「其中有精」。稷下道家從唯物的方面進一步發展了老子的這一思想,把道表述為無所不在而又富有生機活力的精氣。精氣說對後來中國醫學的發展有很大影響。但它賦予精氣以靈性,有神秘化的傾向,與唯心主義劃不清界限。莊子是戰國中後期道家學派的代表人物。他認為道是世界的終極根源,是無所不覆、無所不載、自生自化、永恆存在的宇宙本體,否認有超越於道的任何主宰。他還認為不可能給道提出明確的規定,「道不當名」,「道昭而不道」,即使取名為道,也是「所假而行」。所以只能說「夫道,有情有信,無為無形;可傳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見;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極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長於上古而不為老」(《大宗師》)。對於莊子的道,當前學術界有人認為是獨立自存、超越時空的絕對精神,並以《莊子》書中「物物者非物」之語為根據,證明道是非物質性的造物主;也有人認為道是指具有無限性和永恆性的、產生了天地萬物並存在於其中的物質本體,並以《莊子》書中「通天下一氣」之語為根據,說明道就是物質性的氣。大多數學者認為莊子誇大了世界本原的神秘性,並把事物的相對性絕對化了,否定事物之間的差別,表現為相對主義,他的道論具有明顯的唯心主義傾問。戰國時期儒派學者所著《易傳》,認為道就是對立面相互轉化的普遍規律。《周易繫辭上》說「一陰一陽之謂道」,把一陰一陽相互轉化視為道。又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把道視為無形的抽象規律,與有形的具體事物區別開來。韓非汲取並發展了老子的辯證法,提出了關於道、德、理三者互相關係的學說,辯證地處理了它們的關係。他認為,「道者,萬物之始,……萬物之源」,是「萬物之所然」、「萬物之所以成」。把道視為物質世界的普遍規律,天地萬物存在與發展的總依據。他還認為,「道」是終極範疇,是萬物的普遍規律,而萬物的特殊本質就是「德」,「德者,道之功」;萬物的特殊規律就是「理」,道是「萬物之所稽」,「萬物各異理而道盡稽萬物之理」。把道、德、理的關係視為物質世界的普遍性與特殊性、無限性與有限性的辯證統一。到宋代,張載以道為氣化的過程,說「由氣化,有道之名」;程頤、朱熹則以道為理,表現了氣本論與理本論的不同。在中國哲學史上,道這一範疇是道家提出的,後被各家學說所接受,雖各有不同理解,但已成為宇宙本原、普遍規律性的代名詞。

(二)道,從辵、從首。辵部偏旁,後代都寫作「辶」。凡從辵的字都和行走的意義有關,少數是名詞,如跡、道等;絕大多數都是動詞,例如巡、過、進、退、逝、逾、迎、遇、逃、追等。「首」指「頭,元首,首腦,首領、團體的領導人,依據、根據」,「辵」指「從彳、從止,人行走於街道上,當行則行,當止則止」;「辵」與「首」聯合起來表示「首腦(精神、意識、思維、思想)規範、引領、引導行為,適道、適理、適法、適度,當行則行,當止則止」;本義:首腦(精神、意識、思維、思想)規範、引領、引導行為,適道、適理、適法、適度,當行則行,當止則止;引申義:惟道者有道,惟道者為道,惟道者是道,是道者有道,是道者有德,是道者遵道,遵行大道規範思想行為,行為遵行道;(哲學名詞)大,大一,場,大宗,大本,本體,本元,本原,本源,始基,自然,大自然;恆,法,道法,大法,母法,大制,始制,自然法,自然法則;道理,原理,真理,事理,物理,法則,規律。

首:頭腦,包括眼耳口鼻,是精神之宅,靈魂的居所,信息數據接收、處理、輸出的神府。李時珍《本草綱目辛夷發明》云:「腦為元神之府。」元,有為首的意思;元神即指人體的高級中樞神經機能活動。府,指所在處。「元神之府」,說明腦是主管高級中樞神經機能活動的。腦,又名髓海,深藏於頭部,居顱腔之中,其外為頭面,內為腦髓,是精髓和神明匯集發明之處,又稱為元神之府。腦包括端腦(大腦)、間腦、小腦、腦幹(腦幹包括:中腦、腦橋和延髓),其中分布着很多由神經細胞集中而成的神經核或神經中樞,並有大量上、下行的神經纖維束通過,連接大腦、小腦和脊髓,在形態上和機能上把中樞神經各部分聯繫為一個整體。腦是脊椎動物中樞神經系統的高級部位,生命機能的主要調節器。西曆20世紀40~50年代以來,科學家們對皮質下和腦的微結構進行了廣泛深入的研究。揭示出在信息輸入大腦皮質的腦活動中,除有傳統了解的「特異通路」外,還有經由腦幹網狀結構的「非特異通路」。後者的作用在於激活大腦皮質,使之處於一定的興奮水平,否則大腦皮質便不能對刺激發生反應。同時,位於大腦兩半球內的表面和側腦室深部、丘腦和下丘腦以及一系列其他皮質下結構的邊緣系統,在腦活動中也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它們可能與本能的、遺傳的反應有關,也對引起情緒和產生動機,以及對某些涉及個體間相互關係的行為反應有一定影響。由此表明,大腦皮質與皮下組織的功能活動是相互聯繫的,而且正是由於它們的協同作用保證了腦的正常功能。其中人腦是結構最複雜、功能極其完善的物質。腦是思維的器官,是心理、意識的物質本體。人的知力的差別,歸根結底是大腦功能的差別。大腦的化學物質絕大部分是先天生就的,但也有後天形成的,可以說人腦的腦力是先天和後天的「合金」。科學研究結果表明,人的知力是遺傳因素和環境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胎兒大腦的發育速度是相當驚人的。前三個月,其腦神經細胞竟以每分鐘幾十萬個的速度增長。自7個月至9個月期間,主要是支持細胞體的神經纖維的發育並完善神經細胞間的聯絡體系。這段時間內,母親應當有足夠量的蛋白質、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以及各種維生素,同時要保持安定愉快的情緒,切忌焦慮、驚嚇、生氣和悲傷。終日焦慮的孕婦,腦中的腎上腺素會大量增加,從而使血管收縮,導致胎兒膽戰心驚,心跳增快,大腦供血時急時慢。新生胎兒腦的平均重量為390克,出生後,大腦迅速發育。到3歲左右,平均為1100克。而成年人的腦重約1400克,這就是說,一個人的大腦的重量的80%是在3歲以前形成的。當蛋白質攝入量充足時,腦中的兒茶酚胺濃度增加,去甲腎上腺素傳遞活躍,而去甲腎上腺素與大腦的學習、記憶關係十分密切。專家們還指出,胎兒和兒童的食物中如果缺乏蛋白質,會對大腦的智力產生災難性影響,並把這種影響傳給下一代,直至第三代才能恢復正常。在中國古代,把心意識功能稱之為禪。有形之心:處在胸部左側肺部之中,統稱「心臟」。屬於血液循環系統中的重要器官。無形之心:靈魂的另一個名字,也稱「心靈」。古代人以心為思維器官,故後世沿用為腦的代稱,習慣上指思想的器官和思想情況,感情等身心健康的人就是指生命構造健全而靈魂也同樣擁有完全神志的健康人。心藏神,又稱主神明或主神志,是指心有統帥全身臟腑、經絡、形體、官竅的生理活動和主司精神、意識、思維、情志等心理活動的功能。故《素問靈蘭秘典論》說:「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

人體之神,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之神,是整個人體生命活動的主宰和總體現;狹義之神,是指人的精神、意識、思維、情感活動及性格傾向等。心所藏之神,既是主宰人體生命活動的廣義之神,又包括精神意識思維情志等狹義之神。人體的臟腑、經絡、形體、官竅,各有不同的生理功能,但它們都必須在心神的主宰和調節下,分工合作,共同完成整體生命活動。心神正常,則人體各臟腑的功能互相協調,彼此合作,全身安泰。神能馭氣控精,調節血液和津液的運行輸布,而精藏於五臟之中而為五臟之精,五臟之精所化之氣為五臟之氣,五臟之氣推動和調控五臟的功能。因此,心神通過駕馭協調各臟腑之氣以達到調控各臟腑功能之目的。由於心所藏之神有如此重要的作用,故稱心為「五臟六腑之大主」(《靈樞邪客》)。同時,心為神明之髒,主宰精神意識思維及情志動,如《靈樞本神》說:「所以任物者為之心。」心是可接受外界客觀事物並作出反應,進行心理、意識和思維活動的臟器。這一複雜的精神活動實際上是在「心神」的主導下,由五臟協作共同完成的。由於心為藏神之髒,君主之官,生之本,五臟六腑之大主,故情志所傷,首傷心神,次及相應臟腑,導致臟腑氣機紊亂。心之所以稱為「五臟六腑之大主」,還與其主血脈功能,即生血和運血功能有一定關係。人體各臟腑形體官竅的生理功能,包括神志活動,都離不開血氣的充養,而血氣通過脈管到達全身各處,是以心臟搏動為動力的。只有當心主血脈的功能正常,全身各臟腑形體官竅才能發揮其正常的生理功能,使生命活動得以繼續。若心主血脈的功能發生障礙,就可影響到各臟腑形體官竅。一旦心臟搏動停止,全身臟腑形體官竅的功能也即喪失,生命活動也隨之結束。心的主血脈與藏神功能是密切相關的。血是神志活動的物質基礎之一,如《靈樞營衛生會》說:「血者,神氣也。」心血,即在心臟與血脈中化生和運行的血液。心血充足則能化神養神而使心神靈敏不惑,而心神清明,則能馭氣以調控心血的運行,濡養全身臟腑形體官竅及心脈自身。人類的神經系統高度發展,特別是大腦皮層不僅進化成為調節控制的最高中樞,而且進化成為能進行思維活動的器官。因此,人類不但能適應環境,還能認識和改造世界。神經系統由中樞部分及其外周部分所組成。中樞部分包括腦和脊髓,分別位於顱腔和椎管內,兩者在結構和功能上緊密聯繫,組成中樞神經系統。外周部分包括12對腦神經和31對脊神經,它們組成外周神經系統。外周神經分布於全身,把腦和脊髓與全身其他器官聯繫起來,使中樞神經系統既能感受內外環境的變化(通過傳入神經傳輸感覺信息),又能調節體內各種功能(通過傳出神經傳達調節指令),以保證人體的完整統一及其對環境的適應。神經系統的基本結構和功能單位是神經元(神經細胞),而神經元的活動和信息在神經系統中的傳輸則表現為一定的生物電變化及其傳播。例如,外周神經中的傳入神經纖維把感覺信息傳入中樞,傳出神經纖維把中樞發出的指令信息傳給效應器,都是以神經衝動的形式傳送的,而神經衝動就是一種稱為動作電位的生物電變化,是神經興奮的標誌。中樞神經通過周圍神經與人體其他各個器官、系統發生極其廣泛複雜的聯繫。神經系統在維持機體內環境穩定,保持機體完整統一性及其與外環境的協調平衡中起着主導作用。在社會勞動中,人類的大腦皮層得到了高速發展和不斷完善,產生了語言、思維、學習、記憶等高級功能活動,使人不僅能適應環境的變化,而且能認識和自覺改造現實環境。內、外環境的各種信息,由感受器接受後,通過周圍神經傳遞到腦和脊髓的各級中樞進行整合處理,再經周圍神經控制和調節機體各系統器官的活動,以維持機體與內、外界環境的相對平衡。神經系統是由神經細胞(神經元)和神經膠質所組成。神經系統是由腦、脊髓、腦神經、脊神經和植物性神經,以及各種神經節組成。神經系統能協調體內各器官、各系統的活動,使之成為完整的統一體,並與外界環境發生相互作用。神經系統通過調整機體功能活動,使機體適應不斷變化的外界環境,維持機體與外界環境的平衡。人類在長期的進化發展過程中,神經系統特別是大腦皮質得到了高度的發展,產生了語言和思維,人類不僅能被動地適應外界環境的變化,而且能主動地認識客觀世界,改造現實世界使之為人類服務,這是人類神經系統最重要的特點。

思維是人類所具有的高級認識活動。按照信息論的觀點,思維是對新輸入信息與腦內儲存知識經驗進行一系列複雜的心知操作過程。思維最初是人腦藉助於語言對事物的概括和間接的反應過程。思維以感知為材料又超越感知的界限。通常意義上的思維,涉及所有的認知或知力活動。思維探索與發現事物的內部本質聯繫和規律性,是認識過程的高級階段。

思維對事物的間接反映,是指它通過其他媒介作用認識客觀事物,及藉助於已有的知識和經驗,已知的條件推測未知的事物。思維的概括性表現在它對一類事物非本質屬性的摒棄和對其共同本質特徵的反映。

隨着研究的深入,人們發現,除了邏輯思維之外,還有形象思維、頓悟思維等等思維形式的存在。邏輯思維也叫抽象思維,形象思維也叫具象思維,頓悟思維也叫靈感思維。

思維是人類所具有的高級認識活動。按照信息論的觀點,思維是對新輸入信息與腦內儲存知識經驗進行一系列複雜的心智操作過程。

分析與綜合是最基本的思維活動。分析是指在頭腦中把事物的整體分解為各個組成部分的過程,或者把整體中的個別特性、個別方面分解出來的過程;綜合是指在頭腦中把對象的各個組成部分聯繫起來,或把事物的個別特性、個別方面結合成整體的過程。分析和綜合是相反而又緊密聯繫的同一思維過程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分析,人們則不能清楚地認識客觀事物,各種對象就會變得籠統模糊;離開綜合,人們則對客觀事物的各個部分、個別特徵等有機成分產生片面認識,無法從對象的有機組成因素中完整地認識事物 。

比較是在頭腦中確定對象之間差異點和共同點的思維過程。分類是根據對象的共同點和差異點,把它們區分為不同類別的思維方式。比較是分類的基礎。比較在認識客觀事物中具有重要的意義。只有通過比較才能確認事物的主要和次要特徵,共同點和不同點,進而把事物分門別類,揭示出事物之間的從屬關係使知識系統化 。

抽象是在分析、綜合、比較的基礎上,抽取同類事物共同的、本質的特徵而捨棄非本質特徵的思維過程。概括是把事物的共同點、本質特徵綜合起來的思維過程。抽象是形成概念的必要過程和前提 。

感性具象思維:在直接接觸外界事物時感官直接感覺到的具體。

抽象邏輯思維:以抽象概念為形式的思維。它主要依靠概念、判斷和推理進行思維,是人類最基本也是運用最廣泛的思維方式。一切正常的人都具備邏輯思維能力,但一定有高下之分。

理性具象思維:感性具體基礎上經過思維的分析和綜合,達到對事物多方面屬性或本質的把握。由抽象到具體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邏輯起點經過一系列中介,達到思維具體的過程。

辯證唯物主義關於思維的觀點是思維科學研究的基礎。西曆20世紀初,從物質運動形式上對思維作出重大研究成果的巴甫洛夫高級神經活動學說,初步揭示了思維的神經生理機制。

西曆20世紀50年代以後,腦科學有了新的重大進展,斯佩里等人對左腦和右腦功能的研究,對大腦機能區的定位研究,對神經迴路的研究,腦物理和腦化學的研究等,都進一步揭示了思維的物質運動性質;與此同時,皮亞傑等人對兒童思維和成人思維的研究,新近興起的認知科學對人腦信息加工機理的研究,則又豐富了人腦反映事物本質之機制的知識。這些研究成果為思維科學積累了新的科學資料。當代各學科的多層次和橫向滲透發展,尤其是信息論和計算機科學的誕生,為深入地研究人的思維開闢了新的途徑。

思維科學分為思維科學的基礎科學,思維科學的技術科學及思維科學的工程技術三個層次。思維科學的基礎科學研究思維活動的基本形式——邏輯思維、形象思維和靈感思維,並通過對這些基本思維活動形式的研究,揭示思維的普遍規律和具體規律。因此,思維科學的基礎科學可有若干分支,如邏輯思維學、形象思維學等。個體思維的累積和集合,構成社會群體的集體思維。研究社會群體集體思維的是社會思維學。它也是思維科學的一門基礎學科。

思維科學是一門綜合性的交叉學科,故需要多種學科的配合研究。可以從心理學、人工知能、計算機科學、數學、生理學及文學藝術等方面着手來研究人的思維過程的規律。思維科學的應用領域十分廣泛,涉及科學語言學、模式識別、人工智能、教育學、情報學、管理學、文字學等學科的研究。

思維分廣義的和狹義的,廣義的思維是人腦對客觀現實概括的和間接的反映,它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質和事物間規律性的聯繫,包括邏輯思維和形象思維。而狹義的通常的心理學意義上的思維專指邏輯思維。

【詞目】思維

思維

【釋義】:① 與「感性認識」相對。指理性認識,即思想;或指理性認識的過程,即思考。是人腦對客觀事物間接的和概括的反映,是認識的高級形式。包括邏輯思維和形象思維,通常指邏輯思維。②與「存在」相對。指意識、精神。

哲學名詞

概述

思維是思維主體處理信息及意識的活動。思維主體是可對信息進行能動操作(如採集、傳遞、存儲、提取、刪除、對比、篩選、判別、排列、分類、變相、轉形、整合、表達等等活動)的物質。思維主體既有自然進化而形成的動物(如人),也(會)有逐漸發展完善的人工知能產品。思維活動的對象是信息及意識。信息是能被思維主體識別的事物現象及表象。意識是思維活動的產物,意識以信息的形式儲存、表現和輸出,意識傳播的實質是信息傳播。意識往往又會成為思維主體進行下一步思維的基礎。這裡思維和意識兩個詞分別代表的不同的事物,但人們往往把它們當作同一個概念,這種狀況容易引起人們認識上的混亂,因此需要注意區分。間接性和概括性是思維的基本特徵。思維的概括性是建立事物之間的聯繫,把有相同性質的事物抽取出來,對其加以概括,並得出認識。如5隻老虎,3隻山羊,7隻猴子,2隻貓。這就是一個根據事物的共性使用數量來概括事物的例子。思維的間接性是通過其它表徵來推斷事物的能力,例如,警察在罪犯的犯罪現場,通過尋找一些罪犯在現場留下的痕跡,就可以在腦中推斷出罪犯在現場作案時的場景。醫生在給患者看病時,通過病人描述症狀以及通過一些化驗就可以得知病人的病情以及感染的何種病毒。思維的這種能力,把本無直接關係的現象聯繫在一起,使得人們不必去直接的接觸某些信息,通過這些規律,便可以成功的揭露出這些事物的本質。以上兩種屬性賦予思維的能力,已經使得思維超出了感性的認識範圍。例如在科學研究中,人類是不能通過感覺來直接理解的。如人類是不能通過感覺來直接理解原子核的變化的。但人類可以通過尋找其活動的規律,並對相同的規律加以概括,便可以間接的去理解它。思維可以通過歸納與概括掌握現實中事物的規律,還可以在已有的事物上,通過想象,建立全新的、不存在的事物。例如,發明家可以通過已經存在的物品,通過新的想象,對其加以改進,從而發明出新的物品。其能否成功關鍵取決於思維的的推斷是否與現實相符。其實,這也正是人類創造能力和創作能力的來源。

認知加工方式

1.分析與綜合

分析與綜合是思維活動最基本的認知加工方式,其它的思維加工方式都是由分析與綜合派生出來的。分析就是將事物的心理表徵進行分解,以把握事物的基本結構要素、屬性和特徵。

2.比較

比較就是將各種事物的心理表徵進行對比,以確定它們之間的相異或相同的關係。

3.抽象與概括

抽象與概括是更高級的分析與綜合活動。抽象就是將事物的本質屬性抽取出來,捨棄事物的非本質屬性。

例如對各種鍾、表的抽象就是,將「能計時」這個本質屬性抽取出來,而捨棄大小、形狀等非本質的屬性。

概括:是將抽取出來的本質屬性綜合起來,並推廣到同類事物中去。

例如把「由三條線段組成的封閉圖形」叫做三角形,一個圖形無論大小、形狀、位置如何,只要它具有「由三條線段組成」和「封閉圖形」這兩個特徵,就是三角形。

4.具體化與系統化

(1)具體化就是把抽象、概括的知識用於個別的、具體的場合。

在教學或實際工作中,應用一般原理來解決具體問題,就是具體化的表現,使我們對事物的認識得到深化和發展。

(2)系統化就是把本質屬性相同的東西,分成一定的類別並歸納到一定的類別系統中去的過程。

在教學過程中,對學習材料進行分類、編寫提綱、列圖表等,都是系統化的工作,使我們對事物的認識更加明確、清晰和完整。

分類

(1)根據思維所要解決的問題的內容可分為:動作思維,形象思維和抽象思維。

(2)根據思維活動的方向和思維成果的特點可分為:集中 (輻合)思維和發散思維。

(3)根據思維的新穎性、獨創性可分為:常規思維和創造思維。

(4)根據思維是否遵循嚴密的邏輯規律可分為:直覺思維和分析思維。

(5)根據思維是根據日常生活經驗還是科學概念可分為:經驗思維和理論思維。

廣義思維

廣義思維特點

(1)思維的本質是思維主體的一種運動。從物理學的研究結果可知,思維的主體是由分子和原子等單位構成的,分子和原子又是由質子、中子和電子等基本微粒構成,而這些基本微粒只能處於物理運動狀態之中。在分子角度上,思維運動可以被分解為分子和原子的物理運動和化學反應。

(2)思維運動的過程是一個消耗能量的過程。組成思維運動的物理運動和化學反應都需要消耗能量。生物體的思維運動一般需要消耗生物體的化學能;非生物的思維運動一般需要消耗電能。

(3)思維運動可以被分解為許多個最簡單、最基本的運算。既然思維的本質是運動,那麼它當然可以被分解。生物體的思維運動可以被分解成許多個可以被蛋白質和核酸等生命物質控制和操作的最簡單、最基本的運算;非生物的思維可以被分解為許多最簡單、最基本的物理運算。

(4)思維運動是一種持續性的過程,是對新獲得的環境信息和之前的運算結果信息的綜合運算,即思維運動的過程是一個信息積累的過程,過去思維運動的結果會對現在和將來的思維運動產生影響。

(5)思維運動的過程和結果不一定被思維主體所意識。一些思維運動的過程和結果可以被思維主體所直接意識,另一些思維運動可以被思維主體所間接意識,其餘思維運動則無法被思維主體所意識。就像光線一樣,人們只能看見其中的一部分(可見光),其餘部分(紅外線和紫外線)肉眼是無法直接看見的。

(6)思維運動不一定能被思維主體支配和控制。其中一部分思維運動受思維主體意志的支配和控制,另一部分思維運動不受思維主體意志的支配和控制。

(7)思維運動因思維主體的思維組織體系的發達程度不同而有低等思維和高等思維之分。低等生物的思維組織體系較低等,具有低等的思維;高等生物的思維組織體系較發達,具有高等發達的思維。

(8)進行思維運動的組織主要是丘腦和大腦皮質。大腦皮質的不同腦葉、功能區與丘腦的相應核團分別構成功能相對獨立的功能系統,每個功能系統分別產出樣本點亮丘覺進入意識,各個意識之間相互作用形成思維。

廣義思維的分類

在這裡,把思維主體可以直接意識到的思維稱為意識思維;把思維主體不能直接意識,但可以間接意識的思維稱為潛意識思維;把思維主體無法意識到的思維稱為無意識思維。把思維主體意志可以支配和控制的思維稱為主動性思維;把思維主體無法支配和控制的思維稱為被動性思維。實際上,主動性思維和意識思維是同一種思維,被動性思維包含了潛意識思維和無意識思維。人類的意識思維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狹義思維,意識思維的過程也就是我們思考問題的過程。人類的潛意識思維是靈感、夢、幻覺等的來源,潛意識思維可以通過這些客觀存在的現象間接地意識到它的存在。此外,人的感情、性格、興趣、習慣、心情、心理素質、某些技能等都受到潛意識思維的影響。

理性認識是認識的高級階段。在感性認識的基礎上,把所獲得的感覺材料,經過思考、分析,加以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整理和改造,形成概念、判斷、推理。理性認識是感性認識的飛躍,它反映事物的全體、本質和內部聯繫。理性認識是認識過程的高級階段和高級形式,是人們憑藉抽象思維把握到的關於事物的本質、內部聯繫的認識。理性認識以抽象性、間接性、普遍性為特徵,以事物的本質、規律為對象和內容。理性認識包括三種形式:①概念。反映事物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是構成科學體系核心的邏輯要素。②判斷。反映事物關係的思維形式,是對事物的狀況和性質有所判定的思維形式。③推理。由已知合乎規律地推出未知的思維形式,是通過對某些判斷的分析和綜合再引出新的判斷的過程。

感性認識提供理性認識的材料

感性認識是由感官直接感受到的關於事物的現象、事物的外部聯繫、事物的各個片面的認識。人們在實踐過程中,通過自己的肉體感官(眼、耳、鼻、舌、身)直接接觸客觀外界,引起許多感覺,在頭腦中有了許多印象,對各種事物的表面有了些許認識,這就是感性認識。感性認識有生動性、具體性、表面性等特點,其反映的是事物的現象。感覺是主體的感官對內外環境適宜刺激物的反映形式。它反映事物的表面的個別屬性,例如,可見光線(波長在380~770毫微米之間的電磁波)通過人的眼睛轉化為神經過程,產生視覺;一定的聲波(頻率為16~20000赫茲之間的聲波)作用於人的耳朵,引起神經興奮,產生聽覺。感覺是由感官、腦的相應部位和介於其間的傳導神經組成的分析器系統協同活動的產物。感覺因分析器不同可分為視覺、聽覺、嗅覺、味覺、機體覺等不同種類。感性認識形式是對事物的表面特徵的描述,還不能揭示事物的本質。

發展趨勢

它反映事物之間的內在聯繫和發展趨勢。概念、判斷和推理是相互聯繫、相互促進的。理性認識反映事物的一般特性和普遍本質。感性認識是理性認識的基礎和前提。

理性認識對感性認識的依賴關係,是認識對實踐的依賴關係在認識發展過程中的繼續和體現。

推理階段的認識

理性認識相對於感性認識而言。是指屬於概念、判斷和推理階段的認識,是人們在實踐基礎上對客觀事物的本質、全體、內部聯繫的反映。

理性認識是認識的高級階段,是由感性認識發展而來的,它表現為一系列的抽象、概括、分析和綜合的過程。

理性認識的特點

認識過程中的飛躍

人們在實踐中對客觀事物的感性認識大量積累的基礎上,抓住事物的本質屬性,即抽出事物的本質、全體和內部聯繫,用一定的物質外殼語詞把它標誌起來,這就產生了概念。概念是反映對象本質屬性的思維形式,是思維的「細胞」,它的產生是認識過程中的飛躍。

間接的反映

判斷是展開了的概念,是對某一事物內部聯繫作出肯定與否定的論斷的思維形式。推理是從已知判斷推出新的判斷的思維形式。它能反映出事物發展的必然趨勢。由此可見,概念、判斷和推理是理性認識的三種基本形式。此外還包括假說和理論等形式。理性認識的特點,是對客觀事物抽象、概括、間接的反映。

理性認識以事物的本質規律為認識對象,是對事物的內在聯繫的認識,具有抽象性、間接性、普遍性。理性認識的三種形式有:概念——對事物本質屬性的概括,判斷——在概念的基礎上對事物的各種關係進行區分、識別;推理——由一個已知的判斷推出下一個判斷。理性認識的這三種形式是認識的不斷深化,具有遞進性,理性認識靠的是人類的思維模式,及邏輯思維。邏輯思維,又稱抽象思維,是人的理性認識階段,人運用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類型反映事物本質與規律的認識過程。邏輯就是事情的因果規律,邏輯學就是關於思維規律的學說。

狹義上邏輯既指思維的規律,也指研究思維規律的學科即邏輯學。廣義上邏輯泛指規律,包括思維規律和客觀規律。邏輯包括形式邏輯與辯證邏輯,形式邏輯包括歸納邏輯與演繹邏輯,辯證邏輯包括矛盾邏輯與對稱邏輯。對稱邏輯是人的整體思維(包括抽象思維與具象思維)的邏輯。邏輯學就是關於思維規律的學說。有邏輯和邏輯學兩個概念通用。邏輯(理則學),古典希臘語 (logos),最初的意思是"詞語"或"言語",(引申出意思"思維"或"推理"),西曆1902年嚴復譯《穆勒名學》,將其意譯為"名學",音譯為"邏輯";因為該詞是由日制漢語"倫理"一詞分拆而來,所以日語還把它譯為"論理學"。 傳統上,邏輯被作為哲學的一個分支來研究。自從西曆十九世紀中期,邏輯經常在數學和計算機科學中研究。邏輯的範圍非常廣闊,從核心主題如對謬論和悖論的研究,到專門的推理分析如或然正確的推理和涉及因果關係的論證。在我國古代,邏輯學又被稱為理學、理則學、名學、刑名之學等。

認知,是指人們獲得知識或應用知識的過程,或信息加工的過程,這是人最基本的心理過程。認知包括感覺、知覺、記憶、思維、想像和語言等。人腦接受外界輸入的信息,經過頭腦的加工處理,轉換成內在的心理活動,進而支配人的行為,這個過程就是信息加工的過程,也就是認知過程。人的認知能力與人的認識過程是密切相關的,可以說認知是人的認識過程的一種產物。一般說來,人們對客觀事物的感知(感覺、知覺)、思維(想象、聯想、思考)等都是認識活動。認識過程是主觀客觀化的過程,即主觀反映客觀,使客觀表現在主觀中。所謂「客觀」,顧名思義,就是觀察者為「客」。此時,被觀察事物的性質和規律不隨觀察者的意願而改變。所謂「主觀」是觀察者為「主」,參與到被觀察事物當中。此時,被觀察事物的性質和規律隨觀察者的意願不同而不同。通常語境中的主觀是指人的一種思考方式,與「客觀」相反。所謂「主觀」就是表面現象,憑藉自己的觀點,不從實際情況出發,即主觀性;受個人偏見或局限性所限定的一特定的人所特有的主觀印象;近代哲學中對個體和主觀過分強調個人喜好的偏移。未經分析推算,下結論、決策和行為反應,暫時不能與其他不同看法的人仔細商討,稱為主觀。客觀: 在意識之外,不依賴主觀意識而存在的(跟「主觀」相對); 按照事物的本來面目去考察,與一切個人感情、偏見或意見都沒有關係。客觀還是一種探討現實世界本質的觀點。在日常語意中來說,客觀相對於主觀,是經過研究推算得出的結論,一種嘗試性的減小觀念對目前對話內容探討造成影響的語彙提示。客觀是「中立」的同義詞,與公正連用組成短語「客觀公正」時則指一種努力減少「個人成分」參與的敘述或者論證方式。

⑩ 大:(1)道,天下母;始有,始基;大宗,大本;本元,本原,本源。

(2)(象形。甲骨文字形,象人的正面形,有手有腳。「大」是漢字部首之一,從「大」的字往往與人類或人事有關。本義:大小的「大」)

(3)形容體積、面積、數量、力量、規模、程度等方面超過一般或超過所比較的對象。與「小」相對。

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古文大也,籀文介,改古文亦象人形。凡大人、大夫、太子、太君,皆尊詞。——《說文》

遵彼大路兮。——《詩·鄭風·遵大路》

大有。——《易》。釋文:「大有,包容豐富之象。」

然後會於大廟。——《禮記·祭統》。注:「始祖廟也。」

大,小大也。——《廣韻》

古田常上請爵祿而行之群臣,下大斗斛而施於百姓。——《韓非子·二柄》

此不為遠者小而近者大乎?——《列子·湯問》

(4)年輩較長或排行第一的。

如:大婦(長子之妻);大宗(宗法社會以嫡系長房為「大宗」;餘子為小宗)。

(5)重要,重大。如:大頭腦(主腦;主旨);大八丈(大人物);大柄(大權);大趣(大旨;主要的旨趣)。

(6)德高望重的。吾長見笑於大方之家。——《莊子·秋水》

又如:大操(高尚的操守);大賢(才能超群的人)。

(7)超過一般。(8)學識淵博的。(9)規模大。(10)性質嚴重。

(11)尊稱對方的事物 ;敬語。如:大作;尊姓大名

(12)達到很廣範圍或很高程度。如:大長志氣;大吃一驚;大大增加。

(13)很,太,非常。六朝以前,沒有「太」字,「大」即是「太」,古音也讀「大」為「太」,如「大守」、「大上」、「大後」,亦即「太守」、「太上」、「太后」;六朝以後才另造「太」,把「大」和「太」兩字的形、音、義區別開來。大謾,願聞其要。——《莊子·天道》

(14)大人。(15)〈方〉∶父親 。如:俺大叫俺來上海看看你

(16)〈方〉:指伯父或叔父 。如:俺三大是個勞模。

(17)超過。亦無大大王。——《戰國策·秦策二》

冀:冀求,希望,期望,願望。冀求:企求;希望和要求;希望獲得。求:請求,要求,追求,尋求,探求,探索。希望:心裡想着達到某種目的或出現某種情況;希望達到的某種目的或出現的某種情況;願望;希望所寄託的對象。

知:(1)(會意。小篆字形,從口矢。 段玉裁:「識敏,故出於口者疾如矢也。」意思是:認識、知道的事物,可以脫口而出。本義:知道)

知道:知大道,惟大道;知道理,惟道法;惟道,是道,遵道,循道,守道,奉道;知法,循法,遵法,守法,奉法;謂通曉天地之道,深明人世之理,尊奉自然之法;曉得,謂對事物有所了解、認識。《管子戒》: 「聞一言以貫萬物,謂之知道。」《孫臏兵法·八陣》:「知道者,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內得其民之心,外知敵之情。」

(2)同本義 。知,識也。——《玉篇》

心徹為知。——《莊子外物》

又如:知不到(不知道);知風(知道情況);知不道(不知道);知兵(通曉軍事);知古今(識古通今);知足不辱(知止就不會招致羞辱);知命不憂(知天命者無憂慮)。

(3)曉得,明了,懂得,了解,理會。

如:知道眉高眼低(比喻懂事);知竅(能見機行事;知趣);知局(知趣);知心着意(彼此了解,心意投合);知我(深切了解我);知好歹(明白道理,懂事);知情識趣(懂情意,善體貼);知高識底(說話、做事懂得掌握分寸)。

(4)認知;認識。

認知:通過思維活動認識、了解;識物和知道;感知和理知。理知:理性認知,理性認識;指清醒、冷靜、合乎實際的思維。認知也稱之為認識,是指人認知外界事物的過程,或者說是對作用於人的感覺器官的外界事物進行信息加工的過程,是指人們認識活動的過程,即個體對感覺信號接收、檢測、轉換、簡約、合成、編碼、儲存、提取、重建、概念形成、判斷和問題解決的信息加工處理過程。它包括感覺、知覺、記憶、思維等心理現象。

認識:認知;能夠確定某一人或事物是這個人或事物而不是別的;指人的頭腦對客觀世界的反映。認識是認知知識,即人腦反映客觀事物的特性與聯繫、並揭露事物對人的意義與作用的思維活動。從廣義上講,認識包含人的所有認知活動,即為感知、記憶、思維、想象、語言的理解和產生等心理現象的統稱。認識是一種信息加工過程,可以分為刺激的接收、編碼、存儲、提取和利用等一系列階段。從狹義上講,認識有時等同於記憶或思維。

(5)見解,見識,學識,學問,知識。吾生也有涯,而知也無涯。——《莊子養生主》

(6)知慧;才知。如:知力 (才知能力)。

又如:求知慾;真知灼見。

(7)知覺;省悟。草木有生而無知。——《荀子王制》

(8)告訴;使知道。如:通知(猶通曉;把事項告訴人知道;告知事項的文字或口信)。

(9)聞,聽到。

《國語楚語上》:「夫為台榭,將以教民利也,不知其以匱之也。」韋昭註:「知,聞也。」

(10)感到,感覺,察覺。 如:感知(感覺);照知(明察)。

(11)欲望,欲求,求。如:知道(求道;循道;得道;守道)。

(12)之。《墨子公孟》:「譬若美女,處而不出,人爭求之;行而自炫,人莫知取也。」畢沅校註:「(知)一本作之。」

(13)為,作。

《易繫辭上》:「干知大始,坤作成物。」高亨註:「王念孫曰:「知猶為也,為亦作也。」

(14)得;得到。

《列子湯問》:「臣恐彼國之不可知之也。」張湛註:「此國自不可得往耳。」

《呂氏春秋審應》:「『夫聚粟也將以為民也,其自藏之與在於上奚擇?』薄疑曰:『不然,其在於民,而君弗知,其不如在上也。其在於上,而民弗知,其不如在民也。』」高誘註:「知,猶得也。」

(15)守。守:遵守,遵循,奉行;守則,準則,原則,規範;堅持,保持,保守;保衛;守侯,守護;請求;挨着,靠近;依靠,依傍;看守,看管;掌管。

(16)主持;主管;執掌;管理 。

有能助寡人謀而退吳者,吾與之共知 越國之政。——《國語越語上》

《呂氏春秋長見》:「三年而知鄭國之政也。」高誘註:「知,猶為也。」

又如:知縣(縣長);知更(主管更漏);知內外事(主持內政和外交事務);知賓(指主管招待賓客的人。亦稱「知客」);知客寮(寺院中的接待客);知印(主持用印);知貢舉(唐宋時特派主持進士考試的大臣)。

(17)參與。 高、 鮑將不納君,而立公子 角,國子知之。——《左傳成公十七年》

(18)識別;區別 。如:知時達變(識時務,善變通)。

(19)匹配。《詩檜風隰有萇楚》:「樂子之無知。」鄭玄箋:「知,匹也。疾君之恣,故於人年少沃沃之時,樂其無妃匹之意。」

(20)知遇;賞識 。如:知愛(賞識喜愛);知器(賞識,器重);知遇(賞識;優待);知憐(賞識愛護);知重(賞識;看重)。

(21)要好。悲莫悲兮生別離,樂莫樂兮新相知。——《楚辭九歌》

又如:知慰(關心;撫慰);知契(知心投合)。

(22)知己。 天涯占夢數,疑誤有新知。——李商隱《涼思》

又如:知心腹(親信)。

(23)知己者,知交。

《文選謝瞻〈王撫軍庾西陽集別作詩〉》:「方舟新舊知,對筵曠明牧。」李善註:「舊知,庾也;明牧,指王撫軍也。」

(24)彼此了解。如:相知;知音。

(25)彼此了解、交好的人。如:故知(老朋友);舊知(老朋友;舊友)。

(26)相交;結交;交遊。

《左傳昭公四年》:「公孫明知叔孫於齊。」杜預註:「公孫明,齊大夫子明也,與叔孫相親知。」

(27)表現;謂有動於中,表現於容色。

《管子心術下》:「金心在中不可匿,外見於形容,可知於顏色。」

《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晉侯聞之而後喜可知也。」杜預註:「喜見於顏色。」

(28)相互作用。相互作用是事物之間或事物內部因素之間聯繫的一種表現形式。包括互相聯結、互相鬥爭、互相促進、互相制約等關係。相互作用由作用和反作用兩方面構成;作用和反作用不可分離,具有辯證統一的性質。相互作用是客觀世界普遍聯繫的表現,是事物間或事物內部因素間關係和過程的基本內容;世界上不存在與他物毫無聯繫的事物,而相互作用正是事物間聯繫的表現,沒有相互作用也就表明不存在聯繫。反也者,道之動也。相互作用推動事物運動、發展,相互作用使事物的原有性質和狀態發生改變。離開相互作用就無法理解運動。相互作用具有非常豐富的內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的實質是矛盾及矛盾諸方面的相互作用。事物之間的相互作用,使客觀世界形成一個有機整體,並處於不斷地運動和變化發展中。相互作用,表徵事物或現象之間辯證聯繫的普遍形式的哲學範疇。在現代科學中,相互作用是指控制系統的反饋過程以及物質系統中發生的物質、能量、信息的交換和傳遞過程。相互作用原則全面、深刻地揭示了事物之間的因果聯繫,是因果關係在邏輯上的充分展開。在客觀世界的普遍聯繫鏈條中,原因和結果經常互移其位、相互轉化。受原因作用的事物在發生變化的同時也反作用於原因,從而把因果性關係轉變為相互作用的關係。其中每一方都作為另一方的原因並同時又作為對立面的反作用的結果表現出來。整個物質世界就是各種物質存在普遍相互作用的統一整體。相互作用也是系統內部諸要素的關係和聯繫的形式。要素之間相互作用的方式構成系統存在的基礎,系統中要素的相互作用是決定系統發展方向的因素。相互作用只有藉助於特殊的物質載體才能實現,相互作用的內容取決於組成要素的物質層次和性質。例如,現代生物學把相互作用劃分為分子的、細胞的、器官的、機體的、種的、生物圈等不同水平的形式。社會生活是複雜的相互作用的形式。相互作用是客觀的、普遍的。具體的相互作用是整個物質世界相互作用鏈條的環節和部分,相互作用的普遍性和絕對性通過無限多樣的具體的相互作用而體現出來。相互作用是事物的屬性、結構、規律存在和發展的條件。相互作用範疇具有重要的方法論意義。認識事物意味着認識它們的相互作用,要揭示事物的本質屬性,就必須研究事物之間具體的相互作用的特殊性。相互作用的實質是矛盾以及矛盾諸方面的相互依存和鬥爭。在諸多因素的相互作用中,必有一種起着主導的決定的作用。在實際工作中,只有認清事物之間相互作用的特點和規律性,才能認識和把握事物的本質。

(29)知,漢語一級字,讀作zhī或zhì,最早見於甲骨文。知的本義是談論和傳授行獵、作戰的經驗;後引申為經驗,常識,真理;又引申為聰明的,有戰略的,覺悟的;由談論和傳授行獵、作戰的經驗引申為了解,懂得,通曉,明白,能體會;又由了解,懂得,通曉,明白,能體會引申為管理,主持。

子:1)(象形。甲骨文字形,象小兒在襁褓中,有頭、身、臂膀,兩足象並起來的樣子。「子」是漢字的一個部首。本義:嬰兒)

2)事物。事物:(1)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尹文子·大道上》:「察其所以然,則形名之與事物,無所隱其理矣。」(2)事務;事情。(3)指塵世;世事。塵世:道教指人世間,俗世,現實世界。

3)與「母」相對,此處與「道」相對,指實物。實物:(1)現實的具體的東西;(2)實際應用的東西;(3)實物是物質的基本形態,在這裡實物是指靜止質量不等於零的物質。也就是說,物質世界是由大量不可分割的實物粒子所組成,這些粒子具有廣延性,不可入性和不變質量。這就是機械論中占主導地位的原子論綱領。原子論綱領堅持實物粒子與虛空的絕對差別,在德謨克利特的原始表述中,原子等同於存在,虛空等同於虛無,原子的運動是決定論的,排斥任何機遇和偶然性;伊壁鳩魯把原子論修正為具有偶然自發運動的不完全決定論的新形式。在中世紀占主導地位的亞里斯多德學說,堅持月上世界和虛空充滿了以太和以太構成的天體,認為真空不空;月下世界的普通物體是土,水,火,氣的各種混合物。原子論綱領在近代的復活,對新物理學和化學的誕生起了巨大的作用,形成了不同於亞里斯多德的宇宙有機體的理解模式的,新的機械論的自然秩序理想。但是,以太的幽靈仍然縈繞在機械論的宇宙體系中,笛卡兒一方面堅持包括動植物在內的整個自然界必須作出機械論的說明,另一方面追隨亞里斯多德,主張真空不空,充滿了各種以太旋渦,物質結構是連續的,運動是完全相對的,比力更為基本,沒有瞬時穿越虛空的超距作用,天體的旋轉動力來源於以太旋渦。笛卡兒的以太物理學在定量描述方面困難,而且在經驗事實受到反駁,在與牛頓力學的競爭中很快衰弱,但是因為與牛頓力學一起共同形成機械論的總綱領,他的很多構想在未來的電磁場論中以新的方式復活了。經驗事實對理論的支持和反駁,從來不是決定性的,一個失敗的理論的核心綱領可以成為啟發新理論的紐帶。在牛頓看來,原子和以太都是假說性的物理概念,他基本上傾向於原子論,而且提出了光的粒子說,但是為了理解光的傳播和引力相互作用的某些現象,他有時也求助於以太。提出光的波動理論的惠更斯,當然把以太視為光傳播的媒介。牛頓從固體不太會變形這一屬性中經過理想化得到剛體概念,而後藉助於原子論的類比,引入質點這一數學概念表述力學。質點不像原子那樣具有廣延性,代表着忽略物質空間結構的數學理想化。質點的概念,同時代表着物質世界絕對無限可分的形而上學理想,以及把連續時空作為物理現象序化手段的數學理想,形成了新的機械論自然秩序理想的邏輯起點。實物的相互作用通過場完成。

附知其母:依附於知道;因附於知道。知其母:知道;得道;守道。

因附:依附。《文子·守真》:「誠達性命之情,仁義因附也。」

1)(1)原因;原故,原由,事物發生前已具備的條件。如:因素(構成事物本質的成分,構成事物的要素、成分;決定事物成敗的原因或條件;決定事物發展的原因、條件);因果(原因與結果)。

(2)依靠;憑藉。

誰因誰極。——《詩·傭風·載馳》

論世之事,因為之備。——《韓非子·五蠹》

又如:因緣(憑藉;依據);因依(倚傍;依託);因附(依附)。

(3)沿襲;沿襲,承襲。如:因承(承襲,因襲);因習(相沿成習,沿襲)。

(4)依,順,順着,順應。

如:因道(依道,順道,順應大道)。

(5)相就;趨赴。

其民沓貪而忍,不可因也。——《國語·鄭語》

(6)連接。

水邊小丘因古城,上有巨竹數百個。——宋· 陸游《城西接待院後竹下作》

(7)理由;由於,因為。

因前使絕國功,封騫博望侯。——《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

又如:因地(原委;因由);因是(因此)。

(8)從……出發。如:因命守時(依照命運的安排,守候時機)。

(9)趁,趁着;乘,乘便。

因利乘便。——漢· 賈誼《過秦論》

游於三輔,因入京師。(因,乘便)。——《後漢書·張衡傳》

(10)親,親近。如:因母(親母)。

(11)於是,就。

因以諷諫。——《後漢書·張衡傳》

(12)因而。因使唐雎使於秦。——《戰國策·魏策》

2)附:(1)依。依:(形聲,從人,衣聲,甲骨文字形,人在衣中,本義:靠着);倚;恃;倚仗,仗恃,仰賴;依靠;託身。服從,聽從;遵照,根據;依照,按照。

(2)因,因附。因:依靠,憑藉;根據,按照;親,親近;從,通過,特指通過某種關係;連接,靠着;順,順應;相就;趨赴;受,接受,承受;趁着;乘便。因附:依附。《文子·守真》:「誠達性命之情,仁義因附也。」依附:依靠,依賴;從屬,歸屬,投靠;依隨,取決於;緊貼,附著。

(3)沾着,附着。如塗塗附。——《詩小雅角弓》

(4) 依傍;依附。如:附勢;附籍天潢(依附皇室);附郭(近城的地方;郊外);附納(依附交結);附順(依附順從);附權(依附權貴)。

(5)附帶。如:附項(附帶的事項);附記(附帶記述);附呈(附帶送上);附款(文件中的附帶條款或款項);附答(附帶)。

(6) 歸附。如:附眾(使眾人歸附);附款(歸附款服);附化(歸化);附就(俯就,屈己從人);附悅(順從悅服)。

(7) 靠近。(8) 搭乘(船)。如:附搭(搭乘);附舟(搭船)。

既得其母:已經得道;已經知道。得其母:得道;知道。

1)既:(會意。甲骨文字形,左邊是食器的形狀,右邊象一人吃罷而掉轉身體將要離開的樣子。本義是食畢,引申指完成、已經。「既」與「即」皆象人跪坐於食器前,兩者分別在於前者的「口」背向食器,故「既」有食畢之義,「即」的「口」則面向食器,因此指人準備就食。)

2)得:(1)(會意。金文字形,右邊是「貝」(財貨)加「手」,左邊是「彳」,表示行有所得。手裡拿着財貨,自然是有所得。本義:得到,獲得)

(2)同本義(本來沒有而爭取得來成為己有)。

得,行有所得也。——《說文》

又如:得人心;各得其所。

(3)找到。如:尋得(找到)。

(4)看到。林盡水源,便得一山。——晉 陶淵明《桃花源記》

(5)收穫,心得。開鄭有得,便欣然忘食。——《南史陶潛傳》

(6)知,得知。武王得之矣。——《呂氏春秋義賞》。注:「猶知也。」

(7)捕獲。然得而臘之以為餌。——唐 柳宗元《捕蛇者說》

(8)亦指被捕獲,被逮捕。如:得俊(俘獲敵方的勇猛將士)。

(9)成功;完成。如:得算(計謀成功);得策(謀略得當)。

(10)適合,適,合。如:得用(適用,合用);得體(合體)。

(11)具備。積善成德,而神明自得。——《荀子勸學》

(12)得當。得當:猶得正,謂得正當之道;謂獲得適當的機會;恰當,妥當,合適;相當,相配;謂當事任職。

(13)德,道德;有德之人。尚得推賢不失序。——《荀子》

(14)同「德」,恩惠,感恩。

地廣而不得者國危,兵強而凌敵者身亡。——《鹽鐵論擊之》

(15)能,能夠。

以是人多以書假余,余因得遍觀群書。——宋濂《送東陽馬生序》

進退不得,為之奈何?——《吳子應變》

(16)得意,滿意,滿足,舒服。

常使兩情皆得,彼此俱暢。——《世說新語文學》

(17)必須,應該。君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史記項羽本紀》

(18)合適;正確。歷古今之得失。——《漢書》

(19)用在口語中表示必須有,一定,需要。如:這個工程得三個月才能完成。

(20)絕對必要或應當去做。如:有錯誤就得批評;做得好就得表揚。

(21)表示推測的必然 。如:要不快走,我們就得遲到了。

以:用,拿;依,按照;憑藉,仗恃;因;緣;依,按,憑;從,自,由;認為,以為;做,從事;為;表目的或結果等。得以:指借某事物而能做某事;能夠,可以。

因:循;緣;依靠,憑藉;順,依順,順從,順應;沿襲,承襲;根據,按照;連接,靠着;相就,趨赴;受,接受,承受,得到;適,符合;通過,從;乘,乘便,趁着;親,親近。

緣:原故,理由;因緣,緣分;因為,由於;因,憑藉;沿着,順着。

依:倚;恃;倚仗,仗恃,仰賴;依靠,託身;同意,允許;依順,順從,服從,聽從;遵照,根據;依照,按照;愛。

從:隨行,相隨,跟隨;順從,依從;參與其事;聽從,取法;採取某種處理方式或態度、原則;自,由;表示對象,相當於「向」; 表示原因、途徑,相當於「因」「由」; 表示憑藉,根據;因由。

由:原因,原由,緣故;來源,開頭;自,從;順隨,聽從,歸屬;經,經過,經歷;途徑;辦法;憑藉;以,用;任用;聽憑,聽任;遵從,遵照;蹈行,踐履。

既得其子,復守其母:已經得物(知物),復守道;已經得物(知物),返本歸元順道復命;已經得物(知物),返本歸元循道復命。

得物:知物;用物得當。得當:猶得正,謂得正當之道;謂獲得適當的機會;恰當,妥當,合適;相當,相配;謂當事任職。

守其母:守道;遵道;奉道;求道。

1)復:(1)(形聲。小篆字形,下面的意符「攵」,是甲骨文「止」字的變形,表示與腳或行走有關。上面是聲符「畐」(fú)的省形,有「腹滿」義,在字中亦兼有表義作用。後來繁化,加義符「彳」(chì),表示行走,現在又簡化為「復」。本義:返回,回來) (2)引申為恢復。(3)回歸,還原。(4)履行,實踐。如:復言(實踐諾言);復踐(履行約定之事)。(4)再,重來。(5)回去,返回。(6)歸復。歸復:歸服,歸順;推崇信服。(7)規律,法則。規律:自然界和社會諸現象之間必然、本質、穩定和反覆出現的關係,亦稱法則。(8)復命。復命:回歸本原,還複本性;完成使命後回報情況。

2)守:(1)(會意。從宀,從寸。宀表示房屋;寸是法度。合起來表示掌管法度。本義:官吏的職責,職守)

(2)同本義。守,官守也。從門,寺府之事也。——《說文》。寺,廷也;府,文書藏也。

(3)節操;操守。妾為情緣,葳蕤之質,一朝失守。——《聊齋志異》

(4)秦代郡的長官名,漢代更名太守;後時作州、府地方長官的省稱;被委任在某一方或某一區域負責實施法律或管理的政府主要官員。

例如:郡守(郡的長官,主一郡之政事);太守(秦朝至漢朝時期對郡守的尊稱。漢景帝時更名為太守,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至隋初存州廢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後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別稱。明清時則專稱知府)。

(5)守則,準則,原則,規範。如:有為存守;喜之以驗其守。

(6)遵循;遵守;奉行。如:守道(遵道,循道,奉道);守理(遵理,循理,奉理);守法(遵法,循法,奉法);守官箴(遵守為官之準則);守數(恪守法規)。

(7)堅持,保持;保守。如:守一(執一;專一);守成(繼承和保持前人已有的成就和業績);守闕(承繼皇位);守真(保持真元;保持本性)。

(8)看守,看管。如:守錢虜(守財奴;財多而吝嗇者);守喜婆(接生婆)。

(9)保衛。如:守境(守衛邊境);守舍(看守門戶)。

(10)掌管。地廣,民眾,萬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商君書》

(11)依靠;依傍。如:守親(指新婚夫婦婚後一個月須在新房裡,時常廝守)。

(12)請求。數守大將軍光,為 丁外人求侯。——《漢書》

(13)守侯;守護。去來江口守空船,繞船月明江水寒。——唐· 白居易《琵琶行(並序)》

(14)做郡的知州。滕子京謫守 巴陵郡。—— 范仲淹《岳陽樓記》

塞:(1)遏止,禁,禁止,杜,杜絕。

杜,塞也。——《小爾雅·廣詁》

善治者塞民以法。——《商君書·畫策》

遏止:阻止,制止。

禁止:不許可;以禁令制止;遇禁令則止息;謂限制受彈劾官吏的行動自由;禁錮,囚禁;制止,阻止;禁忌,應該避免。禁:(形聲。從示,林聲。本義:禁忌);禁令,含有禁戒性的規條及法令;禁止,制止;牽制,約束;監禁,拘禁;阻止,限制;儲藏。

杜絕:堵塞,斷絕;徹底制止,制止;消滅(壞事);禁止。杜:塞,堵塞;關門,封閉;杜絕,制止;拒絕。

(2)填塞;充滿。

汗牛塞屋,富貴家之書。——清· 袁枚《黃生借書說》

紅女白婆,填塞門戶。——《聊齋志異·促織》

(3)使滿足。

如:塞望(滿足別人期望);塞職(稱職)。

(4)補救;抵償。

將欲何施,以塞此名。——《漢書·於定國傳》

又如:塞咎(抵補罪過)。

(5)答,回報。如:塞別(酬別);塞詰(回答問題)。

(6)安插,給某人安排一個崗位。

兌:同「脫」;離,脫離;脫落,掉落;脫下,取下;棄,脫棄;逃;亡;失,失去;散落,缺漏;欺騙;放縱;疏忽,輕漫;指病情突變、陰陽相離而致生命垂危的病理及其症候,又指中風脫證。

脫:(1)(形聲。從肉,兌( duì)聲。本義:肉去皮骨)。

(2)同本義。

脫,消肉臞也。——《說文》

肉去骨曰脫。——《爾雅》

(3)離;脫離。

魚不可脫於深淵。——《韓非子·喻老》

又如:脫道(離道,脫離大道)。

(4)脫落;墮落;掉落。

霜露既降,木葉盡脫。——宋· 蘇軾《後赤壁賦》

又如:脫羽;脫毛;脫葉。

(5)脫下,取下。

如:脫巾(脫下頭巾);脫白(脫去白衣,進入仕途);脫褐(脫去粗衣);脫剝(脫掉;剝去)。

(6)棄,脫棄。脫棄:拋棄。

棄:扔掉,脫棄,拋棄;廢,廢除;忘,忘記;違背,背叛;離,離開;曠,耗費。

棄,此字初文見於商代甲骨文,其古字形像雙手推簸箕將一個孩子拋棄掉,本義即拋棄。周代始祖后稷名棄,傳說就是由於出生後曾被拋棄而得名。「棄」由拋棄又引申為離開、輕視、廢除、遺忘等意思。

(7)逃。

如:脫去(逃走);脫走(脫身逃走或隱遁);脫免(脫身免禍或免災);脫命(脫逃得命);脫監(脫獄。越獄);脫樊(逃出樊籠);脫網(漏網,逃脫);脫竄(逃竄);脫歸(脫身逃歸);脫放(放走;釋放)。

(8)失去;散落,缺漏。

脫去章句,是以難知。——《抱朴子·鈞世》

又如:脫氣(泄氣;沒出息);脫色(失色);脫簡(原指簡片散失。後泛指書本有缺頁或文字有脫漏)。

(9)欺騙。如:脫天漏網(用欺騙的手段暗中行事);脫賺(欺騙甩脫)。

(10)放縱。放縱:放任縱容,放任而不受約束;不加約束;不守規矩。

(11)疏忽,輕慢。疏忽:忽略,不留意;輕忽,隨便。輕慢:對人不尊重;態度傲慢。

(12)指病情突變、陰陽相離而致生命垂危的病理及其症候。

脫之名,惟陽氣驟越,陰陽相離,汗出如油,六脈垂絕,一時急迫之症,方名為脫。——《臨證指南醫案·脫》

(13)指中風脫證。凡中風昏倒,……最要分別閉與脫二證明白。——《醫宗必讀》

閉:(1)(會意。從門,從才。「才」是用來閉門的東西。本義:關門,把門合閉起來)

(2)泛指閉合,合攏。

例如:閉目養神(把眼睛閉上,集中精神);閉卷(答題時不能查閱有關資料的考試方法)。

(3)禁絕。如:閉淫(禁絕邪淫);閉鉗(禁制)。

禁絕:禁止、杜絕;徹底禁止。

(4)停止;結束。

結束:扎縛,綑紮;約束;拘束;整治行裝;裝束,打扮;處理;安排;完畢;事至最後階段,不再繼續。

約束:將絲纏繞成一束的動作稱為「約」,纏繞好的絲即為「束」;引申為制約、控制等意;纏縛,束縛;限制,管束;規章,法令。

限制:約束;規定範圍,不許超過;規定的範圍,不許超過的限度。

管束:加以約束,使不越軌。

處理,意思是處置、安排、加工,快速的解決問題,也泛指低價出售。

處置:分別事理,使各得其所。

安排:有條理、分先後地處理(事物);安置;妥善布置;猶整治。

布置:分布陳列;分布安置;猶措置,安排;指進行文學藝術創作時的構思布局;安排詩文書畫的結構;根據某種需要,對環境加以裝飾;部署任務或活動;對場所作整理、安排;在一個地方安排和陳列各種物件使這個地方適合某種需要。

規章:規則章程。規章是行政性法律規範文件,之所以是規章,是從其制定機關進行劃分的。規章主要指國務院組成部門及直屬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設區市的人民政府,在它們的職權範圍內,為執行法律、法規,需要制定的事項或屬於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政管理事項而制定的規範性文件。規章是各級領導機關及其職能部門、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實施管理,規範工作、活動和有關人員行為,在其職權範圍內製定並發布實施的、具有行政約束力和道德行為準則的規範性文書的總稱。

法令:法律、政令等的總稱;指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21 戶:門戶,指耳鼻口眼等感覺器官,也指門戶之見。比如,眼睛是心靈的窗戶。感覺是客觀刺激作用於感覺器官所產生的對事物個別屬性的反映,也可以反映我們身體各部分的運動和狀態。人對客觀事物的認識是從感覺開始的,它是最簡單的認識形式。有了感覺,我們就可以分辨外界各種事物的屬性,因此才能分辨顏色,聲音、軟硬、粗細、重量、溫度、味道、氣味等,有了感覺,我們才能了解自身各部分的位置、運動、姿勢、飢餓、心跳,有了感覺,我們才能進行其它複雜的認識過程。失去感覺,就不能分辨客觀事物的屬性和自身狀態。感覺是各種複雜的心理過程(如知覺、記憶、思維)的入門級。感覺器官認識的具體事物的可感部分。具體事物的可感部分是指具體事物中能被人通過感官看見、聽見、嘗見、嗅見、覺見的各種規定和特徵的總和,是具體事物的組成部分之一,而不是具體事物的全部。具體事物的可見部分具有變化快的特點。人在一定時間點通過感官獲得的與事物可見部分各種規定完全相符合的知識,經過一定時間就會因為事物可見部分的發展變化成為不完全符合事物現實的知識,再經過一定時間就會成為完全不符合事物實際的知識。黑格爾說:一般抽象的普遍的東西,不是感官所能把握的,必須藉助思想概念來認識。具體事物的可知部分具有相對穩定的特點,我們在一定時間點通過理性分析獲得的同事物可知部分完全相符合的知識,經過一定時間不會成為與事物現實不符合的知識。

22 知常:知法,守法;知道,守道,遵道,奉道,順道,從道;遵循大道,遵從大道,遵循法則,遵從法則,遵循規律,遵從規律。順道:循道,從道;順從大道,順從大法,順從道法,順從道理,順從法則;遵循大道,遵循大法,遵循道法,遵循規律,遵循法則;遵從大道,遵循從大法,遵從道法,遵從規律,遵從法則。

常:(1) (形聲。從巾,尚聲。本義:旗)

(2)同本義。

紀於太常。——《書君牙》。傳:「王之旌旗畫日月曰太常。

(3)經常,常常。常生常化者,無時不生,無時不化。——《列子》

(4)恆久;長久不變。

常,質也。——《廣雅》

未變常也。——《易象下傳》。虞注:「恆也。」

(5)一定。如:常道(恆道,恆道;一定的法則、規律);常序(一定的次序)。

(6)規則;規律,法則。

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荀子天論》

又如:常故(舊例;常例);常式(法式)。

(7)恆,恆。「恆」同「恆」。恆:恆;永久,永恆;久;常;規律,法則;道。

恆,常也。——《說文》

恆者,久也。——《易·序卦傳》

恆,德之固也。——《易·繫辭下傳》

23 堇:饉 ;凶;荒;窮,窮盡;缺乏,短缺;短暫的。

1)饉:(1) (形聲。從食,堇(qín)聲。本義:蔬菜和野菜都吃不上)

(2)同本義。

饉,蔬不熟曰饉。——《說文》

可食之菜,皆不熟為饉。——《爾雅·釋天》李注

或紛擾之際,或荒饉之餘;威惠所加,罔不和輯。——唐·白居易《除李遜京兆尹制》

(3)穀物欠收。

一谷不收謂之饉,二谷不收謂之旱。——《墨子·七患》

二谷不升謂之飢,三谷不升謂之饉。——《穀梁傳·襄公二十四年》

(4)通「殣」;餓死,餓死的人。

夫餓饉流隸,饑寒道路,思有短褐之襲,檐石之蓄。——《文選·班彪·王命論》

2)凶:(1)(指事。小篆字形,「凵」象地陷形,讀 kǎn。「乂」表示這裡可陷人。「兇」是會意字,從兒(人),在凶下。本義:不吉利)

(2)不幸;不吉利;與「吉」相對。

凶,咎也。——《爾雅》

又如:凶兆(不祥的預兆);吉凶未卜(無法預測是福是禍、是成是敗。吉凶:吉利與不吉利,引申為禍福,成敗;卜:占卜,引申為預測)。

(3)凶暴,殘暴,可怕。

作凶事,為凶人。——《左傳·昭公二年》

(4)收成很壞;鬧饑荒;鬧饑荒的,歉收的。

三谷不收謂之凶。——《墨子·七患》

又如:凶穰(歉歲與豐年);凶饉(災荒、饑饉);凶亂(災荒禍亂);凶儉(災荒);凶歉(歉收,災荒);凶災(凶年災荒)。

(5)與死人有關,喪葬。

鄉共吉凶禮樂之器。——《周禮·鄉師》。注:「兇器,若族喪器者也。」

又如:凶耗(死訊);凶肆(出售喪葬用品的商鋪);凶具(棺材);凶疚(喪事的悲痛)。

(6)通「兇」;恐懼;騷動。

兇,擾恐也。——《說文》

(7)傷害人的行為;殺人的行為;也指行兇的人。

如:行兇(傷害別人的行為,打人或殺人);兇徒(惡人;壞人);凶渠(惡人的首領)。

(8)災禍,災殃。

我生之後,逢此百凶,尚寐無聰。——《詩·王風》

又如:凶患(災禍);凶禍(災禍);凶事(不祥之事;災禍);凶困(災難);凶咎(災殃);凶殃(災禍)。

(9)早死;夭亡。

六極:一曰凶短折。——《書·洪範》

又如:凶夭(死喪夭亡);凶折(凶短折,凶短。短命);凶候(死亡的徵兆)。

(10)厲害,過甚。如:雨凶風狂(雨橫風狂,狂風暴雨,又猛又急的暴風雨)。

3)荒:(1)(形聲。從丱,巟( huāng)聲。本義:荒蕪)

(2)年成不好;凶年;荒歉,歉收。

以荒政十有二聚萬民。——《周禮·大司徒》。注:「凶年也。」

大荒。——《周禮·春官·同服》。注:「饑饉也。」

又如:荒春(春末的時候,青黃不接,生活最為困難,所以稱為荒春);荒旱表(上報旱情的奏章);荒耗(遭災減產,民用空竭)。

(3)亡。荒同「亡」,亡與荒,同韻同義。如:荒服(亡服)。

(4)昏聵。

如:荒昧(昏庸);荒悖(昏亂);荒塞(昏聵閉塞);荒屯(荒亂艱阻);荒末(荒亂之末)。

(5)不合情理。

如:荒幻(荒誕虛妄);荒忽(虛妄;荒誕);荒唐言(原為不着邊際的話,後引申為乖謬之言)。

(6)迷亂。

如:荒亡(沉迷於打獵和酒色);荒腆(耽迷無度,沉溺);荒飲(無節制地飲酒);荒淫亡道(貪酒好色,生活糜爛,肆行暴虐,亡德政);荒子孱孫(不成材的子孫;放蕩無行的後嗣);荒色(沉湎聲色);荒耽(沉溺)。

(7)荒廢;荒疏。

無荒失朕命。——《書盤庚》

又如:荒頓(荒疏廢棄);荒陋(荒疏淺薄);荒寧(荒廢懈怠,貪圖安逸);荒墜(荒廢墜失)。

(8)荒地。如:荒土(沒有開墾的土地);墾荒(開墾荒地);開荒(開墾荒地)。

(9)饑荒,經濟困難。如:荒末(饑荒戰亂的末世)。

(10)嚴重缺乏,嚴重短缺。

如:油荒;水荒;煤荒;房荒;荒月(指農曆四月。時青黃不接而農事日忙,市場面臨淡季,俗稱「荒月」 )。

(11)廢棄物;破爛。

隔壁拾荒的四喜子不知從什麼地方拾來了挺厚的一疊。—— 茅盾《子夜》

4)窮:(1)(形聲。從穴,躬聲。躬,身體,身在穴下,很窘困。簡化字為會意,力在穴下,有勁使不出。本義:窮盡,完結)

(2)同本義。

窮,極也。——《說文》

又如:窮形盡致(比喻說話不留餘地,毫無保留);窮師遠討(窮竭兵力進行遠征);窮兵屯戍(盡全部兵力駐守邊疆);無窮(沒有窮盡;沒有限度);窮了(窮盡,終止);窮生(盡其生年,終生)。

(3)貧窮,缺乏衣食錢財。

窮,貧也。——《廣雅》

又如:窮酸餓醋(窮酸);窮腮乞臉(窮酸相);窮拉拉(形容很窮);窮滴滴(很窮);窮薄(貧窮;窮困);窮暴(貧窮之極);貧窮(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缺乏);窮通顯晦(困窘、亨通、顯赫、背晦);窮迫(窮困窘迫)。

(4)特指不得志。

固將愁苦而終窮。——《楚辭·屈原·涉江》

(5)小;淺。如:窮徑(小路);窮流(乾涸的河流);窮枝(小枝;末枝);窮波(淺水);窮井(枯井)。

(6)破舊;破爛。如:窮破(陳舊殘破)。

(7)缺陷。此其為術,猶有所窮。——陳亮《酌古論·曹公》

(8)凶人。如:窮凶極虐(極端凶虐)。

(9)終極,終端;極端。

縱慾而不窮,則民心奮而不可說也。——《荀子》

又如:窮工極巧(極端精巧);窮工極態(極端工巧和富有風致)。

24 開:張;使關閉着的東西不再關閉;打開,開啟;(河流)解凍;解除(封鎖、禁令、限制等);發動或操縱(槍、炮、車、船、飛機、機器等);開始,開端;啟用,起用;創立,建立,開創,設立;教導,啟發;開拓,擴展;展開。展開:使伸開或伸展;張開;擴大或大規模進行;舒展、打開。

25 妄作:不知常之為,不知常之行為,不守法之為,不守法之行為,不合於道之為,不合道之行為;不遵循法則(規律)之為,違背法則(規律)之為,違法行為;罪行,犯罪行為,犯罪的行為;妄為,妄作非為,胡作非為,為非作歹,妄作胡為。妄:罪;不知常,不知道,不守道,不循理,不守法,違法,違背法則,違背規律。妄為:妄作,胡作非為,違法行為,違背法則之行為,罪行,凶。妄作胡為:不顧法紀或輿論,毫無顧忌的做壞事。胡作非為:不顧法紀或輿論,任意幹壞事,毫無顧忌的做壞事。非為:指違法或違反道德的壞事、壞行為;不顧法紀,不講道理,毫無顧忌的做壞事。妄作胡為、胡作非為、為非作歹是近義詞。

26 救:(1) (形聲。從攴(pū),從求,求亦聲。「求」指皮衣。「攴」意為「行動」、「執行」。「求」與「攴」聯合起來表示「嚴寒中給人送去皮衣」。本義:嚴寒中用皮衣接濟需要的人。引申義:1.幫助。2.止困、止渴、止火等。說明:本字異體為「捄」,字從手從求,義為「用手遞皮衣」。字或從衣從攴,義為「用衣服接濟」。)

(2)給予幫助使脫離危險或解脫困難。例如:救治(糾正;救護醫治使脫離危險);救助(拯救和幫助;救護援助);救護(救助保護);援救(援助解救,使脫離危難);解救(使脫離危險或困難);救窮(救濟窮困);救度(救拔並使脫離苦難);救落(救助;說情;救護)。

(3) 治療。例如:急救(緊急救治);救藥(醫療救治。也用來比喻挽救、補救);救病(治病);救疾(救治病人;治病);救療(救治;醫治)。

(4)糾正;救正。救正:匡正;糾正。例如:救弊(匡除糾正弊害);救奢(糾正奢靡);救過(糾正過失)。

27 明:知常,知法,守法,遵守法則,懂規律,明事理;知道知理知法,守道守理守法,循道循理循法,因道因理因法,依道依理依法。明事理:明白事物運行的規律或法則。

28 守柔曰強:循道循理循法循律是因附大道的襁褓(紐帶);守柔遵守法則是依附大道的襁褓(紐帶);守柔遵守法則是因附大道的襁褓(紐帶)。

守:(1)(會意。從宀,從寸。宀表示房屋;寸是法度。合起來表示掌管法度。本義:官吏的職責,職守);節操,操守;原則,規範,準則;遵照,遵循,遵守,奉行;堅持,保持,保守;挨着,靠近;依靠,依傍,依順;守侯,守護;保衛,護衛。

柔:(1)(形聲。從木,矛聲。本義:樹木可曲可直) 可曲可直,能屈能伸。能屈能伸:能彎曲也能伸直,指人能適應各種境遇,在失意時能忍耐,在得志時能施展抱負。(2)植物初生而嫩。(3)軟,與「剛」相對,軟件,法則。柔,軟件與「剛體」、「實物」、「硬件」相對,指規律法則或文化、制度、意識形態等無形實力。以柔克剛:指法則制約實物,軟件支配硬件。剛:硬件。硬件,借指生產、科研、教學、經營及其它社會活動中各種有形的物質。硬實力,一般指經濟、科技、軍事等方面的有形實力。

強:(1)通「襁」,襁褓。襁:包嬰兒的被子或布幅。襁褓:亦寫作「襁緥」、「襁保」、「襁葆」、「繦緥」。襁指背負嬰兒用的寬帶,褓指包裹嬰兒的被子;襁褓又稱作襁褓巾、襁褓被或者襁褓睡袋。古代泛指1歲以下幼童,現在以此借指未滿周歲的嬰兒。(2)弓有力。(3)強健;健壯,有力。(4)強盛;勢力大。

29 光:(1)(會意。甲骨文字形,「從火,在人上」。本義:光芒,光亮)

(2)同本義。

光,明也。——《說文》

(3)色澤;光彩。如:油光(光亮潤澤);光色(光彩色澤)。

(4)榮耀;昭著。

如:沾光(事物受到了其他光源的照耀;帶有光澤;喻憑藉別人或某種事物而得到好處);光寵(光榮;增光);光國(為國爭光);光天(光輝達於天下);光隆(光輝隆盛);光晶(光輝);光赫(光輝顯赫)。

(5)光陰,時光。

如:寸光(短暫的光陰);光陰荏苒(時光一天一天地逝去。荏苒:[時間]漸漸過去);光景如梭(光陰如梭。形容時間過得很快);光陰拈指(陽光在彈指間逝去。形容時間過得很快)。

(6)景色。

上下天光,一碧萬頃。——宋· 范仲淹《岳陽樓記》

(7)恩慧;好處。

如:沾光(指人或事物受到自身之外的因素而得到了利益、好處(有形的或無形的)、優越條件、經濟利益、政治地位等等;喻憑藉別人或某種事物而得到好處);借光(自身不發光的物體,接受發光物體射來的光芒;比喻憑藉別人的名聲、地位或榮譽而得到好處;分沾他人的利益、好處;沾光)

(8)沾光,得益。得益:受益;得到好處、益處。沾光:事物受到了其他光源的照耀;帶有光澤;喻憑藉別人或某種事物而得到好處;人或事物受到自身之外的因素而得到了利益、好處(有形的或無形的)、優越條件、經濟利益、政治地位等等。

(9)特指日、月、星辰等天體。如:光岳(天地。光:星辰。岳:河山)

(10)光明,明亮。如:光淨(明亮潔淨);光燈(明亮的燈火);光潤(光亮潤澤)。

(11)裸露。如:光出溜(光禿貌);光塌塌(光禿禿的樣子);光板板(平而裸露的)。

(12)空;淨盡 。如:光韃剌(方言。空蕩蕩;空曠無物)。

(13)通「廣」;廣大,寬闊。

光被四表,格於上下。——《書·堯典》

昔武王克 商,光有天下。——《左傳·昭公二十八年》

(14)照耀。如:光燭(照耀)。

(15)增輝,發揚光大。

誠宜開張聖聽,以光先帝遺德,恢弘志士之氣。——諸葛亮《出師表》

又如:光宗耀祖(為祖先、宗族增添光彩);光國(為國爭光);光德(顯揚有德之人);光價(顯揚其身價);光演(光大延續);光昌(顯揚昌盛);光前(光大前人的功業)。

(16)光是一個物理學名詞,其本質是一種夸克。光源發出光,是因為光源中電子獲得額外能量。如果能量不足以使其躍遷(jump)到更外層的軌道,電子就會進行加速運動,並以波的形式釋放能量;反之,電子躍遷。如果躍遷之後剛好填補了所在軌道的空位,從激發態到達穩定態,電子就不動了;反之,電子會再次躍遷回之前的軌道,並且以波的形式釋放能量。光是一種肉眼可以看見(接受)的電磁波(可見光譜)。在科學上的定義,光有時候是指所有的電磁波。光是由一種稱為光子的基本粒子組成。具有粒子性與波動性,或稱為波粒二象性。光是沿直線傳播的,光的傳播,由於受到引力場的影響,光的傳播路徑也會發生相應的彎曲。正在發光的物體叫光源,物理學上指能發出一定波長範圍的電磁波(包括可見光與紫外線、紅外線、X射線等不可見光)的物體。

30 眀:(1)知常(恆),知法守法,遵守法則,遵循法則,遵循規律。(2)明理,明察事理,懂道理。(3)懂得,了解,清楚。(4)能夠看清事物。(5)神靈,泛指祭神供神之物。

31 毋遺:沒有給予,不帶來。毋: 形聲。「母」省聲。毋、母古本為一字,後分化禁止之詞,乃加一畫以別之。本義:表示禁止的詞。相當於莫、勿、不要。遺:(形聲。字從辵(chuò),從貴,貴亦聲。「貴」意為「中堅部分」、「支撐點」,引申為「精華」。「辵」與「貴」聯合起來表示「精華移走」。本義:精華移走。引申義:物體離開而其精華留下;物體留下而其精華移走。

32 殃:(1)(形聲。字從歹(歺 è),從央,央亦聲。「歹(歺)」指「割肉裂骨」,引申指「危害」、「災難」。「央」意為「收口的」、「收心的」、「聚攏的」,引申為「秧苗」、「苗頭」。「歹」與「央」聯合起來表示「災難的苗頭」、「大災大難的初生階段」。本義:災難的苗頭」、「大災大難的初生階段」)

(2)(形聲。從歺(è),央聲。歺,剔肉後殘剩的骨頭。多與死亡、災禍有關。本義:禍害,災難)

(3)同本義。

殃,咎也。——《說文》

殃,敗也。——《廣雅》

殃,禍也。——《釋言》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易坤》

又如:殃煞(罵人話。禍害;災星禍祟);殃榜(喪亡榜書);殃人貨(給人帶來災禍的東西);殃咎(災禍);殃毒(禍害);殃禍(災禍);殃孽(奸邪);遭殃(遭遇困難,遇到麻煩;遭遇禍殃;牽連受罪);災殃(災難;禍殃);罪殃(禍殃;罪過)。

(4)使受禍害、敗壞;為害。

如:殃流妻女(災禍波及妻子女兒身上);殃及(連累;請求);殃及池魚(比喻無端受禍);殃民(使百姓受禍害)。

33 襲常:循道循理循法循律;奉法,守法,緣法;緣理,守理;遵循法則;循道循理循法;因道遵循法則;因道緣法遵循法則;因道守法遵循法則;因道守法遵循規律;因道依法遵循規律;惟道,是道,以道,因道守法循理,依道依理依法,循道循理循法,順道順理順法,從道從理從法,適道適理適法,合道合理合法。奉法:奉行或遵守法令。緣法:遵循道法;因循法度。緣理:遵循道理;遵循事理。

襲:因襲;繼承;重複;調合,合。因襲:沿襲,模仿;保守;循。

常:恆,綱常,法則,規律。綱常:綱要,綱紀,法度。綱:提網的總繩;事物的關鍵部分。法則:(1)規律。自然的法則。自然的法則,限於人類的認知程度,包括已知的和未知的潛在規律。(2)制度,法度。(3)準則,規則,規範。(4)榜樣,表率。(5)法術。(6)物理法則。(7)宇宙法則。宇宙組成除維度(時空)、物質、能量外,還有着法則的存在。法則存在於宇宙任何區域,宇宙所有的存在都依賴於法則,法則決定它們存在。(8)道家哲學術語。《黃帝四經》:「道生法。」

襲:衣上加衣;穿衣;蓋;重複;蒙受,領受;觸及,薰染;進入;通「習」;因襲,沿襲;繼承;合,調合;引申為堆積,積累;引申為返,還歸。觸及:接觸到;觸動;涉及;以感情深深影響。因襲:沿襲,前後相承;保守;模仿,效仿,效法。效法:模仿,學習;仿效,效仿;照着別人的做法去做。效仿:模仿,效法;以某件事情為榜樣,模仿來做或作為借鑑以便發揚。

因:就;循;緣;依靠,憑藉;順,順從,順應,順從適應;沿襲,承襲;根據,按照;連接,靠着;相就,趨赴;受,接受,承受,得到;適,符合;通過,從;乘,乘便,趁着;親,親近。

緣:原故,理由;因緣,緣分;因為,由於;因,憑藉;沿着,順着。

適:之,往;歸向;符合,適合;相合;舒服,舒適,滿足。合:會聚,聚合;聯合,聯絡;結合,結合到一起;符合,不違背;適合;合併;應當,應該;全;全部,整合;和;和睦,和諧,融洽。

惟〈動〉:思,思考,思念;有;為,是;聽從,順從,遵從,以為法則;隨從;願,希望;在於。惟〈副〉:用來限定範圍,相當於「只有」、「只是」; 表示動作、行為的重複,相當於「又」; 相當於「猶」、「還」; 用在句首,表希望、祈使;表示並列關係,相當於「與」、「和」; 表示順承關係,相當於「則」; 表示讓步關係,相當於「即使」、「雖然」。惟〈介〉:由於,以。在於:指出事物的本質所在,或指出事物以什麼為內容;指出事物的本質內容或目的等;取決於,決定於。有:具有,與「無」相對;存在;表示所屬;取得,獲得,占有;發生,出現,呈現,產生;相當於「或」,或許。

為:做;充當;變成;是;幫助,佑助,衛 護;表示原因,目的;對,向;於,在;則,就;如,若。是:為;則,遵從,效法,以為法則;正,不偏斜;對,正確(跟「非」相對);贊同,認為正確,肯定;聯繫兩種事物,表明兩者同一或後者說明前者的種類、屬性;表示兩種事情同一,或後者說明前者;表示存在;表示適合;像,似;表示原因、目的。「是」後可加「因為、由於、為了」。

從:隨行,相隨,跟隨;順從,依從;參與其事;聽從,取法;採取某種處理方式或態度、原則;自,由;表示對象,相當於「向」; 表示原因、途徑,相當於「因」「由」; 表示憑藉,根據;因由。

是:贊同,認為正確,肯定;遵從,以為法則;關係詞,表示肯定判斷之詞;表示兩種事情同一,或後者說明前者;表示陳述的對象屬於「是」後面所說的情況;表示適合。

以:用,拿;依,按照;憑藉,仗恃;因;依,按,憑;從,自,由;認為,以為;做,從事;為;表示目的或結果等。

依:倚;恃;倚仗,仗恃,仰賴;依靠,託身;同意,允許;依順,順從,服從,聽從;遵照,根據;依照,按照;愛。

順:因;循;順從,順應;通「訓」,教誨;道理;合理的;事情進行順利,合乎心意;邏輯上前後保持一致和合條理的;和順;通「慎」,謹慎;順便,趁便。道理:道統,道治;道法,理法;事理,事物的規律;事情的是非曲直的邏輯或論點的根據;事情或論點的根據;理由;情理;規矩;處置,處理;處理事情的辦法、打算。統:(形聲。從糸(mì),充聲。本義:絲的頭緒。);紀,綱紀,準則;本;首領;主管;率領;總括;合而為一;統一;管理;治理。治理:管理;統治;得到管理、統治;理政的成績;治理政務的道理;處理,整修。

循:因;守,遵守;依照;沿襲,因襲;順着,沿着;順,順應,順從,依順;按照,依序;遵循,效防,仿效;遵守;循環,往復迴旋,指事物周而復始地運動或變化;通「巡」,巡視;安撫;尋找;考察,檢查,省察;通「揗」,撫慰,摩,撫摩;良,善,好;恭謹。

奉:恭敬地接受;進獻,下對上送東西;送,給予,賜予;為…效勞,侍候;奉承;貫徹,執行;尊奉;供奉,供養;持,拿;輔助,擁戴;待遇,事奉,奉事。

遵守:依照規定做;不違背。遵守的同義詞:服從、 遵從、恪守、服從、聽從、聽命、遵循。遵守的反義詞:違反、違犯、違背、違抗。遵循:遵照、遵守、遵從。

規律:(1)規章律令。(2)自然界和社會諸現象之間必然、本質、穩定和反覆出現的關係。.事物之間的內在的必然聯繫,決定着事物發展的必然趨向。 規律是客觀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規律亦稱法則。客觀事物發展過程中的本質聯繫,具有普遍性的形式。規律和本質是同等程度的概念,都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深藏於現象背後並決定或支配現象的方面。然而本質是指事物的內部聯繫,由事物的內部矛盾所構成,而規律則是就事物的發展過程而言,指同一類現象的本質關係或本質之間的穩定永恆不變的聯繫,它是千變萬化的現象世界的相對靜止的內容。規律是反覆起作用的,只要具備必要的條件,合乎規律的現象就必然重複出現。世界上的事物、現象千差萬別,它們都有各自的互不相同的規律,其根本內容來說可分為自然規律、社會規律和思維規律。自然界、人類社會和人的思維,在其運動變化和發展的過程中,都遵循其固有的規律。規律是本質的聯繫,不是現象的聯繫。規律和它的現象是密切相關的,規律是現象中穩定的、深刻的東西,它深藏在事物的內部;現象是規律的外在表現形式,規律要通過現象來表現,現象和規律統一在同類事物中。現象是人們認識規律的前期準備,人們只有認識了現象,藉助抽象思維才能揭示規律。人們在實踐過程中,通過自己的肉體感官(眼、耳、鼻、舌、身)直接接觸客觀外界,引起許多感覺,在頭腦中有了許多印象,對各種事物的表面有了初步認識,這是感性認識。物的現象是感性認識的對象和內容,直接感受性是感性認識的特徵。感性認識包括相互聯繫、循序漸進的三種形式:感覺、知覺和表象。感覺是由感官、腦的相應部位和介於其間的傳導神經組成的分析器系統協同活動的產物。感覺因分析器不同可分為視覺、聽覺、嗅覺、味覺、機體覺等不同種類。感覺是外部刺激力,包括人的機體本身的某些物質過程,向意識的最初轉化。知覺是對客觀事物表面現象或外部聯繫的綜合反映,它為主體提供客觀對象的整體映象。知覺不是感覺的簡單總和,它是主體依據以往的經驗和知識對感覺所提供的各種特徵和外部聯繫分析和綜合的產物。知覺已經顯示出事物的主要外部特徵以及現象的各要素之間的整體聯繫。知覺的整體性結構是主體進行新的概括、形成表象的基礎。象是曾經作用於感官的事物的外部形象在人的意識中的保存、再現或重組。表象按其性質可分為記憶表象(又稱再現性表象)和想象表象(又稱預見性表象);按照概括的程度,可分為個別表象和一般表象。表象不是知覺形象的簡單重複,它再現的不是客觀事物的全部聯繫和特性,而僅僅是那些最有代表性的、對人的實踐活動最重要的特徵。人的表象是對事物的功能和意義的理解和概括。正是這些方面在人的大腦皮層中構成穩固的聯繫。表象是具體形象性和抽象概括性的統一。在不同的實踐關係中,主體對同一客體會形成不同的知覺和表象。職業實踐對人的感知能力的完善有特殊的意義。由感覺到知覺再到表象,是人的認識由個別的屬性和特徵上升到完整的形象,由當下的感知達到印象的保留和概括的再現的過程,其間反映出認識由部分到全體、由個別到一般、由直接到間接的趨向。但是,從人的完整認識過程來看,這些感性認識形式是對事物的表面特徵的描述,還不能揭示事物的本質。感性認識是理性認識的前提。理性認識是就是人們藉助抽象思維,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礎上達到關於事物的本質,全體內部聯繫和事物自身規律的認識。理性認識以事物的本質規律為認識對象,是對事物的內在聯繫的認識,具有抽象性、間接性、普遍性。理性認識的三種形式有:概念——對事物本質屬性的概括,判斷——在概念的基礎上對事物的各種關係進行區分、識別;推理——由一個已知的判斷推出下一個判斷。理性認識的這三種形式是認識的不斷深化,具有遞進性,理性認識靠的是人類的思維模式,及邏輯(理則)思維。規律是客觀的,既不能創造,也不能消滅;不管人們承認不承認,規律必然起着作用。唯心主義或者否認規律的存在,或者以這樣那樣的方式把規律說成是「絕對精神」、個人的主觀意志等意識現象的產物,甚至認為規律是人強加給自然界的。唯心主義關於規律的觀點:一種是認為規律是客觀精神外加給事物的,規律不過是天命和神意的代名詞;一種是認為規律是人的主觀精神的產物,人的理性為自然界立法。 規律和規則的區別聯繫:規則是人們規定出來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或章程,規律是事物運動過程忠固有的本質的必然的聯繫。二者性質不同,規則是人們制定的,可以修改、補充或廢除,它是主觀的;規律則不能被修改、補充或廢除,它是客觀的。因而,切不可把二者混為一談。當然,規律與規則也不是毫無聯繫,一個正確的合理的規則總是根據客觀規律指定的,是對客觀規律的反映。規律客觀性的表現:規律是客觀的,指的是它的存在和發生作用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規律是客觀的,還指規律既不能被創造,也不能被消滅;規律是客觀的,集中表現為它的不可抗拒性。規律是客觀的,不等於說人們在客觀規律面前就無能為力。人們能認識規律並能利用規律。新舊事物交替的根本標準是看它是否符合客觀規律,有沒有強大的生命力和遠大的發展前途,符合客觀規律的事物擁有強大的生命力和遠大的發展前途。人在客觀規律面前並不是完全消極被動的,人們在實踐中,通過大量的外部現象,可以認識或發現客觀規律,並用這種認識指導實踐,即應用客觀規律來改造自然,改造社會,為社會謀福利。

因襲主義是德沃金在《法律帝國》中提出的法律的三種方法論之一。其主要特徵是:(1) 因襲主義承認法律的見解和法律權利。(2)它認為法律具有強制性的特點,亦即我們要求行使強制力的方式必須與過去政治決定相符合的理由。(3)只有當權利或義務明白地體現在過去的政治決定中或者只有在它們可以通過整個法學界所慣常接受的方法或手段使之明確時,這項權利義務才是從過去的政治決定產生出來的。

按照因襲主義,政治道德並不要求進一步對過去的歷史表示尊重,因此,當慣例的力量消失時,法官必須發現一些高瞻遠矚的理由去作為判決的依據。

本章結語

《道德經》立意玄奧,語言簡約精微,結構完整統一,八十一章組成一個渾然統一的整體,就如空靈美妙宏大的交響樂,氣勢恢宏,意境深遠,玄奧空靈。

道是什麼?德是什麼?宇宙萬物從何而來?為什麼要效法大道?為什麼要尊道貴德尚法?為什麼要厚道積德遵循法則?為人處世知道守法遵循規律了有何意義?《老子》構思精妙,主題明確,環環相扣,九九歸真,圍繞主題布局,有條不紊地立論陳述。

《道德經》第一章內容是統領全文的總綱,第八十一章與第一章相呼應。冀求知物,因附於知道;已經知道(得道),得以知物;已經知物(得物),復守道(復命復朴返本歸元循道順道),是為玄德。恆知稽法(辯證治理理則,至道至法至理,循道循理循法理物)是為玄德。玄德邃矣大矣,援助眾人眾物皈依大道(奧主)矣,然後乃至順道而大同,因道、因理、因法,適道、適理、適法,至道至法至理,道統道理道治,大一統大理大治。

感性:憑藉感官等認知的,由個人的感情決定的。感性認識(與「理性認知」相對),是客觀事物直接作用於人的感覺器官(眼、耳、鼻、舌、身)在大腦中產生的反映形式。感性認識是認知的草創未就階段,包括感覺、知覺和表象等,其特點是直接性、生動性和具體性。要獲得感性認識,必須親自參加社會實踐,直接接觸客觀事物。感性認識是認知的草創未就階段,是理性認知的用器(使用器物)。草:起草,草擬;匆促,急促;草率,不細緻;粗糙,粗劣。感性認識只認識事物的表面現象(如顏色、形狀、聲音、冷熱和氣味等)和外部聯繫,尚未達到對事物的內部聯繫和本質的認識,因此有待於發展通達理性認知階段。達:通;到達,通到;達事理,通曉,見識高遠;通曉事理,理解,明白。理性認識即理性認知。

理性:本性;道理;理知,從理知上控制行為的能力;指屬於判斷、推理的思想活動,與感性相對。真理的本性即為「理性」。真實的道理就叫真性,真理源於自有永有的大道。人對真理的探究結果產生理性。理性認知,指人們藉助抽象思維,在概括整理大量感性材料的基礎上達到關於事物的本質,全體內部聯繫和事物自身規律的認識。理性認知,在感性認識的草創未就階段上,把所獲得的感覺材料,經過思考、分析,加以去草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整理和改造,形成概念、判斷、推理。理性認識是相對於感性認識的質變飛躍,它反映事物的全體、本質和內部聯繫。理性認知,是認知過程的高級階段和高級形式,是人們憑藉抽象思維把握到的關於事物的本質、內部聯繫的認識。理性認知以抽象性、間接性、普遍性為特徵,以事物的本質、規律為對象和內容。

道教認為認知的真正任務在於:杜絕脫道、失理、棄法的意識行為,結束門戶之見、逾越感性認識、通過抽象而趨向惟(有;為,是;隨從,聽從,遵從,順從)道,遵循法則居善地,終身消災免禍避凶趨吉得福祉。道教,大道之教也,循道之教也,奉道之教也,惟道之教也,是道之教也。從事於惟(有;為,是;隨從,聽從,遵從,順從)道者同合大道,叫作德。冀求知物,依附於知道;已經知道(得道),得以知物;已經知物(得物),復守道(復命復朴返本歸元循道順道),是為玄德。恆知稽法(辯證治理理則,至道至法至理,循道循理循法理物)是為玄德。玄德邃矣大矣,援助眾人眾物皈依大道(奧主)矣,然後乃至順道而大同,因道、因理、因法,適道、適理、適法,至道至法至理,道統道理道治,大一統大理大治。

自然界存在產生宇宙萬物的始基,作為派生宇宙萬物的本元(本源、本原)。我未知其名,勉強為之取字「道」,勉強為之取名「大」。冀求知物,因附於知道(大、大宗、大本、本元、始基、無、夷希微、場);已經知道(大、大宗、大本、本元、始基、無、夷希微、場),得以知物;已經知物,復守道(復命復朴返本歸元循道順道),是為玄德(知道知理知法理物,由道由理由法理物,惟道惟理惟法理物,是道是理是法理物,以道以理以法理物,因道因理因法理物,因道循理緣法理物,因道依理循法理物,依道依理依法理物,奉道奉理奉法理物,守道守理守法理物,遵道遵理遵法理物,循道循理循法理物,順道順理順法理物,從道從理從法理物,適道適理適法理物,合道合理合法理物)。杜絕脫道、失理、棄法的意識行為,結束門戶之見、逾越感性認識、通過抽象而趨向惟(有;為,是;隨從,聽從,遵從,順從)道,遵循法則居善地,終身消災免禍避凶趨吉得福祉;發動或操縱脫道、失理、棄法的意識行為,惹事生禍,妄作非為處凶境,終身得不到救治救助。見微知著是知常明事理,循道循理循法循律是因附大道的襁褓(紐帶)。用其沾光得益,復命返本歸元循道循理循法。身心健康消災免禍不招殃咎,是因為循道循理循法循律。

善建德者堅韌不拔,善奉道奉理奉法者永不脫道違理離法,子子孫孫得以祭祀不輟。遵循大道修身養性,其德是本原的本性的;遵循大道治家,其德是余德;遵循大道治鄉,其德是長德;遵循大道治邦,其德是豐德;遵循大道治天下,其德是溥度萬物、溥救眾生的溥德。因此,依道規範治身,依道規範治家,依道規範治鄉,依道規範治邦,依道規範治天下。我如何得知天下之所以然呢?因道循理緣法運用規律!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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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0 06:05:53

現在的生活節奏太快,往往忽略了感情的經營,適當的情感諮詢還是有必要的,特別是像你們這樣專業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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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7 20:12:13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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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0 19:10:11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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