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20多天女子就不辭而別,
多年婚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
但是,
丈夫訴至法院離婚時,
又聯繫不上女方。
7月21日,
記者從江蘇鎮江丹徒法院寶堰法庭獲悉,
該庭費盡周折,
近日成功調解這起特殊的離婚案件,
29年後,
最終雙方於異地簽訂調解協議。
院方介紹,1991年底,原告王某與妻子李某經人介紹相識,次年元月兩人登記結婚。但在婚後20多天,李某就離家出走,之後便無音訊。此後,王某去到李某曾住地和老家找尋,但皆未果。
2015年,王某發現此婚姻關係存續無法再婚,就訴至法院。但因始終未找到其妻子,而被法院駁回。
今年4月,也就是李某出走29年後,王某再次訴至丹徒法院。
案件受理後,法院依照程序向李某郵寄應訴材料,被退回。期間,承辦法官經與王某談話了解到,雙方自女方離家後再無聯繫,王某也不清楚妻子出走原因,更不知其現住址。當時,由於案件處於疫情特殊時期,為減少當事人訴累,提高訴訟效率,承辦法官想到聯繫李某的籍貫地法院河南省鶴壁市山城區人民法院,打算採取異地委託的方式進行送達。
好在經當地法院多次查找,終於讓法官與李某取得了聯繫。
李某表示,當初是因經濟原因離家,現與王某已沒有感情,不願與其來往,希望儘早辦理離婚手續。考慮到被告李某因疫情原因無法到庭,承辦法官與雙方多次協調溝通後,根據原、被告真實意思表示起草了調解協議。雙方看後,均明確表示無異議。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最後,法官再次委託山城區法院聯繫被告,在調解協議中確認簽字。至此,該起異地離婚案件獲得圓滿解決。
來源:揚子晚報/紫牛新聞
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賀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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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的比較透徹,男女朋友們可以多學習學習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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