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子:農村「單親奶爸」,為何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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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木子】

最近,在調查采寫「留守兒童」問題的時候,一個奇異的現象引起了筆者的深思:在留守兒童、事實孤兒廣泛分布的農村、縣城及偏遠地區,單親父親帶着幼童的特殊家庭比比兼是。這種組合,甚至開始逐漸在部分地區,取代「一家三口」成為了家庭構成的中堅力量。

這背後,或許是跨度幾十年、極其複雜又曲折交融的蝴蝶效應。其走勢與發展,可能影響到我國鄉村振興的事業。

木子:農村「單親奶爸」,為何越來越多?

2011年,我選調到烏蒙山某脫貧攻堅項目一線工作時,認識了女孩小雲。當我與她熟絡並常常一起侃大山時,才得知她已在縣城裡的洗頭店工作了4年。而我認識她時,她不過才18歲。

她告訴我,洗髮店包吃包住,她每個月留下400元用作生活費,其餘的2000多元寄給農村裡的父母。因勤勞肯干,很快老闆會為她漲薪到3500元左右。我誠懇地建議她將漲薪部分存下來,學一門手藝或者留一點積蓄,做做個人規劃和長遠打算。

她疑惑地問我為什麼,並說她的工資得寄回老家供養弟弟,以後她還要回老家結婚,用彩禮給弟弟蓋房子娶媳婦。她反問時的表情,我至今記憶猶新,仿佛我提出「個人發展、長遠規劃」這個行為,十分「離經叛道」、「匪夷所思」。

當晚,深受震撼的我將此事告知了父母。父親淡淡地說:「你也該走出象牙塔了。以後,你可以跟着一線拆遷組,去各地工程有外嫁女兒的拆遷戶家裡看看。」

此後多年,我走訪了許多偏遠地區,認識數不清的基層幹部、公檢法人員及當地群眾,也由此明白了一些城市人無法理解的「怪像」。

1982年,計劃生育正式成為我國基本國策,從80到90年代,計劃生育政策落實得極其嚴格。可政策執行到小縣城及農村時,遇到了極大的阻力。

因為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觀念,很多家庭寧可交罰款、開除公職,醫學鑑定墮掉女嬰,將女嬰送養拋棄甚至造成非正常死亡,也要生男嬰。

於是,九十年代初,很多地區便進行政策調整:「如果第一胎是女兒可以再生一胎」。久而久之,便出現了很多家庭,要麼只有一個兒子,要麼就是幾個姐姐加一個弟弟。

小雲便是其中一個典型,出自極端重男輕女地區。她們幾乎不會有什麼受高等教育的機會,當她們進入適婚年齡後,回到農村結婚生子,似乎是大多數人的選擇。

就此而言,「一定要讓這些女孩子從大山里走出去」的張桂梅老師,不管是獲得「時代楷模」稱號還是「七一」勳章,都是實至名歸的。她將1800多個學生送出了大山,不僅給了她們更多的選擇,也為國家建設培養了更多人才。

張桂梅在教室里檢查學生上課情況。新華社 陳欣波 攝

然而,對於她的卓越貢獻,網絡上竟然出現了一種令人毛骨悚然的聲音:女性都出走農村了,男性怎麼辦?這樣農村男性就更找不到老婆了。

農村女校毫無疑問動了某些人的蛋糕,在他們眼中,張桂梅竟成了「幫助城市搶奪農村女人」的幫凶,甚至強行將她與「田園女拳」掛鈎。在這些人眼中,女性只是一種資源,應當同農村宅基地、房子、宗祠一般,被男性「繼承」。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2至2011年間,中國的年平均自殺率降幅達58%。其中最大的轉變在於35歲以下的農村女性,自殺率減少了90%。而在世衛組織發布《2019年全球自殺狀況》報告中指出,城市化發展,特別是農村女性廣泛參與打工潮,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自殺可能。

女性通過知識和工作,擁有了更多決定自己命運的機會和說「不」的權力,而由於不再被迫依附男性、對自身命運束手無策,她們也就自然不會頻頻走極端了。

改革開放後,隨着經濟發展、社會觀念進步,很多地區雖仍有重男輕女的陋習,但因脫貧致富和理念更新,出現了「不完全重男輕女」的微妙情況。子女要讀書、升學,家庭基本都會支持,但對於子女的培養程度、預期目標及態度,明顯兒子又要高於女兒。

正是這個看似微小的變化,帶來了很多地區幾十年後翻天覆地的區別。

很多非獨家庭,特別是農村有着一畝三分田的姐弟家庭,女兒們深知自己家庭地位以及獲得的支持,遠不如兒子們。

「我和我媽打賭,我一定考上重點大學,希望她不要斷了我的學業。當年我爸媽覺得我讀完中學就可以了,趕緊外出打工賺錢或回家結婚。」回憶起中學時期,已久在大城市打拼出一番天地的小江恨恨地說,「我混出頭了,弟弟又不願意供養他們,他們現在打死不承認當年逼我輟學的事。」

農村這樣的女孩,曾經比比皆是。張桂梅老師舉過一個例子,一對農村父母情願「寒門養貴子」、將兒子送到縣城高價補習功課,也不願意讓女兒上中學。

張桂梅老師貼滿膏藥的手

若農村女孩能清醒地認識到處境,為了擁有一個更為廣闊的發展前景,她們往往會竭盡所能的讀書;與之相比,從小知道自己有宅基地、家產繼承,會獲得父母甚至宗族勢力支持的農村男性,離開老家的意願並沒有那麼強烈。

於是,2010年後,隨着偏遠地區年輕女孩考學離開,選擇留在農村發展的男性發現,留在小地方的適齡女性越來越少,婚戀市場的天平越發傾斜。

部分留在農村的嫁女家庭甚至女性自身,也將子宮視為最金貴的「砝碼」,隨之水漲船高的,便是越來越離譜的天價彩禮。而天價彩禮又帶來「拿了彩禮閃婚閃離」、「彩禮那麼貴一定要生兒子」、「兩家交換適婚女兒」、「東南亞媳婦產業鏈」等一系列怪現象。

某市警犬基地的警察曾告訴我這樣一個案件:

「我接到通知,帶上我的血跡搜索犬和刑偵大隊一起出警。坐車到村里,當地警察已經把現場保護起來了。是棟農村自建小別墅,在門口聽了案情大概,我給同事們說我不想上去看現場,於是負責在周邊帶犬搜尋兇器。在後院找到了,是一把水果刀。」

死者母親系精神病人且雙方家庭知曉,卻仍讓她結婚生子。平日丈夫出去工作時,便把妻兒鎖在家裡。

「隊長在樓上找到了幼兒的屍體,他被媽媽用刀捅死在浴盆里。我看到那個小小的孩子被包裹起來時,真的太難受了。我想不通,這種情況為什麼還要生!就為了個『香火繼承』嗎?」

《娘道》劇照

不管是男女比例失衡,還是農村單身漢問題,都已經是老生常談。但近些年出現的新現象,似乎開始超出了大眾的想象力。

「說來你可能不相信,現在一些農村夫妻,丈夫已經對自己的妻子寸步不離了。生怕一不小心,頭上就帶點綠。」一些基層幹部告訴我,「農村男女比例失衡,已經成了一個影響基層治安和風序良俗的問題。」

回到本文開篇,在筆者調查「留守兒童」問題時,聽到了很多驚世駭俗的案例。例如,甲村同母異父的兩個孩子,他們的父親是一對親兄弟,他們的母親在嫁給哥哥並生育一子後,被公婆和丈夫逼迫為小叔子「留個後」;丈夫外出打工,妻子在家撫養幼兒,竟然被村中多個單身漢熱情追求,與情夫私奔;丈夫突發意外死亡,妻子立即棄子改嫁;更有甚者,小夫妻生子後便立即離婚,雙方家庭為「退還多少彩禮」大打出手……

一地雞毛過後,留下了一個個破碎家庭及大量事實無人撫養的兒童。這也造成了越來越多單身父親帶着幼童的特殊組合。這些特殊家庭及大量留守兒童,又繼發更多的社會問題——

提及留守女童的安全問題,一位刑警咬牙切齒地對我說:「太可憐了!太可恨了!有些案子我都不想給你描述,我腦中一晃而過,就會覺得十分噁心!」

在農村,這似乎已經成為了一個銜尾蛇怪圈:男性繼承的資源更多——很多家庭重男輕女——重男輕女造成性別失衡——男多女少導致婚戀成本高(多男追一女、天價彩禮等)——婚戀成本高使男方認為必須生出兒子才划算——追生男嬰加劇重男輕女……

近年來,國家頻頻呼籲或出台政策整治「天價彩禮」,各種案例引發的輿論戰及口水戰也屢屢升級。同時,農村女性農房、宅基地及拆遷補償方面的權益保障,卻鮮少獲得社會關注。

近幾十年來,婦女在農村家庭的地位已經提升了很多。可是在宅基地或農房的分配、繼承或拆遷補償方面,農村婦女仍然被劃分成了「邊緣人群」。在宗祠觀念影響深重的地區,有些現象更是匪夷所思。

小薇和丈夫已在一線城市打拼多年,家境殷實,十分注重孩子教育。但今年孩子幼升小時,因戶口問題只能作為最後一檔隨遷子女入學,增加了諸多不便。

當我問及小薇為何不將孩子戶籍轉為本市戶籍時,小薇無奈地告訴我,她的戶籍也還在老家,多年未轉移:

「我老家宗祠觀念根深蒂固,我爸媽生了兩個女兒本來就沒什麼話語權了。我姐早已把戶籍轉移了,我也想轉,但老家的閒言碎語得把我爸媽淹死。而且如我轉移成功了,村里便認為我父母『絕戶』,村集體既不保障我父母原本在村里該享受的權益,國家後續政策比如鄉村振興、產業致富等福利,村里也會想方設法撇開外嫁女家庭。」小薇無奈地說。

此外,農村女性結婚後,如果戶口遷到了婆家還好,但如果戶口仍停留在娘家,那麼在「子承父業」這一固有觀念的影響下,農村婦女一旦離婚,就很容易面臨「娘家容不下、婆家回不去」的處境。

深陷「天價彩禮」陷阱之中的農村婦女,更是「里外不是人」。一方面,結婚的是自己,可自己的彩禮錢,卻會落入父母或兄弟的口袋,成為了一個個「扶弟魔」;另一方面,「兒子娶媳婦,爹娘脫層皮」,男方為支付「天價彩禮」往往背負債務,外嫁女不僅不能支配自己的彩禮嫁妝,還要陪同男方共同償還欠款,並獨自承受因天價彩禮造成的家庭矛盾。

此前,方洋洋事件引發輿論熱議(澎湃新聞記者 沈文迪 翻拍)

總的來說,在「香火繼承」和「天價彩禮」等落後觀念的影響下,很多政策落地到農村時,難免遭遇巨大阻力甚至嚴重變形。

因此,在法律層面提升農村婦女的權益就變得很有必要。為了讓農村外嫁婦女不再如「潑出去的水」、「里外不是人」,國家頒布《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從國家層面聚焦女性權益。

此次綱要把幾乎所有網絡熱點都掰碎寫清,全文值得細細閱讀。在《綱要》中,關於農村女性權益保護,以下幾點值得單獨一提:

國家明確表示在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保障農村婦女權益,確保應登盡登。這一措施實際上是對農村宅基地的繼承,在外嫁女層面進行了完善。

除此以外,國家明確表示完善包括征地補償安置在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收益內部分配機制,保障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股權量化等各環節,平等享有知情權、參與決策權和收益權。

4月2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鄉村振興促進法》。其中,第四章「文化繁榮」專門提到「促進男女平等」。

中央黨校教授李慧英提到,促進男女平等還可以「推進移風易俗」、「破除大操大辦、鋪張浪費」等陳規陋習,體現鄉風文明,應給予充分肯定。

李慧英教授指出,在鄉村振興中促進男女平等,至少有三方面工作需要進一步細化:

其一,應當賦予婦女與男性平等享有集體經濟收益分配權。應允許女兒戶享有村民待遇,而不是女方一結婚就剝奪其成為娘家所在村莊村民的權利。這對於改變農村生男偏好的陳規陋習都非常有好處。 其二,應更多發揮婦女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婦女不僅應當是勞動及生產的半邊天,也應當成為鄉村管理的半邊天。 其三,倡導男女共同分擔家庭職責,共同照顧老人和孩子。這是男女平等的重要內容之一,可以使孩子獲得雙親的愛護,還可以體現夫妻互幫互助,有利於男女平等在鄉村落地,促進鄉村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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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

小說《極花》中說:「城市奪去了農村的財富,奪取了農村的勞力,也奪取了農村的女人。」而張桂梅們的偉大之處,恰恰是將女性從「資源」的物化屬性中拉出來。教育和工作使農村女性成為了獨立的人,也成為了社會建設中的「半邊天」。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之所以實現跨越式進步,同婦女解放運動大有關係。占社會人口一半的女性,若同印度、中東等國一般只是男性的財產及工具,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必然事倍功半甚至舉步維艱。

在國家大力推進鄉村振興百年大計之時,農村女性的作用不可忽視,更應得到充分發揮。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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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4 18:07:05

有時侯自己陷進去出不了只能找專業的人士幫忙,我覺得挺不錯的,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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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23:05:27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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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13:10:04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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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0 17:10:27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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