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樹洞|不是「戀物」而是「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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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洞提問:

最近看到一則玩偶修復師的新聞,發現很多孩子還有年輕人,對陪伴自己很久的毛絨玩具非常有感情,不惜花錢請人修復。其實,我六歲的女兒也很迷戀自己的毛絨玩偶——小兔子,這隻小兔有名字有性格,會和她一起玩耍,睡覺的時候毛絨兔不在身邊她便無法入睡,外出旅遊也會帶着它……

我本來沒覺得有多大不妥,但我姐跟我說要小心這種戀物癖,以前姐姐和她兒子(我外甥)就爆發過一次矛盾:上初中的外甥從小喜歡一隻毛絨大熊,初中了都不肯扔掉,姐姐為了戒掉孩子這個癮,屢屢勸說,最後把大熊給扔進了垃圾箱,為此母子還冷戰很久。該怎麼看待這種對毛絨玩偶的依戀,男孩女孩可以區別對待嗎?

本期心理專家團專家蔣碩(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賽林納心理諮詢中心創辦人):

情感樹洞|不是「戀物」而是「依戀」

來,我們先看一下「戀物癖」的心理學解釋:戀物癖,指在強烈的性慾望與性興奮驅使下,反覆收集異性(或同性)使用或有關的物品,通過對這類物品撫摸嗅聞伴以自慰,或在性活動中持有此類物品,而獲得性滿足(即所戀物體是性刺激的重要來源或獲得性滿足的基本條件),屬於性慾倒錯的一種。

身為母親,你真的想把這種一知半解的概念強加在孩子頭上嗎?還是多付出些耐心,來探尋孩子真實的內在需求吧。

不是「戀物」是「依戀」

美國心理學家哈洛做過一個著名的「恆河猴實驗」:給離開母親的新生幼猴一個「鐵絲媽媽」和一個「絨布媽媽」,「鐵絲媽媽」胸前掛着奶瓶,「絨布媽媽」沒有。結果發現,幼猴除吃奶之外的時間,都依偎在「絨布媽媽」身邊。

這個實驗證實了親密接觸在嬰幼兒發展中的必要性,雖然實驗對象是猴子,對人類嬰兒也同樣適用。

孩子眼中「萬物有靈」

由此可見,孩子對於人或物的依戀行為,是內在安全感、滿足感的需求。無論六歲女孩的小兔子,還是初中男生的大熊,它們提供的是母親或其他人際關係中沒有充分給予的溫暖、舒適、安全與滿足,心理學中稱之為「替代物」,是依戀情感的載體,而不是「戀物癖」的性喚起工具。

兒童心理學家皮亞傑認為:學齡前的孩子常會把生命體的特徵加到無生命體上,即「萬物有靈」(泛靈論)。所以,母親眼中不會動不會說話的玩具小兔子、大熊,在孩子那裡,卻是有生命、有交流,甚至帶有某種人格遞延的。扔掉它們,對孩子而言等於一種情感剝奪,極其粗暴。

天然「抗焦慮劑」

除去心理意義,從生物層面上說,孩子經常抱、玩的物品,沾染着孩子熟悉的氣味,這種氣味,是安撫焦慮和恐懼的「秘密武器」。如果留意觀察,會發現孩子特別依戀毛絨玩偶的時候,往往也是他們特別需要安撫的時候,比如父母疏於陪伴、身處異地、人際交往不順利或學習壓力的階段。孩子對於環境缺乏足夠的應對機制,暫時依賴這種方式對抗焦慮與恐懼,也是正常的。

物品依戀存在的要素

孩子對物品產生依戀,大多數集中在6個月至3歲之間,也就是通常與母親開始分離的時間,而這種依戀結束的時間則沒有一定之規,相對來說,性格越敏感,依戀時間越長,情感滿足渠道越多,依戀時間越短,和年齡、性別並無絕對關係。武斷地認為「都初中了不該這樣了」,是沒有道理的。

真實的溫柔無可替代

不要忘記,無論小兔子還是大熊,都只是孩子依戀的「替代物」。當孩子從父母身上、從人際關係中得到更充分的情感滿足,替代物就會漸漸淡出。對於有物品依戀的孩子,我們可以嘗試以下幾點:

愛屋及烏,對於孩子依戀的物品,和孩子一樣珍惜、保護,尊重孩子的意見,不要隨意清洗、放置,更不能粗暴毀損、丟棄。引導孩子慢慢區分客觀感知的客體和主觀構想的客體。可以多給孩子準備一些作為「遷移載體」的備用物品,幫助他們降低聚焦程度,並逐漸了解到「人」與「物」的區別。注意孩子生活中是否有令其痛苦的分離、帶來壓力的關係或任務,是否對孩子的陪伴、培養不足,及時修正不恰當的養育、教育方式。儘可能多地與孩子進行身體接觸。願每個孩子,都被溫柔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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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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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1 21:02:07

專業的情感服務機構真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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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8 15:01:08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頭像
2023-12-21 16:12:39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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