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字數約2500字
案例已進行虛擬化,並徵得當事人同意。
這幾天看了lacan心理的推文,文中許標老師形象生動地描述了部分諮詢師狂妄自大的造神亂象。
莞爾之餘我想到兩件事情:
1、
閩南地區幾乎五步一個土地公小廟,十步一個地方大廟,從媽祖再到開漳聖王,每個月的十五號,人們虔誠地祭拜神明。
上個月回家趕赴神明的生日,在準備祭品的時候,姥姥對大舅媽嘟囔:"小孫女怎麼沒回來啊?"
大舅媽說女兒作業很多,每天都在趕作業。不到十分鐘,姥姥又重複了一遍剛剛的話,大舅媽拉下臉語氣蠻橫地說:"她每天做作業做到凌晨一點多!學校作業布置那麼多我有什麼辦法!"
小舅舅不耐煩地沖姥姥喊了一句:"人家都說了沒空回來,問那麼多幹嘛?"
我當即感到十分難受。不是難受姥姥的信仰與舅媽的客觀事實衝突,而是他們之間的表達能力與溝通能力到底匱乏到何種程度,才能將這樣的小事差點延伸至矛盾?
在這股難受中,我恨不得馬上說出自己的真實想法:這件事情其實是小事,一家人可以好好溝通。
但快要說出口的時候突然意識到:這是他們的人生,他們的命運。而我的人生不止於此,這個時候去說出自己的建議只會加大矛盾。
故事的最後,大舅媽祭拜完準備回縣城,姥姥提着一捆青菜遞給她:"她每天做作業到那麼晚好辛苦的,你帶些菜回去,她最喜歡吃奶奶種的菜。"
滿地雞毛的一天在最後時刻變得溫情,大舅媽接過姥姥手中的菜要她好好休息,別太操勞。
你看,矛盾由她們而起,和解也在她們之間升華。
如果說姥姥與舅媽是我的來訪者,那麼在這個過程中,我什麼都沒做,她們卻已經達到了某種平衡的默契。這算不上療愈,但這是她們對待人生的方式,旁人過多的干涉,只會添堵。
2、
另一件事情頗具現實意味,因為這困惑着大多數的愛好者甚至是持證上崗的諮詢師。
這件事情就是:為什麼我們不能過多干涉來訪者的私事?為什麼我們不要在諮詢過程中帶入過多個人情緒?為什麼諮詢是一個隱秘的過程,不能公開?我們能不能給來訪者做免費諮詢?
我把這麼多的為什麼歸納成一個簡單的問題:我們為何一再強調倫理問題?
帶着這個問題,引入我個人的某段經歷,在我還是個助理的時候曾經接待過一個十分憤怒的來訪者,初次見面就輕蔑地攻擊我:"你們這些諮詢師還不都是一個樣。"
身為小助理的我事後氣憤地對老師抱怨,抱怨這位來訪者一點禮貌都沒有!老師笑笑對我說或許接下來會對她有所改觀。
大概是第三次諮詢,諮詢結束後她淚眼婆娑地走出諮詢室,我給她遞了張紙巾,她低頭說了聲謝謝,慌亂離開。
正是這個無意之中的契機,為期十次的諮詢結束後我們成為朋友。身為朋友的我在了解到她的故事後,突然體會到,她強烈的憤怒背後其實滿是哀傷。
在上一個諮詢師那裡,她敞開心扉痛訴父母之間的狗血讓她多麼難過。可在諮詢結束後,她的諮詢師扭頭就把所有事情告訴她的母親。
從那以後,母親開始長期對她的辱罵與貶低,給你吃給你穿,給你一個良好條件,你就那麼脆弱嗎?能讓我跟你爸的事情影響?
好不容易放下防備的她原本渴望那位諮詢師能夠帶來療愈,沒想到帶來二次沉重打擊。她對諮詢師這一行業再也沒有信任,於是我奇怪地問她:"那為什麼會來找我們呢?"
她俏皮地告訴我,因為遇到了一個特別好的男孩,那個男孩給了她很大的信心並鼓勵她應該繼續嘗試。她為最初的魯莽向我道歉。
我拿起桌上的熱飲,笑着對她搖搖頭。
這個故事被我簡化了很多細節,當中有着許多的衝突不便詳細告訴大家。但我想表達的還是前面那句話:我們為什麼一再強調倫理問題?
先思考一個問題,故事中的諮詢師涉及倫理了嗎?涉及。
因為你的干涉、你的曝光,都是在滿足你的自戀。你以為這是好的,是將解決問題的方法傳授他人,卻沒意識到自戀也會傷人。
你自以為是地替來訪者做決定,殊不知這個改變背後發生的一切未知全該由你承擔。
舉個簡單的例子,一個有家暴傾向的來訪者從諮詢師那裡得到建議:該好好對待你的伴侶,你不該這樣做。
那麼,在諮詢師給出這些建議的時候,他看到來訪者家暴傾向潛在的原因了嗎?
他看到背後的情緒,看到來訪者了嗎?
這些建議短時間內或許是有效的,來訪者採納了這些意見好好對待伴侶。但與此同時那些沒有被諮詢師看到的情緒瞬間變成潛在危機,在情緒下一次來臨時,他的暴力傾向只會再度來臨。
這對雙方都是十分危險的事情,諮詢師越是在滿足自戀的道路上前行就越難放下自戀,來訪者的情緒也會被這種自戀所忽視,導致諸多的不可控。
在我們剖析別人的時候,了解自己、日常督導也十分重要。因為這保證我們是否能夠以一個穩定的狀態來面對來訪者。
我的老師曾經跟我討論關於諮詢師態度問題,他提及一個重要概念——柔軟。即像水一樣的涵容,你可以掐住我的喉嚨,但你不能掐死我。
柔軟不是脆弱,是軟而不脆。一顆掉落在荒漠的種子是無法紮根發芽的,倘若將它放置在營養過剩的環境也無法保證成長,只有在打擊與支持中,它才能長成參天大樹。
只有我們穩定了,來訪者才能在與我們相處的過程中得到穩定。
建立在這個態度上,諮詢師更加需要注意邊界與反移情。
幾個月前有一個來訪者自曝在某知名平台的簽約諮詢師那裡受到侵害。這件事情給每個諮詢師敲起警鐘:我們應該與來訪者保持一個什麼樣的邊界?
在國家心理諮詢師標準中,政策明確指出四點:
尊重求助者意願。促進求助者的身心健康。對求助者的個人信息及提供資料保密。與求助者建立平等的諮詢關係,不得產生和建立諮詢之外的關係。第四點準確無誤地指出諮詢師要與來訪者保持一個什麼樣的邊界。來訪者只是來訪者,諮詢師也只是諮詢師,除了諮詢,我們不能與來訪者產生諮詢之外的聯繫。
一旦突破這個邊界,來訪者對諮詢師發生反移情,諮詢過程將煙消雲散徹底失去意義。
我們為什麼反覆強調諮詢師的倫理?因為諮詢的目的先是來訪者,再是諮詢師本人。
你看到了對方的什麼情緒,你對之有什麼感覺?再結合理論與倫理繼續進行諮詢。
這對每個諮詢師來說都是一個終生的重大挑戰,需要高度集中的覺察與責任心。
心理諮詢的神聖不在於讓你塑造一個神話形象,在於身為凡人的你要如何去對待你的來訪者,你能夠始終"清醒"地面對你們的關係嗎?
它不是一門玄學,更不是招搖撞騙的江湖邪術;而是諮詢師與來訪者共同面對,共同進步的學習過程。
只有堅守住倫理邊界,才能真正恪守職業道德,才是對來訪者的負責。
諮詢道路道阻且長,我們應該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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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閨蜜諮詢過,很專業也很靠譜,是一家權威諮詢機構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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