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譜」還是「靠紅」?發現明星代言這些產品可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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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因商品質量、虛假宣傳等問題

導致「帶貨翻車」事件

頻頻發生

「靠譜」還是「靠紅」?發現明星代言這些產品可投訴!

明星代言需要遵守哪些規定呢

代言人該不該擔責

也引發網友討論

來看↓

五類產品不得利用

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明知廣告虛假仍作推薦

要承擔連帶責任

例1

明星代言口腔醫院

利用戶外公共設施發布多條「明星站台」的廣告。宣傳其中含有「眾多明星的選擇」「口腔引領者」等「硬核」推廣內容,在海報上還有斯琴高麗、陳錦鴻等明星形象為其「代言」。

劃重點

「眾多明星的選擇」

眾多明星可以代言醫療類的廣告

事實上

類似這樣的「代言」行為

違反了《廣告法》

依據《廣告法》,這5類產品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1. 醫療廣告;

2. 藥品廣告;

3. 醫療器械廣告;

4. 保健食品廣告;

5.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

那麼作為廣告代言人

「帶貨」都要承擔哪些義務呢?

例2

明星代言膠原蛋白口服液

2019年,梨大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是「顏如玉」的最高級別代理商,因涉嫌虛假宣傳,被當地監管部門處以頂格處罰,罰款100萬,上繳國庫。

更關鍵的是,「顏如玉」還曾請過許多大牌明星代言,之前有林志玲,現在是趙麗穎,並且其還號稱是「中國國家女子排球隊供應商」。

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表示:

「顏如玉」的這些產品

其實就是普通食品

代言人不得有虛假代言行為

重點:

根據《廣告法》相關規定,廣告代言人明知或應知廣告虛假仍作推薦、證明的,應當與廣告主承擔連帶責任。

三類人群

不能作為廣告代言人

廣告協會提出3方面要求

【廣告代言人】通俗來講,就是「以身代言」親自使用過後——正兒八經自己覺得這個產品好,以此來推薦給廣大消費者。

依據事實+符合規定+自己使用過是成為一個合格的廣告代言人的【必修準則】。

中國廣告協會曾對廣告代言人提出3方面要求:

1. 自覺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遵守職業道德,恪守個人品行,慎重對待在公眾場合的言行舉止,與黃、賭、毒等各種違法悖德的行為劃清界限;

2. 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奉獻愛心,回報社會,參加包括製作發布公益廣告在內的各類公益活動,進一步提升自身的形象和名譽;

3. 積極響應國家關於思想道德建設的各項要求,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積極、正面、陽光的理念和態度,抵制虛假、醜惡、低俗的社會風氣。

除此之外,依據《廣告法》,以下這3類人群不能作為廣告代言人:

1. 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2. 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

3. 在虛假廣告中作推薦、證明受到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這幾類特定主體可不要亂用哦

01

教育、培訓廣告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教育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02

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不得利用學術機構、行業協會、專業人士、受益者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03

農作物種子、林木種子、草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和種養殖廣告不得利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技術推廣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業人士、用戶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消費小貼士

現如今隨着直播短視頻「帶貨風」的興起,消費者在明星或網絡紅人引導下,可能會從直覺消費、需求消費變為情感消費,出於對明星的喜愛,受明星號召力影響,產生明星代言的就等於產品質量好的錯覺。

提醒廣大消費者在看到明星或者網絡紅人代言的廣告時要保持理性消費心態,注意辨別虛假廣告,不盲目跟風下單,如發現有違反《廣告法》的代言行為,可以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反映。

來源/綜合江蘇省市場監管局

編輯/裴瑩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6-18 08:06:59

挺專業的一個情感機構,我一個朋友在那裡諮詢過,服務很貼心!

頭像
2024-03-14 22:03:07

求助

頭像
2023-12-10 10:12:21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頭像
2023-10-31 10:10:24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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