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朋友終於分手了。
不是無中生友,是真的朋友。
當然,也沒有幸災樂禍的意思。我是真的替他高興。
一
朋友跟他女朋友談了三年多一點。
一千多天的時間裡,朋友在我們面前說要分手的次數卻不下五十。
早先秉着勸和不勸分的傳統宗旨,我們次次都安慰着朋友。雖然我們也不相信他真的會去跟他女朋友提分手。
可現在回想起來,我們從一開始就應該勸他分手。
快遞員,是我們給朋友在談戀愛期間取的外號。
因為他每天都在給他女朋友取快遞、送快遞。他本人更是隨叫隨到。
舔狗?
倒也不至於。
畢竟朋友常給我們說他要分手,要再找一個。
雖然,他從來沒有跟她對象主動提出過。而且即使到了現在,他仍舊能記着兩人已經分手多少天了。
卑微嗎?朋友說他早就習慣了。
朋友真的很愛他女朋友。可是從他第一次理性的萌生出想分手的想法時,他就應該果斷選擇放棄。那樣,也少了一時滿心歡喜與最後註定的失落。
二
戀愛從來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所以也常有人說愛情應該堅持、細心經營且不懷疑。更有甚至者說,一份好的愛情是精心呵護出來的。
可他們忽視了,愛情是雙方的事。只要一方沒了興趣,另一方再好再努力也不會有稱心如意的結局。
且如果你只是一個感情單一,性格內向的人。那當你發現你和你對象不合且無法挽回的時候就應當主動放棄。
或許有些片面。但在一段感情中傷得最深的人往往都是那些不捨得放棄的人。
三
人們都愛用愛而不得這一詞來形容愛情的大多數悲劇。
可真正意義上的愛而不得卻有兩方面。
一是人,二是心。
都知道人難得,心難進。可真正懂得這淺顯話語中的深刻道理的又有多少?
或者有人說會說,誰又能在一開始就看透並進入對方的心?
是啊!
我們不得不承認,在當下,比起得到一個人的心來說,得到一個人的身子確實是容易的多。
可問題的關鍵是我們生活中又有多少最終落寞的人是因為一開始得了對方的身子就覺得對方的心也屬於自己?
稍微一點希望就能套住你的所有。
讓你失去,最基本的判別能力。
四
我不是戀愛恐懼者,更沒必要擴大戀愛恐懼觀。
只是想反駁一下,那些所謂說強扭的瓜不甜但解渴的無畏話語。
成年人的世界裡,隨便扭一個瓜的代價和後果往往是雪崩式的無法挽回。
愛而不得的結局是註定的。早看透放棄顯然比最後被迫放棄好得多。
有人會說任何一段感情都是一段經歷,最終分手總比一直不談戀愛好得多。
但當你自己都明白這段經歷註定無用且失敗的時候。
你真的有勇氣去談下去?
你真的會認為這經歷有意義?
往往一段感情的失敗都是最小的不滿和最大的期許結合體。
倘若,你只是單純的想找一個人一起拉動GDP?
哦,那也行。
五
對於戀愛的崩盤結局有很多。
這篇推文只是從我的身邊朋友入手。他的分手和結束並沒有涉及到經濟、家庭等客觀原因。
而於那些客觀原因於愛情成功與否的感悟,我以後應該在感觸更深一步的時候會寫。
所以,希望大家不要代入過多。
最後,不喜可噴勿罵!
評論列表
在你們這裡學到很多愛情觀和人生觀。對我們有很大的幫助。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