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戀多年一朝分手,為了挽回這段感情,小趙(化名)帶着前女友驅車來到某高速公路北側的樹林內說和,但未能說服前女友。內心沮喪的小趙無處發泄,便點燃了自己的汽車,險釀成嚴重後果。
小趙的行為因涉嫌放火罪被公訴至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近日,順義法院一審以放火罪判處小趙有期徒刑三年。
案情回顧
公訴機關指控:在順義區某高速北側樹林內,被告人小趙因感情問題與其前女友發生糾紛,為發泄情緒將自己駕駛的轎車點燃致車輛燒毀,車旁兩株柳樹受損,危及周邊安全。火情被消防部門及時撲滅,過火面積4平方米,未造成人員傷亡。被告人小趙後被傳喚到案。
據被告人供稱,自己與女友相戀數年,接受不了分手。當天駕車是想找個安靜的地方好好和女友說說,嘗試將其挽回。因女友堅持分手,其一時間覺得極度沮喪,想到當時是為了女友才買的車,以後女友也不會再乘坐這輛車了,便自己用打火機點燃紙巾後扔到了車上,引燃了車輛。
判決結果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小趙實施放火行為,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經構成放火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被告人小趙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自願認罪認罰,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最終,順義法院一審以放火罪判處小趙有期徒刑三年。該判決現已生效。
愛情誠可貴 生命價亦高
處理感情問題需理性
既要「拿得起」,也要「放得下」
不計後果的行為
只能給自己帶來無盡的悔恨
來源:順義法院
評論列表
我朋友諮詢過,還真的挽回了愛情,現在兩人已經結婚了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