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之間在交往的過程中難免會有一些矛盾,但矛盾的爆發往往是停留在嘴上的咒罵,一旦上升到肢體衝突情形就會變得比較嚴峻,在交往過程中有很重要的的一點就是避免談起前任,無論原先又怎樣的親密,在新歡面前都不應再提起,對誰來說心裡都不會很舒服。
2月26日,廣西南寧。一名女子在大街上騎在男子身上,啪啪地毆打男子,任憑男子怎麼嚎叫,女子依舊不停的毆打。毆打一陣後女子試圖拉起男子,但是男子則霸氣回絕:我幹嘛要起來,我就不起來,反正你把我打到地上了。女子則邊哭邊委屈地對路人抱怨道:我做錯了什麼,我就說我想我前男友,他就開始在床上打我,各種打我。
對於這種事情,你覺得男女雙方哪一方更有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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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