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吉林高院發布了一段庭審視頻。
視頻中,是一位姑娘為了向曾經的男友討回之前送與的「彩禮」,計40萬元。
據姑娘自述:2018年的2月底認識男友,3月就同居了。自己的父母在外地,直接就約上新交的男友回家「過日子」了。為了愛情,也為了以後的結婚,姑娘還給男友「裝備」了轎車和手錶。車是雪佛蘭的科邁羅(大黃蜂),表是卡地亞藍氣球表,兩項共花了40萬。
然而,時間不長,男友就玩起「躲貓貓」的遊戲,與姑娘疏遠了,最終切斷了關係。
原本想用名車名表拴住男友的心,拴住自己的真愛,想不到事與願違,成為了水中月鏡中花!
為了討還這筆為愛而「砸」下去了財物,也只好對簿公堂了。
面對這麼一件「公案」,連庭審的女法官的情感都被撬動得有些異樣了,被網友稱作是「媽媽式」的審問:
認識才幾天呀,就把男友帶回家同居了;
男友沒給她送過東西,她卻給男友送禮物,並且一送就是40萬的大禮,抵得上在大城市買房的首付;
你的父母難道不管你嗎,小丫頭?
從法庭上的對白來看,小姑娘也是伶牙俐齒的,陳述和回答也都是非常清楚明白的,應該是個有理智有判斷的女人,而在處理自己的戀愛婚姻問題上,咋就顯得如此低能兒?
我們只能說,姑娘的情商太低。在戀愛這樣重要的人生課題上,她太單純了,太簡單了。她以為,憑着她的一廂情願的付出,就會收穫愛情。她付出自己的所有一切,甚至還把家中大額的錢財都不吝拋灑。
這丫頭,她真的對愛情付出了至真至純的情感,為了愛,她真的有為對方奉獻所有的意願。
但是,她遭遇了「落花有意,流水無情」的悲劇性結局。
最後雖然經法官調解,扳回了23萬元,也算彌補了一些損失。
為什麼會這樣?
首先,她忽略了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愛情是有共同的生活基礎的。萍水相逢,還不知對方想的什麼、要的是什麼,就敞開了愛情的大門,讓對方無阻無攔地闖入,這是草率的表現;
其二,愛情是有條件的,也就是雙方都要有底線,有信守,有自尊,對自己的行為有責任和擔當。如果僅靠單方面一廂情願沒有底線地去維繫,這是自賤的表現;
其三,珍愛自己就是珍愛愛情,珍愛愛情才能得到真正的愛情。任何一方,假如對自己自輕自賤,沒有原則地去討好對方,就會被對方所看輕、看賤,這是愚蠢的表現。
試想,哪個男人或女人,會認識幾天就直奔主題而去的?哪個男人或女人,認識幾天就把家中的巨款奉送的?尤其還是女方主動奉送給男方!
如此沒有門檻的女人,男人心中除了嗤之輕賤外,還有一個擔心,那就是「敗家」呀。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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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方面有問題,真的是要找專業的諮詢機構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