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丁小美今年19歲,未婚,高高瘦瘦,長得有點清秀。她抱着她一歲寶寶,找到電視台記者,請求找到她男友——陳銘舟,讓男友對他們的孩子負責。
陳銘舟把小美電話,小美家人的電話全都拉黑,她聯繫不上。
丁小美也知道男友的工作單位,之前去男友單位找過他幾次,都被男友勸回去了。
小美看着自己孩子越來越大,她未婚,孩子沒法上戶口,就找到了電視台記者。
二、
周一那天,記者幫忙找到陳銘舟。
記者跟陳銘舟溝通,得知,原來小美跟陳銘舟早已經分手大半年了。
根據陳銘舟的言辭,四年前,小美15歲,他17歲。
二人是校友,彼此有QQ號,互生好感,確立了戀愛關係。
剛開始很甜蜜,但小美很任性,二人經常吵架,甚至打架。
當時陳銘舟對小美無限包容,後來,陳銘舟受不了小美的脾氣,二人分手。
分手後小美去廣州上班,陳銘舟在他們老家衡陽上班。
小美知道陳銘舟心軟,所以分手了也覺得還有複合的可能。
分手三四個月後的一天,小美去了趟衡陽,與男友發生了關係。
小美又回到廣州工作,之後發現自己懷孕。
三、
小美剛得知自己懷孕時,就跟陳銘舟打了電話。
陳銘舟懷疑孩子不是自己的,陳銘舟又覺得如果是自己的孩子,那上一次小美來衡陽,在自己醉酒時跟自己有了一夜,應該是小美設計好的。
所以陳電話里說,如果是我的,就去打掉。
小美不願意打,說如果給她60萬塊錢,就打。
陳銘舟不同意這個要求。
就這樣,小美懷孕三四個月時,辭職了,跟陳銘舟還有陳父談判了一次。
陳父讓小美打掉孩子,談了幾個小時,還是沒談攏。
當時陳銘舟把他倆感情上所有的錯,都怪在小美身上,還懷疑孩子的身世。
小美當時賭氣,為了證明孩子是陳銘舟的,也固執地認為,生過孩子就有可能嫁到陳家了。
就這樣,小美懷孕三四個月份時,還是沒打,後來孩子出生了。
四、
小美寶寶剛出生那天,小美媽媽跟陳父打了電話,說孩子生出來了。
陳父冷漠地說,那小美好好坐月子!
原來小美是中專畢業,父母常年外出打工,家境非常普通。
陳銘舟,高大帥氣,當過兵,家境優渥,父親當官,母親是事業單位領導,在他們那個地方頗有聲望。
記者找到陳銘舟時,小美媽媽把孩子往陳手裡遞,陳不接,還把孩子放到桌子上。
陳說你沒有尊重我的決定就把孩子生下來,現在讓我管什麼?
陳覺得他不想要,小美非要生,一切都有預謀!
小美媽媽讓陳解決孩子戶口問題,讓陳負責,陳不表態,而且一直接電話。
來電者是陳父,小美媽媽說陳銘舟家裡一切都是陳父管事。
記者建議跟陳父坐一塊談判。
五、
記者,陳父、小美、小美媽媽,坐在一起談判。
陳父不愧是當領導的,真是被他嚴謹的措辭驚呆了。
陳父首先說自己跟陳銘舟媽媽97年離婚,當時銘舟才12歲,銘舟判給媽媽,但實際上銘舟由爺爺奶奶帶大。
他經常對銘舟說,談戀愛儘量先不談,先工作一段時間再說,實在談儘量不要同居,實在同居儘量避孕。
說自己離婚時,孩子還小,對兒子的教育和關心有待加強。
陳父說的第二點是:讓記者看陳銘舟臉上的疤痕,說這個疤是銘舟跟小美有矛盾時,銘舟自己拿酒瓶子自己砸自己,縫了十多針。
小美在朋友面前毫不留情地批評陳銘舟。
說人家談戀愛都是甜蜜的事,他們談得這麼天崩地裂,這麼痛苦,分分合合很多次。
說丁小美從素質到自身修養,再到她的生活方式都是不好的。
書讀得少,不成熟,衛校畢業的。
當時懷孕三四個月時,他建議小美及早手術。
因為他兒子對小美徹底沒感情了,兩個人不可能在一起了。
陳父說,當時就要60萬,所以十分懷疑小美生孩子的目的性。
六、
陳父對小美說的話真是字字帶血,一點情面都不留!
陳父對小美說:你自己送上門,送到衡陽,你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能懷孕,最後住了一晚後,回去三個月後,你告訴大家你懷孕了。
然後你一意孤行把孩子生下來,你說這個責任是誰的?
小美:是你兒子說讓我來衡陽,我才去的!
陳父:你是成年人了,你不是小孩子了!
小美:你兒子也是成年人了!
陳父:你是從廣州跑到衡陽了!
小美:我是找我朋友拿東西!
陳父:那怎麼跑到一個房間裡了?
小美:那你問你兒子啊,我又沒強迫他和我同房!
丁小美媽媽在一旁一聲不吭,眼淚止不住地流。
為人父母,聽到別人這樣指責自己女兒,心如刀割,又無力反擊,屈辱感充斥着全身。
陳父:你自己是護士專業,你知道什麼時候是懷孕期,你知道如何避孕。
小美:那你的意思是我是有預謀的?
小美倔強地抬着頭,不讓眼淚流下來。
小美說:自己會對自己的孩子負責。
陳父說:你自己負責,你自己養就好了。
小美當時為了賭氣,為了嫁進陳家。
可孩子出生後,她沒工作、沒收入,她才19歲,她才發現這是她難以承擔得了!
陳父說:生孩子前你考慮你的撫養能力嗎?如果沒有,為什麼要生?
既然沒有撫養能力,那拿過來給我們,我們撫養不讓你出錢。
你們兩個沒結婚,沒結婚不受法律保護。
這個孩子跟你家裡會脫離一切關係,是我的血脈,我會撫養。
七、
小美沒了愛人,害怕孩子也不屬於她,很慌亂。
然後小美,又告訴我們一個驚人的消息,原來她在還不滿16歲時,都已經為陳銘舟流過一個孩子了。
第一個孩子打掉,她覺得無比愧疚。
她當時偏執地覺得,第二個孩子生出來,有可能跟陳銘舟結婚。
小美說如果懷孕時,找到記者說不一定可以早點看清陳銘舟。
後悔的眼淚流出來,小美不想把孩子給陳父,在那艱難地做選擇呢!
這次談判,陳銘舟沒有出現,始終躲在父親的後面。
丁小美含淚與母親商量,答應上法院起訴。
小美媽媽淚流不止,女兒才19歲,對小美來說是不可逆轉的傷害。
法院會有一個相關的程序,交由法院判定。
八、
這個故事中,孩子真可憐,從一出生就沒有爸爸。
小美對人性的了解太少,對陳銘舟對她的感情太過自信!
故事中,最不喜歡的就是小美的媽媽。
當時你女兒未婚懷孕三四個月時,你作為母親,明明知道,為什麼不讓女兒打掉?
我想,你應該也是覺得,孩子生下來,陳家應該會認得,我想應該有那種思想在裡面的!
人家就是不按照你想要的劇本走,又能拿人家怎麼辦!
每個做媽媽的,都應該教會女兒自尊自愛!
評論列表
確實不錯,挽回了不少瀕臨離婚的家庭!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