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喬木
1.
想念一個人時,心會很痛,會痛到難受,會痛得難以自抑。
愛一個人時,會愛的難捨難分,也會愛得欲罷不能。
只有當自己,真正在意一個人時,他說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能在你心裡,落下重重的回音,他隨便一句話,就可以輕易的帶動,你情緒的喜怒哀樂。
因為愛他,所以他是你揮之不去的千迴百轉,也是你仍然想去愛的那個人。
能夠兩情相悅,能夠遇見,都是一種幸運,因為你不知道要經歷多少次的,遇見和錯過,才能在今生今世,有一次輪迴和遇見。
又一種感情,只有相思,有一種感情,只剩相思,有一種感情,哪怕相思入骨,寵你如命,最後還是只有分離的結局。
最後那個愛而不得的人,也只能停留在記憶當中,永遠相思,永遠懷念。
想一個人,卻不能在一起,無法觸碰,更無法撫摸,因為無法在一起,只能在心底默默想念,那個入了心的人,入了魂的人了,只會越想越痛,越念越深。
這一份感情,剪不斷理還亂,當思緒萬千時,就是一個人,愛得最重,同時又最痛的時候。
他說:「這世上有的人生性寒涼,有的人對別人就是不溫不火,沒有情緒。」
其實就是這種冷淡和疏離,不過是因為沒有感情,不過是沒有放到心上而已。
2.
漫漫紅塵,誰是你生命中那個對的人,誰又是那個會陪你走到最後的人?
有些人遇見是驚喜,有些人遇見是幸運,有些人遇見,卻註定就是分離。
人生註定的際遇和緣分,哪怕曾是怦然心動的摯愛,曾有過婉轉動人的相逢,最後當緣分盡了,也不得不離去,不得不轉身,不得不擦身而過,不得不繼續前行。
愛情本來是兩顆心的悸動,兩個緣分的產生,最後只剩一個人,在這段感情中唱着獨角戲。
有微博網友說:「在一起,必須兩個人同意,而分手,只需要有一個人同意就行了。」
不是情到深處,就會相伴終生,有些人只能在心裡,用相思豪飲一江春水。
如果你們不曾相見,怎麼會有紅塵的遇見?如果不曾遇見,怎麼會有你們愛情的眷戀?
生活的真相,大概就是如此。
那些我們曾經想丟棄的,卻是我們日後望成莫及的。
那些曾經我們想懷念的,就是我們日後只想捨棄的。
我們曾經想傷害的,卻變成了只能相思,只能思念,最後,只是愛而不得,無疾而終。
那些露骨的相思,輕薄而又厚重,已經深入我的骨血,融入我的腦海。
這個滋味,大概只有我知道,又酸又苦又甜,也是是甲之砒霜,對乙之蜜糖。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一定認真的遇見,一定珍惜時間,好好和你相愛,因為我害怕我們分開的時候,我來不及愛你,卻又深深錯過你。
3.
愛你是一場夢,我希望這場夢永遠不會醒,夢裡有花開花落,夢裡有良辰美景,夢裡還有洞房花燭。
但是我知道,物是人非事事休,可惜,我無端端的,也只是我個人的酸楚罷了。
也許愛你是一輩子的事,我一生都無法走出,我只能用相思埋葬,只能讓那些入骨的相思,一寸一寸從身體裡剝離出去,一年一年,守着這痛苦的相思,等春來春去,等花謝花開,等人來人走,等灰飛煙滅。
愛一個人,最愛的是入心,相思一個人,也會相思入骨。
我真正愛過,才不會讓別人,輕易的放棄一段感情,因為他曾經在你生命中來過,那些放下和忘記,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有些人,不是說忘,就可以忘記,有些人,不是說放,就可以放下,有些愛,不是說不愛,就真的可以不愛的。
也許我往後餘生,只有在相思中陪我度過,希望下輩子我們再遇見,希望我們不是陌生人,不是情人,更不是朋友,最好我們是家人,這是一種永遠不會分離的關係,一種永遠不會傷害對方的關係。
因為日後,如果我真的能遇見好的愛人,希望他和你一樣的溫柔,有大大的眼睛,有高挺的鼻子,依然溫柔,依然愛我如故。
曾經真正用心愛過的人,就真的很難忘記,真的擁有過的那一段感情,就真的很難放下。
那些過去的感情,不能重來,不能再擁有,我只能在相思中度過,我也願在一生的相思中,你仍然在心裡陪着我。
在你離開之後,我只能一遍遍的,靠那些過往的曾經和美好,慰藉我這一生:假裝我很好,假裝你依然愛我,假裝我們,不會分離。
相思入骨,就會心痛入焚,愛一個人,為什麼會這麼煎熬?想一個人,為什麼會這麼難受?
你看到了嗎?那天上的星星一顆一顆,都是我對你無盡的相思,那城市的燈火,一縷一縷,都是我對你無窮的思念。
謝謝你來過,謝謝你愛過,謝謝我們就此別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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