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中常見的8個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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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小珍律師結合在婚姻家事案件中的工作經驗,總結了戀愛中最容易出現的8個法律問題,大家可以看一下,懂法,工作生活更幸福。

一、戀人之間(1):戀愛期間女朋友要借錢怎麼辦?

戀愛期間女朋友要借錢,明確拒絕肯定不利於戀愛關係的發展,要委婉了解女朋友借錢用途,保留好轉帳記錄(微信、支付寶或銀行卡,轉帳時可以備註借款)和可以證明是借款的記錄(微信記錄、錄音等),如果戀愛續繼是否償還由雙方自願決定,如果分手,女方不主動歸還,男方想追回借款,可以先與女方溝通協商,如果借款金額較大,而女方堅決不清空,男方可以考慮通過法律的途徑解決。

二、戀人之間(2):交給女友保管的工資, 分手後能要回來嗎?

戀愛中常見的8個法律問題

很多人婚前同居,男方就將工資交給女方保管,分手時男方想要回工資,但女方堅決不給,覺得同居自己吃虧了。

戀人之間的經濟糾紛,有幾個共同的難點:

第一、基於戀愛關係,各方很少刻意留有證據。情緒激動之下,很可能刪除或拉黑對方,連微信聊天記錄都沒有了。

第二、摻雜着感情因素,很難判定基礎法律關係,是借貸、不當得利、所有權(代為保管)、贈與還是日常支出?

第三、各執一詞,清官難斷家務事,法官也是一個頭兩個大。

第四、消費多元,頻繁、瑣碎,並不局限於轉賬,還有消費支出等。

第五、個別極端的例子,還有一方存在利用感情欺詐、騙取錢財的情況。

法院對一般贈與的認定:轉賬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法院一般同意認定系日常生活開支;特殊節日、特殊金額轉賬(8888、5200、1314等)、有特殊備註的轉賬(如小祖宗我錯了、親親我的寶貝等),法院一般會認定為贈與;對方能提供同一時段的共同生活支出大筆消費記錄的話,法院一般也會予以扣除。

建議:最好平時能留意,日常生活開支和特殊節假日贈送單獨支付,工資可以累計幾個月再一次性轉帳支付(必要時可寫上保管好之類的話)。如果平時沒注意是臨散轉帳且沒有留證據,分手時一定要留有微信或錄音證據等,千萬不能衝動而刪除微信或聊天記錄。

三、戀人之間(3):戀愛期間贈與的財物,分手時能要回來嗎?

戀愛的時候柔情蜜意,你儂我儂。給你買這買那,你要什麼給什麼,恨不得把天上的星星摘下來送給你。分手了,你想一拍屁股就走人?想得美,你把我送給你得財物先還回來再說。

楊小珍律師認為,戀愛期間互贈禮物的現象非常普遍,分手時雙方產生的糾紛也不少。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戀愛期間互贈小禮物。戀愛時互贈小禮物、小禮品,分手時索回的,法院不予支持。

(2)在戀愛期間互贈貴重物品。戀愛期間贈與貴重物品,雙方分手時一般情況下可以要回。這種贈與實質上是一種默示的附條件贈與,即附加了結婚的暗含條件。如果雙方婚前分手,即該條件未能成就,一方仍占有該貴重財產就沒有法律依據,構成法律上的不當得利。

(3)戀愛期間贈與「彩禮」。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簡單說,只要不符合以上3種情形,對方給付的彩禮就屬於自願贈與他人,不因離婚而返還,而且,法院在審理彩禮案件時,還得結合平等、過錯、酌情的原則,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4)戀愛期間承諾但還沒有兌現的贈予。戀愛期間,一方因為一時的激動或愛情沖昏了頭腦,承諾對方或與對方簽訂協議贈與,但還沒有兌現贈與雙方就已經分手,這種情況,法院不會支持該贈與成立。

(5)有配偶還與他人戀愛或同居期間的贈與。這種贈與就要通過配偶來起訴要求撤銷贈與,返還夫妻共同財產了

四、戀人之間(4):分手時索要分手費或青春損失費合法嗎?

不合法!很多婚前同居的情侶,分手時女方往往要男方賠償「青春損失費」、「分手費」或「精神損失費」,理由是事前有過約定,有的還簽訂有協議或寫有借條、欠條。

對因婚前同居、不正當男女關係等產生的「青春損失費」「分手費」「精神損失費」等沒有法律依據,有損公序良俗,如果男方不主動支付,女方起訴法院也會駁回其訴訟請求。但是如果在同居期間,女方因懷孕流產,約定男方自願賠償其醫療費、營養費、補償費等一般會被法院支持,千萬不要約定「青春損失費」,「分手費」,「精神損失費」,或讓男方寫一張借條或欠條。

五、戀人之間(5):同居後分手,女方自殺能要求男方承擔責任嗎?

從法律層面上來說,男女同居後分手,一方接受不了分手而自殘或自殺是自身心理素質不夠,與另一方無關。

從情理和道德層面上講,女方接受不了同居後分手,男方的確該受到道德譴責,如果男方是採取冷暴力等手段逼迫女方分手,那還是應該負道德和道義上的責任。

忠告:婚戀中女人千萬不要輕易與男人同居,沒有了解清楚男人的為人和原生家庭就輕易同居,非常容易同居後分手,對女方造成巨大的傷害。

六、戀人之間(6):男女朋友間存不存在強姦?

強姦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或者故意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如果男女朋友情到深處自願發生關係,或者男友採取哄騙的手段同女友發生了關係,不構成強姦,但如果女友不同意,男友使用暴力、脅迫等手段強行與女友發生關係的,則構成強姦。法制社會,霸王硬上弓是行不通的,而且女性也要注意保護自己,在沒有了解清楚男友的人品和原生家庭的情況下就輕易與男友發生關係,最終受傷害的往往是女性。

七:戀人之間(7):未婚同居可能違法犯罪嗎?

如果是單身男女同居既不違法也不犯罪,但是如果結婚了還跟別人以夫妻名義同居,或者明知對方結婚了還跟他以夫妻名義同居,那就構成重婚罪了,還有就是軍人的配偶絕對不能碰,你要是敢與軍人的老公或老婆同居就會構成破壞軍婚罪,重婚罪或破壞軍婚罪是要座牢的。

八、戀人之間(8):同居期間的財產,分手時怎麼分?

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被法律承認的夫妻關係,是受法律保護的,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不受法律保護的,當事人可以隨時終止同居關係。那麼,同居期間的財產,分手時怎麼分?

原則上同居期間的財產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一般按照按份共有處理。如果同居期間財產混同的,即雙方的收益分不清你我時,就會推定為共同共有,但根據同居時間、各自貢獻、生活習慣等因素能認定為按份共有財產的除外。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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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09:05:46

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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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16:03:56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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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2 14:03:27

可以幫助複合嗎?

頭像
2024-03-16 01:03:35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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