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剛吃完親戚的喜酒,男方城裡人,市里有房,娶妻花了10萬彩禮,還買了一輛10萬左右的汽車,女方家一分錢都沒有回過來,就連一床棉被都沒給。
親戚的母親感慨:「現在娶個媳婦,不是以前了,看對眼就跟你過一輩子。現在的女孩要房要車,女孩的父母更是要高額彩禮,誰家都不是有錢人家,娶個媳婦半輩子存款沒了。要是女方也給等價的陪嫁就好了。」
聽到這樣的話,碎片真是無限感慨。 現在我們都講究一個平等,可卻真正平等不起來,就像彩禮和陪嫁一樣。男方掏10萬,他就希望女方家也掏10萬,誰家孩子都不是吃空氣變大的,為啥大錢都要男方出?
這個事情需要雙方商量,儘可能達到一個平衡點,這樣雙方都可以接受。但要把錢分得太清,那肯定很難過到一起的。
碎片收到私信,就是一個男人覺得彩禮太高要反抗的故事,可結果就是:女人不嫁了。原因是:男方家裡人太作。
我和男友談好彩禮和陪嫁就結婚了,我家還沒提彩禮的要求呢,男友就提了他對陪嫁的要求。
「你家給30萬陪嫁,我就娶你,不然免談。」我都震驚了,我從沒聽說過男方有主動要陪嫁的,一般都是女方提出彩禮,陪嫁娘家隨意。有錢就多給點,家裡條件不好就少給點或不給。
男友還是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我看着好氣,直接提出了分手。
「一提錢就露出了本來面目,還好我知道得並不晚,我覺得我們不合適,你愛找誰就找誰吧,我家可不想給你家扶貧。」
男友嗤笑:「就興女人要彩禮,不興男人要陪嫁?」
我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但是他這樣理直氣壯要30萬陪嫁,我就覺得這樣的人不值得託付終身,所以選擇了婚前轉身。
碎片,你覺得我做得對嗎,還有男人應該要陪嫁嗎?
碎片認為,雖然彩禮是一種陋習,但如果女方要,男方給,這也沒什麼。你情我願的事兒就沒什麼好計較的,可如果你不情我不願,那你們兩個也很難走下去了。
碎片認為你是做得對的,先不說要陪嫁這個事情本身,單說這個男人「主動」去要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種很有目的行為。男人圖錢,因為他把錢放在首要,沒有去談情,這樣的男人人品是有問題的,女人更應擦亮自己的眼。
而至於男人應不應該要陪嫁,碎片覺得,不該要,這種事情是女方主動給的事情。
女方給陪嫁的原因無外有三:一是家境尚可,二是心裡裝着女兒,三是想給自己掙足面子。不管是哪點原因,這都是女方主動的事兒,男人主動去要,這真的不合適。
別把自己放得很低,讓別人看不起,有些東西,關乎平等,但明面上還是不要說出來了,會影響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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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就興女人要彩禮,不興男人要陪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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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我就在老師的指導下走出了感情的誤區,真的很不錯!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