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擔心自己娶不到老婆,或者嫁不出去,放低擇偶標準嗎?
席慕蓉在作品《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中,曾這樣寫道:
「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種幸福;在對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是一種悲傷;在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一聲嘆息;在錯的時間遇到錯的人,是一種無奈。」
每個人,對待自己的愛情和婚姻,總是帶有一點優柔寡斷,猶豫不決;兩人稍微鬧得不愉快,心裡就覺得不合適;可是,冷靜下來後,又愛得死去活來。
其實,這樣處理愛情的方式,時間久了,分手是必然的,為何這麼說呢?
兩個人的感情,不是經常吵吵鬧鬧,慢慢磨合的,而是吵完架,知道彼此的不足之處後,為了維持這一段感情,願意去變得更好;幸福的愛情,都是一種模樣,雙方願意付出,懂得尊重和相互關愛;若非如此,堅持下去,無異於自討苦吃。
01單親媽媽懷孕8個月,男友不管不顧提出分手
當一個男人,把女人當成生育機器時,你會不會打掉腹中胎兒,提早結束這一段毫無感情可言的愛情?
離婚後,陳麗麗就回了娘家,因為當初是遠嫁,就沒有再想復婚;後來,在周圍朋友的撮合下,認識了現在的男友黃明凱(化名),對方37歲大齡未婚,剛認識時,黃明凱自稱不介意陳麗麗是單親媽媽。
於是,兩人就正式開始交往,4個月後,陳麗麗發現自己懷孕了,男友黃明凱得知後,很是高興,因為黃明凱未婚,一直想要一個孩子,如今,懷了身孕,結婚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了。
陳麗麗的母親告訴我們,當初女兒懷孕時,她沒有提要彩禮,也沒有提訂婚,黃明凱許諾,只要女兒陳麗麗,把孩子生下來以後,就絕不會虧待女兒,讓她放心。
如今,女兒陳麗麗懷胎8個月,准女婿黃明凱不管不顧,陳母這才覺得,當時將女兒的幸福大事,交給黃明凱有些草率了。
那麼,懷胎8個月,男友黃明凱大齡未婚,在孩子即將出生的節骨眼上,為何突然提出分手呢?
02女方:他們拿我當生產工具,只想要一個孩子
黃明凱與陳麗麗的家,雙方隔了15公里,開車只需要幾十分鐘;沒過一會,陳麗麗就見到了男友黃明凱,剛見面,雙方就爆發了爭吵。
陳麗麗怒斥男友黃明凱不負責任:「當初就不應該要這個孩子,現在8個月了,又不能流產,我不願意生,你硬要我生。」
與此同時,還斥責對方不關心自己,只顧自己逍遙快活。
聽到女友陳麗麗的說辭,黃明凱顯得不高興了,聲稱陳麗麗就是想要錢,如今大吵大鬧,就是要求黃明凱給5萬元,一分錢不能少:
「我對你負什麼責任,你懷孕了,關我屁事,這是你情我願吧。」
黃明凱向我們透露,陳麗麗剛懷孕時,他每個月給1500元作為營養費,最近兩三個月,只給了500元,但是,女友還不滿意,前不久,陳麗麗要求黃明凱給5萬元,解決孩子的問題。
對此,黃明凱無法接受,他認為明明要結婚了,為何陳麗麗對孩子的事情,如此草率作出決定。
黃明凱當即怒懟:「你生不生小孩,不關我事,要錢,就不要多說了。」
聽到男友黃明凱如此不負責的態度,跟自己說話,陳麗麗又氣憤地說道:
「我是一條命,我也不是給你生產的工具,你們拿我當生產工具,我沒有對不起你們任何人,你有什麼,你給了我什麼,沒有好態度,沒有關心,現在就這樣冤枉錢,說我要錢。」
在接下來的交談中,我們從陳麗麗的口中,得到了一個驚人的真相。
陳麗麗本來就不想要這個孩子,可是,男方家人多次上門鬧事,考慮到孩子要有一個完整的家,陳麗麗選擇了妥協。
卻不想,男方家人不答應,認為陳麗麗眼裡只有錢,陳麗麗哪裡受得了這樣的氣,孩子懷了8個月,不願意結婚,又不給生活費,豈不是白給對方生孩子,自己就是一個生產工具。
奇葩的是,直到那一刻,黃明凱依舊認為,不該拿一筆錢補償給陳麗麗。
03筆者情感總結
作家陸琪曾在一基本婚姻書籍中寫道:
「跟不想結婚的人談戀愛,是沒有結果的;和木訥的人談戀愛,是不會有浪漫的;和玩心重的人戀愛,是不會有安全感的。談戀愛也是求仁得仁,千萬別指望從不可能的人身上得到好結果。」
結婚,目的都是一致的,那就是相互找一個依靠,組成一個家,建立一個幸福的小家庭,相互關愛,彼此照顧,知冷知熱。
當感覺愛情不幸福,對方心裡根本沒有自己的時候,就應該要重新審視這一段感情,有沒有必要繼續堅持。在戀愛和婚姻的感情世界裡,不管作為男方,亦或者女方,都應該要在這一段感情中,扮演自己的角色,
愛,不是嘴上說說的,而是看一言一行,身上有缺點,不去改正,不是人品有問題,就是玩弄對方感情,唯有及時止損,提早退出,才不會越陷越深,
評論列表
在你們這裡學到很多愛情觀和人生觀。對我們有很大的幫助。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