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島
01.
喜歡不等於愛,這點在戀愛前就該知道。
感情里,很多人會混淆「愛」和「喜歡」的概念,甚至以為在一起的時間久了,「喜歡」會自然而然的變成「愛」。
只是,當感情沒有沉澱過時,可能連你自己,都不知道愛是什麼。
就像年少之時,覺得喜歡一個人,就是和對方在一起很開心,想和對方在一起,愛大抵也是如此。
但到了一定年紀才明白,愛一個人,是哪怕和對方在一起會爭吵,會不開心,會互相埋怨,也不想分開,因為愛里包含的,不僅僅是感情,還有責任。
正如韓寒曾經說過:「喜歡一個人,就是在一起很開心;愛一個人,就是即使不開心,也想在一起。」
每個人的人生經歷不同,對愛的理解也有所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愛情,往往比喜歡來得更晚一點。
也只有你能懂,自己眼裡的愛是什麼,才能遇到自己想愛的人。
02.
不是所有的在一起,都叫「愛」
以前的戀愛,在一起都是有原因的,起碼對一個人有感情,才會想要多走一步。
只是,現在的在一起,其實很簡單,根本不需要愛,甚至有些時候,連喜歡都不用,略有好感就可以。
就像前段時間,看到朋友蘇安發來的消息,第一條是:「我和女友沒有共同話題了怎麼辦,在線求助。」
還沒來得及回復,他發來第二條:「不用了,已分手,求介紹女朋友。」
蘇安和前任,認識了大半個月,就確定了關係,兩個人稱這是一見鍾情,只是戀愛還沒兩個月,就分了手,對方說了句「不太合適」。
現在的很多情侶都是如此,在一起,會有各種各樣的原因,甚至稱對方為真愛,但真愛的有效期實在太短。
蘇安分手後,聽說他單身了一個月,又有了一個新的曖昧對象,兩個人感情急速升溫,可能很快就會確定關係。
不過,這種戀愛,無非是前一次戀愛的複製品罷了。
感情說白了,沒有那麼神秘,就是大腦受到了荷爾蒙和多巴胺的影響,讓你產生和對方在一起的衝動。
但是,這種衝動,真的不是愛情。
當你把想和一個人在一起的衝動,統統以為是自己動了心,甚至當成是愛情的時候,很容易讓自己後悔。
好比蘇安,和每一任對象在一起的原因,是覺得聊得好,以至於還沒有了解多少,就想要確定關係。
只是,在你都不捨得沉澱下自己的感情,等自己清醒一點再做決定時,戀愛開始的很快,結束的更快。
所以,希望你能明白,不是所有的在一起,都是喜歡,連喜歡都不是的時候,更不必談愛。
而你如果真的想遇見愛情,起碼要知道,謹慎對待每一段感情,是能遇到愛情的基礎,草率決定的結果,是一次次的讓自己失望,最後更不知道什麼才是愛情。
03.
只有經歷過喜歡,才知道什麼是「愛」
感情里最難的,不是評估自己對一個人有沒有感情,而是評估自己對一個人的感情,到底是喜歡,還是愛。
因為真正的愛,需要時間的沉澱才能知曉。
就像張嘉佳在《從你的全世界路過》裡寫道:「故事的開頭總是這樣,適逢其會,猝不及防;故事的結局總是這樣,花開兩朵,天各一方。」
那些能輕易結束的故事,要麼是愛情的不對等,要麼是兩個人都不知道,什麼才是自己想要的愛情。
而驗證愛情,最好的方式,便是判斷那個你愛的人,是否是唯一的。
好比王小波在認識李銀河後,一門心思的追求對方,哪怕被對方數次拒絕,也沒有想要放棄的想法。
兩個人結婚後,王小波對李銀河的愛,依然沒有任何改變,彼此都是對方眼中無法代替的存在。
李銀河也是如此,當時王小波因為寫書,沒辦法掙錢,是李銀河每天工作,養活兩個人。
可能在別人看來,李銀河嫁錯了人,和一個還不怎麼出名的王小波在一起,就是一種損失,但李銀河從來不這樣覺得。
有人說:「王小波成就了李銀河,李銀河也成就了王小波」。
愛的感覺,是喜歡的升華,當你看見一個人,知道你想要的只有對方,為了得到願意付出一切的時候,這才是愛。
至於那些嘴上說着愛,心裡想着「分手就分手,下一個更乖」的人,沒有了愛的唯一性,也代表從來沒遇見過愛情。
值得一提的是,愛情,從來不是經歷過很多喜歡才能發現的,而是在你有了喜歡的感受後,對愛情自然而然產生的一種更深理解。
這是經歷後的自我反思,也是一種自我成長,當你把「愛」、「喜歡」、「責任」等等融合在一起時,才有可能是愛情。
04.
說起戀愛時的甜言蜜語,大概「我愛你」這三個字,被說出口的頻率最高,連第一次戀愛,也能輕易說出口「我愛你」。
但是,說出口,不代表真的如此,因為有些人,一直不知道什麼才是愛。
只是,一個人對愛情的領悟,只有自己經歷過才能清楚,但一直不變的是,愛情,往往比喜歡來得更晚一點。
願你,能早點清楚愛,能早點遇見愛。
—END—
今日話題:
你能分清喜歡和愛嗎?
歡迎留言,一起分享。
評論列表
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我就在老師的指導下走出了感情的誤區,真的很不錯!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求助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