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經歷過那種很累的戀愛。
是一種對方越用力就越窒息的感覺,我想當時的她大概是這樣吧。
千萬不要和不愛自己的男生談戀愛,比如我。
他們說,在一段關係里,欲望像海水,喝的越多,越是口渴。
當你對一個人越好,她就越不知足。
而當我在岸上,捧着自己僅有的海水,悉數獻給她時,她卻告訴我,自己早就受夠了。
沒錯,我被甩了。
01
跟女朋友認識半年,而在談了兩個月戀愛後,毫無徵兆,我被踢出局了。
那天,是我的生日。
我站在空蕩蕩的房間,看着滿地的花瓣和蠟燭,心倏地疼了一下,沉入無盡的海底。
思緒回到半年前,那時候,我們剛認識。你一定想不到吧,其實這段感情的開始鍵,是她按下的。
記不得是哪天了,她在自習室加了我微信。
一段時間之後,我淪陷了,會不由自主想給她發消息,想問問她今天都幹嘛了,想偷偷給她準備驚喜。
不久,我們在一起了。
我真的太喜歡她了,這世間的浪漫都想跟她一起分享,無論我在幹嘛,她的消息我基本都能秒回,我也能包容她所有的小脾氣,能接住她所有情緒。
愛上她以後,我覺得我換了個人。
我以前其實不愛說話,不是不善言辭,就是懶得與人交流。我更願意把那些時間花在獨處上。我脾氣也不好,性子急,三分鐘熱度。
但是跟她在一起,治癒了我所有不願打開的陰影。
我是理工男,在戀愛方面,浪漫沒天分,反應夠遲鈍。
所以,我小心翼翼試探,記錄着她的喜好。
她說她喜歡周杰倫,我就去學吉他,下了課沒事就練練,她最喜歡的那一首《晴天》我真的熟的不能再熟了。
她喜歡記錄生活,美食,美妝,穿搭,日常,於是我開始學習手機攝影視頻剪輯,為的只是想跟她有更多共同的話題。
對了,她還喜歡花,於是在一起的第一天我就告訴自己,要經常給她花,花可以代表一整天的好心情。
我在朋友圈發,我比誰都更明白你的重要。
她默默點個讚我就高興半天。
在一起兩個月,我們沒有過一次爭吵,沒有過分歧,甚至沒有矛盾拌嘴。
02
但是在我生日那天,她向我提出了分手。
她說:「你對我太好了,讓我很累,也很反感。」
那天我在風裡站了很久,突然想起來分手前一周給她打電話的那一天,我迫不及待的告訴她正在去找她的路上。
她好像沒有我以為的那麼開心,而是一句:啊?你都沒有一點自己的事情嗎?
我怎麼會沒有自己的事情呢,只是在面對她時,我自己早就變得微不足道了。
或許,我從來都沒有真正走進過她的心裡吧。
也或許,這一切都是我自己造成的。
你聽過那句話嗎?
如果你每天秒回一個女生,每天都粘着她,從來不給她發脾氣,百依百順,那麼不出兩個月,你就會被分手。
我也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為什麼先動心的先放手,為什麼愛的越滿散的越快。
直到我看到這麼一句話:
你可以愛一個人到塵埃里,但沒有人會愛塵埃里的你。
張愛玲說:「見了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里,從塵埃里開出花來。」
寫得很美,但現實是開到塵埃里的花,只能孤芳自賞。
我一直都知道每個人出現在生命中都是有意義的。
無論是平凡或遺憾,留下或離開。
直到今日,我還一直把她當做一個很重要的一個人。
偶爾去微博看她最近又追了什麼好劇,生活中是不是又遇到了一些不開心,坐車時還有沒有笨笨的認錯路。
但是這一次,我不會再去打擾她了。
03
其實在一段感情里,只靠對她好這一項是走不遠的。
尤其是那種給予對方以超出對自身的愛,你越用力結果越不盡人意。
不知道你們信不信,愛也是有負擔的。
並不是每一個人都享受在滿滿的愛的氛圍里,雖然我不知她是否如此。
這其實是一個病態循環的過程,不懂得愛自己的人,肯定也不懂得如何去愛一個人。
周而復始,丟失了愛的本能。
但當我明白這個道理的時候已經晚了。
兩個人想要長久地走下去,一定需要互相欣賞、互相吸引,這些都沒有,只想要靠對對方好,是走不遠的。
我後來才明白,不懂得愛自己的人是不適合談戀愛的。
任何時候,都得是先愛他自己,然後有餘力再去愛別人。
感情中、婚姻中,一定會有妥協、犧牲,但依然要保有自我。
你的角色不僅僅是男朋友、女朋友、妻子、丈夫,最重要的是你還是你自己。
否則一直追着別人跑,就永遠沒法達到平衡。
當然,也有人得到的愛與付出是成正比的。
但是大多數人,都是那個例外。
時常付出了所有,卻輸得一敗塗地。
我不是鼓勵不付出,不嘗試,不戀愛。
我只是希望每一個讀到這篇文章的人,都能明白:
可以愛,可以深愛,但是無論如何愛,都要把自己放在第一位。
別愛太滿,別睡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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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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