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的感情,有時候固若金湯,有時候又薄如紙張。
尤其是親戚之間的感情,雖說有血緣作為紐帶,但常常會因為一些小事而反目成仇。處理親戚之間的關係,往往比處理其他人際關係還要困難。
因此,無論和親戚的關係有多好,也儘量不要摻和以下三件事情,若摻和,才知道什麼叫世態炎涼。
別摻和錢的事
《史記》中說:「以權利合者,權利盡而交疏。」《史記》認為:因為利益而來往密切的人,也會因為利益的消失而疏遠。
實際上,《史記》所說的這個後果都算是輕的——在唐朝建立以前,李世民、李建成兄弟二人的配合還算默契,因為他們的共同利益是推翻隋朝;建立唐朝以後,兩兄弟卻在玄武門手足相殘。
親兄弟尚且會為了錢和權而自相殘殺,更何況是親戚呢?
有些親戚,看見你有錢了就找上門來,美其名曰「借」錢,但「借」了之後就如同石沉大海;
有些親戚,在你生活尚可的時候還會偶爾跟你聯繫,一旦你落魄了,就不知所蹤,生怕你找他們尋求幫助。
都說「錢」不是好東西,但在「錢」面前,有時候連「血脈」也顯得那麼蒼白無力。
別摻和親戚的家事
生活中有一些熱心腸的人,總是本着「都是一家人」的心態,去摻和親戚的家事。
夫妻倆吵架了,他一會兒勸這個、一會兒勸那個,表面上是兩頭不得罪,實際上是兩頭不落好;人家孩子沒結婚,他四處張羅着牽線搭橋……
這些做法當然都是出於好心,但人人都有權選擇和決定自己的生活。貿然插手他人的生活,往往會好心辦壞事。
雖說是親戚一場,但在各自組建家庭以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彼此之間就已經是「外人」了。沒有誰喜歡「外人」對自己的家事指手畫腳。
《喻世明言》云:清官難斷家務事。首先,一家人的事情本身就很難說清誰是誰非,我們又怎麼能輕易下定論呢?其次,一旦摻和了別人的家事,就意味着我們有了連帶責任。
在這種情況——即使最終有一個好結果,別人未必會感激我們;一旦結果不如人意,我們反倒成了罪魁禍首,得不償失。
別摻和親戚的需求
在幾十年以前,由於生活條件限制,很多人都是依靠親戚之間的互相幫助,才生存下來——今年你借我點米,明年我幫你收莊稼。
但那已經是過去式了,隨着時代的發展,與親戚的相處模式也要隨之改變。
親戚之間互相幫助是應該的,但總不能別人沒需求,自己上趕着送上門,或者別人有求於自己,不分青紅皂白就伸出援手。
《增廣賢文》說:「求人須求大丈夫,濟人須濟急時無。」求人幫忙,要求那種耿直、信得過的人;幫助別人,也要看別人是否緊急、是否需要。
生活中的很多人,就是因為不看形勢、不看對象,一味地滿足親戚的需求,最後自己出錢出力不說,還沒有得到一個好的評價。
當親戚有需求的時候,要牢記一句話:雪中送炭,永遠比錦上添花更加珍貴。
結束語
《增廣賢文》中還有句話說:人情莫道春光好,只怕秋來有冷時。
誠然,與一些人成為親戚是一種緣分,但不是所有的親戚都會是好人,也不是所有的親戚都值得來往。
很多時候,少摻和親戚的事情、與他們保持一定的距離,不僅會讓自己的生活更舒服,也更有利於穩定彼此的關係。
評論列表
專業的情感服務機構真的不錯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可以幫助複合嗎?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