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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呢,我們來聊一聊,和前任做朋友是不是一個偽命題?
在生活中也好,新聞也好,我們見過很多很多分手以後鬧得非常狗血的劇情,當然了,不排除我們自己也親身經歷過很多,像是比較嚴重的,我們都知道的潑硫酸啊,甚至用刀子動剪子,讓人重度殘疾,甚至丟掉性命的。不那麼嚴重的就更多了,要麼反目成仇,彼此詆毀對方的聲譽,要麼直接撕破臉,伸手要賠償金,要青春損失費。還有的呢,因為被傷害,被拋棄,被劈腿等等的傷害,造成了抑鬱症,焦慮症等一系列的心理疾病。
所以想想這些,很多人就覺得啊,分手後跟前任做個朋友,不失為一個很好的選擇。畢竟聽上去比較和平,不會有那麼多的可怕的傷害。
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與分手後的前任,真的可以做朋友嗎?今天川哥就帶你來分析一下,到底能不能與前任做朋友?
首先,我們要知道的是與前任做朋友,這在本質上是一種關係的退化,為什麼這麼說呢?這就需要你先了解,朋友之間的喜歡,跟戀人之間的愛,有什麼不同?
關於朋友間的喜歡,社會心理學家早就做了研究,就發現朋友之間的喜歡,來自於彼此的接近性,就是經常能見面,在物理距離上離得比較近,吸引力,這個不只是狹義的性吸引,而是廣義的對對方長處的認可,相似性,也就是說你們兩個人之間性格呀、喜好呀有一些相同或類似的地方,以及最後一點,是不是有一些回報性的特質,就是一些好處或者利益的交換等等。這四項,接近性,吸引力,相似性,和回報型的特質,組成了朋友之間的喜歡。
那麼戀人之間的愛又包含哪些因素呢?著名的心理學家斯滕伯格,認為愛情包含三種成分,分別是親密,激情和承諾。這其中的親密指的就是朋友之間喜歡、喜愛的感覺,也就是說,友誼的喜歡是愛情的基礎之一,而剩下的兩個因素,激情和承諾呢,自然就是愛情獨有的,更高一級別的狀態了。
那麼,讓我們從一個更高一級別的狀態,就是從愛情狀態里,退回到朋友的狀態,可以嗎?當然可以,前提就是你要完全地放下激情和承諾。
相信說到這裡,很多人就已經明白,自己想跟前任做朋友的目的,遠沒有那麼單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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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的情感服務機構真的不錯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