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女生自殺事件,男友疑涉嫌「虐待罪」被抓!被刪聊天記錄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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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北大自殺女生包麗(化名)的母親,在個人主頁上寫下第9條動態:7月9日,天氣晴,去年12月,牟某已經被定為虐待罪了,據學校老師告知,6月份他已經被公安拘捕起來了。

這條動態,把那段「不寒而慄的愛情」重新帶回人們的視野,引起熱議。2019年12月,《南方周末》曾報道,北大女生包麗長期遭受男友牟某精神暴力,於當年10月9日服藥自殺,搶救後宣布腦死亡。當年12月13日,北大取消牟某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

7個月之後,事件有哪些新進展?是否有一些新證據?7月10日下午,包麗的母親接受了記者採訪。

被刪除的聊天記錄

北大女生自殺事件,男友疑涉嫌「虐待罪」被抓!被刪聊天記錄曝光

「他這樣虐待我女兒他肯定要受到懲罰,但這一點沒撫平我內心的傷痛。畢竟我的女兒永遠都不會回來了。」

得知牟某被抓捕後,包麗母親的精神並沒有好轉,她每句話都很短,語氣低落,只有說到女兒時,會突然語氣加快,說上兩三個連續的句子。

包麗的母親告訴記者,就虐待罪,她和律師溝通過,得知最高只能被判7年,「我希望他能被判故意殺人罪。」包麗母親說。

在7個多月的漫長等待中,包麗母親一直想不通,女兒為什麼會自殺?今年5月,她將包麗刪除的聊天記錄進行了恢復,又重新翻看了一遍包麗和牟某的聊天記錄,發現了牟某曾承認自己打人的證據。

包麗母親稱,這段被刪除的聊天記錄,發生於2019年7月份,牟某曾對包麗發了一連串消息:你是挺可惡,但是你是我的女孩,我今天打你了,我不對,但是你今天不理我,你不對,我原諒你了。

包麗回覆:我不想經歷一個悲慘的人生。牟某一個一個字打出:我會變好。隨後繼續打出:我們繼續我們的約定不好嗎,媽媽,寶寶想了太多次和你的一生。

被刪聊天記錄(徵得受訪者同意後公布)

9個月的等待

時間回到9個月之前,事情剛發生的時候。

2019年10月9日,北京大學法學院女生包麗在北京市某賓館服藥自殺,送醫救治期間被宣布「腦死亡」。

據媒體報道,兩人聊天記錄顯示,包麗自殺前,男友牟某曾向她提出過拍裸照、懷孕後流產並留下病歷單、做絕育手術等要求,還讓包麗稱自己為「主人」。母親認為,牟某的折磨是導致包麗自殺的主要原因。對此,牟某先於2019年12月10日回復《南方周末》記者,女友自殺跟他沒有關係;12月12日事件曝光後,牟某對澎湃新聞的記者稱自己是「有責任的」,但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對包麗精神控制。

據了解,牟某為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院2015級本科生,曾任北京大學學生會第34屆執委會副主席。包麗自2017年9月起任北京大學學生會文藝部部長,是北大學生會第35屆執委會主席團候選人。

2020年4月11日,北大女生包麗事件代理律師稱,包麗已於4月11日中午去世。

包麗去世兩個月後,她的母親在騰訊新聞話題上開通了個人主頁,以日記形式記錄案件情況和自己的生活。

「包麗昏迷的7個月內,我一直在醫院照顧我女兒……因為疫情的原因,我也只能在最後關頭看了幾眼我女兒,都沒能好好握住她的手說些話。」

「2020年6月10日 天氣有雨。我現在做什麼事都沒有心情,每一天都在想念女兒,有時候還在幻想她什麼時候能回家跟我一起生活……如果再給我次機會,我會教育她保護好自己。」

「今天是2020年6月11日 天氣晴最近幾天都下雨,今天終於天晴了,不過我也沒出門,在家發呆,想念女兒……」

「今天是6月16日,天氣晴。最近幾天我還是自己在家,想起女兒就很難過……女兒自殺前最後那段日子,她跟着牟某住在他們家裡了,這個事我是不知道的,如果我知道我肯定不會同意的……」

「今天是6月28日 天氣晴。端午節這兩天我除了出去買點菜,也就沒出門了,有家人、朋友說要給我送粽子,但也被我拒絕了,我現在什麼都提不起興趣來做。如果要用一個詞來總結我的2020年上半年,我覺得是「痛心」……牟某告訴我說,包麗在昏迷前曾經跟他說過,說包麗放不下我……」

「今天是7月9日,天氣晴今天跟大家說一下包麗案目前發展的情況,去年12月份,牟某已經被定為虐待罪了。據學校老師告知,6月份他已經被公安拘捕起來了。我的訴求很簡單,就是要給牟某定罪,他把我女兒害死了,我也想一命換一命,讓他來賠,讓他受到法律的制裁,這也是支撐我活下去的動力,我就要為女兒討回公道!」

「罪與罰」的爭議

和包麗母親認為「虐待罪」懲罰太輕相反,在包麗母親最新一條動態下方,有網友提出疑問:這種精神控制導致的自殺在刑法里有量刑標準嗎?

熱評第一網友認為:這個事情主要責任在女方,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成年人,要對自已的行為負責。男方最多算誘因,男方道德上是有問題,但絕談不上違法。

持反對意見網友認為:就算子女教育有問題,作為受害人受到犯罪者的加害是不爭的事實,犯罪者就該收到法律的懲罰,國內對這一類犯罪仍然有法律缺失,應該至少追加過失殺人的認定。

對此,記者採訪了北京知名律師周兆成。

周兆成律師認為,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兆成律師分析,具體到本案,包麗與牟某2017年認識,此後發展成戀人,從牟某與包麗的聊天信息中可知,包麗和牟某之間的已經發展為關係很親密的戀人關係,包麗與牟某之間的關係依法可認定為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中規定的「具有監護、撫養、寄養、同居等關係」中的「等關係」,屬於「家庭成員」。

在包麗和牟某交往的過程中,牟某持續性地採取扇耳光、拍裸照、毆打、精神控制等脅迫、威脅等方式,給包麗灌輸其是一塊垃圾、毫無人生價值的觀念,最後致包麗自殺死亡,牟某依法應構成虐待罪。

(來源:封面新聞)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5-27 19:05:31

我朋友諮詢過,還真的挽回了愛情,現在兩人已經結婚了

頭像
2024-02-21 19:02:05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頭像
2024-01-16 22:01:30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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