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江蘇一母親不想讓兒子打光棍,讓15歲女兒"換親"嫁兒媳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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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女孩15歲了,她把自己關在屋子裡,哭得撕心裂肺。

為什麼這個年輕的女孩如此傷心絕望?

1983年,江蘇一母親不想讓兒子打光棍,讓15歲女兒

因為再過幾天她就要出嫁了,拋開15歲成婚不說,她要嫁的男人是嫂子的親哥哥,比她大15歲。

女孩的心裡萬般不願意,她還這麼年輕,就要嫁給一個30多歲、並且自己從來沒見過的陌生男人。

而且她根本無法開口拒絕,因為這是父親臨終前的心愿。

母親也跪下來求她:「孩子啊,你就嫁吧,算媽求你了啊!你哥不能一輩子打光棍啊!」

為什麼這對父母執意要將自己年幼的女兒推入火坑?

而這個女孩的婚姻和哥哥又有什麼關係?

一切都要從頭說起。

這個女孩叫馬翠芳,家裡人和鄰居們都叫她「小芳」

小芳出生在江蘇的一個落後的小山村里,她上面還有一個哥哥。

小山村里思想比較落後,大部分人都還是「重男輕女」

剛出生的時候,父母得知生了個女兒,並沒有覺得十分驚喜。

「是個丫頭片子。」父親失望地說。

「丫頭也行,能幫忙幹活。」母親說道。

當時他們都沒有想到,就是這個丫頭騙子,日後卻「拯救」了他們兒子的婚姻大事。

小芳非常懂事,即使她知道父母很偏心哥哥,卻仍然努力地幫父母幹活。

所以親戚朋友們都說小芳是個懂事的孩子。

即使從小沒得到父母的偏愛,小芳還是快樂地長到了15歲。

她沒想到,這一年她的人生經歷了一個非常大的轉折,她徹底對父母灰心喪氣。

這些年來,小芳的父親一直有病,無法下地幹活,只能躺在床上,所以他們家一直過得很貧窮,很快小芳的哥哥到了結婚的年紀。

她看上一家的姑娘,然而卻出不起彩禮錢,姑娘的父母自然不同意女兒嫁給他。

就這樣一拖就拖到了25歲,在山區里,男子25歲還不結婚是被街坊鄰居戳脊梁骨的事。

那時的人們認為「不孝有三,無後為大」,25歲還沒討到媳婦兒,怎麼生兒子,怎麼傳宗接代?

這樣的思想放在現在自然是難以接受,男女平等。

但當時小芳的父母卻覺得天都要塌了,兒子找不到媳婦,可怎麼辦啊?

看家裡的情況,一時半會哪兒可能湊到幾萬的彩禮錢啊?

老兩口夜夜發愁,小芳的母親坐在炕上唉聲嘆氣,父親則圍在火爐邊,一袋一袋地抽煙,為了兒子的婚事操碎了心。

小芳看在眼裡,替父母愁在心裡。

但她從來沒想過,哥哥的婚事會波及到自己,讓她的人生從此陷入漩渦之中。

小芳的母親天天在村子裡轉悠,求人幫忙介紹姑娘給兒子。

然而,他家實在太窮了,姑娘都不願意嫁。這時,村子裡有個鄰居出了個主意給老兩口。

「小芳她媽,你們找不着媳婦,不如換親吧,你家又有女娃,剛剛好的!」

「換親?」聽到這個詞小芳的父母互相看了對方一眼,然後問:「什麼是換親啊?」

「哎呀,你們怎麼連這都不懂的,就是找有閨女兒子的家庭,把閨女交換一下,做兩家的兒媳婦呀!」鄰居耐心地解釋道。

「啊……這樣啊,可是俺家小芳才15歲哩!」小芳母親猶豫着說道。

「哎呀,姑娘總歸是要嫁人的,早兩年也沒啥!」鄰居不以為意道。

「那俺們考慮考慮,你幫俺家留意着點!」臨回家前小芳父母叮囑道。

「行,沒問題!」鄰居爽快地答應道。

換親是舊社會的一種「陋俗」,它和「包辦婚姻」有所不同,甚至比包辦婚姻更令人難以接受。

如同鄰居所說,兩個貧困的家庭都出不起彩禮錢,所以就把兩家的女兒進行交換,給自家兒子做媳婦,這樣雙方家庭都不用出彩禮錢,兩個家庭的兒子也都有了兒媳婦。

這種做法雖然解決了男子的婚姻問題,卻讓女孩備受迫害。

因為父母基本上不會徵求女兒的同意,就會把她們嫁過去。

不管對方男子年紀如何、身體是否健康,為了讓兒子討得媳婦他們一定要把女兒嫁過去。

所以女兒的婚姻通常都是被犧牲的一方。

小芳的父母回到家裡,商量着,到底要不要換親,他們非常糾結。

換吧,閨女還小,才15歲就要給人家做媳婦。

不換吧,兒子又找不着對象,也拖不得,再不結婚就奔30了。

最後也沒商量出個結果。

過了幾天,鄰居過來串門。

「小芳她媽,鄰村有一家很合適啊!他們家姓龍,龍家姑娘的長得挺好,年紀也和小芳哥哥特別合適!」

「真的啊?」小芳的父母感到非常驚喜,兒子總算要有媳婦了!

「但是吧,龍家那兒子,阿祥年紀有點大了,30了,比小芳大點。你們看……」

「啊……大這麼多啊!俺家芳才15啊……」小芳的父母面面相覷。

「大是大了點,但是大的有責任心啊,以後肯定不會讓小芳吃苦的。」鄰居勸解道,「咱們快決定吧,人家那邊還和其他家琢磨着換親呢。」

「那就換吧。」小芳的父親果斷說道。

於是小芳的婚姻就這樣被父母定了下來,她知道後眼淚瞬間留了下來。

她不能接受父母就這樣草草定了她的婚事,而且她還這么小,就要嫁給一個30多歲從來沒見過面的男人,她怎麼能接受?

所以她激烈地反抗着,堅決不同意出嫁。

病床上的父親幾乎已經到了最後的日子,他拉着小芳的手:「芳啊,你就嫁過去吧,讓你哥也成個家。算是爸求你了,這是爸死前的最後一個願望了!」

小芳的母親也「撲通」一聲跪了下來,「芳啊,媽也求你了,你就嫁吧,你哥不能一輩子打光棍啊!」

看到父母這個樣子,小芳欲哭無淚,絕望之下她大叫着:「行了,我嫁!」隨後跑進了西邊的房間,放聲大哭。

她想不明白,同樣都是父母的孩子,為什麼他們只考慮哥哥的幸福,而不考慮她的!生為女兒就應該被這樣對待嗎?

幾天後,小芳哭着被抬上了花轎,嫁給了鄰村龍家的兒子——30歲的龍殿祥。

婚後小芳發現自己和這個30歲的男人根本沒有任何共同語言,兩個人雖然是夫妻,卻很少說話。

小芳和「丈夫」心裡都知道他們的婚姻是一場交易,兩個人只是搭夥過日子兒子。

沒有感情的婚姻怎麼會過得幸福?

兩個人經常為生活中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龍殿祥雖然比小芳大15歲,卻從不會關心她,也從不讓着她。

即使兩個人生下了一個兒子,感情卻依舊沒有變好半分,甚至開始打架。

每次打完架,小芳都會跑回娘家,而母親也只會勸她:「忍一忍吧,孩子都有了,也不能離婚啊,而且你離婚了,肯定回影響你哥和你嫂子啊!」

小芳就這樣隱忍着,一直到兒子16歲那年,她和丈夫再次大打出手,確切地說,是丈夫再一次對她「家暴」。

小芳忍無可忍,丟下兒子跑了出去。

她不知道應該去哪兒,隨便買了一張火車票,就到了常州,沒想到在這裡居然遇到了「愛情 」。

剛來到常州,她不知道應該去哪兒,想到自己前些年的遭遇,蹲在路邊哭了起來。

遇到了兩個好心的小伙子,把她帶了回去,讓她暫時住在家裡。

就這樣,小芳認識了他們的堂叔——於科福。

這個男人老實巴交,性格也非常溫和,和「前夫」截然相反。

在相處的過程中,兩人漸漸產生了感情,小芳坦言:「阿福,我還沒離婚,但我肯定不會回去了。」

這個男人卻不甚在意,他對小芳有感情,是真心想和她過日子。

於是兩個人就住在了一起,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後來還生了一個孩子。

小芳的第二段婚姻生活過得很幸福,她根本不想回去。

那麼她後來又是如何與「前夫」龍殿祥對簿公堂的呢?

隨着小芳年紀越來越大,慢慢地患上了疾病,需要買藥看病。

但因為戶口還在龍家,所以不能參加醫療優惠政策,不得已她只好起訴離婚。

小芳15歲嫁給龍殿祥,也並沒有領結婚證,兩人之間的婚姻關係是否屬實呢?

事實上,小芳和龍殿祥確實是夫妻關係,儘管兩人沒有結婚證。

因為在當時,我國的婚姻政策和現在不同,1994年以前的婚姻,即使沒有結婚證,只要兩個人在一起生活,生了孩子,都算是事實婚姻。

女子的結婚年齡是20歲,小芳20歲的時候是1988年,所以他和龍殿祥的婚姻是有效的。

而他現在要和於科福在一起,就必須和龍殿祥離婚。

但龍殿祥收到傳票後,卻堅決表示不離婚!

經過調節,龍殿祥答應,如果小芳給他20萬補償,他就同意!畢竟這些年兒子都是他自己撫養的,而他也因為小芳的出走家庭支離破碎,所以必須得到補償。

而小芳卻認為,龍殿祥待她不好,動輒打罵,她才跑的,憑什麼還要付錢?

兩個人誰也不退步,最後鬧到了法庭。

幸運的是,兩個人並沒有真的打官司。

開庭前,他們的兒子對父親進行了勸解,最終龍殿祥同意了離婚。

但這並不表示,兒子原諒了母親。

對於他來說,小芳依然是個不負責任的母親,後來他再也沒有見過母親。

這場因為「換親」導致的鬧劇就這樣結束了。

旁人只是看了個熱鬧,而故事的主人公用了幾十年的時間來「演繹」。

現在的年輕人無疑都是幸福的,可以自主選擇結婚對象,希望我們都能珍惜自己的伴侶,過幸福的婚姻生活。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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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18:09:54

有情感誤區能找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心情也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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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 04:07:59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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