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老而不死是為賊」以及老年人的生活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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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中國古代思想家孔子[1]言論的匯編,儒家經典之一的《論語.憲問》篇第十四,倒數第二段中記載:「原壤[2]夷俟[3]。子曰:『幼而不孫弟[4],長而無述[5]焉,老而不死,是[6]為賊[7]。』以杖扣其脛[8]」」。譯文為「原壤伸開兩腿如簸箕一樣坐着,(一副倨傲無禮的樣子在等孔子,看到孔子過來,也無起身拱手揖讓的舉動)。孔子(見到他,緊皺著眉頭)說:『年幼的時候不敬順兄長,長大了(又)不遵循禮儀道德,(活了這麼久)老成這樣還沒有死,你這是敗壞倫常毀棄道德的賊。』(說着)就用手杖輕輕敲了敲原壤的小腿」。大概是孔子熟讀詩書,《詩經.鄘風》中有相鼠篇,是一首諷刺無禮的詩,辭章簡潔而態度凌厲。全篇用老鼠來比喻人,說人如果不用禮儀規範自己,連沒皮沒骨和沒有身體的老鼠都不如,這樣不知禮義廉恥的人「不死何為!不死何俟!胡不遄死!」。通篇連用六個「無」字,你會看到一個聲色俱厲的道德衛士形象躍然紙上。把憤怒的呵斥、無情的詛咒,全聚在三個「死」字,然後用手指頭,點擊在無禮之人的額頭上,叮叮作響。後世有人斷章取義,把這句話連起來說成「老而不死是為賊」,割裂孔子前面所說的話語,誤以為是孔子對老年人的一種辱罵,這顯然是與孔子斥責年老而無德行的人是賊的本意相悖。更有不尊老愛老的人,以偏概全地用這個短語來辱罵和攻擊老年人,實在是不應該。更何況,老年人人生閱歷豐富,知書識禮的人是老年人群中的大多數。東漢末年劉煕所著,專門探求事物名字淵源的古老詞典《釋名》又說:「老而不死曰仙。仙,遷也。遷入山也。故其制字人旁作山也[9]」,家中有老人的,都稱作老神仙。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末,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2.54億,預計「十四五」期間將超過3億。「十四五」規劃綱要和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養老服務體系作出重要制度安排[10],如構建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環境。強化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法治環境,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構建家庭支持體系,建設老年友好型社會,形成老年人、家庭、社會、政府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11]。

如上所述,老年人如何幸福地安享晚年,需要國家從政策的層面進行規劃,同時我們全社會各類人群更要共同參與。「人人都會老,家家有老人」,這是社會發展的必然現象。我們應該徹底改變那種視老年人為包袱、負擔,認為老年人就是體弱多病、無工作能力、依賴別人、保守、封閉的等一系列的舊觀念。讓我們在生活中更多的去了解老年人,關愛老年人,真正做到讓老年人「老有所養、老有所依、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共同構建和諧的社會主義大家庭。

辯「老而不死是為賊」以及老年人的生活探討

二、老年人的定義和特點

(一)老年人的定義

老年人指處於生命周期最後階段的個體的人。人的一生要經過幾個階段,嬰兒、幼兒、少年、青年、中年,然後到老年。在當代,是指受身心發展影響、不宜繼續全職工作、一般年滿70歲的人稱為「老年人」。由於人們的身心發展進程有早有遲,加上社會文明在不斷進步,就很難確定一個統一固定的進入老年期的時間;但在行政管理上涉及籌劃老齡政策與法規問題,又必須有一個明確的年齡界限,於是,1982年老齡問題世界大會在各種文件中,統一將60歲明確為老年人的年齡起點。一些發達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為65歲,即將65歲確定為老年人的起點年齡。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確定的老年人標準是60歲。「老年人」是一個具有特定蘊涵,且相對獨立的社會群體,無論是作為一種客觀度量,還是作為一種主觀認同,「老年人」群體古已有之,只是在不同的時代背景與社會條件下,對「老年人」的年齡確認會隨着人口壽命的延長而有所變化。2014年,隨着世界人口壽命的提高,聯合國對各年齡階段的定義調整為50歲之前都是「年輕人」,50歲至70歲是「中年人」,包括准老年人和低齡老人;70歲至80歲之間是「年輕的老年人」,也簡稱為「中齡老人」;80歲之後才是年邁老年人,也稱為「高齡老人」。

(二)老年人的特點

1.准老年人的特點

准老年人泛指年齡在45—59歲階段的人。成年人從中年到老年的過渡時期為準老年時期。特點是:(1)一般身體健康、精力充沛、頭腦清楚,但這一時期人體各器官系統的功能向衰退過渡;(2)處於更年期或更年期的主要時期,因而有可能產生一系列明顯或不明顯的更年期綜合症;(3)經濟上自力能力、生活能力處於良好狀態,正是為社會工作時期;(4)處於供養子女讀書學習、贍養照顧老人的中期或最後階段,一般工作、學習、生活節奏緊張、家務勞動較多。准老年人一般應注意身體的保養和心理的調適,要加強體育鍛煉和參加各種有益於身心健康的社會活動。

2.低齡老人的特點

低齡老人指年齡在60—69歲之間的老人。特點是:(1)身體尚好,頭腦比較清楚;(2)經濟上能自立,生活上也能自理,不僅不需要周圍人給予照顧,反而可以再為社會或家庭做些工作;(3)主要與配偶及未婚子女一起居住;(4)一般不甘寂寞,需要活動場所和參與機會,再就業願望強烈。從現階段來看,發展中地區或落後地區人均壽命相對較低,因而低齡老人比重較大,高齡老人比重較低。

3.中齡老人的特點

中齡老人的特點是:(1)身體一般較差、多病,有的已臥床不起;(2)生活上基本上能自理,但能力較差,有相當部分已失去自理能力;(3)部分老人需要社會向他們提供經濟幫助、醫療服務和生活照顧;(4)部分老人能繼續為社會服務,尤其是知識分子;(5)較多的人已喪偶;(6)女性多於男性。現階段發達地區,中齡老人在老人中所占比重較大;發展中地區和落後地區中齡老人在老人中所占比重較低。

4.高齡老人的特點

高齡老人是老年特徵最突出的人口。特點是:(1)一般經濟不能自立,生活自理能力差或不能自理;(2)體弱多病,有的甚至臥床不起和神志不清,患痴呆症比重較大;(3)大多數高齡老人需要家庭和社會向他們提供經濟幫助、醫療服務和生活照顧,繼續為社會服務的人很少;(4)高齡老人中大部分已喪偶;(5)女性多於男性。現階段,經濟發達地區人口壽命長,高齡老人在老年人口中所占比重較大;發展中地區或落後地區低齡老人比重較大,而高齡老人比重較低。

(三)老年人的作用

在社會中,老人辛苦了一輩子,為社會創造了大量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為人類社會的發展作出了貢獻,理所當然的要受到大家的尊敬。《呂氏春秋·去宥》篇云:「人之老也,形益衰,而智益盛」,意思是:人到了老年以後,身體越來越衰弱,而智慧越來越旺盛。可見我國傳統老齡觀很早就認識到老年人是財富,而不是包袱。但是,人到老年,雖然在智力、體力等方面逐漸退化,然而據科學測定,一個年齡七十歲的健康老人,其思維能力和判斷能力仍能保持其高峰的87%,加上老人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因而還有相當的創造力,在社會上能繼續發揮「餘熱」,利用自己的專長、經驗、閱歷,做顧問或諮詢服務工作;用自己的好思想、好作風對後輩實行傳、幫、帶。老年人很可能利用過去在職時的關係,組織成一個實際利益群體,影響社會政治生活,在經濟、社會福利諸方面享有一定的特權,他們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正如拉法格說:「年老受尊敬是出現在人類社會裡的第一種特權。」在家庭中,人們常說:「老人是個寶,家庭少不了」。老年人是家庭的主人,處於支配地位。有的協助子女或小輩管理家務,帶有助理家長味道。既是長輩,在家庭中就有其一定的地位或優勢,其表現為是家庭的靠山,在家庭成員中起着調解作用,家庭教育作用。老人是家庭成員中間聯繫的軸心。老年人是每個社會的寶貴財富,應充分認識其閱歷深、經驗豐富和家庭長者的種種優勢及他們所擁有的特權,提倡敬老、養老,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綜上所述,「老而不死是為賊」的觀點不可取,它以少數的例證或特殊的情形,片面地根據局部現象來推論整體,這是一種誤導,是錯誤的結論。生老病死是自然規律,老年是人生的必經階段,我們每個人都會變老。老年人不但不是賊,更不是累贅,而是社會不可或缺的寶貴財富,全社會都應該「從我做起」,一起來關懷和愛護老年人,尊重老年人,讓老人感受到社會的關愛和人情的溫暖,安享晚年。

三、老年人的權利和需要

(一)老年人的權利

1.老年人有人身自由權

所謂人身自由權是每個公民從出生之時起直到死亡為止自始至終享有並受法律保護的一項基本權利。狹義的人身自由權主要指公民的身體不受侵犯,廣義的人身自由權還包括與狹義人身自由權相關聯的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與公民個人生活有關的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權是老年人行使其他一切自由權利和從事各種社會生活的前提。老年人的人身自由權主要有以下內容:(1)老年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老年人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或者限制老年人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老年人的身體。(2)老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老年人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任何方法對老年人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3)老年人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老年人的住宅。(4)老年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老年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5)老年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老年人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老年人。

2.老年人有文化教育權

指老年人依法享有文化教育方面的權利。包括受教育權,進行科學技術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權利。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老年人有繼續受教育的權利」,「各級人民政府對老年教育應當加強領導,統一規劃」。老年大學、各類老年學校是實施老年文化教育活動的重要場所。國家要發展老年文化教育,鼓勵社會辦好各類老年學校,舉辦各種老年文化藝術活動,保證老年人享有的文化教育權利得以落實。

3.老年人有社會經濟權

指老年人享有的經濟物質利益方面的權利,這是老年人實現其他權利的物質保障。老人所享有的社會經濟權利主要是:(1)勞動和休息的權利。老年人雖然退出了工作崗位,但勞動的權利並沒有喪失。老年人在自願和量力的情況下,可以參與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各項工作。老年人在從事法律允許的各種社會勞動中,享有休息的權利。(2)退休老年人的生活保障權。國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員的生活由國家和社會給予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組織必須按時足額支付養老金,不得無故拖欠,不得挪用。(3)物質幫助權(參見「老人幫助權」)。

4.老年人有受養權

在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裡,老人受養權指老年人有接受或者說有享受養老、扶養和贍養的權利。受養權是老年人的基本權益,如果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必然影響其他權益的實現。受養權的內涵,宏觀上看屬於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條中的「獲得物質幫助」、「享受社會發展成果」兩個方面;從微觀上看則是養老金的支付、住房安排、生活料理、福利分享等經濟性利益。由於在我國城鄉普遍存在的傳統「家庭養老」模式,與改革開放後家庭結構的核心化、小型化趨勢不相適應。「家庭養老」正在弱化,社會養老正在加強。當前養老模式的特點是: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託,機構養老為補充。

5.老年人有參與權

指老年人有參加社會生活各項活動的權利。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國家應當為老年人參與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創造條件。」根據社會的需要和可能,鼓勵老年人參加諸如優良傳統教育、文化與科技教育、從事經營與生產及其他各種有益老年人的參與活動。所有這些既是權利,也是義務。

6.老年人有幫助權

又稱老年人社會幫助權、老人物質幫助權。是老年人接受或享受社會給予幫助的權利。老年人因特定原因不能通過其他正當途徑獲得必要的物質生活保障時,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生活保障、享受社會福利的權利。我國憲法第四十五條就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和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老年人是社會中特殊的弱勢群體,在社會上所享有的社會幫助權中相對更多、更廣泛。

7.老年人有訴訟權

是指老年人作訴訟主體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在訴訟中享有的權利。對於老年人來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訴訟權利:(1)控告權利。當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受害老年人除有權要求有關部門處理外,還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保護。(2)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3)申請迴避的權利。老年人在訴訟過程中,如果認為辦案人員與本案有利害關係或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時,有權要求其迴避。(4)辯護權利。老年人作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所享有的一項權利。依照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審判案件時,被告人有權利辯護,人民法院也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5)上訴權利。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老年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時,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6)申訴權利。(7)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權利。

8.老年人有健康權

老人健康權是指老年人應當享有的保持其軀體生理機能正常和精神狀態完滿的權利。所謂「軀體生理機能正常」,是指具備人的自然屬性應當具有的機能;所謂「精神狀態完滿」,是指人具備以自然屬性為基礎並為社會屬性所要求的智力和思維條件。老人健康權要求社會對老年人的衛生保健和醫療待遇給予照顧和優待,使老年人有獲得精神健康服務和慢性老年病康復護理的條件。

9.老年人有娛樂權

有的學者稱為老人休閒權或老人休閒文化權、老人精神文化生活權等,指老人享有參加休閒文化娛樂活動的權利。這就是老年法中所說的「老有所樂」的具體體現。所謂休閒文化,包括學習文化、交往文化和活動文化,老人融入社會並參加這些文化娛樂活動。其作用就在於豐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促進身心健康和社會精神文明建設。為使老人能夠充分享受這項權利,應有適合老年人的文化娛樂設施、文化活動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指導人才。還應當鼓勵、支持文藝團體為老年人演出或製作影視作品。

10.老年人有繼承權

指老人依法享有繼承他人財產的權利。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養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與的權利,任何人不得侵犯,不得侵吞、搶奪、轉移、隱匿或破壞應由老人繼承的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繼承法第十條規定,父母(包括養父母和互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是其子女(包括養子女和互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這就充分說明老年人可以繼承子女的財產。配偶的財產可以互相繼承,更是法律明確規定了的。老年人享有法律所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生前立下的合法有效的遺囑承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

11.老年人有就醫權

又稱老年人就醫優先權、優惠權、醫療保障權。它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重要組成部分,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所稱的「老有所醫」。就醫權,嚴格地講也屬於受養權的一部分,因為若無醫療方面的保障,受養便不能正常、持續地進行。就醫費用除由醫療保險解決基本部分外,可由贍養費解決。仍不足時,國家給予適當幫助。還可以提倡社會救助。從就醫機構看,除綜合醫院、專門醫院要對老人就醫給予照顧外,還應專門設立老年病醫院或老年人診所、病床,並要重視老年醫學的研究,加強老年病的預防,培養老年人自我保健能力。

12.老年人有特別保護權

指老年人除了有一般公民權益保護的需要外,還有針對老年人這一弱勢群體規定的需要特別保護的權益。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章規定的老年人有以下六個方面需要特別保護的權利,即被贍養的權利、收取贍養費用的權利、婚姻自主的權利、處分個人財產的權利、繼承親屬遺產的權利、依法接受贈與的權利。

(二)老年人的需要

從一般意義上講,老年人的需要包括:

1.基本物質生活需要。老年人身體日趨衰退,逐漸失去勞動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因而必須保證其基本經濟收入,包括退休金或過去無工作、老來無人供養的老人從社會獲得的老年福利待遇等。

2.醫療保健的需要。老年人病痛多、健康狀況日益惡化,需要經常看病治療,或進行療養,年齡越大對醫療保健的需求越多。

3.精神慰籍和生活照顧。由於老年人的閒暇時間增多,加上現代社會代溝和家庭空巢現象嚴重,因而老年人孤獨、精神空虛、感情脆弱;同時,老人生活的自理能力差,有的甚至失去自理能力,這就需要家庭子女和社會的精神慰籍、生活照顧。

4.參與社會活動和參加學習、文化娛樂、體育活動等需要。部分老人身體尚好,積極參與社會工作和各項社會事務活動、更新知識、參加文娛體育活動,這是老年人發揮餘熱、寄託感情、有益身心健康的需要。

四、老年人的飲食起居和身心保健

人體進入了老年期,身體機能就會出現生理功能和形態方面的退行性變化。其生理特點表現為臟腑氣血精神等生理機能的自然衰退,機體調控陰陽協調的穩定性降低。如肺活量下降,動脈彈性減低,血壓升高,腦部和冠狀動脈的血流量明顯減少,消化道的蠕動和分泌功能減弱,膀胱括約肌和尿道括約肌萎縮,抗病能力減弱等。生理和生活的改變又會帶來心理上的變化,如失落感、多疑、煩躁易怒等心理狀態為常見現象;甚至產生性情突然改變,如異常的固執、刻板、保守和猜疑等。因此,老年人的養生保健關鍵在於保持健康的生命狀態,減少疾病,延年益壽。

(一)起居

《管子.形勢解》中說:「起居時,飲食節,寒暑適,則身利而壽命益」。意思是:人們的起居要按時,飲食要有節制,着裝要與氣候的冷熱相適應。這樣做有利於身體的健康和長壽。

老年人氣血不足,護持體表營衛的氣機常常處於虛弱的狀態,容易導致風寒外感,所以要謹慎對待老年人的生活起居。宋代陳直撰著,元代鄒鉉續增《壽親養老新書》中指出,凡行住坐臥,宴處起居,皆須巧立制度。說的是老年人的日常生活要講究規律,符合老年人的生理特點。老年人的居住環境應以安靜清潔、空氣流通、光線充足、濕度適宜、行動方便為好。要保持良好的睡眠習慣,但是不可以貪睡,貪睡會影響精神氣息,整天都處於渾渾噩噩的狀態;應該根據個人的生物鐘,並結合居住周邊的環境制定良好的作息時間表;老年人睡眠淺,容易醒,可以晚睡早起,但是一定要時間充足。要注意適時添減衣服,根據氣候變化調整衣着,尤其要注意胸、背、腿、腰和雙腳的保暖。要儘可能做力所能及的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但是不能過度疲倦,以免「勞傷」致病。要注意個人清潔,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早晚刷牙洗臉。要定時排便,經常保持大小便通暢,以排除導致二便障礙因素引發的其他老年退行性疾病。

(二)飲食

《壽親養老新書》的飲食調節章節中指出,年高之人,真氣消耗,五臟衰弱,全仰飲食以資血氣。因此要謹慎對待飲食,才能祛病延年。相反,如果不忌生冷、饑飽無度,就會損害健康。老年人的飲食,要做到營養豐富,適合老年人的生理特點,更要搭配合理,滿足人體各種不同的營養所需。

1.食宜多樣:老年人的飲食應該多吃豆製品,多吃蔬菜,水果,多吃含碘的海產品。因為豆製品內含有優質蛋白,利於老年人吸收,是最適合的蛋白質。蔬菜水果中含有大量維生素及鉀鹽,對心血管有明顯保護作用。海產品中含碘高,可以破壞鈣質在動脈壁中的沉積。最好少吃或不吃動物脂肪及動物內臟,因動物脂肪及內臟可促進動脈硬化。少吃糖和澱粉。老年人胰腺、肝臟供血減少,胰島素和肝臟耐糖能力降低,所以應該控制甜食和澱粉類食物(主食不可過量)。最適合食用含膽固醇低的食物,如牛奶、酸奶、草魚、鯉魚、甲魚、海蜇、海參、小白蝦等。尤其牛奶為老年人適合的食品,牛奶中含有豐富的蛋白質和維生素A,有保護胃粘膜的作用,而且維生素A能影響致癌物質的代謝。常飲牛奶可降低消化道癌症的發病率。每日應多進食蔬菜和水果,並適量搭配粗糧,如玉米、大豆、綠豆、小米等。

2.食宜清淡:少吃鹽,每天食鹽應控制在10克以下,患高血壓的老年人應控制在3~5克。因為食過多的鹽容易使體內鈉鹽過剩,造成鈉離子瀦留,引起血壓升高。正常人上午腎上腺素分泌增加,可以促進食物分解、合成與代謝作用。所以早上,中午進食不易引起熱量過剩而增加體重。晚上腎上腺素分泌下降,晚餐應該以清淡為主。早餐應占總熱量的35%,午餐應占總熱量的45%,晚餐只應占總熱量的20%。

3食宜少緩:進食不可過急過快,應養成細嚼慢咽的習慣,使唾液大量分泌,不但能幫助消化,還可以殺菌和抗病毒,同時避免「嗆、噎、咳」的發生。老人神經共濟機能差,容易發生食物嗆入氣管,這個時候食管既壓迫氣管,氣管膜狀平滑肌組織受到外物刺激又發生反射性痙攣,進而抽搐產生哮喘,會加重窒息,甚至導致死亡。所以更要小口細嚼,就餐時不能高談闊論和狼吞虎咽,避免意外發生。因每日活動量少,消耗熱量也少,過多攝入熱量則可轉化為脂肪,使血脂升高,並增加體重。過胖是不利的,標準體重應該是「身高(厘米)-105=標準體重(公斤)」。例如:1.7米的身高,體重應為65公斤。肥胖者應適當多做體力勞動和鍛煉,以增加熱量的消耗。並取消吃零食的習慣,減少熱量攝入。尤其晚飯後坐下看電視、吃零食最容易促使脂肪堆積。

4.食宜溫熱熟軟:最好晚餐喝一些稀粥及清淡蔬菜。飲食不要過熱或過冷,以免刺激口腔、咽喉、食道。「以熱不炙唇,冷不振齒」為度,就是說,以「熱不燙嘴唇,冷不凍牙齒」為判斷標準。老年人牙齒鬆動,咀嚼困難,因此適宜食用軟的食物。細嚼使食物磨碎可以減輕胃的負擔,利於健康長壽。

5.老年人飲食五不宜

(1)多吃少餐。空腹時間較長,造成體內脂肪積聚的可能性就增大。

(2)晚餐過遲。晚飯時間過遲,並且是進食難消化的食物,會加重膽固醇 在動脈壁上的沉積,促使動脈硬化發生。

(3)喜吃精糧。有些人不吃糙米粗糧,只吃精米白面,殊不知在稻麥的麩皮里,含有多種人體需要的微量元素及植物纖維素,例如鉻、錳在全穀類、豆 類、堅果類中含量最高。若經過加工精製以後,這兩種元素就大大降低。如果 用缺乏這兩種元素的飼料去餵養大鼠及家兔,動物就容易發生動脈硬化。植 物纖維素能增加膽固醇的排泄,使血膽固醇含量降低。食物太精細,纖維素 太少,不容易產生飽腹感,往往造成過量進食而發生肥胖。因此,長期進食低 纖維素的人,血管硬化、高血壓的發病率則增高。

(4)過食肥甘。過多地食用動物油、肥肉和一些富含膽固醇的食物,如豬 肉、豬肝、皮蛋、蟹黃、奶油等,可引起血脂升高,但並非要絕對禁食上述食 物。近年來有人研究證明,正常的膽固醇並不引起動脈粥樣硬化,而腐敗的膽固醇才是引起動脈硬化的元兇。因此,一些動物油,特別是豬油不宜儲存過久,若已變質,顏色灰暗有霉斑或有腐敗味,則不要食用。糖分攝入太多,過剩的部分就會轉化為脂肪。隨着血脂增高,冠狀動脈發生血栓的機會也就 增多。還有研究發現,糖能使肝臟合成脂類的作用增強。正常人吃高糖飲食3 周后,血中甘油三脂會升高1倍多。若給高血脂病人吃高糖飲食,甘油三酯也可增加4~5倍。

(5)偏食挑食。偏食挑食往往造成營養素吸收不完全。如果綠葉蔬菜吃得 少,常會發生維生素C缺乏,而維生素C可以降低膽固醇,減輕或防止動脈硬 化。如果豆製品吃得少,就不能增加膽固醇在糞便中的排泄。還有人不吃大 蒜、洋蔥,嫌它們有特殊氣味,殊不知大蒜、洋蔥有着良好的降血脂作用。

綜上所述,不良飲食習慣與血脂過高、動脈粥樣硬化、冠心病等確有密切關係。為了延長壽命,老年人應該徹底改變以上各種不良飲食習慣,自覺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以保證身體的健康。

(三)精神保健

由明代高濂(1591年)匯編明萬曆以前主要的養生著述而成養生學著作《遵生八箋》,全書共20卷,分八類:清修妙論、四時調攝、起居安處、延年祛病(論述氣功、按摩、節慾等)、飲饌服食、燕閒清賞、靈丹秘藥、塵外遐舉。該書既講求清心寡欲、恬淡虛無,又注意怡情樂性。書中的養生經驗,可以作為老年人細讀借鑑的好方法。對於老年人來說,要保持健康的心理環境,最重要的是防止毫無節制的傷悲。傷悲通常來自三個方面:其一是懷舊,人老戀舊事,喜歡追憶過去的美好時光。而過多地沉湎於對往事的回憶,必然會因過去的好時光逝去而感到傷悲。久而久之,便會使心情抑鬱,性格也會隨之變得孤僻。其二是失落感。離退休後無所事事的清閒,某種願望或打算落空的遺憾,都會產生失落感和傷悲。其三是懷念故人,老來失伴,摯友作古,都是老人的大不幸。但悲傷過度,不僅於事無補,還容易損傷神志。「哀大莫過於心死」,精神崩潰往往是身體衰竭的前奏。由此看來,老大傷悲,是老年養生之大忌,須時刻提防。舒適的心理環境既靠社會和家庭提供,也靠老人自身調節。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過去的事情經已無法挽回,更不可以重來。如果老人能做到處世超脫,閒中求樂,一定會有健康幸福的晚年。

要保持較好的心理,還須常用腦。人進入老年之後,脫離了原來繁忙而緊張的工作,過着「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的「舒適」生活。然而,正是這種思想上和精神上的停滯、懈怠,加速了衰老的進程,使人未老先衰。儘管腦細胞的數量會因年齡的增長而減少,但卻可通過提高腦細胞的工作效率來彌補這一缺陷。經常積極用腦,可使大腦保持年輕時腦細胞迅速增生期的那種活力。腦的CT 掃描表明,經常用腦的老人比其他同齡人大腦萎縮減少,空洞也少。日本一位科學家用超聲波測試發現,積極從事腦力勞動、善於思考的人,腦血管多處於擴張狀態,從而有效地避免了大腦衰老。 古人有云:「人之心不可一日不用,尤不可以一日不養。」亦是說明了人到老年一定要用腦、養腦。用腦不可過度,過度用腦反而加速腦的衰老。老年人日常可以做一些填字遊戲,數獨等,是一個很好的老人用腦方式。

(四)形體運動保健

1.散步

飽食而坐而臥,會得積聚不消之病,手足痹、面目梨奸,或成氣病頭風。俗云:「飯後百步走,活到九十九。」散步就是從容踱步、四肢自然和諧的運動,可使全身關節筋骨得到適度鍛煉,氣血流通,經絡暢達,清神志,益五臟,故能防治神經衰弱、冠心病、糖尿病、肥胖病和消化不良症等,被養生家們奉為眾多健身方法中最好的方式,有「百練不如一走」之說。馬克思認為,最有效的、最適宜的鍛煉和休息方式是散步。世界衛生組織指出: 「最好的運動是步行。」每天不少於30-45分鐘,或隔天做1小時以上的散步鍛煉。或問,什麼時候適宜散步?①飯後宜。《琅嬛記》:「古之老人。飯後必散步為逍遙。」②睡前宜。《紫岩隱書》:「每夜入睡時,繞室行千步,始就枕。」小勞利於入寐。③需閒暇。《老老恆言》: 「散步者,散而不拘之謂,且行且立,且立且行,須得一種閒暇自如之態。」

2.八段錦

中國古代的一種健身防病體操。最早見於宋朝,至今已有八百多年的歷史。八段錦的八段為八節,錦的意思是精心選編的各種動作。 「在我國古老的導引術中,八段錦是流傳最廣,對導引術發展影響最大的一種」。中國近代著名書法家于右任每天下午四時,就一直堅持練習八段錦,且取得了很好的健身效果。八段錦有坐八段錦、立八段錦之分,北八段錦與南八段錦,文八段錦與武八段錦,少林八段錦與太極八段錦之別,在我國深受知識分子和練習者的喜愛。

八段錦對於初學者來說,有一定的學習難度和運動強度。因此,在初學階段,習練者首先要克服由於練功而給身體帶來的不適,如肌肉關節酸痛、動作僵硬、緊張、手腳配合不協調、顧此失彼等。只有經過一段時間和數量的習練,才會做到姿勢逐漸工整,方法逐步準確,動作的連貫性與控制能力得到提高,對動作要領的體會不斷加深,對動作細節更加注意,等等。初學階段,八段錦要求習練者採取自然呼吸方法。待動作熟練後,逐步對呼吸提出要求,習練者可採用練功時的常用方法要要腹式呼吸。在掌握呼吸方法後,開始注意與動作進行配合。這其中也存在適應和鍛煉的過程,不可急於求成。最後,逐漸達到動作、呼吸、意念的有機結合。

由於練功者體質狀況及對功法的掌握與習練上存在差異,其練功效果不盡相同。良好的練功效果是在科學練功方法的指導下,隨着時間和習練數量的積累而逐步達到的。因此,習練者不要「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應持之以恆,循序漸進,合理安排好運動量。八段錦動靜相兼、松靜自然,柔和緩慢、圓活連貫,適應於不同人群的健身鍛煉。長期習練有助於改善呼吸系統、神經系統及循環系統的功能,增強細胞免疫功能和機體抗衰老能力,改善心理健康。

3.十二段錦

十二段錦在清代乾隆年間(1736-1796年)已有記載,是一套坐勢練功的健身方法。十二段錦屬古代導引術,由十二段動作組成。用「錦」字來命名,表示作為一套完整的坐式導引功法,猶如一幅精美華貴、連綿不斷的畫卷。據考證,十二段錦之名稱最早出現在清代乾隆年間徐文弼編輯的《壽世傳真》一書,其功法內容則來自於「鍾離八段錦法」。十二段錦繼承了原功法動靜結合、身心兼練的精髓,把按摩、導引、入靜、存想等傳統的氣功方法融為一體,加強了頸部、肩部、腰部、腿部運動,注重全身性鍛煉,具有祛病強身、延年益壽之功效。它不拘泥於古人之見,融傳統性與時代性於一體,是對傳統十二段錦的再次升華,是一套集修身養性、娛樂觀賞於一體的健身功法。十二段錦以其意形相隨、動息相合,動靜相間、形神共養,強調伸展、注重按摩,適應於不同人群的健身鍛煉。長期習練有助於增強血管彈性、降低老年人動脈硬化風險、提高心肺功能、降低脂肪含量等,特別是對老年人的心臟機能、心臟神經的整體功能狀態有積極作用。

十二段錦中除預備勢、收勢外,共包含12式動作,分別是:第一式 冥心握固;第二式 叩齒鳴鼓;第三式 微撼天柱;第四式 掌抱崑崙;第五式 搖轉轆轤;第六式 托天按頂;第七式 俯身攀足;第八式 背摩精門;第九式 前撫脘腹;第十式 溫煦臍輪;第十一式 搖身晃海;第十二式 鼓漱吞津[12]。

五、老年人如何與另一半以及子孫後輩相處

(一)老年人夫妻之間的相處

網絡上流行着這樣的一句詩句,「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這是漢代樂府古辭《白頭吟》中的兩句。原詩描寫一位被遺棄的女子,向感情不專一的男子表示決裂的情懷。「願得一心人,白頭不相離」,表現出自古以來廣大女子,希望與她相愛的人長相廝守,直到白頭也不分離的真誠願望。大多數老年夫妻在年輕時,重心都在兒女和各自的事業上,彼此感受的交流較少,當子女成家立業、自立門戶之後,老年人便出現兩種心理狀態:一是喜悅欣慰感,兒女已經成家立業,走入社會,順利完成了父母的職責和使命;另一種是失落孤獨感,兒女工作和成家獨立門戶以後,難得見上一面、聚上幾天。再加上老人退休以後,從職業場所轉回到小家庭,老夫老妻朝夕相處,相依為命。這個時候,才突然領悟到夫妻關係比子女關係、同事關係更為重要。深深體會到老夫老妻之間誰都離不開誰,這時老年夫妻之間交流感受的時間多了,交流情感的需求也增強了,彼此之間的相關需求和依賴感比新婚之時更為深切。老年夫妻比少年時期更加相親相愛,親密無間,彼此真正地無法分離。

老年人夫妻之間的相處,首要的是,雙方要互相尊重,共同相處了幾十年,應多想對方的好處,少念短處,大小事都不固執己見,而是尊重對方意見,彼此之間要互相諒解,互相體貼。身體較好的一方要耐心、體諒,不可厭煩、急躁、更不能為區區小事糾纏不休。同時,夫妻雙方也應適當掌握相處的藝術。如彼此常說一些表達對對方鍾情和愛慕的話,以喚起對方與你最珍貴的回憶和幸福的時光;彼此讚賞和崇拜,讓對方生活在自信、甜蜜之中,注意保持和諧的性生活。老年夫妻還要有豐富的家庭生活內容,例如參加一些社會活動,安排一些學習和文化娛樂,有條件和能力的可寫回憶錄、練習書畫等,儘量創造機會,使夫妻雙方共同參與活動。人進入老年的行列,患難與共和你生活大半輩子的伴侶尤為重要。只有雙方相互尊重,互敬互諒,和諧相處,才能一起走完人生的最後時光,使得晚年生活更加圓滿幸福。

(二)老年人與兒孫輩相處

1.代際溝通

一般來說,老年人對事物的是與非、善與惡和它重要性的評價。有以下特點:

(1)老年人有漫長豐富的人生經歷,已逐步形成對世間一切事物的固定看法和評判標準,其價值觀具有穩固性;

(2)老年人生活經驗多,因而思考和處理問題時總是反覆顛量、老陳持重,其價值觀具有穩重性;

(3)老年人的觀念往往落後於形勢,因而有時顯得陳舊、過時,甚至消極,其價值觀具有一定的保守性。老年人的價值觀是受其固有的世界觀和人生觀支配的,既具有可貴的優點,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作為老年人,既要發揮長處和優勢,但也要經常根據社會變化適時調整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充實新知識,使自己的價值觀與社會的發展同步。

不可避免地,兩代人之間在思想、價值觀念、生活態度和志趣愛好等方面存在差異,這最是正常不過了。年輕一代與老一代之間由於年齡、社會閱歷、社會地位以及受教育程度不同,以及體力、精力、生活情趣等的差異,因而導致了兩代人在價值觀、人生觀、生活感受和行為方式,特別是生活方式等各個方面的差異和隔閡。如現代化導致生活節奏變快,這同老年人生活節奏變慢發生矛盾。這種矛盾衝突的結果,常常使老年人心理造成緊張不適,煩躁和自卑感,最終造成老年人和青年人之間代溝的加深。代溝所造成的差異在各個時代、各種社會都是客觀存在的,它歸根到底是兩代人社會化程度的差異。消除代溝的矛盾,關鍵是兩代人互相尊重,互相學習,互相理解,取長補短。解決好代溝問題有利於新老交替和社會的安定團結。

2.老年人與子女之間的互動

老年父母與子女之間的互動是老年人家庭生活中的一個重要互動關係。一方面,雙方存在着情感、精神上的相互交流。另一方面,老年父母與子女之間彼此也提供生活上、物質上的相互幫助與支持。研究表明,老年父母對子女的角色是偏重情感方面的,而提供忠告和工具性角色則是次要的。代際溝通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第一,老年父母要理解年輕一代的子女。由於心理發展的年齡特點,也由於成長的社會環境、接受的教育及所取得的社會地位的不同,年輕人具有了不同於父輩的思想觀念、價值標準,因此老年父母要去儘可能地理解年輕人,不要總是看不慣,也不要總是抱怨子女。老年人不應「倚老賣老」。

第二,年輕一代的子女也要努力理解老人。老人辛苦一輩子,長期的生活磨練使他們對自己的經驗、人生觀等深信不疑,同時由於年紀的緣故,老年人接受新思想的能力和勇氣都有所下降。年輕人應多加理解,而不要抱怨老人的頑固守舊,同時也不要把年輕作為自己驕傲的資本。

第三,雙方要採取正確態度,溝通代際差距:(1)接納,一方自願放棄原有觀點並心悅誠服地接受另一方的意見和觀點,這通常是個以理服人的過程;(2)融合,把雙方的意見,尤其是雙方意見中的優點融合在一起,從而形成一個被雙方都認可的更完善的意見;(3)折衷,雙方求大同存小異,彼此都做出一些讓步,雙方的觀點都是部分地被接納,這樣使矛盾得到緩和;(4)並存,在非原則問題上兩代人不相一致,如生活志趣、愛好及生活習慣等,那麼也不必,有時也不能強求一致。雙方的個性可以並存,而且應相互尊重。即使是原則問題,只要雙方能冷靜客觀地對待,且不失和氣,那麼不同的觀點也可以並存,並讓實踐和時間的發展來解決這些問題。

第四,在代際關係中,兩代人都應顧全大局,搞好團結。①要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要大公無私。年輕人尤其要克服自私自利、對眼前實惠斤斤計較的缺點。②要重視個人品質的磨練,做到心胸開闊,視野廣闊;要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自覺做到不猜疑,不嫉妒,不背後說壞話。③加強自我意識,要正確認識自己,全面而深刻地了解自己,保持「自知之明」,從而自覺地調整自己的意識和行為,向着有利於代際關係的方向發展。

3.老年人與子女相處十忌

老年父母與子女相處時有以下「十忌」:

①忌偏袒。對所有子女(包括兒子、媳婦、女兒、女婿、養子女和繼子女)都要一樣對待,一視同仁,不偏不倚,不應該厚此薄彼。

②忌傳話。不要在背後和親友議論晚輩,以免誤傳,造成誤解。另外,更不要在子女之間傳話,以免引起子女不和。對於子女間的矛盾,要多勸說,多做調和工作,而不要在一旁煽風點火。

③忌猜疑。不要捕風捉影,無事生非。有問題時應該當面與子女說明,有疑問時應該當面向子女問清,不要在背後瞎嘀咕,更不要滿腹狐疑地亂猜測。

④忌挑剔。子女們往往有自己的興趣、愛好和志向,有他們自己的為人處事的方式,老年父母應多理解子女,不要百般挑剔,更不要橫加指責。

⑤忌專斷。不能只要求子女尊重自己,而自己卻不尊重子女的各種權利。千萬不可獨斷專行,不可以要求子女總服從父母的意志去行事。

⑥忌談錢。不能只顧自己的利益和需要,而不管子女的生活條件、經濟狀況,在金錢上與子女斤斤計較,糾纏不清。

⑦忌遷就。對於子女的缺點和錯誤,絕對不能姑息遷就。發現子女身上的缺點和錯誤,就應當馬上指出,予以批評教育,而不要怕鬧矛盾。

⑧忌冷漠。對子女不要總擺着長輩的架子,不要整天板着面孔而沒有笑容。要關心子女,不要對子女的事情不聞不問。

⑨忌嘮叨。對子女不懂的事要耐心指教,對子女的錯誤也要批評,但是千萬不可以嘮叨得沒完沒了。儘管有研究認為嘮叨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好處,但是不停的嘮叨常會影響老年父母與子女的感情。

⑩忌偏激。老年人遇事應當冷靜,不要在未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前就批評、教訓子女,不要說絕話,更不要做絕事。過於偏激不僅不利於問題的解決,而且還容易加深矛盾,使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感情變得疏遠。

4.理想的祖孫關係

上了年紀的人,見了隔輩人格外疼愛,這是可以理解的。許多老年人在同孫兒輩的親密相處過程中得到了心理上的滿足。但隨着這一代人的成長及祖孫關係的處理不當,又逐漸生出一些苦惱來。大致是由以下幾個原因造成的:其一是過分溺愛和嬌慣引起的;其二是因偏愛某一個孫輩所引起的;其三是盼孫輩成龍心切所致;其四是同子女或親家因管孩子或帶孩子所引起的不愉快所造成。老年人疼愛孫兒輩是人之常情,但疼愛得不當便成溺愛。對孫兒輩應「愛之以德」,而不是「愛之以姑息」。也就是不要對孫兒輩溺愛,更不能護短,而要注意對孫兒輩有嚴格的要求,培養他們的獨立生活能力。這種愛不單單是給予一種物質上的照顧,而且是充滿着一種精神上的關懷和期望;不僅要在生活上和精神上愛護和關心孫兒輩,而且要在思想上、工作上幫助小輩健康成長。同時,老年人真正的「愛幼」還應當超越具有血緣關係的家族之間長輩對晚輩的愛,而要擴展到上一代人對下一代人的愛,真正實現「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傳統美德。老年人疼愛孫兒輩,要愛得其法,有正確的、科學的態度,並且建立起親近的、具有權威性的、和平、自由、平等的理想祖孫關係。

(三)孝道與仁義

中華孝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古代倫理的支柱,道德的核心和基礎。中國孝文化的主要內容集中反映在儒家所編的《孝經》中,強調孝為德之本,「是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孝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瑰寶,在社會發展中,中國人民規範了孝,孝也為社會做出了貢獻。人們認可了孝道,便自覺地孝敬父母,尊愛家人,和睦鄰里,奉獻社會,回報祖國,效忠民族,以及自愛、自重、自強、自我完善,成才成賢,把偉大祖國建成和諧社會。《禮記.禮運》說:「何謂人義?父慈,子孝,兄良,弟弟。」又,《禮記.表記》也說:「威莊而安,孝慈而敬。」 說的是,仁義它包括父母要對子女慈愛,子女要對父母孝順,兄長要作出良好的榜樣,做弟弟的要敬順兄長。孝慈是父母與兒女之間的相互成就,互愛互敬。只有這樣,才能家庭和睦。古語有云:「萬兩黃金未足貴,一家安樂值錢多。」這兩句韻語出自元末明初戲曲作家高明《琵琶記》。《琵琶記》是高明根據流傳在宋、元民間的傳說改編而成的南戲劇本,寫趙五娘與蔡伯喈(即東漢的蔡邕)悲歡離合的故事。這兩句詩的意思是說,萬兩黃金雖多,但並不足貴,不能因金錢名利出賣靈魂,在家庭中天天爭吵而天翻地覆。比黃金更值得珍貴的是一家老幼的平安,是家人團聚的歡樂。這是傳統的道德觀和價值觀。金錢固然重要,但相比較而言,更重要的還是一家人的安樂和諧。古人不是也說:「錢財如糞土,仁義值千金」,「黃金有價情無價」嗎?尤其在當今社會,不要一味鑽到錢眼裡去了,構建社會和家庭的和諧,也是我們人生的重要目的。

(四)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明確規定:「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虐待老年人是犯罪行為。虐待罪是指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員,經常在肉體上和精神上進行摧殘迫害、情節惡劣的犯罪行為,虐待罪具有以下特點:(1)必須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親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公婆、兒媳、兄弟姐妹等。(2)必須是加害人故意的虐待行為。虐待方式主要有:肉體折磨,如捆綁、毆打、凍餓;精神摧殘,如侮辱、謾罵、譏諷以及禁閉之類的限制人身自由等。(3)虐待行為是惡劣的、長期的、一貫的。

如果只是偶爾打架、吵罵,或者態度粗暴等不能視為虐待行為,不構成虐待罪,但也應予以批評教育,有這種表現的子女應向老人賠禮道歉。這並不是說,不構成犯罪,就不能進行任何處罰。根據虐待行為的情節,如果其虐待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則可以對行為人進行相應的治安管理處罰,如拘留、罰款、警告等。

六、老年人應有的生活態度

(一)寵辱不驚

《荀子·榮辱》一文:「樂易者常壽長,憂險者常夭折。」意思是:心情快樂,性格平易的人常常是長壽的,心中憂慮的人常常是短命的。這是戰國時期的思想家、教育家荀況關於人的心情、性格與壽命長短關係的精闢見解。2200多年前的荀況就已認識到人的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二)明眼觀世情

「摩挲老眼從頭看,只有青山無古今。」摩挲(mó suō)是用手撫摸的意思,這兩句詩出自南宋詩人戴復古(1167—?年)《懷雪蓬姚希聲使君》中,意思是說,我用手擦亮雙眼,把世界仔細重新看了一遍。雖然宦海沉浮不定,人事變幻無常,但那青山綠水從古至今都沒有改變。詩人由靜到動,用不變的「青山」襯托變幻的世事,勸人以達觀的態度看待人事榮枯。

(三)豁達大度

俗語有云:「不痴不聾,不成姑公。」這是出自南朝梁國的沈約所撰《宋書·庚公傳》。姑公即公公和婆婆。意思是,公公婆婆們和一切長輩,對後輩不要認真計較,必要時可裝聾作啞,也就是說要豁達、寬容、大度。

(四)與人為善

美國密歇根大學,對某一特定地區2700個居民的健康狀況進行了十幾年的跟蹤研究,結果發現,與他人融洽相處的人,預期壽命顯著延長,且在男性尤為明顯。融洽的人際關係之所以有益於健康,專家認為,幫助他人,可以激發友愛的感情,從中得到來自大腦的有益分泌物。這種分泌物是自然的鎮靜劑,可使人獲得內心的溫暖,並有效解除心中的煩惱。科學家還發現,助人為樂、與人為善的行為,有益於人體免疫系統。而情緒與免疫系統是緊密相關的,神經系統連接大腦和骨髓及脾臟,使人產生抵抗感染的細胞免疫受各種疾病的侵襲。美國馬里蘭大學的學者證實,聽不進他人意見,或者一經接觸就暴跳如雷的人,血壓一般比常人高。由此可見,溫和的性格和充滿善心的生活,是人體健康的重要條件。

(五)不可以年老而自棄

明代文學家、戲曲家馮夢龍(1574—1646年)《警世通言·老門生三世報恩》:「少而自恃,不可以年老而自棄。」意思是:年輕人不可因青春年少而過分自信、驕傲自滿,老年人也不可因年邁力衰而自暴自棄。這是對年輕人和老年人諄諄告誡的發人深省的警句名言。

(六)看淡生死

「生者為過客,死者為歸人。」出自唐代李白《擬古風十二首》。這兩句詩,反映了作者對人世間生和死的看法。李白認為,人生在世短短几十載,活着的時候,就像來去匆匆的過往客人;死去的時候,就像在外面勞碌了一天而要回家的人。是的,生死是自然規律,有生必有死。但生死都應適得其所,順其自然,並實現自身的價值。「生者為過客,死者為歸人」這兩句詩,是對生死的徹悟。現如今可用來勸人珍惜生命,積極生活,樹立正確的生死觀,在有生之年充分實現人生的價值。

[1] 孔子:(公元前551-前479)中國春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儒家創始人。世界文化史上影響最大的人之一。名丘,字仲尼。魯國陬(zōu)邑人,先世是宋國貴族。幼年生活貧賤,學無常師,傳曾問禮於老子。倫理思想上宣傳「仁」,仁是符合等級制度(禮制)的言行規範(克己復禮為仁),又是維護家長制的精神支柱(孝悌為仁之本),仁是品德素養恭(莊重)寬(寬厚)信(誠實)敏(敏達:敏捷而通達事理)惠(慈惠)的總稱。(見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不列顛百科全書》國際中文版編輯部:《不列顛百科全書國際中文版》,北京: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2007,第4冊,第422頁。)

[2] 原壤:孔子的老朋友,《禮記.檀弓下》記載他一段故事,說他母親死了,孔子去幫助他治喪(沐槨),他卻在棺材上唱起歌來了(類似於莊子妻死箕踞鼓盤而歌,見《莊子.至樂篇》),孔子只好裝作沒看見。大概這人是一位另有主張(偏向於老莊)而立意反對孔子的人。(見:楊伯峻譯註:《論語譯註》,北京:中華書局,2版,1980,第159頁。)

[3] 夷俟:夷,有解釋為蹲,有解釋為踞(《論語註疏》);有解釋為蹲踞(《論語集注》);有解釋為箕踞(《論語譯註》)。《康熙字典》解釋為展足箕坐。古人席地而坐,伸開兩腿坐着,形狀如簸箕。個人以為以上解釋形有餘而神不足。如《荀子·修身》說:「容貌態度,進退趨行,由禮則雅,不由禮則夷固僻遠,庸眾而野」,再次,《禮記.曲禮上》:「坐毋箕。」(疏:「謂舒展兩足,狀如箕舌也。」),又如漢揚雄 《法言·五百》:「或問:『禮難以彊世?』曰:『難故彊世。如夷俟倨肆,羈角之哺果而啗之,奚其彊?』」,其中倨肆為倨傲放肆。綜上,因此「夷俟」應解釋為伸兩足箕踞而坐,作倨傲無禮之態。

[4] 孫弟:即「遜悌」,又作「遜弟」,是敬順兄長的意思。

[5] 無述:述,為述遵,即遵循。無述,即不遵循禮儀道德。《禮記.樂記》:「識禮樂之文者能述」 ,《漢書.成紀》:「儒林之官,四海淵原,宜皆明於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否則學者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以尊道德也。」

[6] 是:表示兩種事情同一,或後者說明前者。如宋沈括《夢溪筆談》:「原其理,當是為谷中大水衝激,沙土盡去,唯巨石巋然挺立耳。」

[7] 賊:敗也。敗者、毀也。毀者、缺也。劉向《說苑.指武》曰:「周公對曰:「殷信天子,周信諸侯,則無勝之道矣,何可攻乎?」武王忿然曰:「汝言有說乎?」周公對曰:「臣聞之,攻禮者為賊,攻義者為殘,失其民制為匹夫,王攻其失民者也,何攻天子乎?」武王曰:「善。」乃起眾舉師,與殷戰於牧之野,大敗殷人。」 又,《春秋左傳》曰:「見有禮於其君者事之,如孝子之養父母也,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鸇(zhān)之逐鳥雀也,先君周公制周禮曰,則以觀德,德以處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作誓命曰,毀則為賊,掩賊為藏,竊賄為盜,盜器為奸」。

[8] 脛:讀音jìng,小腿,從膝蓋到腳跟的一段。

[9] 東漢劉煕撰,清畢沅疏證,王先謙補,祝敏徹、孫玉文點校:《釋名疏證補》,北京:中華書局,第96頁。

[10] 《更好建立廣覆蓋高質量可持續養老服務體系(議政建言)》:《 人民日報 》,2021年04月01日18版。

[11] 中共中央、國務院:《國家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中長期規劃》,發布日期:2019年11月21日。

[12]健身氣功·十二段錦:《健身氣功.推廣功法》,中國健身氣功協會,2017-03-17 12:36:03。查詢日期:2021年4月12日。http://www.chqa.org.cn/news.php?cid=25&id=555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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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03:04:12

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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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4:04:41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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