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協議離婚,有沒有法律效力?
在民政局辦理離婚證,協議離婚是有法律效力的,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一、根據婚姻法:離婚的方式
婚姻法規定:離婚只有兩個方式,一個方式是協議離婚,也是我們大家通稱的自願離婚,雙方協議好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在辦理協議離婚時,要簽訂離婚協議書,拿到離婚證,視為你們雙方婚姻關係解除;另一個方式是起訴離婚,雙方協議離婚不成或者一方不想協議離婚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法院經審查後認為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的,判決雙方離婚,判決生效後,雙方的婚姻關係解除。
二、協議離婚的法律效力
在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是有法律效力的。經過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領取了離婚證,那婚姻關係就終結了,雙方都是單身的。不存在自動離婚的,很多的朋友產生了一個誤解,認為雙方分居多長時間後,雙方就自動離婚了,這個想法是錯誤的,離婚只有上述的兩個離婚方式。
所以,經過民政局辦理的協議離婚是有效的。同樣的,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也是有效的。在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時,要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在離婚協議書中要對子女問題、財產問題、債務問題等,作出明確的約定,簽訂離婚協議書對於雙方也是有約束力的。
婚姻法解釋: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該條表明,人民法院對訂立財產分割協議,只要是在正常情況下簽訂的,即只要雙方不存在訂立協議時欺詐、脅迫等特定情況下,就是認可其效力的。也就是說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只是審理有無欺詐、脅迫等等特定情形,而並不是要重新進行分割。
三、簽訂了多份離婚協議書的效力?
一些離婚案件過程中,拉鋸戰會非常漫長,在此期間可能雙方協商了多個結果,簽訂了多份離婚協議書,那這多份離婚協議書,其效力是怎樣的呢?首先,對於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是優先的,其他離婚協議書約定的內容與其相衝突的,已備案的離婚協議書內容為準;其次,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中沒有約定的內容,其他離婚協議書有約定,可以參照約定。
總之,在民政局辦理了協議離婚,雙方領取了離婚證,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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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情感方面有問題,真的是要找專業的諮詢機構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