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
哈爾濱一對同居多年的情侶鬧分手
雙方態度截然不同
男方戀戀不捨打算挽回
女方毅然決然絕不回頭
悲劇就此發生了
網絡配圖
哈爾濱男子張軍和女子王爽是同居多年的情侶,不久前,王爽因兩人感情不和提出分手,但張軍不同意。
事後,張軍想挽回這段感情,便約王爽到自己家中好好談談。可兩人剛談不一會,王爽的微信就響了,看完手機後,王爽對張軍說要去參加同學聚會,這讓張軍十分生氣,倆人吵了起來。
爭吵中,張軍質問王爽還能否繼續「過」了,可對方的回答卻十分堅決,受了刺激的張軍從臥室的桌子上拿出一把尖刀,直接向王爽劃了三刀,致其頸部軟組織創傷。隨後,雙方廝打中,張軍又將王爽手部劃傷,致其雙手軟組織創傷、雙手肌腱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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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王爽流了很多血,張軍便立刻拿毛巾將她傷口捂住。見其傷勢嚴重,在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後,張軍逃離現場。
經鑑定:王爽頸部損傷構成輕傷一級,雙手損傷構成輕微傷。
最終,張軍被哈爾濱市公安機關抓獲。近日,道外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張軍:我是故意傷害
法院:你是故意殺人
庭審中,被告人張軍的辯護人提出:
張軍主觀上並沒有殺人的故意,僅是因為與被害人王爽爭吵後隨手將被害人劃傷,且傷口較淺,劃傷後張軍積極施救並撥打120急救電話,故張軍的行為應認定為故意傷害。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張軍與被害人王爽發生爭執後,持尖刀連續多次劃傷王爽頸部這一致命部位,且在劃傷王爽頸部後,扔持尖刀繼續傷害王爽,又致被害人手部受傷,其行為足以致王爽死亡。
結合被害人陳述及證人證言等證據,足以認定其主觀上具有殺人故意,故法院對此辯解不予採納。
張軍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並撥打急救電話使王爽得到及時救治,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發生,系犯罪中止,可依法對其減輕處罰。
最後,法院以張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
實習生 周玉鑫 記者 王冠
(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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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楠審核:曹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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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