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媽媽愛你,所以要帶你們一起死!
3月12日,合肥一名29歲女子楊某燕攜子女跳樓,三人均死亡。其妹妹稱,楊某燕大女兒患有先天耳疾,小兒子身體也不好,家裡經濟困難,婆媳矛盾嚴重。就在事發前幾日,楊某燕已經在辦理離婚手續,結果家人沒等到離婚的消息,卻等到了她的遺書。而且事發至今,女方親屬仍無法與男方取得聯繫。細讀這個案件,我發現了其中的三個疑點。
疑點一:楊某燕自殺前一晚發生了什麼事?
根據楊某燕的妹妹講述:案發前一天晚上,她和楊某燕還視頻了幾分鐘,沒有發現楊某燕有輕生情緒。而且,楊某燕已經在3月8日辦理離婚,民政局要求冷靜一個月再來離婚。結果從老家去合肥的第2天早上,姐姐就自殺了。
兩個人可以一起去民政局,說明楊某燕的老公幾天前還出現過。但是,現在楊某燕和孩子墜樓了,男方卻消失了。那麼,當天晚上楊某燕的家裡到底發生了什麼?她的老公在不在現場?相信從小區的監控攝像頭中,可以尋找到一些蛛絲馬跡。
疑點二:楊某燕向母親借的50000錢去哪了?
在楊某燕的遺書中寫道,去年她向母親借了50000元錢,去年年底還了20000元,自己打給妹妹3000元,還剩27000元沒還給母親。按照每月3000的花銷,一個家庭一年大概需要36000元的支出,而楊某燕平時在超市上班,有一些收入。
50000塊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不可能一下子就花光。這些錢到底是給女兒治病用了,還是被她老公拿走了?我認為,這可以作為一個調查的方向。找到了錢,也許就找到了她老公的下落。
疑點三:楊某燕的老公和婆婆去哪了?
在楊某燕發給朋友的微信上說,她本來去年就想和老公離婚,結果當時婆婆來幫助他們帶孩子了,就沒有硬搞(堅持離婚)。但是後來她們的婆媳關係很緊張,有鄰居反映曾經在夜裡11點聽見他們吵架,楊某燕敲開鄰居的門求助,丈夫把她硬拉回家。
但是,在案發之後,楊某燕的老公和婆婆都聯繫不上了。楊某燕的老公和婆婆去了哪裡?是很早之前就離開了,還是最近才離開?老公和婆婆同時聯繫不上,是不是已經私下通好了氣。
在總結了這些疑點之後,我的內心是非常矛盾的。
一方面,我並不同情這位媽媽。楊某燕留下的遺書,條理清晰,內容連貫,說明她不是一個精神錯亂的人。但是「因為媽媽愛你,所以媽媽要殺死你」,這是恐怖電影也不敢拍的邏輯。成年人有權結束自己的生命,但是沒權剝奪孩子的生命。一個好媽媽,應該學會保護好自己的孩子,而不是帶着他們共赴黃泉。
另一方面,我又感覺必須寫一點東西,來避免這種悲劇的發生。所以,我建議對於剛實行的「一個月離婚冷靜期」,可以分兩種情況對待。一種是,如果男女某一方曾經使用過家暴,應該取消一個月離婚冷靜期,立即同意離婚。另一種,如果夫妻雙方是和平分手,再執行冷靜一個月的規定。這樣既保護了遭受家暴的女性,又給一時衝動的夫妻回頭的機會。
「一個月離婚冷靜期」的更改,可能是很久以後的事了。但是現在我們就要問一問合肥警方,在沒有找到當事人的情況下,把這個案件歸因為「家庭矛盾和夫妻感情不和」真的合適嗎?
我是滿小書爸爸喜馬拉雅簽約作者,「滿爸書屋」創始人分享所思、所感、所得,希望和你成為朋友
評論列表
有時侯自己陷進去出不了只能找專業的人士幫忙,我覺得挺不錯的,推薦!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