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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網友留言稱:他們終究是躲不過異地戀的原因而分手了。即使在一起7年8個月了,可躲不過一年的異地戀。真是應了那句話:躲得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卻無耐於七年之癢。
當年兩人經歷父母的百般阻撓硬是要在一起,女方家裡硬是不同意,覺得對方家庭複雜,而且經濟狀況比較差。
但無奈於兩人愛的死去活來,怎麼分不開,自己也對男方百依百順那種,寧願和自己家庭爭吵,也不想離開男方。
隨後,男方新工作去了異地,平時見面就少了,時間久了連個消息都懶得回了。雖然知道對方不會背叛,但始終沒有想要給自己一個家庭的打算。現如今自己都35歲了,按正常女性應該孩子都可以打醬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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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閨蜜諮詢過,很專業也很靠譜,是一家權威諮詢機構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