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奇不有的電視調解節目:局外人是如何捲入「家務事」的?

情感導師 7860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一位周姓男子在婚姻期間多次對妻子朱女士施暴,朱女士最終離開這個家庭,十五年後,周姓男子請節目組出面幫忙調解,以求複合。朱女士明確表示拒絕原諒,也不願意開門接受調解。在此情況下,節目組仍上門,調解員問朱女士為什麼不能為了孩子「去面對它」。

《好久不見》畫面。節目組在下方介紹,修復與伴侶、愛人、家人出現的情感矛盾。

節目組此舉遭到眾網友紛紛質疑。網友吐槽無法相信這是2021年的節目。而事實上,不少電視台都有一檔類似的調解家事欄目,在當地也有比較高的關注度。這在某程度上得益於家事調解的故事性、戲謔性,最常見的主題如親子矛盾、婚姻危機、婆媳矛盾或兄弟姐妹糾紛。

調解節目《調解現場》(上圖)《金牌調解》(下圖)的部分內容標題。

無奇不有的電視調解節目:局外人是如何捲入「家務事」的?

在我們吐槽調解中淡化暴力、用所謂「人情」漠視法律條款、忽視性別平等權利或人格尊嚴之時,其實也引出了背後一個不太被注意的問題——我們長久以來說的「家務事」,似乎只是一家的家內事,那麼它是怎樣跨出家門讓局外人來調解的?這些局外人又是誰?

節目組是局外人,他們用鏡頭記錄衝突和調解,讓家務事成為陌生人觀賞的圖景。而鄉村或小區有一定聲望的人也可能成為局外人。在現代化進程中,司法機構也會加入其中。當然,家務事是複雜的,有的是一般瑣事衝突,有的則涉嫌違法,並不是家務事,也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調解能實現的。雖然這一類調解有可能降低司法成本,但是調解終究不可能替代司法程序。

撰文丨李僑明

(華南師範大學社會工作系教師)

被懸空的「家務事」

從親子衝突、婚姻危機、婆媳矛盾到兄弟姐妹糾紛,再到形形色色的情景……的確,調解節目大致上與現實里的家庭糾紛事件能夠對得上號,可問題是,從傳播心理層面看這種類似鬧劇的節目無非是滿足受眾對「別人家」故事的好奇心、獵奇心。然而,更需要我們關注的,可能是這種中國式調解的現實基礎是如何構成的。

「家暴」題材電視劇《不要和陌生人說話》(2001)劇照。

眾所周知,就傳統文化而言,「家醜不可外揚」「清官難斷家務事」構成了人們對待家庭關係糾葛的內外雙重邏輯。

一方面,大部分人認定家庭事務是私事,尤其是「醜事」,一般都在家庭或家族內部消化處理。某互聯網巨頭小馬哥說「國人不那麼注重隱私」,可能只說對了一半。我們對隱私的理解不同於歐美,某些個人的隱私我們或許沒那麼在意,而對於家庭「醜事」,不到萬不得已絕不會公開求助。

另一方面,公共職能部門或家庭/家族之外的人也越來越傾向於,由當事者自行處理那些棘手的、法治難以介入的家庭事務。隨着改革開放,現代化轉型和社會流動重塑了費孝通所言「差序格局」的社會關係形態逐步轉向「半熟人社會」的狀態。

《半熟人社會:轉型期鄉村社會性質深描》,陳柏峰 著,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9年2月。

而在這種社會過渡中,人與人的社會連接也變得鬆散和不穩定。家庭作為城鄉中國的基本單位(參考周其仁《城鄉中國》),在陀螺式高速發展和人員急劇流動的社會中,被拉扯得四分五裂。在一些人口外流嚴重的城鄉地區,出現許多「一家三地」的核心家庭或聯合家庭。家庭關係、利益糾紛和事務也隨之變化,不再穩固於家庭與家族之中,慢慢地被迫走向外部。

《城鄉中國(修訂版)》,周其仁 著,中信出版集團,2017年4月。

問題是,文化的轉型與社會和市場的轉型並非同步,處於「半出走」狀態的家事,尷尬地處於私人與公共事務之間,很難得到有效解決。

如果說在過去,人們往往會通過長輩、在村子或小區裡有威望的人來解決糾紛,並且相信對方的「權威」,那麼在社會轉型過程中,比較常見的情況是既失去了原先能起到「兜底」作用家庭和家族網絡,又很難找到能替代這種功能的新組織和個人。即使建立了具有部分調解功能的組織和職業——如司法調解委員會、人民調解委員會、婦聯、村/居委會、律師、心理諮詢師和社會工作者等——人們仍然不太會將這些組織和職業作為自己解決問題的首選。

我們會發現,即便社會轉型已久,人心的「差序格局」仍然牢固。我們尋求各種現代服務,如醫療、法律服務等,在心理上處於優勢地位的人,依舊是「熟人」。「熟人」的身份,比現代的職業身份明顯更讓人信任。

加之,即便公權力在制度上越來越多地介入傳統意義上的私人領地,介入的過程也困難重重。以家庭暴力為例,一方面,當家暴發生時,當事人並不第一時間尋求外界幫助。全國婦聯的統計數據顯示,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暴情況,但是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才會選擇報警。《北上廣深流動婦女家庭暴力調解報告》也顯示僅有25.2%的家暴受害人會尋求外界幫助。另一方面,具有介入職能的基層人員,如部分基層公安幹警仍然認為「家庭暴力是家務事」,導致基層消極處理家務案件。

不否認家務糾紛的處理對基層職能部門或群團和自治組織都是「令人頭大的事情」,但是在生活中經常發生的是,家暴受害者放棄報警或者尋求其他渠道的幫助,而這也是因為對家暴事項難以立案處理。

常有家務事、鄰里糾紛及其解決情節的情景喜劇《圓圓的故事》(2010)劇照。

哪些「局外人」在管家務事?

可以看到,家務事實際上處於制度和民情的文化轉型縫隙當中。理論上而言,傳統家長制向現代法理型過渡的國家出現的困境,同樣出現在家庭關係的轉變上面。傳統的家庭和家族倫理、道德與規範被現代化理念與經濟社會發展部分瓦解和取代,然而有些被瓦解的部分,不太可能被現代法治完全取代。

這些「家務事」喪失了原有社會網絡支持後,卻難以融入現代的社會文化秩序當中,或者說,現代的社會文化秩序難以消化這些難題。那些仍然被認為是「家醜」「私事」的部分,像是國家與家庭的「現代化排泄物」那樣被掃地出門但卻難以找到積極處理的「清道夫」或容身之所。也就是說,被現代性重塑的家庭和正式權力組織都無法在現代化的道路上清除原本可以在傳統社會網絡里消化的「家務事」。

面對這種困境,市場作為「第三條道路」自然也就應運而生。

也就是說,「家務事」被裹挾到了市場之中,變成資本追逐的對象,在網絡時代更因各路吃瓜群眾的生成,而被嗅覺敏銳的資本轉化成了流量和眼球經濟。

我們可以看到市場上有不少與婚姻出軌有關的非法或處於灰色地帶的「私家偵探」「小三勸退」的「維情」服務。但是,經濟條件一般的人難以負擔這種收費高昂的服務。這種「家務事」的市場化帶來的道德困境,使得公權力不得不主動對傳統上屬於家務事範疇的逐漸介入,通過建制手段,對各類組織賦權,增加其維護受害者合法權益的職能,維護家庭中處於弱勢地位的群體。

例如2016年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條就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對報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不過可惜的是,被賦予權責的這些組織和人員,仍然難以積極履行其法定職能。其中一部分的原因是家暴的保護網絡、工作程序尚未連成一體,各相關部門、組織和專業人士難以就家暴處置工作形成合力。另一部分原因是,雖然有些組織和個體被賦予職責,但其權力卻被虛置。

知識卡片:社會工作者

簡稱「社工」,主要指受過專業教育或者職業訓練,就業於社會組織或民政、司法、醫務、學校等職能部門和群團組織的專業人士。主要工作在微觀上而言是幫助社會弱勢者擺脫其身心和經濟社會困境,在宏觀上而言則是推動社會變革和進步。

社工題材電影《癲佬正傳》(1986)畫面。

筆者在田野研究中發現,社會工作者介入家暴實踐時就常被質疑無權替當事人報案。在廣州做家庭和青少年服務的社工呂生(化名)經常處理家庭暴力個案。按照專業規範和《反家庭暴力法》的要求,他經常要替顧慮重重且無法直接向警方求助的家暴受害人報警。但是,他打110常被拒絕。他僅且成功的一次,花了很多的功夫,聯合了群團組織和檢察院未成年保護工作人員一起才讓警方順利立案。

另外,當事人的期待超出法定或者專業規範的範圍也常常為介入人員帶來很大的難題。在佛山市工作的社工小周(化名)就遭遇到了患有嚴重精神障礙的家暴受害者要求其陪同「抓小三」的尷尬。儘管這種要求超出了小周的專業工作範圍,但是小周考慮到當事人有自殺史,恐有危險,也只好找上自己的同事一同前往。

儘管最後化險為夷,但小周仍然對此次介入心有餘悸。一方面是幫當事人「抓小三」並不是自己的工作範圍,另一方面是如果不出現在那種場景中,當事人出現事故又恐難以承擔專業倫理責任。我們從小周的工作遭遇可以窺見,當事人並不以介入者的權責和專業去提出自己的要求,而是以解決自身事務為中心,這也使得公權部門和專業人士介入家庭事務面臨極大的挑戰。

在公與私之間的「家務事」

讓圍觀者好奇、當事者困擾、介入處理者頭大的家務事,實際上也跟經濟社會發展條件深刻地纏繞在一起。

例如,在城市裡因家暴而離婚的婦女,在離婚後仍然跟前夫住在一起。家暴事件在此後還是一再發生。這樣的情況,遠遠超出了基層調解人員或相關專業人士(如律師、心理諮詢師和社工等)的想象。如果不進一步了解,可能又認為是「清官難斷家務事」的傳統文化觀念在作祟。但實際上,因房價高企,離婚的家庭主婦缺乏工作技能,沒有收入來源和儲蓄,無法獨立租房,只能繼續與前夫住在一起。

再例如,兄弟姐妹反目成仇,常常禍起於拆遷分房或賣地而獲得的巨額分紅。尤其在房產價格節節高攀的東部沿海地區的一線、二線城市,土地和房產被賦予了過於積極的市場價值和社會意義。在某些極端情形下,甚至出現親人之間拔刀相向的人間慘劇。

如果看不到這些藏匿於家庭糾紛之下的社會結構「冰山」,我們永遠難以理解現代社會的家庭關係「何以至此」。這樣一來,以「事本」和「勸和」為原則的調解者來說,就極有可能「翻船」和「碰壁」。「家務事」的現代化複雜性構成,加上法律和社會政策實踐尚未到位,使得各種調解相關方選擇性介入,儘量避開「家庭黑洞」。

描寫社區生活調解的情景喜劇《閒人馬大姐》(2000)劇照。

當然,中國式調解的初衷是填補法律的不足,對於解決司法程序所不能及的「三不管」問題、高效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有其積極的意義。

與司法體系相比較而言,調解最突出的特點是將司法實踐普遍遵循的「法、理、情」序位調換成「情、理、法」。這種變化帶來的顯著優勢是「高效」。這種處置方式帶來的令人意想不到的顯著副作用之一就是導致很多人「信訪不信法」。特別是弱勢人群,在司法明顯對己不利或者不公的情境下,調解過程的靈活性、高效性與調解結果的折衷性帶來的預期結果,遠勝於程序漫長、成本高昂的司法程序。

根據《光明日報》3月8日報道,人民法院的日常調解矛盾糾紛,每分鐘達到66件,每天有1.7萬件,即不到兩秒鐘成功將一件案件解決在訴前。我們也要看到,調解工作原本的初衷是為了減少司法成本,提高解決糾紛的效率;但實際上,一些(信訪)調解工作卻可能淪為司法救濟程序或司法替代過程。基層法院的法官向筆者提到,每個月手頭上有數十到數百的訴訟案件需要處理。但由於正式司法程序一般耗時較長,而法院考核法官年度工作業績的主要指標之一——「結案率」——則要求他們按時完成工作。因此「結案率」變成了懸置於他們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從這一點看,我們也就可以部分理解「短、平、快」的訴前調解工作為什麼越來越受到司法部門的青睞。

在現代化國家治理的驅動下,由公權力所推動的各類調解工作逐漸擴張,而私人領域不得不「自現其身」——不斷地放棄隱私權信息,讓介入調解工作的局外人可以感受和理解「家務事」以尋求解決其本體性安全的良方,但卻仍然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這或許就是各類中國式調解的邏輯困境。

作者|李僑明

編輯|西西

校對|劉軍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9-07 07:09:14

情感分析的比較透徹,男女朋友們可以多學習學習

頭像
2024-06-19 16:06:31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頭像
2024-05-26 19:05:10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頭像
2024-01-05 05:01:03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發表評論 (已有4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