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遺憾的事#有人說,如果家裡有女兒,一定要給她滿滿愛的童年,這樣,長成後的女孩才不會被一點糖果哄走。
恰巧,我便是被一點糖果哄走的女孩。
05年和初戀相遇網絡,08年奔現,懵懂無知地將一切都給了他,而後放棄學業,隨他去了所在的城市。
一見鍾情,兩廂情願,加上4年多的朝夕相處,雙方父母都已經約見,我自以為這份愛已經堅不可摧。我們結婚,是必然的事。畢竟,我可以不在乎他的一窮二白,不在意他有一個詐騙工作的父親,不在乎他老家連個歇腳之地都沒有。
可現實卻是,他在讓我回家休息一段時間的時候,和另一個已經訂婚的女孩同居,睡在我挑選的床單上。
我從另一個朋友的口中委婉得知,原來我是最後一個知道自己已經被分手的人。我雖然早戀,可我仍然是個傳統的女孩。我從牽手,初吻到初夜都給了這個人。我與他同居四年有餘,雙方親屬都已見面,我甚至替他父親買過內衣褲物品,我這生必然是要嫁與他的。
於是我糾纏,哀求,挽留,我甚至願意當他只是厭煩了,想要玩玩。我被他以自離為由離開了公司,又被他以退為進的請求離開了那個城市。因為他一句想我,我便花費上千塊深夜打的去曾經的家。我以為只要我讓步,聽話,他就會回心轉意。可當我爬上五樓看見的是他和那個女孩在一起。大雨夜裡,他將我從五樓拖下,扔在冷冷清清的大街上。即使是這樣,他仍然告訴我,他愛我,只是,他要對那個女孩負責。他仍然說,我們只是分開,並沒有分手。可他也對勸他的朋友說,大丈夫何患無妻。
就在這樣的拉拉扯扯的兩年中,我割腕過,燒炭過,我用石頭砸腦袋,想着也許忘記了就好了吧。在封閉的房間裡呆了整整三個月,一度失語,厭食,一度聽見四川話就會不自禁的哭到崩潰。
其實,他並沒有與眾不同的優點,不過是比其他人多說了幾句甜蜜的話。可我竟覺得,自他之後,我可能再也不會有人愛了吧。
如果能回到從前,我多想能在分手時灑脫的離開,至少不糾纏,也不折磨彼此。
畢竟,情出自願,自然應當事過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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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感誤區能找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心情也好多了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