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訴者:曉蘭(化名)
今年年初,家人為我介紹了一個男生,他是公務員,兩家的父親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兩人雖然是異地,但車程也就一個小時左右。
他追了我兩個月,期間他來找過我四次,後面我考駕照就沒怎麼聯繫了。再後來,我去找工作,他介紹了他堂姐開的服裝店讓我去上班,之後繼續追我。
他頻繁的來找我,喊我出去玩,大部分情況我都拒絕了,實在推脫不掉,我就和他出去散散步,聊聊天,因為我不想讓他在我身上花錢。
他請我吃過幾次飯,我都及時回請他了,我不想虧欠他什麼。
我們在一起的時候,他比較老實,不善言辭,所以兩個人聊天的話題很少。
我不喜歡他,家人要我慢慢了解他,熟悉了就會慢慢喜歡上對方。現在我不知道是該聽家人的,還是直接拒絕。
晨夕回覆:
在追求愛情的過程當中,我們需要明白什麼是愛。儘管每個人對愛的理解是不同的,但我的觀點是除了理解,關心,尊重,照顧之外,愛最根本的驅動力在於吸引。
吸引是愛情最原始的驅動力,就像煙火燃燒那樣絢麗浪漫。
不要想着去培養愛情,培養出來的只會是感情。吸引有的時候,是沒有道理,沒有理由可講的,它有着一部分動物的屬性,但它卻指引着我們的行為和思想。
你可以蒙蔽自己的內心,但身體卻是真實的,不愛就是不愛,身體會有一種不舒服的感情。既然如此為什麼勉強自己呢?
想清楚這點,你就既會不勉強自己,也會放過對方。
牛津戀愛百分百,做你情感路上的指引和拐杖,擁有幸福,把你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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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有疑惑都會請教,你們對我的幫助真的很大,謝謝!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