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讓大家更全面、準確了解2020年浙江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內容,浙江省教育廳就學校、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比較關心的8個方面36個問題作了詳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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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政策出台背景和研製過程
1.請先介紹一下招生政策涉及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指的是哪些學校?
答: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簡稱義務教育學校)包括小學、初中學校、九年一貫制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和初中部、完全中學的初中部等。完全中學是指同時實施普通初級中等教育和普通高級中等教育的獨立設置學校;十二年一貫制學校是根據國家教育法有關實施教育年限的規定組建起來的,貫穿小學與中學教育的一體化學校。《招生通知》中的義務教育學校包括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簡稱公辦學校)和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簡稱民辦學校)。
2.《招生通知》是在怎樣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浙江出台《招生通知》主要基於以下方面的考慮:
一是貫徹落實中央文件及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的要求。去年6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明確提出:「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這是對《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之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細化,也是對規範義務教育特別是民辦學校招生行為的具體要求。去年7月召開的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強調,要正確處理好公辦教育與民辦教育的關係,堅持公辦民辦學校一視同仁、公平發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權的原則,嚴格落實中央關於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的規定,堅決遏制住掐尖招生行為。這次義務教育規範招生行為、調整招生政策,全國統一步調,要求在2020年招生入學工作中全面落地。必須不折不扣加以貫徹落實。目前,山東、河北、廣東、廣西、青海、新疆、內蒙古等省、自治區已陸續出台落地文件。
二是回歸教育初心,減輕過重學業負擔,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要求。全省教育大會強調:「教育的初心應該是辦好每一所學校,教好每一個學生,我們不能為了關注少數人而忽視甚至傷害多數人」;「要着力破解中小學生『負擔重』的問題」。目前,義務教育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主要來自於校外培訓,而校外培訓的重要動力是爭搶民辦學校的入學機會。無序的跨區域「掐尖」招生,加上個別民辦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推動「培訓熱」「競賽熱」,加重了學生的校外學業負擔和家長的經濟負擔。對此,廣大群眾要求加大力氣規範招生、整治亂象、落實減負的呼聲很高。經省政府同意,去年12月,浙江十四部門出台《浙江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對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作出明確規定,這是體現公辦民辦學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權、落實中小學生減負的重點舉措之一,必須堅定不移地落實到位。出台《招生通知》是落實減負方案,回應社會關切的具體行動。
三是保障教育公平,優化教育生態,緩解社會教育焦慮的要求。浙江義務教育的普及水平和教育質量總體上走在全國前列。但是,在義務教育階段,仍然存在一些地區和學校不注重內涵發展,千方百計變相「掐尖」招生,主要依賴優質生源打造所謂的「名校」的現象,打亂了正常的招生秩序,破壞了教育生態、加劇了社會的教育焦慮,甚至嚴重衝擊了公辦學校的辦學,不利於發展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全省教育大會指出,部分民辦中小學的不規範辦學讓「家長焦慮,學生吃力,老師無奈,公辦學校優質生源萎縮,破壞了教育生態」,提出要「着力解決公辦和民辦教育發展不協調問題」「堅持公民辦教育政策上平等、招生上同步、管理上統一」的要求。強調「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教育公益屬性,理直氣壯支持公辦學校,依法規範管理民辦學校。堅決糾正民辦學校五花八門的招生行為,嚴禁民辦學校省內挖牆腳,切實防止民辦學校過度衝擊公辦學校」。為此,我們必須採取有效措施,規範招生秩序,優化教育生態,公辦民辦教育協調發展,良性互動。出台《招生通知》、調整招生政策、規範招生行為是優化教育生態的關鍵舉措。
3.請介紹一下《招生通知》的研製過程?
答:義務教育涉及面廣,社會各方十分關注。我廳對研究制訂義務教育招生政策十分慎重、高度重視。2019年9月以來,在充分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起草了相關文件,先後召開民辦學校代表、市教育局負責人座談會聽取意見;徵求了省人大教科文衛委、省政協教科衛體委的意見;委託各市教育局多層面組織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民辦學校代表座談徵求意見;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通過隨機調查等形式,重點向家長等群體聽取意見;通過網絡信息等多渠道掌握公眾對規範調整招生政策的社情民意。浙江去年12月推出的「浙江中小學生減負40條」已包括了規範義務教育招生的主要政策內容,出台前向社會公眾廣泛徵求了意見。我廳多次與長三角地區的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招生政策制訂的溝通銜接。《招生通知》經省教育廳黨委會研究通過,並經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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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招生工作原則
政策主要變化
4.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主要基於哪幾條原則?
答: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務,屬公益性事業。規範義務教育招生,始終要堅持以下原則:
一是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推進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
二是堅持公辦民辦學校一視同仁、公平發展原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按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明確的招生時間,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公辦民辦學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權。要徹底扭轉依賴優質生源立校的錯位的學校質量觀和不看生源進口端、只看出口端的片面教育質量評價導向,促進公辦民辦學校協調發展。
三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原則。當前,廣大人民群眾對治理招生亂象、進一步保障教育公平、優化教育生態有着強烈的呼聲和期待。規範招生這項工作多數人是支持的,雖然在推進過程中會碰到一些困難和阻力,短期內也會出現一些陣痛,但必須堅定落實中央文件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採取有力措施,堅決規範義務教育招生行為,切實緩解社會的教育焦慮,不斷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5.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什麼變化?這些政策變化全國範圍統一嗎?
答:全國各地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主要是民辦學校招生政策作了較大調整。浙江《招生通知》涉及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政策共5個方面17條意見,其中招生政策涉及公辦學校的基本沒有變化,變化較大的是涉及民辦學校的招生政策。民辦學校招生政策主要變化有三:
一是落實民辦學校在審批地範圍內招生(即審批地招生);
二是實行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
三是對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入學報名對象全部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即電腦隨機錄取)。這些招生政策不光浙江各地是統一的,全國各省份間也是基本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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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招生計劃、範圍、對象
6.民辦學校招生哪些方面納入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學校招生計劃包括哪些內容?
答: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納入統一管理的包括招生計劃、招生區域、招生對象、招生時間、招生方式、招生規程、招生結果、學籍管理等。學校招生計劃包括招生名額、班級數、班額等。
7.對義務教育公辦民辦學校控制班額有什麼硬性規定?招生計劃核定公布後還可以擴班或增加班額嗎?
答: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實施招生,不得突破招生計劃或擴大班額。學校班額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基準班額標準,即小學、初中分別不得超過45人、50人。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包括招生名額、班級數、班額等)一經核定公布後不得隨意更改,不允許中途擴班或增加班額。即使核定公布的招生計劃班額不足國家基準班額標準的,以後也不得中途增加班額。確需增加的,須經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方可實施。在實施招生前,要求教育行政部門在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為轄區內所有學校設定招生計劃數量,招生結束後逐一核實學校班級數和班額等情況。
8.《招生通知》對公辦民辦學校招生範圍是怎麼明確的?
答:《招生通知》明確:依法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規定。公辦學校要嚴格按照就近入學要求按學區招生,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變更招生區域;公辦初中學校可以按照單獨劃分學區的方式招生,也可以按照小學學校學區劃分,實行小學與初中「校校對口」的方式招生。民辦學校在審批地範圍內招生。簡言之,公辦學校在學區招生,民辦學校在審批地招生。
9.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批設的民辦學校可以在哪個範圍招生?民辦學校如果在審批地招不足可跨區招生嗎?
答:《招生通知》明確: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批設的民辦學校招生範圍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民辦學校在審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在本市域內的其他縣(市、區)補招。
10.民辦學校招生報名對象由哪一級教育行政部門明確?公辦民辦學校招生報名對象一樣嗎?
答:民辦學校招生的報名對象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具體明確。全省各地實際情況有差異,允許各地的公民辦學校招生報名對象及報名條件略有差異,但有一點是統一的:在符合審批地範圍招生的前提下,只要符合當地公辦學校招生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都可以參加當地民辦學校的招生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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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民同招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11.公民同招是什麼意思? 其基本要求是什麼?
答:公民同招是指公辦民辦學校實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辦民辦學校同步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註冊學籍。公民同招主要是為了制止少數學校愈演愈烈的違規提前掐尖招生行為,回歸正常的招生秩序。公民同招強調的是所有公辦民辦學校在教育行政部門統籌下按統一步調有序開展招生,在實際操作中,公辦民辦學校招生批次安排會有先後,這是正常的。
12.公民同招與以往的招生方式有什麼區別?其程序、步驟由誰來明確?其招生報名、錄取等工作由誰來牽頭組織?
答:公民同招與以前的招生方式最大變化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建立統一的招生管理系統,所有公辦民辦學校都須在當地統一的招生管理平台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體步驟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設定並向社會公布。實行公民同招後,招生報名、錄取等工作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牽頭組織。按「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全省各地全面推行無紙化入學報名。公辦民辦學校招生信息、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信息登記、報名、審核、錄取、公布結果等整個流程均在當地統一的招生管理系統進行。
13.實行公民同招後,允許公辦民辦學校自行組織招生報名嗎?
答:實行公民同招後,不允許公辦民辦學校另行組織招生報名或自行通過網上預約、信息登記等形式提前進行預報名。
14.適齡兒童少年想到民辦學校就讀,入學報名只能報1所民辦學校嗎?
答:《招生通知》沒有明確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可報名1所還是多所民辦學校,具體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地民辦學校數量和實際入學需求等情況作設定。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學校不得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就讀民辦學校設置任何限制條件;民辦學校也不得設置任何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
15.民辦學校招生什麼情況下要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其招生計劃數全部都要通過電腦隨機派位產生嗎?
答:《招生通知》明確: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符合條件的報名對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核定的招生計劃數全部通過電腦隨機派位產生。
16.民辦學校如果其入學報名人數未超過核定的招生計劃數的,又怎麼錄取?
答:民辦學校如果其入學報名人數未超過核定的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
17.如何保障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工作公開透明、公正實施?
答:實行民辦學校部分招生名額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在浙江杭州、寧波等地已有一套成熟的操作模式,可供各地借鑑。但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且在全省各地全面鋪開,還是第一次。為此,要求各地制定周密的操作方案。各地實行的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須有公證機構參加,並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確保整個招生錄取工作公開透明、公正權威、萬無一失。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具體操作規則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歡迎廣大群眾、社會各界和媒體參與當地招生工作的全方位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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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特殊類別學校
招生及特殊群體入學
18.九年一貫制學校其小學部學生能直升其初中部嗎?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其小學部和初中部學額不對等時怎麼錄取?
答:九年一貫制學校是根據國家義務教育法有關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年限的規定組建起來的、貫穿小學與初中教育的一體化學校。無論是公辦還是民辦的九年一貫制學校(也包括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其小學部學生都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額多於小學部直升名額的,多餘的名額按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規則面向審批地統一招錄;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額少於小學部直升名額的,也要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19.民辦學校幼兒園部的適齡兒童能直升其小學部嗎?
答:民辦學校設有幼兒園部的,其適齡兒童與其他幼兒園的適齡兒童一樣,參加當地統一的招生管理系統入學報名。具體操作規則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在招生實施方案中明確。
20.義務教育階段的藝術或體育專門學校指哪類學校?術科是指什麼?公辦或民辦的藝術或體育專門學校招生可以進行術科測評嗎?
答:《招生通知》中的義務教育階段藝術或體育專門學校是指經教育及文化或體育等行政部門批准設立、專門招收藝術或體育方面有特長、專門培養藝術或體育苗子的學校。術科一般指的是區別於普通學校所設學科的專業性科目,《招生通知》中的「術科」指音樂、美術和體育等科目。根據教育部統一要求,藝術或體育專門學校按現行方式招生,可進行藝術或體育的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藝術或體育專門學校招生方案須分別報審批的教育及文化或體育等行政部門核准後方可實施。
21.普通義務教育學校可以單獨招收各類特長生嗎?義務教育階段的體藝特色學校能招收體藝特長生嗎?能進行術科測評嗎?
答: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和省教育廳辦公室印發的《關於切實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基〔2019〕32號)中均已明確:「繼續壓縮義務教育學校特長生招生規模,至2020年取消各類特長生招生。」《招生通知》中強調:「2020年開始,普通義務教育學校停止招收各類特長生。」一些地方公布的體藝特色學校不等同於體藝專門學校,義務教育階段非體藝專門學校均不得招收體藝特長生,也不得在招生過程中進行任何名義的體藝術科測評。
22.《招生通知》還就民辦學校哪些特殊情況的招生方式作了明確?
答:《招生通知》還對民辦學校以下兩類特殊情況的招生方式作了明確:
(1)民辦學校或投資主體與當地政府部門或功能區管委會等原先已訂有協議,約定由民辦學校負責承接的生源,相關生源按協議約定錄取,不得選擇生源。
(2)受當地政府委託、承擔了部分學區範圍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應明確其學區範圍並按公辦學校就近入學相關政策入學,不得選擇生源;其非學區範圍內的招生按照民辦學校的招生錄取規則執行。
23.流動人口隨遷子女能保障在公辦學校入學嗎?如果想報名到民辦學校入學可以嗎?
答:浙江一直高度重視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的入學工作,積極落實「流入地為主、公辦學校為主」的義務教育適齡隨遷子女入學要求,確保持有居住證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同城化待遇。目前有115萬隨遷子女在浙江各地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就讀。符合當地入學條件的適齡隨遷子女可自主參加當地的民辦學校入學報名。
24.國家及浙江明確了哪些對象的入學優待政策?民辦學校招生是否適用這些優待政策?
答:國家及浙江對有關對象入學有明確的教育優待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及及其他符合條件的優待對象入學,按《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及《關於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意見》(浙政聯〔2013〕2號)、《浙江省應急管理廳浙江省教育廳轉發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浙應急人事〔2019〕37號)等教育優待政策妥善安排。
對符合條件的港澳同胞、台灣同胞、華僑華人子女入學,按《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華僑華人子女回國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若干意見》(浙教基〔2010〕150號)、《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台胞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若干意見》(浙教基〔2011〕35號)等相關政策安排。在浙海外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在浙海外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基〔2011〕97號)等政策落實。海外回歸的浙商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實施支持浙商創業創新促進浙江發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浙教基〔2011〕166號)等政策落實。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按《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浙教基〔2018〕92號)等政策落實。
這些入學優待政策適用於公辦學校。至於民辦學校是否參照相關優待政策,須由各地根據上級有關政策精神,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經當地黨委、政府研究明確,並在招生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
25.外籍人員子女可以進入浙江的中小學校就讀嗎?中國籍學生可以進入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就讀嗎?
答:符合條件的適齡外籍人員子女就讀浙江的中小學校,按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聯合頒布的《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外國機構、外資企業、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和合法居留的外國人舉辦,採用外國教育教學模式的教育機構。外籍人員子女學校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及浙江有關政策招錄學生, 主要招收對象為本省區域內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員的隨行子女(外籍),不得招收在中國境內定居的中國公民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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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招生時間和招生、學籍管理
26.今年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什麼時候開始?各設區市的招生時間是否全省統一?同一市域內各縣(市、區)的招生時間是否一致?
答:《招生通知》明確:各地各學校招生報名時間不得早於5月份。對各地的招生時間全省不作統一規定,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安排。為便於操作,同一市域內各縣(市、區)的招生時間最好能統一步調。
27.聽說個別民辦學校早已通過生源摸底、招生諮詢、預約等方式在提前掐尖招生了。如果已被民辦學校私下預錄取了,算數嗎?
答:這種做法是不允許的,私下預錄取的也不可能算數。今年全省各地義務教育招生全部在統一的招生管理平台上進行,目前招生工作還沒有開始,個別學校不要抱着僥倖心理,所有變相的招生行為都是違規的,所謂的已私下預錄取也是無效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查處力度,個別學校違規招生引發的一切後果要由學校承擔,如果地方教育部門不及時制止和查處的也要嚴肅追責。
28. 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可以中途轉學嗎?在什麼情況下允許民辦學校學生中途轉學?
答:在接收當地的學校學位有空餘的情況下,符合有關轉學條件的對象可以申請轉學。在當地之外浙江的其他縣(市、區)或省外就讀的隨遷子女、要求回戶籍所在地公辦學校就讀的,當地不得拒絕;如果所在學區的公辦學校沒有空餘學位的,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就近解決。民辦學校在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核定公布的招生計劃內出現空餘學位的,可以接納符合當地入學條件或轉學條件的對象轉學。
29.如何防止學校以轉學名義掐尖招生?允許掛靠學籍嗎?
答:為防止學校借轉學名義掐尖招生,明確:學校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已錄取的學生,不得在學段的中途擴班或增加班額。嚴禁借轉學名義變相掐尖招生,嚴格執行取消「擇校生」「借讀生」的規定,嚴禁掛靠學籍,切實做到「人籍一致」。
各地各校招生工作完成後,要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生成學籍。註冊學籍的學生名單應與公布錄取的名單一致,不得變相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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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招生工作監督與違規處理
30.發現學校出現違規招生行為向哪裡舉報?
答:發現學校出現違規招生行為的,請第一時間向當地的教育行政部門舉報。我們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及學校都要公布並暢通招生入學諮詢和舉報渠道,主動地、全過程接受家長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31.如何加強招生工作監管,嚴肅執紀問責?
答:為加強招生工作監管,要求各地建立完善招生入學監督工作機制,堅決糾正和查處招生過程中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要主動公布投訴電話和電子信箱等舉報渠道,及時處理群眾訴求。各地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範圍,對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導;對招生亂象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區域,應列入同級或上一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對於違規違紀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由教育主管部門約談學校主要負責人,並視情節輕重進行通報批評或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於違規的民辦學校,還要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停止當年招生、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對在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中不作為或工作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門,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整改並予以通報批評,同時按管理權限對有關負責人予以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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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招生入學諮詢和服務
32.各市、縣(市、區)今年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方案什麼時候會公布?
答:省教育廳的《招生通知》公布後,要求各設區市今年的招生實施方案儘快出台,要求各縣(市、區)的招生實施方案最遲在4月份出台。
33.涉及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的具體問題應向哪裡諮詢?
答:涉及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的具體問題請向當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及對應的中小學校諮詢。
34.戶籍生準備到學區內的公辦學校入學,但又擔心被調劑到其他學校,從哪裡可以獲取學區內公辦學校學位情況信息?
答:隨着戶籍制度改革和城鎮化推動,農村人口城鎮化、外地人口本地化、流動人口常住化,城鎮人口不斷導入,義務教育學位「城鎮擠」問題比較突出,部分地區出現了學區內公辦學校戶籍生入學爆棚現象。為有效引導家長理性購房遷戶、保障適齡兒童就近入學、有序分流超招生計劃的戶籍生,促進招生工作平穩有序,浙江於2018年出台指導意見,在全國率先建立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戶籍生入學信息發布和預警機制。目前,這一做法已在全省各地推行,如杭州市等去年開始對未來三年可能出現戶籍生調劑入學的公辦學校發布了預警信息。如果想獲取學區內公辦學校學位緊缺情況,請及時關注當地教育部門發布的相關入學預警信息。
35.實施公民同招後,公民辦初中學校享有同樣的優質示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比例嗎?
答:實施公民同招後,民辦初中學校與公辦初中學校享有同樣的優質示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比例。但如果民辦學校出現嚴重違規招生行為的,要相應下調次年招錄批次的優質示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比例。招生名額分配比例由審批地的市或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公布。
36.公民同招後,公辦民辦學校生源將發生結構性變化。在如何辦好家門口學校、讓更多學生享有優質教育資源方面,下步會推出哪些新舉措?
答: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教育日益增長的需求,辦好家門口每一所學校,讓更多學生享有優質教育資源,接受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這是我們始終在努力追求的目標。必須看到,義務教育在實現基本均衡後,區域城鄉之間、校際之間依然存在差距和不均衡。
公民同招後,公民辦學校間優質生源失衡現象將會發生改變。不斷推進區域範圍內公辦學校師資均衡配置和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提高每一所義務教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是下一步的工作重點。
今年浙江將出台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實施意見,繼續加大城鄉之間、城區校際之間的教師交流力度,深化互聯網+義務教育城鄉學校結對幫扶,大力推動城鄉教育共同體建設和集團化辦學,實施初中崛起工程,抬底補短、保峰填谷、資源共享,進一步縮小城鄉差距和校際差距,努力辦好家門口的每一所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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