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子為賴賬「假死」,全家配合演出均獲刑

情感導師 8009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2017年5月18日,鄧姓夫妻給「跳河自殺」的女兒鄧嬌(以下均為化名),辦了一場「風光」的土葬儀式。

鄧嬌的「死亡」看上去很真實:下葬的地點位於奶奶家的後山,下葬當日不僅家人哭得死去活來,甚至還擺了酒席宴請村里來幫忙的人。

然而,這不過是鄧嬌自導自演的一出鬧劇,企圖賴掉近三百萬元的巨額債務。因為捨不得女兒真的出事,鄧嬌的父母也無奈配合演出。

近日,法院公開的一份裁定書顯示,鄧嬌因犯詐騙罪獲刑13年,她的父母也因犯包庇罪獲刑。

湖南一女子為賴賬「假死」,全家配合演出均獲刑

此外,曾經是受害人的鄧嬌男友、對鄧嬌有「非分之想」幫助她藏匿的普通朋友,也涉罪獲刑。

圖片源自網絡

欠債300萬決定假死

鄧嬌欠下巨額債務投河自盡?這聽起來令人唏噓的事情,背後隱藏着更大的秘密。

2015年5月22日,時年23歲的鄧嬌從某裝飾有限公司離職。從2015年8月開始,鄧嬌謊稱自己是裝飾公司業務經理向他人借錢。

鄧嬌打着手裡有裝修工程單子的幌子,稱項目投資周期短、回報高,還謊稱自己經營信用卡代還業務,利潤高,並以經營這些業務資金短缺為由,陸續從石某等人手中借錢,借錢之後短期內給付高息,誘使石某等人繼續借錢給自己。

為了取得石某等人的信任,鄧嬌從公司離職後一直說有項目要跟公司合作,常常帶人到該裝飾公司玩。「有時鄧嬌還去我們公司的工地拍照發朋友圈,也會把公司的一些項目拍照發到朋友圈。」該公司一名工作人員稱。

據統計,至2017年5月17日,鄧嬌以借為名,先後騙取石某等十人共計294萬餘元,將騙取的這些錢財,用於其償還舊債、賭博及個人消費。

有意思的是,鄧嬌的男友於浩也曾找鄧嬌「投資」過。「我和鄧嬌是在2016年10月份認識的,鄧嬌讓我投資,我陸陸續續投資了34萬元,後來鄧嬌寫了一張34萬元的借條給我。」然而隨着兩人交往越來越多,慢慢變成了男女朋友,同居在一起。「我知道鄧嬌沒有做裝修工程,手裡也沒有裝修單子,是騙人的。」於浩稱。

隨着債務越來越多,而借錢又越來越難,鄧嬌逐漸意識到這種「拆東牆補西牆」的騙局已難以為繼。「我精神壓力很大,一直想一死了之,和於浩、父母都商量過自殺的事情。」鄧嬌稱,一次偶然她在網上看到了通過假死躲避債務的內容,決定效仿。

找父母商量假死

裁定書顯示,2017年5月16日,鄧嬌告訴男朋友於浩自己要想「假死」的事,隨後又發短信給父母請求父母的幫助。

「我和父母商議實施假死,父母開始不同意,但是父母捨不得我真的死掉,就同意了我假死,討論後決定採用跳河,找不到屍體,土葬的方式來假死。」鄧嬌稱。

2017年5月16日,鄧嬌告訴其男朋友於浩自己要「假死」的事。鄧嬌在籌備假死的過程中,得知張某願意用信用卡刷7.6萬元繼續「投資」。「我買棺材要花錢。」鄧嬌立刻聯繫於浩,叫張某打電話給於浩,聯繫「投資」的事情。

2017年5月17日,於浩明知鄧嬌是在騙取張某錢財的情況下,仍通過POS機從張某信用卡里刷了7.6萬元到鄧嬌的銀行卡里。之後鄧嬌給於浩打了5萬元用於給於浩還高利貸。此後,於浩明知鄧嬌假死,在債主尋找鄧嬌時幫其隱瞞,並給了鄧嬌2000餘元生活費,以方便鄧嬌藏匿。

鄧嬌還與其母親在微信上討論怎樣編造假死,和討論具體的操作流程。經商議,鄧嬌決定用「跳河自殺」的方式「死亡」,然後由父母組織土葬等身後事宜再去相關部門進行銷戶,鄧嬌給了母親2萬元用於處理安葬事宜。

「假死」大戲

2017年5月18日,是鄧嬌「死亡」的日子。當天晚上,鄧嬌父母連夜趕到事發地,下河假裝尋找女兒屍體,一會就停止了尋找,並在凌晨時買了一口棺材,在棺材裡放了一個大石頭及衣服、棉絮,假裝女兒的屍體就在棺材裡,並稱其女兒鄧嬌在某河邊跳河自殺了。

次日早上,鄧嬌的父母把棺材運回老家,跟村民及村幹部說自己女兒鄧嬌前一天跳河死了,後來鄧嬌父母在老家給鄧嬌舉行了土葬儀式,造成鄧嬌死亡並已經土葬的假象。

之後鄧嬌父母就跟外面要債的人說,「鄧嬌已經跳河自殺了」。他們想,女兒銷戶之後,外面的要債的人就找不到她了。

2017年5月19日,已經「死亡」的鄧嬌聯繫到朋友程軍幫忙,程軍遂用自己的身份證給處於「無證」狀態的鄧嬌在某賓館開房,還將以自己的身份證開的電話卡提供給鄧嬌使用。

鄧嬌告訴程軍,她借了很多錢還不起要跑路,還通過微信告訴程軍她假死銷戶躲債,警察可能會立案的事。程軍承認自己對鄧嬌有「非分之想」,在明知鄧嬌涉嫌詐騙犯罪的情況下,為了想與鄧嬌發生性關係,仍繼續用自己的身份證給鄧嬌在某賓館開房居住和辦理電話卡,並陸續提供6000多元錢給鄧嬌以方便鄧嬌藏匿。

法院審理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灘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認為,鄧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單獨或夥同於浩採取虛構事實、隱瞞事實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共計2942302元,數額特別巨大,於浩參與詐騙他人財物760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以鄧嬌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八萬元。於浩因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鄧嬌父親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母親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程軍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一審判決後,鄧嬌提起上訴。近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來源:瀟湘晨報)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8-10 15:08:08

專業的情感服務機構真的不錯

頭像
2024-04-23 03:04:03

求助

 添加導師LINE:jaqg

獲取更多愛情挽回攻略 婚姻修復技巧 戀愛脫單幹貨

發表評論 (已有2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