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愛情,需要什麼樣的相處方式,愛情上,感動和感覺千差萬別。
因為感動而產生的愛情,被感動的人更多的是依附;而有感覺的愛情,兩個人彼此相互認同。由此,愛情中,感動和感覺是有區別的。
假如是因為手某個異性的幫助和給予,被他的行為所觸動,那麼說明愛情是被感動的愛情,以後兩個人相處的基礎就是仰慕和依賴。
比如一開始某個男孩子喜歡某個女孩子,於是各種示愛追求對方,給對方買好吃的,各種討好對方。
突然在某一天,男孩子做的某件事情觸動了女孩子,正好觸動了女孩子的心思,於是女孩子便傾心,從此兩個人就有了愛情。
往往感動對方的或是追求者的堅持不懈,各種點點滴滴的小事;或是某一件事正好觸動了對方的內心。
例如女孩子從小生活在單親家庭,男孩子正好有包含和關愛他人的秉性;女孩子喜歡討巧的男孩子,男孩子正好善於「哄」女孩子開心。
這些都是感動的愛情,這種愛情持續下去的基礎,就是一方對一方的仰慕和依附,也只有保持好這種良好的感情平衡,兩個人的愛情才能持續進行下去。
如女孩子喜歡男孩子哄着自己,兩個人一開始也是因為男孩子會「哄」着她有所觸動,從此而在一起,產生了愛情。
那麼在以後的相處中,男孩子就要以這麼一種狀態跟對方相處,該哄的時候就哄對方,不要嫌煩。
現實中,好多因這種感動而建立的愛情,在後續相處過程中,當初的追求者一味地還要去哄着對方,讓對方有所依附,不免就會覺得很厭煩。
對於當初被感動的人,覺得對方變了,當初為了追到自己,各種花言巧語,現在追到手了嫌棄自己了。
而追求者覺得對方」不可理喻「,一直都長不大,事事都要自己為他」負責「,顧及和照顧他,自己很不理解。
其實這主要是沒有理解這種愛情的類型,感動式的愛情,註定是一種依附的關係,對方當初因為被觸動而選擇了自己,而延續愛情依靠的也是這個東西。
如缺愛的女孩子,當初因為男孩子夠體貼,能給自己依靠,所以被男孩子感動,那麼在以後的相處中,維繫兩個人愛情的便是這個依靠的感覺。
如果某一天對方感受不到這種感覺了,除非兩個人建立了新的情感平衡,不然當無法依靠,也就不再需要,兩個人的關係也就終結了。
如上是感動的愛情,而因感覺而有的愛情,主要基於兩個人之間的相互認同,也就是同為一路人,能相處的人,這個和感動的愛情大不相同。
因感覺的愛情維繫的基礎,就是兩個人對彼此的感覺能維繫在一個動態平衡,是一種雙方彼此互動的一個交互平衡。
或是從事最終兩個人對對方的看法一直和實際一樣;或是隨着不斷深入,對對方的看法一直往好的方向發展。
比如一開始兩個人對對方的一些秉性和行為彼此都比較認同,也就是俗話說的「對上眼了」,因此兩個人產生了感情。
並且在兩個人深入的交互過程中,事實證明確實兩個人比較有默契,或者接觸多了發現,彼此對於對方更是讚賞,心有靈犀。
這種因感覺而產生的愛情,兩個人在相處的過程中,兩個人是一種平等的平衡狀態,彼此欣賞,相互認同,語言相通。
相處過程中,對於有些事情,好多時候甚至都不需要多說幾句話,因為彼此心裡清楚,一點即通,相互尊重,彼此理解。
這點和感動式的愛情大不相同,感動式的愛情是種仰望式的狀態,甚至好多時候需要去花時間解釋,做一些鋪墊,以更好滴讓對方理解自己。
如同為約會,因感覺而產生的愛情,彼此一兩句話,對方也就懂了對方的意思,邀約沒來,只要解釋清楚便可以了。
而感動式的愛情,跟對方約會,需要照顧對方的情緒和想法,如果因為有事,沒法赴約,也需要花很多精力解釋。
感動式愛情,是一種懇求的姿態,邀請對方要讓對方不失面子,理由充分,來不了要理由充分,讓對方覺得沒有被怠慢。
感覺式的愛情,是種平等,互相認同的姿態,邀請對方對方方便就會去,不方便就不去,不會礙於面子,有事說通就行。
感動式愛情的終結如上所述,一方厭惡了,那種依附的依託感不在了,彼此不再需要,從此新仇舊恨,形同陌路。
感覺式的愛情當兩個人深入後發現對方並不是那麼回事,對對方的認同感發生改變了,兩個人也就沒有了繼續下去的平衡,只能天各一方。
關於愛情,感動式和感覺式,如上所述,兩者完全不同!對此你怎麼看?有感興趣可以關注和分享,回聊!
評論列表
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求助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