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郊區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受理一起李某某訴張某某離婚糾紛一案。申請人李某某與被申請人張某某因感情破裂訴求離婚,工作人員運用心理學助力矛盾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工作人員了解到雙方並無原則性矛盾,產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女方具有產後抑鬱傾向,情緒非常激動,對家庭產生絕望,甚至存在自殺念頭,而男方則用激進的辦法來處理問題,導致雙方互相指責,矛盾更加激化。
郊區法院特約調解員、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高級婚姻家庭諮詢師賈建亭,運用心理學知識為李某某分析心理狀況,對其進行專業疏導,使李某某很大程度上紓解了心中長期鬱結的負面情緒。經調解員明理釋法,雙方對婚姻關係有了全新的認識和了解。最終,兩人相互致歉,重歸於好。
郊區法院在家事糾紛中引入心理干預機制,選任心理諮詢師擔任調解員,讓當事人既解「法結」又解「心結」,不僅辦理好了案件,實現案結事了,而且更重要的是實現了人和,修復了雙方當事人的心靈創傷,恢復了受到損害的家庭關係,維護了「小家」的和諧穩定,從而達到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的終極目標,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靳亞文)
【來源:陽泉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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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諮詢過,還真的挽回了愛情,現在兩人已經結婚了
可以幫助複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