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婚姻家庭女性犯罪心理的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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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鈺

內容摘要: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是以婚姻關係為主要基礎的。當前,以家庭婚姻犯罪的案件不斷上升,尤其女性犯罪各式各樣,並越來越嚴重,其女性犯罪心理已成為一些學者廣泛關注的問題。筆者結合一些案例,剖析當前婚姻家庭女性犯罪的心態,應引起人們值得深思。

關鍵詞:婚姻家庭 女性犯罪心理 案例剖析

當前婚姻家庭女性犯罪心理的案例剖析

當前,在女性違法犯罪中,同樣有各式各樣,形形色色,諸如盜竊、綹竊、詐騙、吸毒販毒、參與搶劫、拐賣婦女、強迫婦女賣淫、殺人、傷害、投毒等,但經筆者調查表明:婚姻家庭的婦女犯罪越來越嚴重,比例越來越大,樁樁觸目驚心的案件,已成為人們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

筆者調查了100名女性犯罪者,其中綹竊盜竊12名,占12%;詐騙8名,占8%;吸毒販毒21名,占21%;參與團伙搶劫6人,占6%;參與流氓團伙犯罪8人,占8%;拐賣婦女5名,占5%;強迫婦女賣淫6人,占6%;殺人傷害18人,占18%;投毒16人,占16%。

殺人、傷害、投毒等女性犯罪大都是由婚姻家庭引發,據筆者調查的40名中,其中家庭暴力引發5名,占12.5%,第三者插足4名,占10%,毒品引發3名,占7.5%,迷信思想嚴重引發2名,占5%,作風輕浮引發4名,占10%,買賣婚姻4名,占10%,欲占財產引發2名,占7.5%,情感轉移引發3名,占7.5%,嫌貧愛富引發2名,占5%,嫉嫌與虛榮引發2名,占5%,感情不和引發4名,占10%,賭博引發2名,占5%,疑心引發2名,占5%。

家庭是以婚姻關係為主要基礎的,並由血緣關係或收養關系所組成或從事共同生活的社會組織。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當這個細胞為嚴重時就會變故為血腥的慘案,究竟源於何因呢?那不幸的家庭究其在哪些方面?筆者分析歸納為如下幾點:

一、家庭暴力引發

有關資料表明,全國婦聯繫統來信來訪情況統計,婚姻家庭類投訴和諮詢約占總數的50.3%,其中反映家庭暴力的案件就占到該類投訴總數的15.5%。

家庭暴力是一個全社會性問題,2001年我國將「禁止家庭暴力」寫進了婚姻法。但目前家庭暴力不但沒有禁止,反而日益增多。造成家庭暴力的根源是多方面的。但我國因有的傳統社會心態,使社會將家庭視為私人天地,將家庭暴力歸位於個人私生活。家庭中妻子遭受丈夫的虐待、毆打,會被看作「家務事」,有人甚至認為家庭暴力不是違法犯罪,應當控制,不受行政、民事甚至刑事制裁。由於人們被認為「家務事」,作為鄰居、公安人員、司法部門有時不便干預,致使一些受害婦女人身權利得不到及時保護。因而,家庭暴力越演越烈,「用拳頭棍棒代替語言」、「好話不如三擀杖」,制服對方幾乎成為施暴者習慣。一些婦女訴說,一結婚就開始施暴,要將妻子馴服成「羔羊」,一旦反抗,暴力就會升級,丈夫認為這是女人向男權挑戰,「下不了台」、「很傷面子」,就會打得遍體鱗傷,甚至傷害致殘。當一些婦女試圖對丈夫的暴行反抗,發現自己體力不是對手時,被迫認輸,或為了家庭完整和有利孩子成長,忍氣吞聲,原諒丈夫,甚至承認自己有錯,這就預示着施暴更加猖獗。

但筆者從一些犯罪的女性來看,家庭暴力忍受到一定程度,就會「物極必反」,由「家務事」導致刑事案件的發生。一些婦女一味忍讓、妥協,以至傷感過激,產生報復心理,製造出女性兇殺、傷害事件。如殺人犯史某,結婚後,在生活中一句話說不好,就遭丈夫的毆打,並用不堪入耳的話語侮辱,同時,史犯告訴筆者,丈夫的封建夫權思想相當嚴重,他認為妻子是他的私有財產,愛怎麼就怎麼,只知娶妻,卻不知愛護、關心、尊重,懷孕後,挺着大肚子上班、買菜、做家務,丈夫從來不幫一把。快臨產時,她洗了一大堆衣服,丈夫認為他的一件衣服沒洗乾淨,由質問便在她頭部猛擊一拳,打的她眼冒金星,昏了過去。剛出月就遭丈夫挨打,並說:「你懷孕時沒好好揍你,就怕孩子流產,現在可以揍你。」他認為「女人頭髮長,見識短」,「再明的月亮是黑地里,再聰明的女人有豬氣呢」,「打別人犯法,打自己老婆不犯法」,「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封建社會婦女在男人面前連路都不敢走過,現在婦女太解放了」,她屢遭挨打,是痛苦,自認命運不好,曾找過司法調解、街道辦事處、法院等有關部門,都認為是「家務事」,敷衍調解了事,回家後就打得更慘,甚至揚言「要將你的╳用錐兒縫掉」,嚇得她再不敢找有關部門。一次午夜,丈夫喝醉酒,將她打了一頓後,就熟睡。仇恨心理的怒火越燒越旺,不考慮一切後果,腦子一片空白,只知泄恨,用電線綁在竹竿上製作成作案工具,將電線一端拉上電源,另一端觸接丈夫小腿,觸電而亡。

二、毒品引發

毒品,由此引發的各種犯罪,像瘟疫一樣,不僅摧殘人們的身心健康,而且,像惡魔一樣毀滅千萬個家庭,像戰爭一樣,極大的破壞社會的安定和經濟發展。

一個家庭成員,如果參與了吸毒活動,那麼這個家庭輕者關係破裂,重者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如:投毒殺人女犯李某就是一個典型例子。開始夫妻經營服裝生意,經濟發展為數十萬元,但好景不長,丈夫在別人的誘惑下,染上了毒品,並成癮後無心經營,妻子舉步維艱的經營生意,為了挽救他和這個家庭,妻子送他去戒毒所戒毒,幾個月戒毒所回來,開始幾個月表現尚好,但由於經不住毒品的誘惑,舊病復發,毒癮越來越大,以吸食「白面」到注射海洛因,不到二年時間又花去了十幾萬元,妻子在挽救無望的情況下變賣家產,帶着孩子去了娘家,丈夫繼續吸毒,但沒了經濟來源,每次去找妻子糾纏不休,並賴在妻子娘家不走,辱罵岳父岳母,娘家其哥將他趕出門外,丈夫在深夜用兩塊磚頭拋去砸碎岳父玻璃窗而離開。此時引起娘家人更加憤怒,娘家人將一古腦兒的怨氣全撒在女兒身上,全家人認為,女兒談戀愛時,家裡人就不同意,一看就是個「賊打鬼」,是女兒不聽大人勸,強行自願結婚,是女兒惹來這「潑皮」的禍,要女兒怎樣惹的去怎樣「平息」。全家人的憤恨,一個罪惡的念頭就這樣產生了,妻子要致丈夫於死地,消除這一大害,思考了兩個方案,一是僱人將他打死在野外;一是自己動手。後來考慮僱人打死怕案發扯出來她,自己動手為好。於是,在2002年5月的一天下午,夜幕剛降臨,他用電話約丈夫說已給錢去尋毒源,丈夫按約「赴會」,見面後,給了三百元的買毒品錢,並交給他一塑料餃子,說這是他親手做的拿去吃,丈夫在半路因飢餓,沒有戒備的吃掉一半,不一會,嘔吐、渾身抽搐,昏迷痛苦而亡。案發後,她悔之晚矣。還有一例,女青年劉某,結婚後染上毒品,懷孕後又想將孩子生下來,但生下後,嬰兒滿身水皰的疾病,又產生了不願撫養下去的想法,除掉這一害以後再生,乘丈夫家人不注意,被活活掐死。再如販毒犯嚴某,2001年11月不僅自己販毒,還利用10歲的女兒為掩護,攜帶毒品交易,女兒如有說「不」字,就是毒打、扣飯、體罰虐待。由此可見,一個不容迴避的事實,毒品的蔓延已使許多女性因吸毒走犯罪道路,作為特殊群體,他們對自身、家庭造成的連鎖反應和危害更加嚴重。女性吸毒不僅嚴重損害自身健康,同時導致生育功能喪失、家庭失和、「毒品嬰兒」等社會問題,由於女性吸毒而導致了家庭一幕幕慘案。

三、迷信思想嚴重引發

當前,社會的進步,科學的高速發展,已成為人類文明建設一個新階段。隨着人們對封建迷信的認識程度也逐漸覺悟。但至今還有相當一部分人仍然存在着迷信思想。由此很容易地誘發犯罪。就女性這方面來看,亦不乏其人其事,尤其農村更為普遍。如:罪犯婁某,曾請人算過,自己的丈夫是「克星」,為了躲避這「克星」,與丈夫故意鬧矛盾、鬧離婚,致使家庭矛盾激化,但丈夫死活不離婚。後來本村一位「不克星」者乘機撞進了她的生活,二人勾搭成奸,她多次向姦夫說明了自己的心事,姦夫提出這個「克星」給你除了,他表示同意,之後二人多次商量如何作案,終將這個「克星」的丈夫蒙被弄死,當看到死後的丈夫怒眼圓睜,張着大嘴,二人又害怕起來,他倆還沒有顧上後怕法律的制裁,而是後怕丈夫死後不服向「閻王爺」處告狀,便割掉死者的舌頭,怕將來陰間認出他倆,又挖掉眼珠子。案發後,姦夫處以極刑,而她判了死緩,她毫無掩飾地說:「他就是個『克星』,他不死,我會被他剋死,我還想活,真不想死,不如先讓他死,說不定我還能活(這是一種僥倖心理——筆者按),殺他就是不讓他克我,現在結果還是讓他將我克進了監獄。」罪犯鍾某,自生下第二個小女兒後,家庭也湊巧屢遭挫折,老公公不料癱瘓在床,丈夫在挖土勞動時被砸傷一條腿致殘,她也患上了婦科病,家裡餵養的兩頭生豬突然死去,她將這一切歸咎於小女兒有「破月」而致,是一個「喪門星」,逐漸對小女兒產生怨恨心理,日日加深,由怨恨演變為仇視,按她的話說「每看到這個小妖怪就黑血往上冒」。在一股「黑血」的驅使下,一天黑夜偷偷抱起小女兒出門,終拋棄在遠山野外,被野動物咬啃而亡。由於鄰居的舉報,追究了她的刑事責任。

四、第三者插足和婚外戀引發

第三者插足引發兇殺案,這類案例較多。心理學家認為:常見的有因爭風吃醋造成情殺的,有喜新厭舊謀害配偶的,有嫉妒對方獲得自己理想中的戀人而殺人的,有三角戀愛殺人的等。但女性在這類案件中究竟扮演了什麼角色,為何能犯罪?

因第三者插足,引起家庭衝突,造成夫妻一方精神上的折磨,肉體上的痛苦不僅導致家庭矛盾激化,而且還蘊藏着「殺機」。這類案件占的比例較大。所謂第三者,明知對方是有夫之婦,而與之發生不正當關係,或達到結婚之目的。為了這個目的,輕者家庭關係破裂,重者因「姦情」而兇殺。近年來,筆者從法院民庭了解到,因第三者介入引起離婚案件不斷增多,兇殺案件也在不斷發生。女性從中扮演主角或配角。造成的原因,一是活動的公共場所複雜化。尤其舞場魚龍混雜,離婚案件越來越多;二是女方追求物質上的享受,物質富裕者介入;三是一些女性沒有文化素養,精神空虛,尋求刺激,第三者插入;四是一些男性思想荒頹,惡習未改,花言巧語,哄騙玩術,見縫插針,介入別人家庭。五是由婚外戀引起等。法院在審理離婚民事案件中,法官認為:第三者插足,固然第三者負有主要責任,但女性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在我國現階段,婚姻是以愛情為基礎的,男女兩性,只有「互愛」才能自願結合,成為伴侶。婚姻的成立,不是愛情的結束,而是愛情的升華,作為夫妻,要珍惜家庭的組成。按馬克思主義的觀點:愛情不是占有,而是奉獻,不是索取,而是給予。家庭是培養感情的「溫床」,應保持它的持久性、不變性。但目前情況來看,避過離婚案而不談,就因第三者插足而引發姦情兇殺案屢見不鮮。<案例一>:殺人犯周某、柳某,周某在舞場上認識柳某,久而久之,二人由「合得來」到「如漆似膠」,形影不離,柳某的丈夫多次在幾家舞場找到柳某要她回去。柳不回,當場發生口角,柳曾對周某說:「舞場沒了你,我沒興趣,一天不見,我沒法活。」二人以至發展到兩性關係,並立下山盟海誓,為作「長久夫妻」,周以自己的妻子樊某不做家務為由提出離婚,法院受理後,經查不是事實,故對原告提出嚴肅批評教育,並耐心做思想轉化工作。但因柳某態度堅決,並不斷「打氣」,並要挾他「離婚不成,就死在你門上」。周某妻子曾找到柳門上「談心」,要求放丈夫一馬,他們夫妻和好,不料被柳某撕咬辱罵而轟出門。周某之妻受辱想不通,決定報復丈夫同歸於盡,待周某深夜回家熟睡後,用事先備好的鐵棍猛擊周某頭部,然後用小刀自殺,被隔壁住的女兒聽到響動過來而報警,自殺未成。再如《蘭州晚報》<案例二>:2003年3月11日「社會新聞」報道,原本有妻小安徽毫州市劉某,於1993年來蘭州從事販運藥材生意時,與一女青年王某勾搭成奸,並生下一女,劉某之妻齊某發現後對此懷恨在心,產生了殺害女青年王某的惡念。2000年春節前,劉妻與其堂侄齊躍進共謀商定,由劉妻出資,堂侄齊某雇兇殺人的計劃。

當年2月18日,齊某夥同祁某趁劉某返毫州過春節之際,按照劉妻提供的地址,在蘭州西固區找到王的住址。當日下午4時許,祁某帶着事先準備好的剪刀、電線,讓齊某按事先準備預定去火車站購買返程火車票,祁某以找到劉某為名進入王某住宅,採取暴力脅迫手段,逼王拿出現金600元後,用電線當着王某女兒的面將王活活勒死,並從其身上搶走耳環、戒指,用打火機點燃床單放火燒房焚屍毀滅現場。然後,攜王的女兒逃離現場,乘火車與齊某會合。次日到天水市,兩人又將王的女兒帶至天水渭河大橋以西沙坑之中,由祁某將王的女兒活活掐死,掩埋於沙土中。天亮後乘長途車逃回老家毫州。

實施雇兇殺人後,劉某付給齊某雇資費12000元。案發後,這伙案犯一同落網。

<案例三>:某男子與一女子有了「婚外戀」,當妻子獲悉後,非常生氣,一天乘丈夫不備,妻子與兒子將丈夫捆綁住,妻子操刀不留「一點餘地」的將丈夫的生殖器閹割了下來,丈夫一聲尖叫,使丈夫永遠失去「性」福,妻子也以傷害罪被判刑。

<案例四>:殺人犯任某,是隴南成縣的農民,自嫁給劉家後,開始夫妻過着平靜生活,但後來由於本村宗族的劉某介入,生活起了風波。姦夫劉某向任某曾說「能做個長久夫妻作鬼也滿足」。於是二人多次商量除掉任的丈夫,丈夫已知妻子與劉某的關係,只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承受心理痛苦,目的這個家庭已有了孩子不至於破裂。一天深夜,姦夫淫婦共謀致死丈夫之事,時隔四月,姦夫唆使任某打發丈夫在某地尋豬草,說那裡的豬草多而且還嫩。言聽計從的丈夫果真帶着鐮刀筐子去哪裡,姦夫指使任某攜帶鐵瓜錘以搞桑葉為名在朱家灣等候。中午十一時許,丈夫尋完豬草途經此處,姦夫與任某發現後躲在暗處用石頭擲去打頭部,未打准,姦夫見此舉未果,假裝也路過此地以給香煙為名欲想竄在身邊,任的丈夫一見忙丟掉背筐逃命,姦夫大喊「不要跑,我是來救你的,有人要暗害你」。老實巴結的任的丈夫信以為真,心下想到劉某霸占我妻,我給他們面子,他會感激我,便停止了跑步。姦夫追到跟前仍給香煙為名搭話,乘其不備猛然保住脖子將其摔倒,同時用腳踢其陰部,妻子任某跑來也抓住丈夫雙手,踢其陰部。搏鬥中丈夫掙脫滾下山坡逃跑,姦夫淫婦繼續追趕,妻子持石塊向丈夫腿部、背部各打二下。擊中腿部跌倒。二人上前奪過所帶鐮刀朝其背部連砸數下,任某持鐵瓜錘在丈夫肩部猛擊數下。爾後,姦夫淫婦又分別持鐵瓜錘從其背部、陰部、頭部等處擊打,致其當即死亡。任某唯恐丈夫未死,便解下被害人的褲子,姦夫淫婦用竹棍捅其肛門,腸子也溢出,慘不忍睹。

五、作風輕浮引發

筆者在大街小巷或電線杆上經常看到這樣的廣告消息:「本公司因業務發展,現急招坐檯先生、坐檯小姐。」據說許多喜歡享受生活的女性自然會成為這些廣告的追逐者。

「性解放」,讓女性在傳統「貞操」觀念面前無所適從,新女性對「性」的坦然心態,使得性已經成為女性追求金錢享樂的一項指標。到底人們該如何對待「性從業者」,仍然需要人們去探討。但「性解放」在我國傳統社會的習慣中,還是一種「作風放蕩」行為,有的導致家庭破裂。男性心理不平衡發生泄憤的兇殺案,女性追求的快樂而不屈從也進行所謂「反抗」,發生兇殺案。如:犯罪嫌疑人劉某,視結婚為兒戲,按她的話說,愛結就結,愛離就離,現在的婚姻不是捆綁式的「自由的很」。婚前,與一些不三不四人鬼混、吸毒,享受人間快樂,並參與盜竊,被勞教三年。解教後,不思悔改,在舞廳與一男青年認識,草率結婚。婚後對家庭沒有責任感,認為結婚只是一種契約,一張廢紙,繼續與一些人鬼混,夜不歸宿。而男方很珍惜家庭,搞家務,在忍無可忍情況發了牢騷。不料劉某糾集了幾個哥們來將丈夫打傷,「給點顏色看看」,「看以後再管嗎?」男方終提出離婚。劉某離婚後又找一對象,此對象不甘示弱,不滿意她的這種輕浮作風,用武力教訓。劉某搬來「救兵」,丈夫又叫來他的朋友,發生械鬥。之後,劉某也懼怕新的丈夫。一次劉某從娘家來主動承認錯誤,表示以後過日子,丈夫也心軟下來,同意以後和好。放鬆了警惕,但到半夜,早已等候在外的兩哥們,以擊掌為號,突闖進來,與劉某將丈夫從夢中勒死。再如:20歲的女青年楊某,未結婚,與一些男青年在舞廳結識,喝酒、抽煙、打牌,無所不為,並與多人淫亂。家裡的父母放棄管教,懷孕後怕打胎對自己身體不利,待生下孩子後用剪刀戳死,並以上公廁的名義將裹着的死孩子丟在廁所下水道,被看廁所的婦女發現,便鈎上死嬰,即報警抓獲,追究了刑事責任。

六、欲占遺產引發

欲占遺產而引發犯罪,實際上是一種利己的滿足。犯罪的目的是圖財產,害命是一種手段,這種現象在農村較為普遍。如:罪犯武某,結婚後,逐漸對10餘歲的小叔子心存不滿,總認為小叔子將來長大成人,這建築完美的四合院,還要給小叔子分割,表面上不做聲張,內心盤算着如何將小叔子置於死地。一次,他帶小叔子去放牧割草,乘小叔子不備從懸崖一把推下,造成不小心失足跌入崖下的假象。結果小叔子未摔死,被懸崖下放羊者發現救回,但小叔子腰椎致成殘廢。案發後,在事實面前不得不承認犯罪事實,她以故意殺人罪判刑。《法制日報》2001年2月10日3版報道,山西平遙縣「毒婦」任拉弟,為得到遺產用慢殺性的安定成分害死三任丈夫。案子的經過是:

去年2月7日,平遙縣洪山鎮宋家堡村村民王鐵林,突然頭暈目眩,昏睡不起。親戚們將他送到縣醫院,檢查不出病因,五六天不見好轉。一位大夫懷疑王是食物中毒,為他排毒治療後,病情才有好轉。事發後王鐵林之妻和兩個繼子下落不明。王鐵林想到其兄王鐵英1995年也是得此「怪病」不治身亡,便向公安局報了案。平遙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一面查找任拉弟蹤跡,一面到王鐵英家勘查,查出王鐵英家的餃子中有大量安定成分。接着縣公安局根據家屬要求,打開王鐵英棺材驗屍,經化驗胃中食物,發現含有大量安定成分,還有有機磷成分,結論是王鐵英被安定和農藥毒死。

不久,任拉弟被抓獲,從其提包中搜出裝有安定的瓶子。在證據和事實面前,任拉弟終於交待了犯罪事實。現年55歲的任拉弟是晉中市人,1965年與本村農民張某結婚,先後生兒子,因嫌張某家貧,1990年離異後帶兩個兒子嫁給了平遙縣道北村李某。不久,任某又覺得李某不理想;想奔個「高枝兒」,便開始暗中給李某飯中下安定等藥物,且越下越多,使李某得「怪病」死亡。任得了李某的家財,於1996年嫁給了比自己大10歲的王鐵英。王有5間房,又有一筆存款,任十分滿意。但她又感到兒子已到婚齡,王的身體卻很好,不能繼承王的家產。為了奪王的家財,任便從1998年開始給王鐵英飯中加放大量安定等藥物。很快,王鐵英得「怪病」身亡。任又與小叔子王鐵林結婚。婚後任急於奪取王家財產,便又故伎重演,向第三任丈夫下了毒手。

七、買賣婚姻引發

1950年,我國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確定男女婚姻自由的原則廢除包辦強迫和封建買賣婚姻制度。社會發展到今天,買賣婚姻已成為一種落後、愚昧的東西,在城市買賣婚姻已基本不存在,但在偏僻的農村還相當是嚴重的。筆者曾走訪過天水的一些農村調查,一方買,一方賣,什麼「研禮」、「會茶」,實際上雙方商量買賣價格。少則幾千元,多則二、三萬,甚至更多一些。當雙方的孩子還不懂事時,由雙方的父母和親戚朋友強行包辦買賣,當地人稱給孩子「占媳婦」,不占,怕長大後再沒有了。當孩子長大懂事後,有相當一部分青年男女不滿包辦買賣婚姻,由於農村的風俗習慣,有些姑娘自認命運而不敢反抗,有的則進行反對抗爭,在抗爭未成時,有的屈服,有的則產生了「魚死網破」的報復心理。如2003年8月,天水市某縣一村民中毒身亡,公安機關接報後,經偵查,死者的女兒因不滿父親包辦買賣給他人為妻,女兒不從,多次提出退婚,但常遭到其父毆打謾罵,遂產生殺死其父的念頭。8月6日,女兒為其父燒水做飯,在盛飯時將早已準備好的老鼠藥投入飯碗內,用筷子攪拌送去,使其父中毒身亡,她也成了少年犯。

八、感情不和引發

夫妻的感情應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在共同生活中感情更應加深。但人們往往結婚後,發現各自的缺點,這就更應該相互溝通,相互諒解,在生活中不可能一帆風順,在生活的繁瑣家務事有共同承擔的義務。可有的家庭雙方互不相讓,吵嘴打架累累發生,久之,造成感情不和,家庭矛盾逐漸激化,有的竟然心生惡念,殺妻殺夫的兇殺案時有發生。就女性而言,這方面的犯罪也屢見不鮮,如:田某經人介紹與甘谷縣大石鄉榆川村的陳某結婚。婚後,夫妻二人常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感情不和,田某便起了毒害丈夫的惡念。2002年8月份的一天,田某趁其丈夫不備,將事先準備好的鼠藥放進了丈夫盛有水的杯子裡。次日上午,陳某吃過早飯感到身體不適,其母便從陳某房中拿來陳的杯子摻上熱水後讓其喝下。沒過一會,陳母在廚房聽到陳某痛苦的叫聲,隨出門喊人將陳某送進醫院搶救,陳某因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

再如《法制日報》2002年2月2日報道:一個年近25歲的少婦,結婚剛兩年,因感情出現危機,便親手將自己的丈夫毒殺致死。

蔣某,系唐山市古冶區的無業人員。1999年底,經人介紹與離異的古冶區畢各莊煤礦工人、當時已滿40歲的於某結婚。由於婚前缺乏了解,結合的又很倉促,婚後雙方感情一直不好,經常吵嘴打架。2002年7月,蔣父住院費經於的手報銷後,這筆錢他自己花了。為這事,夫妻倆感情越發惡化。蔣一氣之下提出離婚,於則表現出無所謂的態度,這使蔣更加氣惱,於是動了殺機。去年12月中旬,蔣在古冶大集上買了兩瓶鼠藥,偷偷藏在家中。12月30日,她又在唐家莊在市買了幾斤豬肉和腸衣,回家後佯裝灌臘腸。當剩下二三兩碎肉時,蔣不動聲色地將鼠藥與肉伴好後單獨灌好兩小節臘腸晾在自家。今年1月4日晚8點多種,於在家獨自喝酒,蔣見時機已到,便將事先蒸熟的兩節毒腸送到丈夫桌前,毒死丈夫。

九、婆媳關係不和引發

目前,婆媳關係不和的現象已普遍存在,成為人們很關注的問題,因婆媳關係不和而導致矛盾激化,導致了一些案件的發生。罪犯錢某結婚後,開始與公婆還合得來,後來逐漸厭煩公婆囉嗦、嘮叨,公婆認為兒媳嫌她已老,採取不理不睬,媳婦也採取「冷戰」對策,由「冷戰」到「暗箭傷人」、「指桑罵槐」、「指雞罵狗」,進而矛盾不斷升級。婆媳做好飯也不讓公婆吃,公婆也不理拿起碗便盛,全家人吃晚飯,洗刷任務落在公婆身上,時間一長,媳婦認為自己做飯公婆盡吃,自己吃的虧大了,心裡不平衡,便指着院裡的小狗時常咒罵。公婆明知罵她,不吭聲,溜出大門迴避。媳婦對待公婆態度兒子早已看在眼裡,但迫於維護家庭不至於破裂,只好忍氣吞聲。一次實在忍無可忍,用拳頭教訓媳婦,媳婦認為全是公婆向兒子「告的狀」。待兒子外出打工時,伺機報復。一天公婆正在後院餵豬,因豬不好好吃食,便敲打着豬槽說「殺着吃的這」。不料被路過的媳婦聽見,認為罵她,質問公婆發生口角,繼而廝打。鄰居聞訊趕來勸開。誰知乘人不備,媳婦順手拿起推把從頭上狠擊兩下,公婆當即倒地,後在送衛生院途中死亡。經法醫鑑定為鈍器打擊腦部,造成顱骨碎片大腦出血休剋死亡,她以傷害罪被判刑,一個家庭就這樣毀滅了。

十、嫌貧愛富引發

為貪圖享樂而不安心過日子的婦女,在農村也是一個普遍現象。罪犯唐某從小由父母包辦與焦某成婚,成婚後感到焦家很窮,很是嫌棄。丈夫曾對她說:「我家窮是因為給你家送的婚禮多,讓你家刮光了,除送幾萬元的婚禮外,每年過節日還要送禮,十多年一直借債。」妻子不體諒,認為那是他家的事,不滿,也不安心共創家業,要求外出打工。丈夫同意後,便在一家建築工地上給民工燒水做飯。但吃不了苦,又跳了槽,被人引誘干起了拐賣人口的勾當,進了班房。四年後釋放回家,還嫌丈夫沒本事,仍是那麼窮。不久與一包工頭掛鈎,被包工頭勾引在新疆公開姘居,長期不回家,也不給孩子寄生活費用。丈夫聽村里人說此事,便借錢作路費去新疆找妻,終找到帶回家,妻子回家便對全家老小不恭,整天咒罵不停。一天深夜,因寒冷,丈夫下炕捅火爐的火,不妨被妻子將一鍋開水潑向他,丈夫急躲時,燙傷了腳部。丈夫怒火燃燒,拿起一根木棒亂打,打的妻子求饒,丈夫扔下木棒,去村里診所治療腿,妻子在新疆時,多少學了點電工常識,故意用鐵絲接上電。丈夫看完病回家後一掀門觸電翻倒,妻子為泄恨,又操起木棒朝其頭部亂打數下,當即斃命。

十一、嫉妒前嫌引發

前妻的孩子,繼母過門後,有的如同親生所待,不嫉妒前嫌。而有的則心胸狹窄,左看右看不順眼,百般虐待;有的則成為虐待狂,將孩子置於死地而後快。如罪犯范某,自當了繼母后,對前妻6歲的小女兒成了她發泄的工具,用竹棍打,用手擰,丈夫出差不在時,讓小女兒躺在地,不讓上床。一天夜裡,被凍醒,偷偷溜上床。范某從夢中將她打醒,讓她滾下去。小女兒到單位開水房提開水時,因上樓時不小心摔到,水暖瓶爆破,開水燙了腳,小女兒燙的疼痛直叫,又不敢回來,鄰居帶她回家,待鄰居剛出門,范某關了門,質問小女兒「這個水暖瓶值多少錢」,小女兒搖頭不知,范某說這個水暖瓶是娘家陪嫁來的,不容易,說完在燙傷處用竹棍狠勁抽打,小女兒疼痛難忍,從這頭跑那頭,跑套間又拉出繼續抽打。范某所帶來的10歲小姑娘也勸不要再打了,范某不聽打得更狂,並揚言今晚非殺了不可。可憐小女兒被打得實在忍受不了,乘范某坐在沙發喘氣歇息時,推開廚房窗戶,站上小蹬從窗口跳下摔死。丈夫出差回來後,以虐待逼死人命將她告發。

十二、虐待老人引發

據筆者聞之,目前,虐待老人的現象,又是一個普遍問題。老有所養,可一些老人無人可養,有的不盡贍養義務,將老人推出門外生活無着落。有的虐待致死。筆者曾看過一篇文章《天裡何在?》就是說的虐待之事。現筆者所走訪的虐待老人兩案為例。已被一審判處死刑的胡某、許某,因「子媳殺母」一案在社會上引起很大憤怒,紛紛譴責他們夫妻是逆子惡媳。胡某2歲時親父病故,母親改嫁,胡某便過繼給婚後無子女的伯父。伯父母視為親兒子,對其悉心照料,供他上學。後伯父因車禍亡。為了把胡某拉扯成人,伯母多次拒絕改嫁,一直守寡,母子倆相依為命。伯母終於把侄子養育成人。平時捨不得多花一文錢,省吃儉用,為他蓋了房子,娶來媳婦,她又照看孫子。

可好景不長,兒子媳婦嫌棄她老了,罵她幹活太慢了。一次胡某罵伯母沒做好飯,伯母頂了一句,胡某將一隻碗甩過來,砸在伯母頭上,血流滿面,在鄉衛生院縫合了五針。胡許夫婦動輒辱罵,伯母有時剛端上飯碗,夫婦罵聲就開始,語言不堪入耳。媳婦罵道:「餵一頭老母驢還要馱東西、耕地,餵一隻老母雞還下蛋,家裡的活啥都干不好,餵你老母豬何用。」伯母邊吃飯,邊往碗裡直流淚。淚與飯一塊吞咽。一天,胡某要伯母帶5歲孫子去趕集買貨,不慎將調皮的孫子丟失。伯母找遍了沒找着,便向鎮上的派出所報了案,嚇得不敢回家。胡、許夫婦聞訊後,惱羞成怒,連夜趕到鎮上將寄宿在別家的老伯母強行拉回。當夜11點,惡媳婦先動手毆打,後又挑逗丈夫,這對逆子惡媳用棍棒輪流將老母活活打死。為掩蓋罪行,又焚屍滅跡。

再如:張某家到李家,嫌棄公婆,要挾丈夫將公婆另居。分居後夫婦從未給公婆提供經濟上和生活上的照料,並多次刁難虐待。而且還偷拿公婆已做好的煤塊,不准生爐火。村委會免費給老人拉上了照明電,但也被拆掉,迫使公婆只能用煤油燈。公婆點燃火燒坑洞取暖,可張某端水故意澆滅,老人在數九寒天凍得直打顫。不僅如此,還在老人睡得炕上潑上一盆水,並用鐵鍬鏟上雪倒在炕上。老人迫於無奈,被迫上吊自殺。張某與她的丈夫涉嫌遺棄罪,被依法逮捕起訴。

十三、因賭博引發

賭博,這種惡習使多少家庭破裂,妻離子散。嗜賭者,越賭越輸,越輸越不服氣,回家後拿妻子孩子撒氣,也不顧念妻子和孩子,也忘記在家中應盡的義務和責任,越不服氣越要賭,賭紅了眼,心裡就變態,使家庭矛盾激化,輕者離婚,重者發生刑事案件。

如:在某市城郊有一處招場聚賭之處,賭場的主人抽取「賭稅」,因而使一些賭棍常在這裡聚賭。黃某嫁到這個村子後,與丈夫過的日子還不錯。但丈夫經不住朋友的誘惑,在賭場玩了幾次,便上「癮」,不上班幹活,整天整夜蹲在那裡,妻子多次規勸不聽。孩子上學費用無有,他不管,家裡油鹽醬醋,米麵無錢買,一家人挨餓。快過年時,妻子還要在親戚處借面借油。妻子既要照顧孩子又要維持生計,在勸說無效情況下,去賭場打鬧勸丈夫回心轉意。這使丈夫惱羞成怒,回家後,對妻子拳打腳踢,又不過癮,用木棍砸掉電視,用磚塊砸爛飯鍋等家具,妻子無望回了娘家。二月之後,丈夫面對家中無照顧的孩子和冷鍋冷灶,思念起妻子,到娘家承認錯誤,領回妻子。但沒過多久,又一頭扎進麻將桌上,妻子絕望決意與其離婚,丈夫施加淫威,棍棒毆打,用腳踢奶頭,妻子疼痛難忍之時,奮起反對。乘其不備,即從廚房取來菜刀亂砍,砍中動脈血管,流血過多休克而亡,她以傷害致死而追究了刑事責任。

十四、因疑心引發

丈夫疑心妻子,妻子疑心丈夫之事常常發生,尤其妻子疑心丈夫者較多。疑心,不僅使家庭產生裂痕,而且破裂,甚至發生兇殺案。

如:朱某見丈夫經常外出,便懷疑是馬女士「勾引」所致,採取跟蹤、打鬧的方法,使夫妻關係緊張。丈夫因工作忙,故意躲避妻子糾纏,妻子發誓要報復。一天清晨,馬女士14歲的女兒李某上學時,從朱某門前路過,朱某覺得「報復」時機已到,遂悄悄地跟在李某身後。當走到一座無欄杆的水泥橋上時,朱某猛地衝上前,將毫無防備的李某推入河中,致使李某當場溺水而亡。朱某的行為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而判刑。

十五、情感轉移引發

情感轉移,無論哪一方,當痛苦難忍時便發生事件。主要發生在第三者插足和婚外戀者,如:投毒殺人犯劉某,是25歲的女青年,自與經營石油公司的老闆相識後,在老闆「金錢」的誘惑下,劉某作為第三者,成了老闆包的「二奶」,給她單獨購置了一套漂亮樓房,老闆作為第二個「家」經常來苟合,久而久之,二人感情加深。劉某要將這個家一直維持下去,並要為他生兒育女,死心塌地要當好老闆的「第二夫人」。但張某的幾處加油站生意越做越紅火,與另一女青年勾搭,張某在劉某處漸漸來得少了,使她無法接受情感轉移的事實,整夜無法入睡。一天打電話約來張某,說做好一桌飯菜,是新學到手的,讓他嘗嘗,張某按約趕來,吃飯後中毒而亡。

十六、為擺脫「婚外戀」的困惑而引發

一些女性充當第三者和「婚外戀」的角色後,漸漸覺醒,欲想擺脫困惑和糾纏,當這種要求失敗後,又產生了不良的想法和歹意。在城市充當第三者和婚外戀的女性,由於文化素質等各方面的原因,可通過其他方法解決,凡在偏僻落後的農村,一些婦女就採取了另一種解決方法。

如:發生在天水秦城區蘇城鄉堂侄女投毒致死堂叔一案就是典型一例。呂某已是三個子女的家庭,堂侄女呂某11歲時,就被當時19歲的堂叔猥褻。後來,侄女漸漸長大,被堂叔誘姦。此後兩人多次在田間、麥場等處野合。漸漸村人知曉。侄女長到20多歲,兩人一發不可收拾,乾脆明鋪暗蓋,關係公開化。家人托人給姑娘說親,說了幾門親事,但均被堂叔呂某已自殺、殺死侄女全家、打鬧等手段威脅擱下。後來有人給姑娘又介紹了一個小伙,雙方見面後,姑娘一見鍾情,十分滿意,但堂叔大吵大鬧,威脅要把她全家殺掉,又給攪黃了。這時的侄女已認識到,這種輩分顛倒的關係,不可能成為她一輩子的出路,而且堂叔有妻有兒女,也不可能與他結婚,加之一見鍾情的小伙已記在心裡,但堂叔又霸住她不放,堂叔的存在,就沒有她的幸福。一個思考除掉堂叔的念頭越來越強。她從集市上買來「老鼠藥」,做了些麵皮攪拌了,待堂叔上地幹活時,以關心為名送去,使堂叔中毒身亡。侄女為擺脫堂叔的「婚外戀」的困惑而引發了這場悲劇,她終究也沒擺脫這種困惑,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總而言之,同室操戈,禍起蕭牆。透過這一起起典型的、罕見的婚姻家庭女性犯罪,給人們留下的是震驚、思考。這其中既有矛盾的長期激化,量到一定程度便爆發,又有一時興起的反抗衝動,夫妻相煎、婚外戀的悲劇,虐待狂的鬧劇,家破人亡的慘劇,難道人們不應從中吸取些什麼教訓嗎?

從以上案例來看(因篇幅有限,一些案例未整理進去),同室操戈的原因:一是一些婦女法制觀念淡薄,倫理、道德修養差,為區區小事而不相讓,導致矛盾激化,發生流血案,是偶然的必然。

二是婚姻家庭女性犯罪大都發生在農村,由於文化程度偏低,或者說沒有文化,愚昧無知,心胸狹窄,虐待老人,不能正確對待家庭成員,私心雜念太重,因財產、遺產、贍養等問題,致使家庭矛盾激化。或者說文盲加法盲,貪圖享樂,嫌貧愛富,不注意自己的情操貞節,輕易上當,與別人通姦,,導致家庭矛盾惡化,充當被別人利用,製造兇殺案的工具。

三是一些女性面對家庭暴力不能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而是憑一時的激性予以報復,由受害者成為犯罪者。

四是第三者插足,造成家庭關係解體,殺妻殺夫案件時有發生,尤其女性不能很好對待問題的解決,採取一些過激的辦法,結果自己犯罪入獄。對「婚外戀」的男性不能實現自己的「感情」時,陷入情網的矛盾之中,便產生報復的手段解決,使自己成為犯罪者。

五是從女性犯罪的主體來看,以青年人居多。

六是女性犯罪的作案手段是以投毒為主。

「親殺親」的家庭婚姻女性犯罪令人深思,駭人聽聞。假如家庭之間多一點愛,多一點理解,多一點溝通,多一點責任,多一點義務奉獻,多一點文化,多一點法制觀念,多一點理智,多一點修養,多一點情操貞節,少一點利己主義的占有欲和享樂,少一點索取,少一點暴戾;相互諒解、體貼,或許,也不至於同室操戈吧!悲劇也就不會發生。

作者簡介:

王鈺(筆名:覆盆子),甘肅天水市人,畢業於某大學歷史系。

2005年以來,先後出版文集《筆走大牆內外》、長篇紀實小說《25號監舍》、文集《上磨的燈光》、中篇報告文學《難忘的歲月》、發表中篇小說《九花》,主編《神農山與神農文化》,發表論文《青少年紋身初探》、《大學生犯罪心理與矯治對策》、《伏羲、人類監獄發展史的肇啟者》等十多篇,論文代表作《敦煌出土的伏羲、女媧磚雕圖小考》、《用諸葛亮的戰略思想教育改造罪犯嘗試》、《以儒釋道的思想精華教育改造罪犯「道德觀」》分別被司法部、中國監獄學會、天水市社科聯等評為「金劍文化工程」優秀文章二等獎和優秀成果二等獎,司法部頒發銀盤一個,10多家社科單位收編《文庫》、《叢書》。

其散文代表作《祭父》、《祭灶》、《難忘的龍南》等分別發表在《散文世界》,《東方散文》、《中華散文競賽大觀第三卷》中,並獲得中國散文大賽優秀獎。

現為中國近現代史史料學會、中華伏羲文化研究會、甘肅傳統文化研究會"三皇文化"學會副秘書長,甘肅省作家協會、天水市作協會員等。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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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9 20:08:24

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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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 01:06:34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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