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盤點〡2020婦女權益年度新聞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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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是充滿不確定性的一年,但對我國婦女權益保障而言,卻是確定的進步之年。

這一年,黨和國家統籌規劃,於上層建築中宏闊敘事——

習近平主席向世界莊嚴承諾,中國將繼續加大對全球婦女事業支持力度;中共中央建議十四五規劃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系列立法建設,對婦女民事權益平等保護的同時加以特殊保護,加大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懲治力度;國務院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間出台通知意見,給予孕產婦特別關愛……

這一年,各地各職能部門創新實踐,於細微處見溫度——

她盤點〡2020婦女權益年度新聞報告

檢察機關與婦聯建立常規合作機制,推動保障婦女兒童權益法律法規得到最大程度落實;海南出台文件,明確提出依法維護農村婦女宅基地權益;浙江義烏全國首創婚前可查家暴記錄,金華 「社會諒解」增加「出拳者」成本……

這一年,收穫的果實很多,爛果子也有一二——

封建沉渣的女德班又有開班的,就業性別歧視的隱形門也還沒有完全打開,家暴痼疾還須「上醫治未病」 ……

今日,本報擷取2020年婦女權益保障十大新聞事件,配以專家點評,旨在承前啟後——全社會,你我他,為男女平等,仰望星空立目標,腳踏實地加油干,2021年續寫「維權的故事」。

1.

習近平主席提出進一步推進性別平等主張

10月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聯合國大會紀念北京世界婦女大會25周年高級別會議上通過視頻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社記者 鞠鵬 攝

10月1日,習近平主席在聯合國大會紀念北京世界婦女大會25周年高級別會議上發表重要講話,主張幫助婦女擺脫疫情影響,讓性別平等落到實處,推動婦女走在時代前列,加強全球婦女事業合作。中國將繼續加大對全球婦女事業支持力度,倡議在2025年再次召開全球婦女峰會。

點評

國家主席習近平在聯大紀念北京世婦會25周年高級別會議上的重要講話,回顧了北京世界婦女大會精神催生的積極變化,提岀了推進全球婦女事業發展的中國主張,倡議2025年再次召開全球婦女峰會,意義和影響都十分深遠。

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對全球婦女事業的嚴峻考驗,考驗之一是婦女群體如何參與抗疫並作出何等貢獻,其二是各國性別平等政策在這樣的特殊時期執行力如何。應該說,中國在這場大考中的表現可圈可點。在逆行武漢的醫護人員中,女性占到了三分之二,抗疫成為中國女性的高光時刻。正如習近平主席評價的那樣,成千上萬的中國女性,以勇氣和辛勞詮釋了醫者仁心,用擔當和奉獻換來了山河無恙。與此同時,中國政府在抗擊疫情和推動經濟社會復甦進程中,高度關注婦女特殊需要,特別重視對孕產婦、困境兒童的照護,體現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

習近平主席在會上提出的4點主張,強調幫助婦女擺脫疫情影響,讓性別平等落到實處,推動婦女走在時代前列,加強全球婦女事業合作,特別是倡議在2025年再次召開全球婦女峰會,從當下到長遠,從婦女發展到全球合作,充分闡釋了中國主張、提出了中國方案,是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在婦女領域的具體建構,引領全球婦女事業行穩致遠。

習近平主席講話中的許多金句,如保障婦女權益必須上升為國家意志,建設一個婦女免於被歧視的世界等等,在社會上廣為流傳。領導人身體力行的傳播,是對全社會樹立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意識的重要引領。

(中國婦女報總編輯 孫錢斌)

2.

中共中央建議十四五規劃保障婦女合法權益

11月3日,新華社發布《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

福建省連城縣為當地106名城鄉婦女定製了彈性工作崗位。中共中央建議十四五規劃健全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制度。新華社記者 彭張青/攝

建議提出,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推動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落實異地就醫結算,穩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積極發展商業醫療保險;健全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制度;健全老年人、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和設施,完善幫扶殘疾人、孤兒等社會福利制度等。

點評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這是繼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報告之後,黨的重要文獻再一次鄭重表明男女平等的政治主張。這是政策宣示,更是莊嚴承諾和實踐追求。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我們黨從誕生的那天起就把實現男女平等寫在自己奮鬥的旗幟上,融入自己的初心使命。從建黨的開天闢地,到新中國成立的改天換地,到改革開放的翻天覆地,再到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婦女解放始終與民族、階級解放同心同向,婦女事業始終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推進,男女平等始終是百年大黨孜孜以求的目標。

在中國,推動男女平等和婦女事業發展已經形成了強有力的國家機制和法律政策體系。以憲法為基礎、婦女權益保障法為主體,包括100多部法律法規在內的全面維護婦女權益法律體系日臻完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中涉婦女發展目標要求,以及婦女和兒童兩個發展綱要的制定與執行更加有力;在黨的領導下,人大、政協、政府和婦聯組織各司其職推進男女平等事業的國家機制運轉高效。中國男女平等和婦女事業取得的偉大成就,彰顯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顯著優勢。

站在「兩個一百年」的歷史交匯點上,瞻望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走在時代前列的中國婦女必將乘風破浪,在追夢的路上實現自己的人生精彩,而男女平等的偉大事業也必將揚帆再岀發,迎來新的發展境界。

(中國婦女報總編輯 孫錢斌)

3.

民法典全方位落實男女平等原則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法典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民事基本法律,是「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在落實男女平等憲法原則方面發揮着不可替代的極為重要的作用。

普法志願者為社區居民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內容。CICPHOTO/劉繼東/攝

民法典強調包括婦女在內的所有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和包括婦女在內的所有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強調實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繼承權男女平等。

在加強對婦女民事權利的特殊保護方面,規定了特定時期限制男方離婚訴權,規定了照顧女方是人民法院判決分割共同財產的原則。取消了離婚家務勞動經濟補償以分別財產制度為前提條件。在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和清償方面,民法典進一步明確了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標準。

在防治性騷擾方面,民法典規定,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

點評

民法典為貫徹男女平等的憲法要求,在總則編除了第4條、第14條、第113條反覆強調婦女享有平等民事法律地位、對婦女民事權益予以平等保護外,第128條又規定了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有關專門保護婦女權益法律的優先適用地位,在第191條對遭受性侵未成年人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做了特別規定,進一步強調了對婦女民事權利的特殊保護。

在物權編,第265條第二款有關規定使廣大農村婦女作為農村集體成員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了司法救濟途徑。

在人格權編,對受害者主要為女性的性騷擾和家庭暴力行為的禁止,有利於維護婦女的人格尊嚴。

在婚姻家庭編,第1041條、第1055條、第1062條和第1126條分別強調了實行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繼承權男女平等。與此同時,該編還明確了專以婦女為主體或對象的規定,如為了保護婦女在特殊時期的身心健康,第1082條規定了特定時期限制男方離婚訴權,再如為了保障離婚婦女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的合法權益,第1087條規定了照顧女方是人民法院判決分割共同財產的原則。此外,有些條文中雖然沒有專以婦女為主體或對象,但該規定的指向或在實際實施中婦女更多成為受益者,對婦女權益的保護和實現發揮着特別重要的作用。如第1050條有關男女都可以成為對方家庭的成員的規定、第1088條有關家務勞動補償的規定、第1090條有關離婚困難幫助的規定和第1091條擴大有關離婚損害賠償的適用範圍的規定。

在民法典繼承編,除了規定夫妻在繼承上有平等的權利和相互繼承遺產的繼承權外,在繼承人的範圍和法定繼承的順序上男女親等相同、父系親與母系親平等,代位繼承既適用於父系血親也適用於母系血親。

總之,民法典對婦女民事權益平等保護的同時加以特殊保護,體現了我國民法典對實質正義和實質平等的追求,必將為保障婦女的合法權益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

(中華女子學院教授 李明舜)

4.

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懲治力度

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針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問題,刑法修正案(十一)從三個方面加大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懲治力度:

修改姦淫幼女犯罪,將姦淫不滿10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等嚴重情形明確適用更重刑罰,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增加特殊職責人員性侵犯罪,對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人員,與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係的,不論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都應追究刑事責任,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又構成強姦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修改猥褻兒童罪,進一步明確對猥褻兒童罪從重懲處的具體情形。將刑法第237條第三款修改為:「猥褻兒童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點評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是一個多因素導致的社會問題,在國際社會普遍存在。為提升國家對性侵害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治理能力,刑法修正案(十一)對強姦罪和猥褻兒童罪作了一定的修改完善,將產生以下積極意義:

第一,修正案為司法機關嚴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負有特殊職責的被告人無法再以未成年被害人所謂「自願」作為抗辯理由,猥褻兒童罪的犯罪情節惡劣指代不明導致的量刑普遍偏輕問題將得到一定程度解決。

第二,修正案對強姦罪、猥褻兒童罪的補充完善,其內容均指向嚴懲犯罪,為司法機關今後的執法指明政策方向。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賀榮日前已經表示: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得適用緩刑,一般不得假釋,認罪認罰從寬要依法從嚴控制,減刑要依法從嚴控制;對性質惡劣、危害重大者,該判處重刑乃至死刑要堅決依法判處。

第三,修正案具有極大的震懾性,一定程度上能起到預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作用。那些有犯意的人懼於犯罪後可能付出生命、自由和毀掉職業生涯、個人聲譽的巨大代價,而不敢以身試法,繼而形成不敢侵害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圍。

刑法第十一修正案遵循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的基本原則,重其所重,加大了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懲治力度,提升了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力度,是「保障婦女權益必須上升為國家意志」指示精神在法律中的具體體現,是婦聯組織維護婦女兒童權益、促進國家法治建設的重要成果,是近年來民主立法的典範。

(中華女子學院副教授 張榮麗)

5.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強化防治性侵害

10月1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將於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西湖區「三詢問一報備」實施,未成年人入住酒店「安全閥」見成效。孫月/攝

本次未保法大修,新增「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兩章,條文由72條增加到132條,修改幾乎涉及原法的每一個條文,有多處修改強化了性侵害防治。如,建立發現未成年人權益遭受侵害後的強制報告制度;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制度;設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從業查詢及禁止制度;特別注重對未成年人的安全保障;完善司法保護加強對未成年被害人保護;壓實法律責任讓未保法長出「牙齒」等。

點評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國的未來。性侵未成年人嚴重損害其身心健康,挑戰社會倫理道德和文明底線,在任何一個法治國家都是嚴重的刑事犯罪。

近些年,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案件時有發生,每一次都會引發社會公憤和強烈關注,警醒進一步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力度的必要性,加速完善相關法律做到嚴防死守的緊迫性。

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立足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時代新人的大局,秉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恪守對性侵兒童犯罪絕不姑息、絕不手軟的立場,增設強制報告制度,建立預防工作制度、從業查詢及禁止制度,強化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單位的保護責任,以及對受害者的「一站式詢問」制度,避免造成「二次傷害」等規定,深度契合社會各界的廣泛關切,汲取地方司法實踐的成功探索,內容更具體細化也更有操作性,壓實剛性責任讓法律「長出牙齒」,形成打擊和預防犯罪的合力,將未成年人免遭性侵害的安全網越織越密、越鑄越牢,強力震懾以身試法者不敢越雷池一步,有效斬斷伸向未成年人性侵黑手。這部法律的落地實施,對促進我國未成年人保護事業的發展具有里程碑意義。

(中國婦女報編委、評論部主任 佟吉清)

6.

新冠疫情防控中特別保護孕產婦

2月2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專門發出《關於做好兒童和孕產婦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就進一步做好兒童和孕產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別就居家兒童及孕產婦、相關醫療機構、助產機構、托幼機構等方面工作提出要求。

我國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婦幼健康得到有力保障。2月1日晚,一聲響亮的啼哭從武漢協和醫院新冠肺炎孕產婦定點科室傳出,打破了連日來的沉寂。新華社發

2月8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孕產婦疾病救治與安全助產工作的通知》,就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孕產婦和新生兒防護工作,保障母嬰安全提出明確要求。

新華社北京4月8日報道,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重點場所重點單位重點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地要加強重點場所和重點人群的防護指導,重點指導老年人、兒童、孕產婦、學生、醫務人員等重點人群個人防護。

5月8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印發《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指導老年人、兒童、孕產婦、殘疾人、嚴重慢性病患者等重點人群做好個人防護,並開展心理疏導和關愛幫扶等工作。

點評

孕產婦是新冠肺炎的易感人群。面對新冠肺炎疫情這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密切關注、優先保障孕產婦、嬰幼兒等群體提出明確要求,國務院密集下發一系列通知,制定全方位關愛保護孕產婦的專門政策,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堅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價值追求;織牢織密孕產婦權益保護網,體現了黨的全面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優勢;體現了黨和國家一向重視婦幼健康在全民健康中的基礎性地位,將保障母嬰安全置於衛生健康工作的突出位置的戰略安排;體現了國家「把婦女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在抗擊新冠肺炎中充分考慮兩性現實差異和婦女兒童的特殊需求和利益,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切實保障婦女兒童健康權益的堅持和努力;體現了政府主導、全社會參與、人民共建共享的婦幼健康發展新格局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中所表現出的強大活力;體現了科學化、專業化防控對優化孕產婦健康服務、保護孕產婦和兒童等重點人群的重要支持作用,也為提高婦女兒童應對突發事件的意識和能力提供了權能保障。

孕產婦保護事關下一代健康,事關婦女健康權益,事關婦幼保健工作效能。要幫助婦女擺脫疫情影響,需要進一步強化社會服務,優先保障孕產婦、兒童等特殊人群,為她們做好事、解難事、辦實事。

(全國婦聯婦女研究所研究員 姜秀花)

7.

最高檢全國婦聯建立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合作機制

1月7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全國婦聯下發《關於建立共同推動保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合作機制的通知》,要求檢察機關與婦聯組織強化合作,加強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犯罪的懲治打擊。

通知指出,檢察機關和婦聯組織要構建婦女兒童權益保護聯動機制。各級婦聯組織發現婦女兒童被家暴、性侵或者民事、行政合法權益被侵害等線索或涉檢來信來訪的,應及時將案件線索或涉檢信訪材料移送同級檢察院。受理的檢察院應當及時處置,快速辦理,並將處理結果反饋婦聯組織。其中,對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應當監督公安機關及時立案,實行「一站式」取證,保障有效懲治犯罪。

針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中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相關組織、個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貶低損害婦女人格等問題,檢察機關可以發出檢察建議,或者提起公益訴訟。

通知指出,檢察機關在制定司法解釋、司法文件時,涉及婦女兒童權益重大問題的,應當聽取婦聯組織提出的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相關意見,加強對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源頭保障。

通知特別強調,最高檢與全國婦聯建立定期會商機制,了解工作動態。建立聯絡員制度,及時解決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問題。建立培訓機制,提高婦女兒童權益維護工作能力和水平。

點評

檢察機關與婦聯建立常規合作機制,對於推動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推進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都具有極其重大的積極意義。

檢察機關是國家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法治國家的一個重要特徵是良好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因此在建設法治國家的過程中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職能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具體到婦女兒童權益保障領域來說,要提高婦女兒童的權益保障水平,使保障婦女兒童權益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得到最大程度的落實,避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情況發生,檢察機關就必須更好地承擔起監督落實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律的職能。尤其是要解決長期以來存在的婦女兒童某些合法權益遭到侵害而救濟不力的困境,更需要檢察機關發揮法律監督職能。

婦聯負有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的職責,而婦聯要履行該職責,有必要與職權部門形成密切的聯動關係,及時向職權部門提供維權信息、維權要求、維權建議,使職權部門與婦聯一起築起維權的銅牆鐵壁。

對於維護婦女兒童權益來說,檢察機關除了嚴懲違法犯罪,還可以廣泛運用檢察建議、行政公益訴訟、民事公益訴訟等手段,對消除性別歧視發揮重要影響,而婦聯的專業化知識和信息也有助於檢察機關更為有效地履行其在該領域的法律監督職責。

法治是在實踐中得以進步和完善的,檢察機關與婦聯的工作合作,一定能夠在更高層次上進一步增強婦女兒童權益保障的制度化、專業化、常規化和及時有效性。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教授、研究員 曲相霏)

8.

正當防衛指導意見明確對強姦等實施特殊防衛不負刑責

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第16條規定:在實施不法侵害過程中存在殺人、搶劫、強姦、綁架等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為的,可以實行特殊防衛。實施特殊防衛,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11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6起正當防衛不捕不訴典型案例,其中安徽省樅陽縣周某某正當防衛不起訴案,落實了對強姦行為實施特殊防衛的認定。

該案中,許某某醉酒後遇見剛打完農藥正要回家的婦女周某某,意圖對其實施強姦。周某某在反抗過程中,用藥水箱上的一根軟管將許某某頸部纏繞住,在相持過程中許某某倒地,後被發現死亡,周某某「投案自首」。檢察機關研究認為,周某某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許某某死亡,符合刑法規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決定對周某某不起訴。

點評

性自主決定權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最基本的人權之一。無論中外,嚴重侵犯婦女性自主決定權的強姦行為,都是應受到嚴厲刑事制裁的嚴重危及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正因如此,刑法第20條第3款把強姦列為公民可以實行特殊防衛的幾大類犯罪之一。對正在進行的強姦,防衛人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這是法律賦予婦女同強姦這一不法侵害行為作鬥爭的重要法律武器。

「兩高一部」適時出台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對於依法準確適用正當防衛制度,全面激活「沉睡」的正當防衛條款,有力維護包括婦女在內的公民的正當防衛權利,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十分重要而積極的意義。

就安徽省樅陽縣周某某正當防衛不起訴案來說,檢察機關嚴格依據該案事實、證據和法律衡量,注重查明案件前因後果,分清事情是非曲直,避免了司法實踐中一旦出現死傷結果,就為了「息事寧人」將正當防衛行為認定為防衛過當甚或更嚴重犯罪的錯誤做法,堅決捍衛了「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傳遞了懲惡揚善、弘揚正氣的正能量。

檢察機關對周某某依法及時作出不起訴決定,於法有據、於理應當、於情相容,體現了對婦女權益的充分尊重和依法保障,有利於鼓勵公民尤其是婦女等弱勢群體敢於向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行為大膽說「不」。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院長助理、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彭新林)

9.

海南出台文件明確提出依法維護農村婦女宅基地權益

中國婦女報8月7日報道,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出台《關於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歷史遺留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對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範圍和基本工作原則、依法妥善處理宅基地取得相關問題等作出明確要求。

浙江省臨海市杜橋鎮勤橫湖村,黨員幹部將辦理好的不動產權證書送到群眾家裡。CICPHOTO/蔣友親/攝

通知明確,農村婦女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平等的宅基地分配權,其宅基地權益應記載到不動產登記簿及權屬證書上。農村婦女因婚嫁離開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權的,應依法予以確權登記,但不得再主張原農村宅基地使用權。

點評

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除了涉及糧食安全的承包地,還有安身之本的宅基地。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基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具有福利性和社會保障功能。能否公平享受宅基地權益,關係到農村婦女的生存與發展,關乎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落地落實,直接影響鄉村社會的和諧穩定。為此,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農村劃批宅基地,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

現實生活中,農村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原則,農村婦女作為家庭成員,其宅基地權益理應記載到不動產登記簿及權屬證書上。但一些地方或假「傳統習俗」之名,或以「村民自治」為藉口,在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過程中「批男不批女」,肆意剝奪農村婦女特別是未婚女、外嫁女、離婚婦女的合法權益。隨着農村集體產權改革逐漸推進,包括宅基地在內的農村用地有望全面盤活,農村宅基地含金量不斷攀升,由此產生的矛盾糾紛屢見不鮮。

海南出台的通知,從源頭上維護農村婦女的合法權利,在解決農村不動產歷史遺留問題過程中堅持性別平等,確保宅基地確權登記發證公平公正,提升了農村婦女的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對激發「半邊天」內生動力助推鄉村振興具有積極意義。

(中國婦女報編委、評論部主任 佟吉清)

10.

義烏婚前可查家暴記錄 金華首創「社會諒解」矯正施暴者

6月22日,浙江義烏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婦聯、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和市數據管理中心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員婚姻登記可查詢制度的意見(試行)》,於7月1日起正式實施。意見規定,根據家庭暴力的程度,對發生家庭暴力達到一定程度的人員在婚姻登記領域進行註冊,婚戀對象可查閱對方是否有家庭暴力的記錄,對是否進入一段婚姻提供參考。據報道,該制度在國內尚屬首創。

新華社發 朱慧卿/作

今年4月以來,浙江省金華市婦聯、金華市公安局聯合開發區在三江街道開展「睦家園」反家暴聯合行動試點,全國首創引入「社會諒解」環節。

該試點項目要求,家暴案件發生以後,派出所對家暴違法行為調查定性,按再次報警、多次家暴、傷情嚴重、揚言報復等四類人員進行篩選,選擇合適的對象開具家暴警情通報表,由施暴人自願選擇接受社會幫助及社會教育;隨後,施暴者帶着家暴類警情通報表到街道婦工委報到,並通過參與一些社會公益活動獲取一定的積分,由街道辦事處開具社會諒解書;最後,施暴人帶着社會諒解書回到派出所可申請不作出拘留處罰。

點評

浙江義烏婚前可查家暴記錄讓公眾看到了家暴治理的新思路與新舉措:反家暴也可以讓信息多跑路,讓百姓更安心。這得益於有關信息數據系統的助力,也是一種啟發:呼應群眾需求、為解決群眾關心的切身問題,用科技不斷創新社會治理體系和能力,大有可為。

「上醫治未病」,反家暴也是如此。家暴施暴者具有反覆「發作」的特點,「婚前可查」讓即將走入婚姻者知情後做出更加有利於自己的選擇,也是對於施暴者的威懾與制約——曾經的施暴並不能隨風而去,往事並不如煙,而是萬物互聯、有跡可循,人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並承擔後果。

知識就是力量,信息也是力量,為建設更加美好婚姻與家庭服務,有關部門對於相關數據的合法運用,使得社會反家暴的防範能力得到了切實加強,也讓更多的人受益於精準的社會治理。此一可查詢制度,贏得公眾輿論廣泛好評,可見群眾對於事關人身權益保障問題的關注,也反映出其對於社會治理創新的熱望。

浙江金華首創的「社會諒解」則增加了家暴施暴者的「出拳」成本,是對施暴者的社會監督和矯正,也讓「家暴不是家務事」有了更加權威和具體的依託與實現路徑。

推進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浙江的這些舉措可謂走在了前列。願首創者能夠帶動更多的人,不負初心不負創新。

(中國婦女報融合運營中心主任 周志飛)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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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1 22:08:11

情感分析的比較透徹,男女朋友們可以多學習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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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8 22:10:02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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