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姻發展:從不聘不媒到包辦婚姻的變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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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家庭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單元。婚姻雙方家庭的經濟能力是兩性結合的重要考量標準,而個人的能力如果沒有鼎力相助很難在婚姻市場上引人注意。在現實婚姻中這種經濟基礎不僅體現在房子,車子,存款上,更重要地體現在了聘禮上。男方向女方支付聘禮是自古以來的傳統,寓意着男方帶走婚配對象以後,向女方家庭支付的經濟補償。而這樣的風俗又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

一、原始時期的不聘不煤

在原始時期,男女雙方自由結合,自由選擇交配對象男女雙方僅憑眼緣和好感就能走在一起春風一度。他們的戀愛關係有點像現在自由戀愛的男女朋友,喜歡就在一起,不喜歡就分開。直到現在還有許多少數民族保留着這樣的婚姻傳統,整個家庭都缺少丈夫和父親的這樣一個角色,這樣的婚姻形式被稱為走婚。但是隨着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由女性主導的走婚制度隨着母系社會的沒落而走向崩塌。男性在身體素質上的強大,為原始資源的積累凸顯了日益重要的作用。由此女性地位開始下降,尤其是在原始時期,女性更是被當做一種資源和奴隸被強大的一方當做戰利品收割。男女雙方在社會屬性上的分工開始變得涇渭分明,然後慢慢變得穩定,男主外女主內的社會分工初具雛形。

古代婚姻發展:從不聘不媒到包辦婚姻的變遷

剛開始的的階段,女性由於在生產方面不具備優勢,而被強大的一方男性作為戰利品收做私有物品。這也就導致的女性這種資源在數量上分布的不均勻,一年占有多個女子。這多個女子難免會為了爭奪一個男子而互相挖牆腳,使得圍繞在男子周邊的社會關係變得不穩定。為了維護兩姓相對更加穩定的社會關係,婚姻制度應運而生。從而在制度上限制了原本鬆散的一男多女的集團現象。所以婚姻制度的本質可以說是維護男女之間相對穩固的社會關係,提出的原因應對的也是社會問題。但在這個時期,女子的地位很低,幾乎相當於奴隸,所以男女雙方並不平等,男方等同於無需向女方家庭支付聘禮。

二、聘禮的出現和演化

周朝時期,周公制禮法就將婚姻囊括其中。在先秦時期,舊有的家庭關係還是按照原始社會時期的男性占主宰地位,女性只是男性的附庸。但這些約定俗成的社會關係,隨着時間的推移,逐漸得到完善,周朝時期周公制禮法就將女子的地位提高到和男性等同的地位。因為女性一旦出嫁,就就幾乎等同於男方的家庭私有物,所以在出嫁前,男方必須給予女方及其家庭一定的經濟補償,這就是聘禮最開始的本意。

《禮記》記載:「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幣,不交不親。」

但到了封建時期,婚禮以及其連帶的聘禮的價值已經大打抵扣,男女雙方因為家庭經濟或者權勢方面可以進行繼承,大大縮短了男女性別本身帶來的差距。這也是有那麼多故事都是講富家千金和窮小子結婚,連帶着窮小子一起飛黃騰達的原因。

傳統的中國式婚姻是父母包辦的婚姻,兩個年輕人或許都沒見過面,更有的兩家人因為父輩關係好,子女在沒有出生就定下了娃娃親。我們不能說這樣的婚姻一定不幸福,但至少父母包辦婚姻是經過評估和檢驗的。父母包辦婚姻,至少不至於在兩個家庭結合後生活水平和社會地位下跌,而是更是一種基於經濟,政治,人際關係等多方面考量的結果。充分考慮了對方家族的影響,篩選去除了自由戀愛的不確定因素。婚姻變得更為政治化,只含有極少數的原始時期的自然屬性。

結語

婚姻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我國古代,婚姻關係的發展也是從無到有。在婚姻演變發展的過程中,男女雙方從一開始的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轉變,女性地位降低之後,又因為婚姻制度的出現女性的地位開始受到重視,在到後期封建社會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再也無關性別而是依仗家庭。男女之間自然的兩性關係最終演變成社會利益關係,間接說明了由婚姻構成的家庭是社會政治的基本單元。

參考文獻:

《禮記》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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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 14:07:50

有時侯自己陷進去出不了只能找專業的人士幫忙,我覺得挺不錯的,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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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00:05:13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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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1 17:12:02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頭像
2023-10-12 15:10:40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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