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一陵
日前,安徽安慶一名13歲的中學生在池塘溺亡。據家屬介紹,女生在月考中考了全校第一,其中道法課100分,但卻被班主任質疑提前買試卷,並安排補考,補考第二天,女孩在池塘中溺亡,家長懷疑女生的溺亡與班主任的行為關係。對此,該校校長表示,目前尚未統一口徑。
針對此事,事實是如何就是如何,是否存在因為學生考了全校第一被質疑、要求補考的情況,女生的溺亡是否與此有關係,學校如實說明就是,「尚未統一口徑」顯然不是正確回應訴求的態度,而是把一條鮮活生命的逝去當作一個簡單的輿情來應對,反而是在逃避與掩蓋問題。
當然,女孩的溺亡與被質疑之間存在怎樣的關係,還有待調查取證,並不能因為存在時間上的前後關係就斷定其中一定存在因果關係,也許還有其他意外情況的可能。但即便是如此,回應家長的訴求,與家長進行積極溝通都是學校應該做的。
此外,從事發前的「補考」風波來看,學校的做法也有待商榷。就像很多網友所說的,學生成績考得好,應該表揚和鼓勵,而不是質疑,更何況該女生平時成績不錯。老師因為學生考了第一就貿然質疑其存在舞弊行為,既是帶着偏見看待學生,也是否定教育的功能。正是因為人的成長具有可塑性,教師是成長過程中的引路人、加速器,人們才需要進學校,才需要接受教育。而教師即便懷疑學生的成績,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也應該用更委婉、更照顧孩子尊嚴的方式去溝通,而不是如此粗暴的質疑,以至於嚴重傷害孩子的自尊。可以說,在教育方式方法上,班主任的做法是完全是失敗的。
退一步說,如果女孩確實是因為受到質疑、自尊受損、情緒無法排解而想不開自殺,這也再一次為我們的生命教育敲響了警鐘。去年江蘇常州女孩繆可馨因為教師批評其作文負能量太多而跳樓身亡,後續又爆出多起未成年人因為學習、情感等受挫等情況而自殺的悲劇。學生發生自殺等極端行為是整個社會無法承受之重,一起起悲劇一再提醒我們加強和改進生命教育,提高青少年應對生活挫折、面對生活困難的能力。生命教育的第一要義,就是要教會孩子不管在什麼情況下,生命都是最珍貴的,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無論經歷什麼挫折苦難,遭遇什麼不幸,都要勇於面對,堅強地生活下去。正是因為缺失生命教育,對死亡無知,對生死的界線模糊,未成年人尤其是處於青春期的孩子在遭遇挫折、情緒無法排解時容易採取極端行為,以至釀成悲劇。
面對溺亡爭議,家長需要一個答案,社會也需要一個答案。真相究竟如何,當地應該成立調查組查清事實。此外,網絡上,有不少網友回憶自己當年因為考得好被質疑的情況,這也提醒教育部門及教育者,要引以為鑑,提升教育理念,改進教育教學方式,要用信任的眼光對待自己的學生,肯定學生進步。
悲劇已經釀成,無法挽回。然而值得反思的地方太多了,只有在反思的基礎上持續改進我們的教育,才能避免下一個悲劇。(李一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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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真厲害,耐心而又理智的去幫助受傷的人,文章寫的讓人很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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