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不掉的婚 一個女人第五次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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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京報

離不掉的婚 一個女人第五次起訴離婚

衡陽當地相關部門解釋:這起離婚案的判決,一定是法、理、情綜合考量下的結果;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提前做好了預案,保護當事人安全

33歲的寧順花從沒想過離婚這件事這麼難。

離不掉的婚 一個女人第五次起訴離婚

五年前,當她決定逃離這段婚姻,她以為故事很快會結束。彼時寧順花剛結婚五個月。

第一次離婚起訴被法院駁回後,兩人開始了漫長的離婚拉鋸戰。

隨之而來的是丈夫陳定華不斷加碼的威脅、恐嚇,甚至訴諸暴力。陳定華在接受上游新聞採訪時揚言,法院一旦判離,他會「報復」,「要離婚可以,把命搭上」。

儘管有多次報警記錄和多份對陳定華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可當寧順花一次又一次走上法庭,得到的結果卻是「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不准予離婚。

3月3日,寧順花第五次提起了離婚訴訟。近一周,這個湖南女孩乾脆實名站了出來,「5年4次起訴離婚被法院駁回」迅速獲得大量關注。這也讓「躲」在異鄉的寧順花完全暴露在公眾視野中。對她來說,這意味着她可能被法律意義上的丈夫找到。

新京報記者多次嘗試聯繫陳定華,電話均未接通。4月17日,寧順花作為家屬收到通知,陳定華因威脅、恐嚇寧順花及家人,被警方行政拘留十天。寧順花獲得了十天的「安全期」。

4月21日,衡陽縣人民法院發布通報,原定於4月23日開庭審理的寧順花與陳定華離婚糾紛一案,因被告提出申請,將延期開庭。

衡陽縣委宣傳部相關負責人也向新京報回應稱,相關部門都在行動,針對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提前做好了預案,保護當事人的人身安全。

逃離家暴

4月中旬,離婚一事上了熱搜後,寧順花暫停了工作。

起初是同事發來報道的鏈接,問,「這和你同名嗎?」後來不斷有人發來信息問,「這是你嗎?」「你怎麼看上這樣的人?」

寧順花不知該如何回復。在深圳這幾年,她獨居生活,同事都以為她是單身,她不知該怎麼解釋,這些年她都在離婚,而且「鬧得這麼大」。

領導也打來電話,希望她能休息一段時間,因為業主們都來求證,影響不好。

現在,寧順花在深圳一處小區物業工作,收入不高,但比起之前從事多年的銷售工作,這份工作不用過多拋頭露面,與人打交道——她聽說,丈夫陳定華在四處打聽她,還找了私家偵探。為此,她搬了四次家,住到郊區熱鬧的街區,這樣哪怕是陳定華定位到她的位置,短時間內也難以精準找到她。

四月的深圳儼然入夏,外出時,她穿了件短袖T恤,微卷的頭髮在腦後綁成馬尾,一縷劉海被汗水打濕,但她幾乎全程戴着口罩,坐在街角咖啡店的露台上,也只偶爾摘下,喝上一大口茶,又迅速戴上。

還有人發來微信問她,「你在哪裡?」她立馬警覺起來,看到有報道說陳定華也在廣東,她便放了一把水果刀在床邊,一伸手就能夠到。

這樣的恐懼源於丈夫兩年前的一次毆打。2019年的冬天,她第四次起訴離婚,第一次庭審結束去高鐵站的路上,三輛白色小車前後夾擊,將她的出租車逼停。

車門被拉開。寧順花看見陳定華怒氣沖沖的臉,他一把薅住她的頭髮,往車外拽,她的黃色羽絨服被撕開一道長口子,人一下撞在車門框上,從車裡跌倒在地。她大聲呼喊,陳定華猛力掐住她的脖子,繼續拽着她的頭髮狠狠撞擊路面。

一旁蓋房子的村民拿着鐵鏟圍了上來,有人報了警。衡陽縣公安局樟樹派出所出具的一份接報案登記表記錄了這一過程:寧順花面部、脖子有血痕,後腦部有血腫,陳定華面部和手部有血痕,眼鏡和手機損壞。陳定華因此被行政拘留五日。

寧順花帶着傷情鑑定和陳定華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向衡陽縣人民法院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她安慰自己,「也許打了我是好事,這次總該判離了吧?」

之後她逃回了深圳的出租屋裡,用車禍的藉口請了假,一周多不敢出門。

身上的傷口慢慢結了痂,但影響還在繼續。她開始嚴重失眠,每天要熬到兩三點才能睡着。晚上,她手機放着視頻,眼睛閉起來聽,有時候是一些歷史題材的電視劇,也聽新聞,聽到過被打的妻子反殺了丈夫的新聞,她感同身受。夜裡要醒好幾次,樓道里有陌生男人的聲音,她立馬會驚醒,感覺呼吸一滯,蜷縮着等聲音遠去。

2020年8月的一天中午,寧順花的弟弟收到了她的第四次起訴判決書,打來電話,「還是駁回。」她一下沒能緩過神來,憤怒、不解、幾近絕望的情緒很快吞噬了她,她手抖得幾乎握不住手機。

倉促的婚姻

步入結婚那年,寧順花28歲。

越靠近30歲,她的焦慮感越甚。身邊的朋友幾乎都已結婚生子,她擔心自己過了生育的最佳年紀,也會覺得,「像我們這種文化程度不是很高的人,30歲後還單身,找到幸福的概率更低了。」

最初有媒人用高高在上的口吻介紹,那個人家裡有錢,那個人是個大學生。她便直接拒絕了,「好像認為我會高攀他們一樣。」

她也相過幾次親,有的一頭黃毛,穿着花俏,像個花花公子,有的長相不佳。她一度懷疑,是不是在媒人眼裡,她就適合這樣的人。

2015年底,陳定華領着媒人上寧家說親。兩家屋舍相隔一大片農田,寧順花對他沒什麼印象,只記得那次見面,他穿了件黑色棉襖,個子不高,眼睛不大,單眼皮,幾乎沒怎麼和她講話,看起來是「內向型的人」。這並不是她喜歡的類型,她喜歡「看起來很正派的,脾氣溫和,智慧一點,又比較冷靜的人。」

但在媒人的話里,兩人年齡、外形、條件都很般配。陳定華比她大三歲,開着一輛白色路虎,車還未掛牌,拎着煙酒。媒人說,他在親戚開的塑膠廠里投了一些錢,謀了個不錯的職位,在市里剛買了房子。

寧順花問他,在廠里管什麼?廠里效益怎麼樣?他支支吾吾轉移了話題,只說婚後帶她去廠里看看。

當天,陳定華提出希望兩人的親事「定下來」,寧順花覺得太快了,沒答應。過完年,她回廣東上班,陳定華留在老家。兩人每天的聯繫里,陳定華總催着早點結婚。

陳定華的表親廖瓊華記得,那年4月份,陳定華在一間當鋪買了一枚鑽戒,對外宣稱花了12萬元,打算去廣東向寧順花求婚。

寧順花收到戒指的照片時,就在電話里表明,別買,她不喜歡這個款式。但陳定華還是買了,「他說他喜歡。」

那是寧順花第一次感到沒被尊重,「結婚戒指不是要去店裡面一起挑選嗎?他沒有。」陳定華拿來的戒指,裝在一隻小密封袋裡,鑽不小,但顏色泛黃。寧順花跑去街邊找了家金店,店員測試後說是很劣質的鑽石。她反而鬆了口氣,「只要他不是拿個假的糊弄我就行了。」

2016年6月,陳定華又去了趟廣東,當面寫了一張《終(遵)守婚法》,保證「婚後禁黃賭毒」,讓寧順花放心。媒人也打電話,「你不要挑了,你們年齡也這麼大了,差不多就可以了。」

幾天後,寧順花辭去了工作,跟着陳定華回老家領了證。

對寧順花來說,這個「草率」的決定更像是一次妥協。「認命了,年齡已經在這裡,找一個人搭伴過日子。」她說,別人也是這樣相親結婚,平平淡淡,一輩子也過去了。

「陌生」的丈夫

婚後,寧順花很快發現,陳定華與她印象里「內向的人」大相徑庭。

他很張揚。領完證,村里人告訴寧順花,他們結婚前,陳定華便揚言,「誰幫他做媒成功,他給五萬錢紅包。」此前,廖瓊華也多次聽他說過。

他總穿一些印着大幅獅子臉一類恐怖圖案的衣服,脖子上掛一條小指粗的黃金項鍊,腰上晃着車鑰匙,開車時,他喜歡一腳猛踩油門,車衝出去,再一腳剎車踩到底,在鄉里的路上很扎眼。寧順花喊他開穩一點,他笑嘻嘻地不說話,繼續這樣開。

他們也沒有相同的愛好。寧順花喜歡聽王菲的歌,丈夫卻愛聽花鼓戲。她習慣早睡早起,他卻每天要睡到中午,吃個飯出門,深夜才回家。和朋友聚會時,他們總在打牌,寧順花不會打,坐在一旁被吵得頭疼,也沒話聊。

更多始料未及的問題出現了。有一天,寧順花問起丈夫塑膠廠工作的事情,他突然大吼,操着一口地道的方言,「你老問問問,話太多了,根本沒這回事,行不行。」

她說,婚後才發現丈夫賭博。不止一次聽到丈夫和朋友張君誠(化名)幾人談起,有人今天輸幾萬,那天輸了幾萬。

實際上,張君誠說,在衡陽縣,常打牌的人幾乎都知道陳定華有個外號「賭神」,他在牌桌上玩得大,也玩得起,甚至還開過賭場。陳定華高中輟學後,便在廣東混賭場,十幾年了,身家全是從牌上贏來的。「一晚上幾萬、十幾萬的輸贏是平常的事情。」

陳定華也因賭博被拘留、處罰過很多次。張君誠說,「他性格很偏激,賭贏了還好,賭輸了脾氣特別暴躁,誰要說句什麼,他操起手邊的凳子就往你頭上砸。」

發現丈夫無業、嗜賭后,寧順花跑去了廣東姐姐家裡,幾天後陳定華來接人,哭着跪在她面前,寫了一張保證書,承諾一定去找個工作,再也不賭了。

寧順花心軟了,給了丈夫一次改過的機會。再回到衡陽,陳定華拿出30萬元,讓她負責新房裝修。他照常睡到中午出門,後半夜歸家,激烈的爭吵逐漸化為無奈,寧順花沒再去拆穿他。

賭博顯然是一件收不住手的事情。至少張君誠不相信陳定華能戒賭,結婚後陳定華稍微收了心,但他依舊活躍在賭場裡,「他賭博十幾年來,風裡來雨里去,來錢快,戒是不可能的。」

婚姻

2016年11月13日,在一個丈夫賭牌歸家的清晨,寧順花決定逃離這段婚姻。

2016年12月1日,寧順花第一次起訴離婚,她甚至不知道怎麼寫訴狀。在衡陽縣人民法院門口,她花了三百塊錢找人代寫,離婚的理由只有一條:對方迷戀賭博。

但她手頭沒有證據。沒成想,起訴四天後,她作為家屬收到通知,陳定華因兩次賭博被罰款,行政拘留十二日。但這項證據最終卻沒能被法院採信,判決認定,「不能證明被告有賭博惡習且屢教不改。」

第一次起訴庭審後,陳定華請張君誠幾人,勸說寧順花不要離婚,「他多次保證再賭就剁自己的手。」

聊天記錄顯示,勸說未果,陳定華發來恐嚇信息,「你那雙眼睛我要定了」「被波硫酸的女人」。寧順花拉黑他的號碼,他用其他號碼再打來,寧順花再拉黑,到後來,她一看到湖南的號碼就拉黑。

陳定華也做過一些事情來試圖挽回這段婚姻。陳定華的姐姐告訴記者,他寫了一百份承諾書,發給村民,承認自己任性、大意、賭錢,決心痛改前非。鬧離婚這幾年,陳定華依然常去看望寧順花的奶奶,冬天還給她送去熱水袋和電熱風扇,他說奶奶從沒幹擾過他們的婚事,他孝順她。

張君誠說,前兩年,陳定華手裡的錢基本都輸了,他把車賣了,但裝修房子的錢一分沒動。「在他心裡,房子裝修好了,寧順花就能回來了。」

但這些都沒有奏效。2017年7月14日,寧順花回老家第二次起訴離婚。陳定華阻攔,搶奪她包里的起訴材料,搶奪過程中,寧順花扇了他兩個耳光。陳定華拽住她不放,最終她只能報警。做完筆錄後,看到陳定華守在派出所門口,她便在二樓扒着水管爬下去,從後門逃了出去。

這一舉動激怒了陳定華。寧順花講述,詢問她的下落未果後,陳定華先是打了寧父一個耳光,又用菜刀刀背砍傷她的弟弟,發現還是聯繫不上寧順花,他的拳頭落在寧父臉上,致使寧父左眼受傷,鼻骨骨折。

2017年7月24日,衡陽縣公安局井頭派出所的《受案登記表》記錄,7月14日、7月15日雙方發生的兩次衝突,致使寧父受傷。陳定華因此被行政拘留五天,寧順花也因打了他兩個耳光,被行政拘留三天。他告訴張君誠,自己這麼做,只是想和寧順花好好談談,她沒給他機會。

另一份《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在2017年11月28日,第二次起訴庭審後,陳定華駕車逼停當時寧順花代理律師的車,敲碎了車窗玻璃。短信記錄顯示,聯繫不到寧順花,他不斷給寧順花的家人發送恐嚇信息,大多是網上搜索的「報復殺人」「滅門案」之類的新聞鏈接。

陳定華的姐姐認為,寧順花把這次她先動手打人的衝突發到網上,說陳定華有暴力傾向,是「惡人先告狀,引起大家的可憐」。

她說,弟弟發恐嚇信也是想盡力挽回,「我們勸他放手,別人不是嚇大的,走極端只會兩敗俱傷。都勸不了,我弟對她一往情深,沒有心機,心直口快,才做了一些極端的事情。」

案子審理期間,陳定華裝修好了房子,他在法院門口搶走寧順花的身份證,說要帶她去看一眼新房,看完就同意離婚。到新房後,他讓朋友把門反鎖了,開始絮絮叨叨和妻子說着話。

寧順花覺得煎熬,天一點點黑了,他還不肯開門放她走。她想起一次開庭時,陳定華說,「和你斗,其樂無窮」。她起身把花瓶、水杯都摔了,門還是沒開,直到深夜,寧順花姐姐報警後,警察上門她才離開。

但讓寧順花最真實感覺到恐懼的是,第四次起訴離婚後,陳定華攔車毆打了她。陳定華在接受九派新聞採訪時解釋,這是他唯一一次對寧順花動手。「我想把她從車上拉下來,說談清楚了再走。她不動,我抱她也抱不動,就扯着她的頭髮把她拉出來了。」

陳定華將他的極端行為歸因於寧順花的「狠心」。他在接受九派新聞採訪時提到,2018年,他的父親快去世時,他希望寧順花等幾個月,但她依然第一時間就起訴了。

訴諸恐嚇與暴力之外,陳定華也在用其他方式給寧順花施壓。陳定華多年好友張君誠告訴記者,他收到過陳定華發來的幾張開房記錄,上面有寧順花的照片。他發給了所有認識的人,說寧順花被一個比寧父年紀還大的富人包養,喊大家打電話去調笑她,「聽說你被包養,多少錢一晚?」

儘管如此,在當地,張君誠、廖瓊華和很多人都相信了這一說法,村里也開始傳,寧家小女兒在外面名聲不好,是不是騙婚。陳定華的姐姐告訴記者,陳定華結婚時給了女方6.6萬元彩禮錢,婚後也給女方錢花,每次好幾千,「對她好得沒話說,她還一直鬧離婚」。

對此,寧順花說,除了生活開銷,自己沒收過陳定華的錢,至於6.6萬元彩禮和鑽戒,等離婚後她可以奉還。

張君誠勸過陳定華,「你這樣做,以後她還怎麼抬得起頭做人,她更不會跟你了。」當時陳定華回復他,「她要離婚,我就毀了她。」

離不了的婚

2020年7月,寧順花差一點就離成了婚。

當時,陳定華提出同意離婚的條件,要和寧順花簽一份離婚協議。協議約定:女方承諾兩年內不談戀愛、不結婚,雙方保持聯繫,男方不威脅、不恐嚇、不家暴女方及親屬,並改掉不良習慣,不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兩年後復婚。

最終兩人都沒簽。寧順花說,陳定華要求加一句,「若不復婚、勢必報復」,她沒答應。而陳定華在接受採訪時說,當時婦聯建議她加上一條,女方對男方重新產生感情後,再考慮跟男方復婚,他覺得心裡沒底,想讓她改成「百分之百」。

2020年8月,寧順花的第四次離婚起訴被駁回。當時,她與陳定華分居近四年,兩次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陳定華也因威脅、恐嚇與暴力行為被拘留四次,法院仍認為「為保障家庭穩定和社會和諧,以不離婚更為適宜。」

今年3月,提起第五次離婚訴訟後,寧順花一點把握都沒有了,她沒能提供更多的證據,她早已與法律意義上的丈夫陳定華斷了聯繫,不知道該如何去向法院證明,他們已經「感情破裂」。

「離婚訴訟判決依據的法定條件是感情破裂,它沒有一個非常量化的指標。」在國內資深婚姻家事律師李瑩看來,此案中,男方存在家暴、賭博等行為,且女方已經4次起訴離婚,從次數上就能說明夫妻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到第四次起訴,法院仍不判離,這個判決結果相對保守。

4月19日,衡陽市委宣傳部相關工作人員向新京報記者解釋,在這個案件里,法官的出發點是好的,男方有報復社會的極端行為,如果簡單地判離,萬一極端事件發生,法官要承擔責任,而選擇暫時不判離婚,雙方之間能先緩和一下局面。對於這起離婚案的判決,一定是法、理、情綜合考量下的結果。

這個觀點也被香港大學法學院教授賀欣認同,他曾對近十年間中國的離婚案件進行過實證研究,發現有高達62%的涉家庭暴力的離婚訴訟是以調解或主動撤訴方式結案。「強行解除婚姻的話,不僅女方會受到威脅,有時還會威脅法官,所以法官會非常慎重,選擇相對安全的辦法,先不判離,再去做工作。」

4月21日,等待庭審的寧順花接到法院打來的電話,第五次起訴「開庭延期了,時間未定」。

她又失眠了。這一紙離婚判決,她已經等待了四年半。

以前刷短視頻時,看到離婚的人拉了橫幅慶祝,她現在終於能理解他們的心情。等她離婚了,她也要大醉一場,還要在路上歡呼,大喊,「我終於恢復自由了」。

新京報記者 肖薇薇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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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4 09:09:43

我最近了解了一下,是我朋友給我推薦的,很靠譜,推薦大家情感有問題的可以嘗試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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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07:08:18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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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6 04:07:48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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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1 10:11:21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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