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幸福婚姻法則》裡有句話說的很真正:
在這個全世界,即便是最美滿婚姻,一生中也會出現200次離異的想法和50次勒死另一方的念頭。
每段走到最後的愛情里都曾經歷過吵吵鬧鬧,爭執玩耍,最幸福快樂的是爭執玩耍以後依然能重歸於好。
想到了以前看了一段很有意思的話:
有時候很愛着你,有時候想一槍決了你,
可是在買槍的道上,如果你見到他拿着你喜歡的甜豆槳,就忘掉自身是來殺他的了。
示弱並不是服輸,僅僅一種心態,在愛情裡邊,全部強詞奪理的男生都敗得完全。
爭吵的情況下,本來一個相擁就可以處理的事兒,你卻偏要跟我講理死磕到底。
遺憾愛情是七情六慾,並不是巧舌雄辯。
二。
像我這類吃軟不吃硬的人,與生俱來便是必須人寵着。
我有個朋友,有一次和她男朋友爭吵,她果斷不會再理他,丟下一句:「那就這樣,各自珍重。」
當她提前準備把他加入黑名單的情況下,他發過來一條短消息:「對不起,你回來呀,我還在跪鍵盤呢。」
她不理。
看她還沒有氣消,便應用秘密武器,大紅包空襲,她還是不理。
「嚶嚶嚶,別人確實了解不對。」她男友,一個一米八的大個子,信息內容後邊還配了個小貓咪憋屈臉,捶你胸口的表情圖。
相貌跟語句本就不符合,可是他便是能夠在私下為你放低姿態去哄你,儘管你仍在發火,可是嘴巴確是悄悄地在上升。
假如你吼我,因為我會很兇的吼回來,但假如你一件事示弱,我也會越來越聽話,像貓一樣賴着你。
處對象嘛,兩人免不了有爭鋒相對的情況下,相比整理情面,你屁顛屁顛地衝過來,可憐巴巴地說一句「小寶寶不要生氣了」,就是很動人的情話。
三。
瓊瑤的老公,平鑫濤在《逆流而上》這一部書里,有關婚姻生活有那麼一段話:
「在生活中,彼此之間也免不了有建議不符合而有一定的爭紛,假如錯在我(一般是誤解),那麼,小男子漢男子漢大丈夫說道歉就道歉!
即便有時犯錯誤的並不是我,為啥讓她犯錯誤呢?因此 道歉的應當就是我。
實際上,我道歉,她過意不去,一場事件就化為烏有,它是婚姻生活的造型藝術。"
假如一個男的不可以為你撇開情面,不可以為你低着頭,那麼表明他不值你去愛。
如同塗磊老師以前說的:
愛情是由爭得,妥協和衡量這三點保持的,假如缺乏了在其中一點,或許愛的天平秤就失調了吧。
愛情是甘心情願的互相妥協,也是發自肺腑的互相成就。
最美麗的愛情不過是:你想要為我捨棄理想,可是我想助你進行理想。
四。
大家都了解「離婚冷靜期」這一事兒,愛情夾雜點法律法規上的物品,好像就變成了強人所難。
若是一段好的愛情或婚姻生活,彼此定是會明白妥協妥協的吧,假若不明白妥協妥協,即便有冷靜期,也總在所難免要不告而別。
身旁盆友單身的在鬧,己婚的在煩悶,感情不順仿佛確實全都壓抑感,還比不上單身時一身輕鬆。
我認為保持愛情,彼此都需要妥協往後面退一步,會使你像個孩童調皮,又忽然會變化的溫柔,在大事兒上給與寬容適用。
如同張小嫻曾曾說的,對你最好是的那人,也就是說,也就是最好是欺壓的人,你能全都無需操勞,架也吵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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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諮詢過,還真的挽回了愛情,現在兩人已經結婚了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