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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刷留言的時候,看到一個傷感的話題:
那些談了很久戀愛卻分手的人,後來怎麼樣了?
與其說後來怎麼樣了,不如說怎麼熬過去的吧!
1
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想起了身邊一位朋友。
她和男友在一起七年,從高中,到大學,又到工作。
在我們眼裡,他們一直都是模範情侶。
可是,到最後,兩個人分手了。
戀愛七年以對方劈腿而告終。
朋友說:「分手的那一剎我居然有一種前所未有的輕鬆,心裡鬆了一大口氣,好像是心裏面的大石頭終於放下了。」
如果說不難過也是不可能的!
剛分手的那段時間,我們陪她喝醉過,看她瘋狂過。
「我不是為他哭,是哭我和他的七年啊,最後也就這樣了」
她說。
「或許我們之間早就沒有愛情了,只是捨不得那麼多年的感情,所以一直耗着不分手。」
「仔細想想,兩個人好像的確有很多不合適的地方。
以前因為喜歡能彼此包容,後來開始勸自己忍忍,畢竟在一起那麼長了,到後來,就只能一次性爆發了。」
2
很多人以為,兩個人在一起越久,感情就會越深厚。
但是,在愛情這裡,時間並不能代表什麼。
長時間的戀愛不會加深兩個人的感情濃度,反而會讓戀愛的新鮮感一點點褪去。
或許兩個人習慣了彼此,生活的默契讓兩個人相處更加舒服。
或許體驗過生活的柴米油鹽,了解了熱戀之後的平淡,兩人互相埋怨,矛盾越來越多,直到提出分手。
曲筱綃有一句台詞:
有些談了很久的戀愛,背地裡早就爛透了,分開捨不得,留着心裡難過。
這大概是很多長久戀愛的現狀。
分開,會不甘,會難受,會憤怒......戀愛多年結果卻只是得到了一個分手的結局。
可是,在一起又該怎麼辦呢?
一段關係到最後,已經分不清是愛着還是偏執了。
3
感情的結局,無非只有兩個:分手、結婚。
不管是哪一種,都希望大家能夠清楚一個問題,對於她(他),你能不能忍受?
之前看《知否》的時候,裡面有一句台詞:
與人相守,最重要的還是那人性的最低處......品行的最低處。
《奇葩說》上,薛兆豐也說過差不多的觀點:
「你能不能跟一個人結婚,願意不願意跟一個人結婚,不是看人生最高處,而是看最低處。不是看這個人最好的時候是什麼樣子,而是看他最低處時你是否還能接受。」
如果你不能接受他的最低處,即使在一起五六年又如何?即使捨不得這段感情又如何?
你的捨不得到最後就是對自己一種折磨。
在一起很久,又分手,不過只是因為不合適而已。
如果你因為難以接受而一直走不出來,倒也不必。
現在解決不了問題,以後也依舊是兩個人之間的問題。
現在忍受不了缺點,之後只會更加厭煩。
早點解決未嘗不是一種好的結局。
評論列表
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可以幫助複合嗎?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